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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短篇文章精选_合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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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在拉萨,给你们寄张明信片


 


 


晚上12点


突然接到闺蜜的电话


接起来,闺蜜一句话不说


只是不停哭


我有点慌,赶紧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良久


她呜咽着说


没有,就是想你了,我们好久都没有好好聊天了


瞬间,我的眼泪也落下来


 


在这里,给亲爱的她寄一张明信片吧》》》hi,好久不见


 


每个女孩都这么一个朋友


一起上厕所


一起上下学


一起写作业


一起追星


一起聊八卦


一起逛街


一起当吃货


开心的时候一起笑


难过的时候一起哭


后来的后来


你们去了不同的城市


每天都在忙碌自己的生活


慢慢疏远了彼此


不要继续疏离


留住珍贵情谊


写张明信片吧


你牵挂的闺蜜


也在牵挂你


 


 


 


【爱情篇】


异地恋没什么


不过是孤单的时候没有人陪伴


异地恋没什么


不过是哭泣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为你擦干眼泪


异地恋没什么


不过是情人节的时候ta不在身边


异地恋没什么


不过是生病的时候必须自己坚挺地爬去医院


异地恋的酸甜苦辣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能体会


 


你是异地恋吗?


写张明信片给亲爱的ta吧


告诉ta美好的明天和未来


一切,都值得努力和等待


 


【亲情篇】


工作第一年


这个城市于我而言,崭新又陌生


家乡的亲人以为我过得光鲜亮丽


却从不知道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生,在这个城市打拼的艰难与辛酸


有时好想回到家


回到那个港湾


有时好想爸爸妈妈


想自己永远不用长大


但我知道


成长是我一定要经历的曲线


爸爸妈妈,好久不见,我想念你们


我一定会好好工作


你们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空间篇】


你说,想回空间看看老朋友


你不知道,你离开的时间里


你的最近访客每天都有我们的名字


只为有一天,看到你回来


你牵挂的人,也在牵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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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路上走。

。txt小。/说天堂

 



文/顾城



 



 



 



 



我喜欢在路上走



一个人



看着太阳



看着她从草尖上



从羚羊的角弯里



从干燥的秸杆上升起



 



我喜欢在路上走



我不要帽子



不要屋顶



不要那重复的墙



我不想看见上面的水迹



它像噩梦的影子



 



我喜欢在路上走



太阳爱我



也爱所有的人



我渴望成为一片大陆



在她的注视下



拒绝海洋



 



我喜欢在路上走



我喜欢在黄昏的路上



看见灯光



我喜欢一个人



一个人



必须有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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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背影》片段

t…xt小说天堂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桔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桔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桔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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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为乐趣而读书

t。xt‘小~说~天~堂

 



首先,我要坚持的就是:阅读应该是一种享受。



既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也不能助你谋生糊口;不能教会你驾船,也不能告诉你如何发动一辆故障的汽车。但它们将使你的生活更丰富更充实圆满而感快乐,如果你们真能享受这些书的话。



许多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著作,如今除了给专门研究的学者之外,并不需要每个人都去读。生活在繁忙的现代,很少人有时间博览群书,除非与他们直接有关的书籍。不论学者们对一本书的评价如何,纵然他们众口一致地加以称赞,如果它不能真正引起你的兴趣,对你而言,仍然毫无作用。别忘了批评家也会犯错误,批评史上许多大错往往出自著名批评家之手。



 



你正在阅读的书,对于你的意义,只有你自己才是最好的裁判。



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会与别人完全相同,最多只有某种程度的相似而已。如果认为这些对我具有重大意义的书,也该丝毫不差地对你具有同样的意义,那真毫无道理。虽然,阅读这些书使我更觉富足,没有读过这些书,我一定不会成为今天的我,但我们请求你:如果你读了之后,觉得它们不合胃口,那么,请就此搁下,除非你真正能享受它们,否则毫无用处。



没有人必须尽义务地去读诗、小说或其他可归入纯文学之类的各种文学作品。他只能为乐趣而读,试问谁能要求那使某人快乐的事物一定也要使别人觉得快乐呢?



读书的乐趣快乐并不需要下流或肉欲。往昔的智者们都认为只有知识的快乐最令人满足而且最能持久。养成阅读的习惯实在受用无穷,很少运动能让你在过了盛年之后仍能从其中获得满足;除了独人牌戏、打棋谱、填字谜外,很少有游戏能不需同伴而独个人玩,阅读就没有诸如此类的不便,几乎没有一种工作能像阅读这样——只除了针线活儿,但缝纫编织只用手指,无法约束不安定的精神——随时随地可以开始,一旦有要紧事不得不做时,又能立刻放下。



 



养成阅读的习惯等于为你自己筑起一个避难所,几乎可以避开生命中所有的灾难。



我说“几乎”,因为我不能强辩说阅读可以缓和饥饿的痛苦与失恋的悲哀。但是五、六本精彩的侦探故事,再加上一个热水袋,却能使任何人不在乎最严重的感冒,如果我们被迫去读那些令人觉得厌倦的书,又怎能养成为阅读而阅读的习惯呢?



