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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诚勇被说动了。他把已经订好的2月13号的回国机票退了。——13号正好是星期五,他的朋友都说两者碰到一起更不吉利,很多起空难都是这个日子发生的,王诚勇正想换个时间回国。
1998年2月6日,在保罗的安排下,王诚勇与电话那一头自称是阿鲁巴医院的洪主任进行了三方电话交谈。他哪里知道,这次谈话被对方秘密的录了音。
2月12日,保罗发给王诚勇一份传真,通知了他与阿鲁巴医院“洪主任”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2月13日上午十一点,保罗和王诚勇与“洪主任”在纽约市50街的圣卡罗酒店(SAN CARLOS HOTEL)会面。“洪主任”递上他在阿鲁巴医院工作的名片,上面印着他是阿鲁巴医疗中心透析中心的主任托马斯。李,保罗说他自己是阿鲁巴医院的法律顾问和合伙人,也递上了名片。
“洪主任”拿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国际医学医疗服务及培训合作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乙方(王诚勇)海南检察官将任海南省公检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筹备委员会主任”,“为美国等地肾病患者提供在中国的器官。甲方(阿鲁巴透析中心)协助乙方招收和安排到中国接受肾移植的美国患者的医疗服务及康复。”“乙方负责与海南中国公检法和医院的联络及配合并保证肾脏的捐献来源。”“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可行性报告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费两万元,该费用为乙方在中国海南省有关公检法及医疗方面开展基础工作之用途。”
王诚勇并没有意识到这份合同是一口陷阱。但再麻木的人也会觉得这份合同不对劲,更何况学法律出身的王诚勇。于是他在合同上大杀大砍,将什么“海南省检察官”、“中国公检法”和“中国海南省有关公检法”等等字样统统删掉,然后签了字。此后,“洪主任”将合同传真回去在电脑中进行修改打印。下午五点,双方又在修改后重新打印的文本上签了字。
修改后的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合作的目的是本着医学及人道的考虑,为中国境外的患者提供在中国获得器官移植的服务。”“乙方在中国海南省之主要工作为,与中国检方的有关部门和医院联络及配合提供并保障肾脏的捐献来源。乙方同时负责美国患者在中国的肾移植手术的联络及医疗工作。”“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署后四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供可行性报告,调查费美金五千圆,在签约后一周内支付。”“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可行性报告后三十天,向乙方一次性提供美金二万元,该费用为乙方在中国开展此次工作之开办费。”“乙方同意在收到上述提供之款项的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肾脏来源、医学安排及手术费用等方面的工作报告。”修改后的合同实际上成了委托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合同。
会谈后,保罗又对他说要再和阿鲁巴医院的另一名主任谈一下,“表现要跟今天一样,无论他们要什么,你都答应,说得要跟真的一样,他们马上就会给你办‘绿卡’。”
2月17日晚和2月19日晚,保罗又在事先安排联邦调查局秘密录音的情况下六次给王诚勇打电话,大谈人体器官买卖。
2月20日下午三点半,王诚勇按照保罗传真上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纽约来克星顿大街的默雷山饭店(Murray Hill Hotel)与对方第二次会面。去之前,保罗一再要求叫上王诚勇的朋友——法拉盛一家洗衣店的老板傅行琪。进入房间后,保罗将他们介绍给据称是阿鲁巴医院的另一名董事“乔”(实际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联邦调查局(FBI)的特工埋伏在隔壁的房间,时刻监听、监视着他们的谈话和会面,并进行了秘密录音、录像。其间保罗两次以冲咖啡为幌子出去与隔壁的特工联络。当他们认为已经得到了有关的证据以后,特工们突然冲进房间,手里拿着手枪、手铐和逮捕证……。
