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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想,困苦其实是对人性的一种压榨。困苦令一个人活得猥琐而全无尊严。我想反抗这卑微的命运,我想挣脱这贫穷的生活,我想将来的日子一定要让我、我的家人、我的小孩衣食无愁,我想挣很多很多的钱……
这一切的“想”都沉在我生命的暗河里。虽然我在贫困里越来越干瘪,而我的“想”、我的欲望就像一条鱼,在那条暗河里被喂养得越来越肥壮。它们在不知不觉中生长,它们后来长成的样子,全然超过了我的想象和控制……
我的生命跟一条河流有关。
一条由西向东的河流,本来应该一直由西向东,可是,这条河却在我的家门口逆向反着流回去了……
祖祖辈辈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条回转倒流的河。可是,因为他们从出生就司空见惯了这条河的倒流,所以没有人在意一条河为什么会反转,为什么会倒流……
我的记忆就从这样的一条河流开始。我常常看见小时候的自己,大概刚刚会走路吧,大概也就两岁的光景。我的妈妈牵着我的小手,在河岸上走。没有人告诉我河流应该朝着哪个方向流淌,可是,我一眼就看见了那打着回旋的反转。我挣脱开妈妈的手,向那个反转里奔去……
那是一种义无反顾的奔。没有人能拉住我,没有人能阻止我,没有人能唤回我。妈妈在我的手挣脱了她的手的刹那,脑子一定是一片空白。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她的心里有感知,可是,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因为于我,当我与她的生命体一旦分离,她是无能为力的。
我就像跟那个反转相汇合的另一股水,另一条河流。我是那么快地就陷进了那一片反转里。那个时候的我大脑还没有主动的意识,还不能判断自己的一切。一个两岁的孩子完全是天真和自然的,也是无知的。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融身于那一片反转的水里。故乡有许许多多的孩子,没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孩子,在全无意识当中做了这一种融身于反转的选择。其实那也不是选择,那或许是冥冥之中真有一只手——命运的一只手,在暗处操纵了这一切。
我看见自己沉没于那一片水里。是那种一下子就沉没进去了。转眼之间,一个小孩子就没有了。远处有一只小木船漂漂摇摇在河流里。因为水是反转着流,那个木船很难划过来救我于危难之中。妈妈眼看着我消失在一片水里,她不会游泳,她也无法搭救我。
在水里,我感觉宁静极了,就像在母腹里。我再一次回到母腹里了吗?我不可能再一次回到母腹里,可是,有一种巨大的力量在河底承接着我,有一种巨大的浮力托举着我再次浮出水面……
我是一下子便浮出水面的,就像是一场再生。
岸边上站满了人。有一个男人一把就从水面上接住了我。
妈妈从那个男人的手里抱过我。她的身子抖得厉害,可是,她的双臂却将我抱得死死的。我被她箍得有些喘不上气来。我说,妈妈,你放开我,我都被你憋死了!
我的妈妈泪流满面。或许在那个时刻,她已经知道我不再是她的儿子了。我是另一个人。
每一个人都是一条河。每一条河都有自己的流向。我本来也应该有自己的一个流向,可是,当我沉没于那一条河里的时候,我的流向已被改变。只是我无知无觉。
如果连我都无知无觉,谁还能洞晓呢?