 



读书的方法最好,你还是随自己的兴趣来读。



我也不劝你一定要读完一本再换另一本。就我自己而言,我发觉同时读五、六本书反而更合理。因为,我们无法每一天都保有不变的心情,而且,即使在一天之内也不见得会对一本书具有同样的热情。……至于我,当然选取最适合我自己的计划。清晨,在开始工作之前,我总要读一会书,书的内容不是科学就是哲学,因为这类书需要清新而且注意力集中的头脑,这样我的一天开始了。



当一天的工作完毕,心情轻松,又不想再从事激烈的心智活动时,我就读历史、散文、评论与传记;晚间我看小说。此外,我手边总有一本诗集,预备在有读诗的心情时读之,在床头,我放一本可以随时取看,也能在任何段落停止,心情一点不受影响的书,可惜的是,这种书实在不多。



欣赏趣味的转变,使得许多伟大杰作的某些部分也变得沉闷起来。今天,我们毋需要再为18世纪最为人喜好的道德论说伤脑筋,也不必再为19世纪流行的冗长的风景描写费神。懂得如何跳读,也就等于懂得如何阅读才能既有益又愉快。但我可没法告诉诸位学习跳读的方法,因为这种技术,我自己从来没学会。



我是一个很差劲的跳读者,我怕会漏掉一些可能对我有用的部分,因此不得不读进许多只能让我感觉疲倦的部分,而且每次当我一开始跳读,就无法停止,一直到全书终了为止,自己心中非常不满,因为我觉得自己这样作是不公平的。禁不住会想:我似乎像根本没读过这本书一样。



 



文学上的自以为是,无论出以何种形式,都是最可憎的。



某一类愚人,他们看不起同伴,只是因为他们对某本书的评价意见不一致,这真是不可原谅。此外,在文学鉴赏方面的自炫也非常可厌,即使所有最好的批评家都对某本书给予极高的评价,而你独不以为然,你也不要觉得不好意思。不过对於你自己从未读过的书,最好不要加以恶评。



请别以为快乐就是不道德的,所有的快乐本身都是很好的,知识它们造成的後果,常使敏感多虑的人想要逃避。快乐并不需要下流或者肉欲。往昔的智者们都认为只有知性的快乐才最令人满足而且最能持久“天才”常常被使用得漫不经心的字眼,但我自己绝对不会以这个字眼去称呼那些有三、四本成功的剧本,或两、三本成功的小说的作家。在我心目中,天才是一种非常稀贵的品质,假如我以这个字眼去称呼我现在将要提及的作家中的任何一人,我想我的良知是不会平安的。说他们具有才份已经足够了。他们之中,有些拥有很大的才份;有的则较少。但,他们大多数都有难以克服的困难,必须努力去克服。不论他们自己是否意识及此,爲了要创造一个国家的文学,他们必须从自身所受外国影响的重重障碍中,筚路蓝缕地开出新路来。



 



诗歌是文学的春花与冠冕,它无法变成平凡无奇。



很多诗人一生中写过许多诗集,可是往往只留下两、三首真正的好诗,我认为这已足够评价他们,只是我不愿意读那麽多,收获却如此至少。



——毛姆《书与你》


。;



《国境以南太阳以西》村上春树'日本'

t;Xt;小;说天;〃;堂

 



 这本书有个很美的名字。刚看到这个书名让我想起了《海角七号》中的歌《国境之南》。“如果海会说话,如果风爱上沙,如果有些想念,遗忘在某个长假。我会聆听浪花,让风吹过头发,任记忆里的爱情,在时间潮汐里喧哗。非得等春天远了夏天才近了,我是在回首时终于懂得。当阳光再次回到那飘着雨的国境之南,我会试着把那一年的故事,再接下去说完。当阳光再次离开那太晴朗的国境之南,你会不会把你曾带走的爱,在告别前用微笑全归还?”当然,这两者完全没有关系,因为在我看来如此温暖多情的情调完全不适合村上的书。这本书的名字来自纳特 · 金科尔的一首歌,这位有着独特嗓音的爵士歌王,创造了一个让世界为之神魂颠倒的音乐世界,也多次出现在村上的小说中。



       有人说这本书也许可以称为《挪威的森林》的翻版或续篇。小说描述了一个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中年男人初君的一段梦幻似的经历。书中的初君虽然各方面都很成功却总是感觉饥饿,缺陷,无法平静,丢失了自我。直到他小学女友岛本的出现填补了那部分空白,就如同深渊里照进的一束光,使得初君的回忆如潮水般袭来,这种心安让初君依恋,然这种相遇也总是不会长久,本岛这个跛足的古典女孩的突然消失让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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