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后面有着深层的政治背景。王诚勇所面对的,不仅是保罗、“洪主任”和联邦调查局,在他们背后,可能还有美国国会中的某种政治势力。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案子,也是一个责任重大的案件。一个律师恐怕一辈子也难碰到。显然,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
在法拉盛我去美国的签证因签证官对王诚勇案件的了解而办得十分顺利。
5月11日下午,夕阳中我和在我们律师事务所访问交流的美国律师皮特走出纽约肯尼迪机场。王诚勇的朋友大潘携女友LC到机场迎接我们。我们随他们来到纽约皇后区的法拉盛,住在大陆东北人开的小旅馆“东北人之家”。
法拉盛是纽约第二大华人区。街上店铺的招牌几乎全是中文繁体字,攒动的人头几乎是清一色的黑头发。此外还能见到许多韩文,据说近年来韩国人也向这个亚洲人已成气候的地区大举进军。所以与其说是华人区倒不如说是亚裔区更确切。
大潘看起来有些抑郁,英语说得不太好。LC的英文没有问题,据说她是法拉盛一家医院的翻译,听口音我觉得她是台湾人。他们都是王诚勇的好朋友。王诚勇落难了,他们都想尽力帮助他。
从大潘那里我得到了许多很有价值的证据材料:王诚勇与蔡宽雄签订的办理签证延期和“绿卡”的协议书、“和顺发”收到王诚勇一千美元的收据、移民局要求王氏夫妇补充材料的通知、保罗传真的加入中国民主党和太平洋灯塔会的宣誓书和登记表、保罗两次传真的与阿鲁巴来人会面的通知、化名“洪主任”的吴弘达伪造的阿鲁巴司法部对托马斯。李的身份证明以及王诚勇与托马斯。李签订的“国际医学医疗服务及培训合作合同”等等。这些证据基本上能够把事实过程贯穿起来。大潘说,这些材料是王诚勇让人捎话叫他收起来的。但在没有王诚勇的明确指令以前,他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我奇怪,为什么FBI没有把这些材料搜走呢?大潘说,联邦调查局的人来晚了一步。
在法拉盛,我还见了王诚勇的同案被告傅行琪。虽然他嘴里说的是上海普通话,但你初次见他会觉得他是东北人,高高大大,脸庞长得有点像抗日英雄赵尚志。他三十五岁,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1993年到美国,有“绿卡”,在法拉盛经营一家洗衣店,王诚勇夫妇做过他的帮工。他已于被捕后的第三天以十万美元保释金和五人联名具保获得保释。
由于一起被指控,被告之间有时为了自身的利益会互相推卸责任,在他们之间可能会有一些微妙的冲突,因此在与傅行琪的谈话中我非常谨慎。我把矛头指向他们共同的敌人吴弘达。我说,吴弘达是个职业政客,为了达到政治目的不择手段。你们的案子是个圈套,是个骗局,是他们一手导演的。我们不能被动挨打,不能只是被动的辩解,而应当主动出击,戳穿骗局。如果开庭,吴弘达会出庭。你和王诚勇应当携手共同努力,揭露吴弘达,把对你们的审判变为对他的审判。
很明显,傅行琪对我的突然到来也有戒心,对案件的事实问题闭口不谈,理由是他的律师不让他多说。
官方的反应和媒体的报道为了获得更多的情况,在以后的几天里我开始从各种渠道搜集案发时的相关信息。我了解到,王诚勇案当时在美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今日美国》、《世界日报》、《侨报》、《星岛日报》、《明报》等各英文、中文主流媒体包括路透社、美联社、BBC、ABC等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纷纷抢在第一时间报道案情。这一事件甚至一度被媒体炒到“外交事件”的高度,并与中国的人权问题联系在一起,其影响力和媒体的关注程度绝不亚于李文和事件。美中两国官方也都对此事发表了意见。
2月24日《纽约时报》的文章报道,官方根据线人的运作,可以证实关于中国监狱中的人权遭到侵害的猜疑。纽约的联邦当局逮捕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据说是前任检察官——被指控通谋策划从中国死刑犯尸体上移植肾脏和其他器官。联邦官员昨天说,一些中国的持不同政见者长期提出,因对犯人的粗暴待遇而倒卖人体器官有活跃的市场(这在美国至少是违法的)。从这个案子美国检方可以提供第一份证据文件。
美联社在报道中称,这项逮捕行动首次证实了中国人权斗士长期以来所指控的,中国大陆罔顾人权,出售被处决犯身体器官牟利的罪行。中国检方对这项指控始终加以否认。
