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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采女色_雍容-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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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下逐客令,俾得长伴老母,于愿斯足,亦不望前言之践也。”

    新婚之夜,她对真生坦言:“妾所以乐得良人者,非不能甘寂寥也,诚以闺阁之身,‘然酬应如勾栏,所不堪耳……”她从来没有得到“家”的温暖,没有得到“人”的身份,于是这一点关怀就让她恋恋不去。杜丽娘的惊梦寻梦,乃是青春的觉醒,而对沦落无依的她,连青春的悲哀都太奢侈了。也许她太实际、太庸俗,但出身勾栏的微贱女子,如何能主宰自己命运,她已做了所能做的最大抗争,在她身上,何尝不闪烁着人格的尊严、人性的光辉。

    明末小说《欢喜冤家·黄焕之慕色受官刑》的女主人公了凡,有几首诗写自己的心路历程,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

    旋蓄香云学戴花,从今不着旧袈裟。

    宁操井臼供甘旨,分理连枝弃法华。

    越宿顿知鸳被暖,乍妆殊谓凤钗奢。

    禅心匪为春心腻,女子生而愿有家。

    可为云栖云眠二人作结。

    说完了两个年轻女性,不要忘了本篇的第三位女性,真生的寡母。她刚出场,小说就交待她“庭训颇严”,她断然拒绝儿子的求肯,一度成为儿子追求幸福的阻碍,似乎是个冷酷专制的家长。但戏剧般的,又是她亲自将儿子的意中人送到他身边。当她最终知道事情始末时。只是笑着说:“我初不欲为儿娶一道士,今竟得两矣。”显示出她在亲情的温暖之下变得慈爱有人情味了。小说将近结尾处特意交待:“夫人固善弈,自寡居,不暇为之。自得盛,经理井井,昼日无事,辄与女弈。挑灯瀹茗,听两妇弹琴,夜分始散。每与人言:‘儿父在时,亦未能有此乐也。’”试想,除了蒲松龄,谁曾关注过一个盛年寡居的母亲的情感世界?

    她的境界也由此更高一层:真生科场落败时,她说:“吾家虽不丰,薄田三百亩,幸得云眠经理,日益温饱。儿但在膝下,率两妇与老身共乐,不愿汝求富贵也。”在礼教的观念中,“家”不过是“国”的缩影,“孝”已经固化为一种行为的准则,几曾见这般表现母子婆媳间浓浓的亲情?

    《陈云栖》的浪漫无掩于它的现实性,它的现实性也没有冲淡它的理想色彩。它体现了蒲松龄对人性深刻的洞察力,更体现了一个伟大作家所必备的对人类普遍的爱。1999年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3节 “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香玉》中微妙的爱情境界

    《聊斋》中众多的爱情故事,基本还是沿袭了从《诗经》开始爱情模式,即以《关雎》为代表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婚姻之爱,和以《蒹葭》为代表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理想之爱。前者又占了绝大部份,(不过,“淑女”替换成了狐与鬼,成为主动进取的一方)。国人对后嗣的关注,已然成了一种宗教情结,在《聂小倩》《花姑子》等篇表现最为突出,这种关注远超出对爱情的关注(宁采臣最缶龆ê湍粜≠唤峄椋必须经过母亲的主持;而母亲同意婚事,是聂小倩解除了她关于后嗣的疑虑。《花姑子》最后一定也要加上“送子”的尾巴)。而最接近代爱情的复杂微妙的,当属《娇娜》与《香玉》。

    《娇娜》与《香玉》的题材是容易落入“娥皇女英”的俗调的:始离终合,一夫二妇,团圆到老。蒲松龄的非凡之处,就是在传统叙述语言的制约下意外的突破了简单化的爱情模式。

    1延迟与期待——“色受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

    《娇娜》中,孔雪笠最终娶松娘为妻,真正的女主人公却是娇娜。孔雪笠与娇娜的关系止于亲友。黄生则云:“香玉吾爱妻,绛雪吾良友也。”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古之所谓“伦常”,是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五伦之中,前面四伦都与宗法等级制度有关,换句话说,就是尊卑定位。独有朋友一伦,虽然可以视为“兄弟”关系的延伸,却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的。将之联系在一起的,不是血缘和婚姻关系,而是对共同的“道”的追求。志同道合者,始称“朋友”。朋友的基础就是道义与忠信,“道不同,不相为谋”。儒家对朋友之道,是非常重视的。

