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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栏杆向下一望,下面停着一辆大巴士,离车顶约有两米远。我一时拿不定主意,光抓着栏杆没动弹。可瞧,那家伙已经奔上台阶了。没辙,我一闭眼从栏杆往下一跳,落到车顶上,身子一个反弹。因我穿皮鞋有些滑,我好容易才站稳,然后朝后走到什么方向灯、车尾灯那儿,像抓住屋顶塑管似地滑到地面上,朝对面昏暗的小巷拼命奔去。我边跑边听,却只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全无他人追逐的迹像。也许那些家伙没想到我有这一招,所以望而却步了。过了许久,我停下,双手按着双膝直喘气,我的左脚踝也抖动起来。
我真睏了,在山里我也竟然入睡。一觉醒来,四周已变得黑黢黢的。诚然,我知道自己孑然一身,但当时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小孩,东张西望之余,离队迷了路。我急急忙忙下山,约过了五分钟光景,见到了人影,心里才稍稍安定下来。正当我在石阶拐弯时,看到岩隙深处有样可疑的东西,便转身望了望,那似是一个人;再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著洋装、带领带的青年男子。他背靠岩石坐在地上,头耷拉在左肩,黑边眼镜滑到鼻尖上。我起初以为他醉酒睡着了——对一个约二十五、六岁的人,那是完全可能的——但我看到垂在腿边的手腕,不禁吓了一跳:手腕上结了厚厚一层血。再一看,上衣、衬衫、裤子都斑斑血迹。显然他割了腕动脉。是自杀还是他杀,我不得而知。但看来像是自杀。说实话,我当时真想一走了之,因为照一般想法,这是不宜久留的是非之地;但我走了几步之后,又不得不返了回来。
首先,我想确认他的死活。但我已不必把手背放在他鼻下了,因为我看到了他徐徐起伏的胸口。天色晦暗,但仍能看清他死人般苍白的脸。他手腕上结的血块,原来是饱浸血液的化妆纸一类的东西。大概他之前已有人见状,做了一番应急措施。当然也有可能他自己曾止过血。我为自己感到庆幸。我犹疑了一下,觉得急于搬动他属鲁莽之举,加上一拐弯便是卖酒菜的所谓山庄鳞次栉比,这就更不必要了。最要紧的是联系医院叫辆救护车。于是,我就不理解他干嘛要离居所这么近?或许有人扶他下山,到人们容易发现之地之后,便一走了之?总之,我决定暂时留他在原处。离开之前,我又看了一眼他的脸庞:一张轮廓鲜明的脸。
这时,我看到他上衣胸前挂着一样东西,近前一看,原来是庆贺四月初八的标识。然而,佛祖降生之日已过多天,他干嘛还带着它在山中盘桓数日呢?多种疑问令我发晕。我情不自禁地摘下了他胸前的标识,把它带到了山庄,心想这也许是一把揭秘的钥匙。我走进一家山庄亮处细看:一轮厚纸上,画着一尊披着绿色长衣、站在莲花上的小菩萨,画工粗劣。小菩萨脑后是一轮佛光射向四方,上面用汉字写着:天下唯我独尊。而两根细带子上写着佛祖诞辰字样。翻过来一看,那小块地方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等一下,我给抄下来了。听着:天一亮同巢一枝的鸟各飞一方,我们的人生也如出一辙,缘何洒泪沾衣裳。又题《觉悟之声》:钟声一响,烦恼尽去,悟心填空,抛开欲望和固执,你我菩萨心。说得有点幼稚。