BBC中国问题专家詹姆斯·迈利斯发表评论称,中国比任何一个国家枪毙的犯人都多。根据中国官方报道,每年至少有六千人被枪毙,还不包括那些未见报道的。中国社会对捐献器官抱有偏见,因此医务人员只能把从死刑犯那里得到器官作为移植手术的重要来源。尽管买卖人体器官有违中国法律,但随着市场化进程加速,国营机构盈利的压力越来越大,这会促使更多的医院把死刑犯器官移植作为一项创收的手段。
《世界日报》同日的文章称,近年来一直致力查明中国大陆以死刑犯器官牟利的前中共政治犯吴弘达23日在华盛顿接受本报电话访问时承认,在联邦调查局上周末破获的一宗两名中国大陆男子涉嫌贩卖死囚器官的行动中,他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吴弘达强烈指责“中国共 产党检方是世界上唯一制定法令摘取死囚器官做移植牟利的检方。”同时他还表示,如果没有国家的政策,没有人敢这么做(指贩卖死刑犯人体器官)。中国检方应当对这些不人道的行为负责。
《明报》的文章说,美国的人权团体及国会正游说行政部门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提出谴责中国人权状况的议案,白宫迄今举棋不定。这一案件使人权团体有了新素材。
同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中国检方对两人在美国企图出售中国死刑犯器官的传闻一无所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和有关检方部门已一再表示,此类事件不会在中国发生。如若发生,肇事者将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
2月25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詹姆斯·鲁宾证实,美国检方已于23日通知中国检方,两名中国公民因涉嫌违反禁止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法律而被捕。鲁宾说,“这些指控非常严重,我们正在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这种行为非常令人厌恶。”鲁宾说,华盛顿曾一再向北京提及此问题,期望北京当局能制定并执行法令查禁人体器官的非法交易。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莱特曾在一次听证会上保证:“我们将会利用与中国高层官员对话的机会,继续表达美国对这件事情的严重关切。”
美众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赫尔姆斯的发言人西森说,“两人被捕表明不人道的行为仍在继续,这是中国检方为获得硬通货币而采取的广泛的、系统的行为,应受到谴责。”
中国检方2月27日通过新华社发表声明,指出中国检方与王诚勇案无关。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随后也发表声明说,中国检方与此案以及此案涉及人王诚勇毫无关系。声明引用海南省检察院在批准王诚勇辞职以后所下发的通知:“王诚勇辞职后一切行为与检察院无关。”纽约总领馆的声明指出,海南省的医疗机构从未与境外机构和人员有过移植人体器官的合作。海南省海关也从未查获和发现人体器官出关的事情。声明还指出,根据有关法律,中国检方严禁任何个人和团体从事人体器官交易,违者将受到中国法律的严肃惩治。在中国,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按照有关规定,医疗卫生和科研部门只有在死刑罪犯自愿签名同意或经其家属同意,并经过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才可利用死刑罪犯的器官,这与其他公民自愿在去世时向医疗卫生或科研部门捐献遗体器官是一样的。声明最后指出,我们坚决反对一切反华势力捏造谎言,诋毁中国,误导美国公众,企图干扰中美关系的正常发展。在所谓中国死刑犯器官移植问题上制造骗局,欺骗舆论,是徒劳的。
《明报》2月27日的文章却从不同的角度对王诚勇案提出了质疑。文章说,王诚勇并未实际交付人体器官,也未收受订金。根据一条去年才公布的法律,出售人体器官固然有罪,但是,“兜售”与“被诱出售”是两回事。这就是吴弘达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不是我设圈套诱他上钩,是他自投罗网”的理由。文章还指出,照联邦调查局的办案习惯,在犯罪证据、行为未确凿前通常不抓人。这回王诚勇只具“动机”与“意图”,尚未有具体行动,联邦调查局与纽约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即抓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