    但是“朋友之道”,仅限于男性之间。第一,女性智慧与能力既然低于男性,自然不可能平等相交(女性间,也只是“伴”而非“友”)。第二,男女之大防不能逾越。即使亲眷间,也要刻意防闲。蒲松龄却明确提出了异性之间也可以做“良友”,不能不说是特别的。

    这种友情,首先是建立在性吸引的基础上的。清代小说《林兰香》里,耿朗面对燕梦卿的劝诫,以“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来搪塞,在这里,朋友一词,决非对她品格的褒扬,而是对她女性魅力的否定。而孔雪笠最初追求的对象是娇娜,吸引他的是娇娜的美貌,可惜娇娜已婚,徒留遗憾。直到娇娜一家遭大劫,孔雪笠挺身相救,两个人的感情得到了升华。黄生最初也不过是出于兼收双美的心理接近绛雪,直到香玉蒙难,他与绛雪在痛失爱人与朋友的相怜相惜中,才达到了默契。

    《娇娜》《香玉》所表现的,与其说是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感情,不如说是近于近代观念的“爱情”。这种“友情”并不抹杀性别的特征,而是强调了性别的特征,但是又带有精神爱悦的性质,不耽于肉欲,甚至不以婚姻为终极目标。《娇娜》结尾蒲松龄自己这样评论到:“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为什么“友情”比婚姻更有吸引力呢?传统婚姻是以“礼”的形式承认同居的合法性,以满足家族延续的需要,干脆这么说吧,是奉父母之命的配种。个人感受不被考虑在内。所以它缺少了爱情必不可少的钟情——回应——结合的过程中重要一环:追求直至心心相印。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婚姻的魅力。对此,解决方案是:在家庭中,尊崇嫡妻的地位,又以妾媵加以补充,使家族的需要和个人的需要互为妥协。但是妾往往出自贫家,教养缺乏,可以承受“欲”却难以作为“爱”的对象。于是又有了一种虽不合“礼”却合法的补充方式,那就是妓女。高级妓女受过严格的才艺训练,美丽而浪漫,有资格成为爱慕的对象,追求她们是需要花费相当的金钱、时间与精力的,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满足了男性寻找“爱”的需要。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历代吟咏妓女的作品数量之多,质量之高,远远超于吟咏夫妻生活。“色授魂与”是承诺而非完成,是期待而非满足,是性交的无限延迟,是向着爱欲的顶峰的永恒攀爬,所以最富有魅力。

    蒲松龄相信异性间亦能达到精神融合的境界,在妻妾、妓女之外,隐然期待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想之爱:“知己之爱”,这是很了不起的。

    2娇娜和绛雪——异类女人

    《聊斋》,甚至大部分明清志怪小说中的花妖狐鬼,其实不过是良家妇女的变身。她们美丽而温良,给穷书生们以性的满足,但又不需要他们负任何的责任。始乱终弃固然要遭到谴责(《窦女》),那只是对民女适用。花妖狐鬼既然神通广大,来去自如,那就一切后果自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典型的男性白日梦。礼教要求女人为了贞节要死要活,小说又要求女人为了爱情要死要活,无非都是成全了男性的私欲罢了,男性自己却可以超然物外,坐享其成。

    娇娜却和《乔女》的主人公很相似。乔女拒绝了孟生的求婚,却为他打官司、抚育孤儿成人,“固已心许之矣”。娇娜把婚姻给了一个男人,却把感激、尊重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感激之心,器重之意,无疑是爱情基础。她甚至不回避这种感情,也不惮于表达出来。她恪守了礼法,但是又颠覆了礼法。

    绛雪呢,作者反复突出的却是她的“无情”。作者把香玉写成牡丹花,而绛雪是忍冬。牡丹国色,香玉妩媚而爱娇;忍冬耐寒,绛雪高傲而素淡。面对黄生的追求,她选择了逃避。直到黄生表现了对香玉真挚的哀痛,她才出来安慰他。即使如此,面对黄生的抱怨,她还是表示:“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