我出生的那一年,父亲上吊自杀了。父亲跟前妻生有两儿两女,加上我,一共五个孩子全由我妈带。在我的记忆里,妈妈从没有年轻过。我长大了才知道,她的过早衰老全是困苦造成的。
困苦使得一个“活生生”的人过早地“死”了。
是心死。
她每天都在给人家缝缝补补。她靠给人家缝缝补补养家糊口,糊我们这五张无底的小口,而我们从未吃饱过。那些淀粉丰富的红薯,它们是我童年成活的惟一依赖。
而当一个人依赖于某一种东西的时候,它同时就成了你的一个负担。
我总试图逃出红薯的围困,转而能吃到别的。可是,红薯的围困有始无终……
我一直在想,困苦其实是对人性的一种压榨。困苦令一个人活得猥琐而全无尊严。一个人生来带着一张口,不被按意愿填充便生出反抗。我想反抗这卑微的命运,我想挣脱这贫穷的生活,我想将来的日子一定要让我、我的家人、我的小孩衣食无愁,我想挣很多很多的钱……
这一切的“想”都沉在我生命的暗河里。虽然我在贫困里越来越干瘪,而我的“想”、我的欲望就像一条鱼,在那条暗河里被喂养得越来越肥壮。它们在不知不觉中生长,它们后来长成的样子,全然超过了我的想象和控制……
悲剧往往隐藏在悲剧里,这一点,在当时的我是不可能懂的。
而将来的日子渺茫无期。活在现时现地里的人,必须现实地度过每一天。
镇子上有一条街,那里有我们平日看不到的许多物质,那里热闹、丰富。小孩子是喜欢热闹也喜欢丰富的。所以,即使饿着肚子,我们也愿意去赶街。
那条街上有许许多多的小孩子,我和那些小孩子在一条街上相遇。那是一种单纯的相遇,甚至没有语言的交流,只是一个小孩子眼里的另一个小孩子。日后,这一幕,在人生的光影里却成为一种定格。几十年的陌生像显影的药液,把童年的那一张底片反复冲洗着,人生命运里的纵横交错,其实早在那条街上就被注定了……
就是在那条街上,我第一次看见了华子。当时我不知他叫华子,他也不知我叫林生。我孤独地一个人站着,华子跟一群孩子在玩跳马。一个男孩子弯腰当马,一个接一个的孩子从他弯着的背上跳过去,没跳过去的孩子则弯下腰当马,让别的孩子继续跳。
而只有一个孩子跳技高超,他从没有弯腰当马被别的孩子跳过。
可是,当他再一次奔跳的时候,突然就像马失前蹄那般前倾着扑倒在地……
一群孩子呼啦啦就把华子围上了。
是华子趁那个孩子全无防备的时候,给他使了绊子。
被围住的华子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而他的眼睛一直四处乱转着寻找脱身的机会。那时,他的眼睛就落到了我身上。
我其实一直不知那一天,华子到底跟那一群孩子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只是远远地看见他望我,然后,我听见他大声喊,哥!你快来呀,他们要打死我!
华子趁一群孩子转身朝我看的时候,泥鳅一般溜到了我的身后。
一群孩子呼啦啦就把我和华子围到了中间。
其实华子只是从单一的被包围,转移为有我陪伴着的被包围,但那种被围困的感觉却大不一样了。我成了华子的一堵墙。他躲在我的身后嚷嚷着,你们谁敢动我一根汗毛,我哥会揍扁你们!
那一天,那一个时刻,如果小女孩慧没有出现,我真难以想象会是什么一种情形。因为我不可能揍扁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而我倒是有可能被他们揍个稀巴烂。
那是我最早经历的一场一触即发。就像一个人眼瞅着火药捻儿点燃了,却束手无措,甚至连逃都无处可逃。
我只有等待着。下一刻发生什么就是什么。或许那就是潜在我生命里不可回避的一场劫难。
而就在这时,一个小女孩轻轻缓缓、缓缓轻轻地朝我们走过来。她就像天边一朵美丽的云彩,当她现身之际,那凝在头顶的大片乌云全部悄然遁去……
喧哗一下子停止了。
周围一片宁静。
只有一个小女孩无声地行走着。男孩子们的目光直投向那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怯怯地看着每一张愤怒得有些变形的青春面孔。女孩子的那种怯就像冷却剂,令所有正在火头上的男孩子慢慢息了火气。
女孩子走过去之后,就站在很远的地方不肯离去。
不知哪一家的大人喊娃仔吃饭了。先有一个小孩子扭身走了,然后一群孩子也都纷纷无声地走了。
小街上只剩下我和华子,还有远处的小女孩。
我看了一眼华子,没理他。我走到离女孩不远的地方停下来。女孩看着我。我看着我的脚,我的脚上没有鞋子。
女孩也看我的脚。她看到我的脚上没有鞋子,就冲我笑了笑。
我也笑了。
华子站在远处。我们三个人站成一个三角形,华子也在笑。
我们三个都笑起来。
我想,我一定就是从那个时候爱上那个小女孩的吧。
那个小女孩叫小慧,是把我从河面上救上来的那个男人的女儿。小慧后来做了我的同桌。我们一直两小无猜地一起上学放学。而真正地对她生出爱恋的心,是在上初中的时候。我们上台演出,小慧看见我脚上穿着一双露出四个脚指头的烂胶鞋,一口气跑回家跟他爸要钱,给我买了一双军绿鞋,赶在演出前悄悄塞给了我。
那是我一生中最好的爱情礼物。
如果生活不出现变故,如果我不离开那个小镇,我们应该是多么相爱的一对恋人啊!