    生欲与狎。曰:“相见之欢,何必在此。”于是至无聊时,女辄一至。至则宴饮唱酬,有时不寝遂去,生亦听之。

    这种“无情”乃是保持人格独立的努力。黄生后来也理解并尊重她。比起香玉的忘我之爱,这种保持自我之爱,似乎更合乎近代的观念,而远离传统。

    3后神话时代最美丽的神话

    总的来说,《聊斋》中的男性比起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要苍白得多。正如叶舒宪在《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一书中指出的,大部分作品遵循的“三部曲”,即:“艳遇(性的满足)——磨难和变化——幸福(人生的满足)”,男性总是处在被动的、受拯救的位置,形象也就大抵苍白甚至猥琐。比如《红玉》的男主人公先是遵从父命背弃了爱情,后来遭遇惨祸,无力庇护娇妻弱子,只会对着红玉“裸跪床头”,着实令人作呕。

    《娇娜》《香玉》独具一格。《娇娜》里的孔雪笠以“圣裔”的身份,却结交被视为淫邪化身的狐精,他与娇娜一家的友爱也让人感动。在他们遭雷劫“天罚”的时候,他毅然挺身而出,“逆天”而行,为了所爱陨身不恤。

    前面提到,中国人对嗣续的关注,近乎宗教情结。在传奇志怪小说中,多有花妖狐鬼以法术助人飞黄腾达、为人产佳儿的情节,黄生入寺本为求取功名,但对香玉和绛雪,从来不曾有此类期待和要求。

    香玉不幸夭亡,由花妖而花鬼,尚缠绵爱恋,最后又因爱而重生,这些描写美丽异常——

    次年四月至宫,则花一朵含苞未放;方流连间,花摇摇欲拆;少时已开,花大如盘,俨然有小美人坐蕊中,裁三四指许;转瞬飘然欲下,则香玉也。笑曰:“妾忍风雨以待君,君来何迟也!”

    而黄生入山不返,相约死后魂托牡丹之侧,临终前,他说“此生期,非死期也”。他不再以“人”的资格为贵,宁愿化作“异物”,也要与所爱相伴——

    次年,果有肥芽突出,叶如其数。道士以为异,益灌溉之。三年,高数尺,大拱把,但不花。老道士死,其弟子不知爱惜,斫去之。白牡丹亦憔悴死;无何耐冬亦死。

    这和《红楼梦》里绛珠仙草为报灌溉之恩化身为人,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后神话时代最美的神话。蒲松龄自己评论道:“情之至者,鬼神可通。花以鬼从,而人以魂寄,非其结于情者深耶?一去而两殉之,即非坚贞,亦为情死矣。人不能贞;亦其情之不笃耳。”这里的“贞”已经不是对女性单方面的苛求,而是双方对等的对爱情的忠诚。他对“情”的推崇,正与《红楼梦》“以情补天”的观念有共通之处。

    孔雪笠和黄生性格迥异,一刚烈,一温和,却都是聊斋里最光彩照人的男性形象。2003年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4节 岛上“仙侣”,人间怨耦

    岛上“仙侣”,人间怨耦

    ——略论《仙人岛》

    聊斋很多故事,都可以做出多层次的解析。《仙人岛》一文,其表层和众多修仙得道的故事并无二致,主人公在仙人的点醒和提携之下,从热衷科名到看破世情,终于也荣登仙列。王勉就成了“地仙”,和芳云长住海岛,做了一对神仙眷属。蒲松龄照惯例加上“异史氏曰”,带着点葡萄酸的说:“地仙许携姝丽,恐帝阙之下,虚无人矣。”其实正是科举的失意,才会产生这样的白日梦。

    然而深一层,却是揭示了男尊女卑制度之下,“强势”妻子和“弱势”丈夫的结合带来的婚姻困境。

    王勉和芳云这对“才子佳人”的仙岛岁月,是否幸福呢?

    王勉自视甚高。崔道人劝他修仙,他“念己才调,自合芥拾青紫,富贵后何求弗得”;跌入海中,被明救起,他夸称:“我中原才子,偶遭狼狈”;见了芳云之父文若恒,就自吹“某非相欺,才名略可听闻。崔真人切切眷恋,招升天阙,自分功名反掌,以故不愿栖隐”,使文若恒肃然“起敬”。然而偏偏就在芳云绿云两个小女娃的笑声里,被打回原形。小说描写他在人前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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