我们家的生活越来越无法支撑下去。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见妈妈纳鞋底的手淌着鲜血。我问她怎么了,妈妈说,我的眼睛看不清针脚了,我的眼睛越来越看不清东西了……
我在那一刻才发现,40岁的妈妈已然风烛残年了。
我是多么地心疼妈妈呀!
第一部分第2节 一生一世的感动
我的青春期陷进一种焦思、忧虑中,我不知该怎样把妈妈、把自己从生活的苦难里解脱出来。放学以后我时常在镇子上游荡,那时候,我就看见华子跟他哥站在小卖店的门口。
我在小卖店门口的对面站住。我想,如果我也能开一家这样的小卖店,我妈就不用再给别人纳鞋底了。每当想到我妈那满手的鲜血,我真的是心如刀绞。
华子从小卖店走过来。华子说,你看你那傻样儿,呆呆地站着干吗?到我哥的小卖店坐坐吧。
我说,你才傻样呢!怎么,你不上学了?
华子说,小卖店进货缺人手,我现在帮我哥去外地进货呢。说完,华子从脏兮兮的口袋里掏出一根揉皱的烟递给我。
我没接他的烟。我问他,你哥要是还缺人手,告诉我一声,我也不想上学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不上学。我喜欢读书,我知道只有把书念好了,我才可能有好的前程。可是,我为什么在那个时候想都没想,就跟华子说我不想上学了呢?
其实,人生的许多重大决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才作出的。许多事,也并没有经由我们的大脑。大脑,在通常的情况下,是一架谎言的机器,它为一切已经发生的事情做着合理的解释。那解释是为了哄骗拥有这个大脑的人,心安理得地度过每一天。因为生活里的许多真实是我们没有勇气面对的。大脑提供假象,而心提供真实。
是我的心告诉我,我只有辍学,才能救我妈,救我自己,救我的家。惟有一颗心是不经由大脑操控的。
说完这句话,我身上出了一层虚汗。因为我只是妄说,我无法预料这个决定将跟我的一生命运相关。
我的一生,就在这一念之间被自己决定了。
当我把辍学这件事告诉小慧的时候,我没想到小慧哭得那么伤心。小慧说,生哥,你知道吗?我一直梦想着我们考上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班级,我们还坐同桌……这是我的一个梦想。
我握住了小慧的手。我知道,我让她的梦想破碎了。
我们手牵手走在小镇黄昏的郊外。
风吹过山峦,吹过树林,吹过田野,吹过我们。我们两个人谁也没说一句话,默默地攥着手,真怕某个瞬间彼此把对方给丢了……
在我的一生中,只有那个黄昏是宁静的。
宁静透了。
那种宁静短暂而永恒,再也没有重现过。
我辍学的当年,先是帮华子的哥哥到江浙一带进货,奔波于大江南北。而正是那个年代,涌动于大江南北宽街窄巷的中国人,当时被西方媒体形容成“蚂蚁”。这个词包含的意义是渺小、灰头土脸、营营碌碌。这群“蚂蚁”只穿四种颜色的衣服:灰、黑、蓝和军绿,再配以宽松得近乎邋遢的式样,每个人都散发着霉气。他们最常穿的衣料叫“的确良”,他们认为最有品位的服装款式是中山装。白衬衫既昂贵又“高档”,得花七八元才能买到。“名牌”这个概念,对他们而言,指的不是永久牌或凤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