正当我在山庄楞楞地看那东西的时候,一名男侍者迎上前来,我便带着严峻神色告诉他:上面有个流血倒地的人。不料,他马上接口说:是吗?面对这种意想不到的回答,我无以可对。我磨磨蹭蹭地应道:那么……。正当我俩相互傻瞧着的时候,里边走出了女老板。我向她细说了情况,求她打电话给医院或派出所。那男侍者乘机溜之大吉。电话终于打通了,不久从下面传来警车的鸣笛声。我告诉女老板大致位置之后,便抄旁道悄然离开,径直到了山脚下。由于到山庄是公路,我跟警车擦肩而过。当时,我眼前叠印着几个影像:第一是男青年昏迷的脸,第二是刚才那侍者嫌我给他找麻烦的表情,第三便是我自己——起先对侍者无以可对光傻站着,而后逃之夭夭。究其实,这三张脸是一致的。换句话说,他们都一样没一点生活的余地,像塑膜或黄板纸那样光滑平坦,也像发泡塑料一样松软,虚弱无边。打那以后,我很难摆脱当日的记忆。后来,我突发奇想:像现在这样跟别人说说那件事,并把我抄在手册上的诗句念给大家听。所以我讲了这冗长的故事。这不是说我想干点什么,只是想说说而已。在这来去匆匆的人生中,常讲些这样的插曲,也算是一种寻回失落的余地吧。
“我的心绪能好吗?按我的脾气,我怎会弃之不顾呢?可又咋办?只能随他去了。但不论怎么说,心绪不佳是事实。我不禁感到肩头沉重,腿发僵。我心想,如此下去会闯祸的。因为我的车刹车不灵,又喜欢高速行驶。由于心绪难平,所以对速度的感受差,直到进了隧道,我才决心振作精神。平时我每进隧道,总免不了一种不祥之感。隧道两旁是人行道。当我尽力静心开车到中途时,看见右行道上走着一对青年男女,相互紧搂着腰,全不在意那喧闹、狭窄而黑黢黢的空间,悠闲地走着,就像夏夜里走田埂一样。突然,他们的背影叫我火
冒十丈,原本憋闷的心情,也像气球一样炸开了。当车开到他们身边时,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猛按起喇叭来。即刻,整个隧道里震天价响,要知道我车上的喇叭特厉害。从反光镜里,我看到那女子魂飞魄散,放开搂着对方的手臂朝里倒了。男方惊慌地扶起她,怒视着我的车。这时,你知道我怎么着?翘起嘴角暗笑。在那一瞬间,什么歉意呀、自责呀,全给置之脑后了。因为当时我非那样笑不可。
但是,当我再次瞧反光镜时,轮到我大吃一惊了。车出隧道的刹那间,我见到那对男女,不知怎么搞的,与刚才判若两人,全没了惊恐,照旧相拥而行。因为是一瞬间,所以我想是否看错了,或者是种幻觉;但我脑中一片浑沌,没法思考,因为我不知道刚才我见的两幅情景,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而我又不能倒车去确认。我心情复杂,背脊有点发凉。总之,我最终尝到了背叛自己的滋味。我的心绪、感觉和想象力浑然一体,对胡作非为的我举起了造反大旗。我失去了重心。就大而言,我的自我已悄然离我而去。首先,我作弄了行人还暗自蚩笑,其次是我眼中产生的幻觉也可以说明这一点。你知道我当时怎么想的吗?虽然有点可笑,但我觉得还有点自信。我为自己找回失却一时的平衡、驱逐了先前的我而感到高兴,为自己复位而重归宁静。浑沌的心变得热乎乎的了。”
在路灯下,一个长满胡子的男人正在“啪啪”地打一个孩子。那瘦猴已经第五次用石块打碎了路灯,不论怎样劝告、打骂都无济于事,毒打屁股也不流一滴泪,紧锁双眉咬牙忍着。那男人是离路灯最近的酒篷的老板,也是孩子的父亲。他无法理解跟自己捣乱的儿子,因为砸了路灯多少会影响他的生意。然而,孩子已经反复干了五次,或许孩子自己都没法理解自己呢。
约一个月前的一个晚上,父亲到外面解手,碰巧第一次目睹了儿子振臂砸灯的情景。儿子的脸上闪着青悠悠的荧光,正在专心致志地扔石块。儿子奇怪的举动令他大为震惊,默默走开了。孩子依旧忙着在脏地上找石头,热心地向空中抛去。父亲回到酒篷分装烧酒,听到了“卟”一声灯泡破裂的声音,但他没有出去,也没唤孩子回来。他手中的瓶口抖得更厉害了。不知从何时起,他觉察到儿子变得怪怪的,少言寡语,不怎么笑,也不认真吃饭。几天后,路灯第二次被砸。父亲看见儿子回到酒篷,十岁稍大的孩子满脸疲惫,凶巴巴地瞅着父亲。父亲原想视而不见,但突然意识到孩子正在深刻体验着饥寒交迫的生活,从而觉得自己更是如此,便二话没说,把他带到后院热热闹闹地揍了一顿。可是,他很快就打碎了第三只灯泡,父亲再次打了他的屁股。当他第四次、第五次重复同一件事时,父亲担心电力公司发觉,便打得更狠了。前几次挨打,儿子都不善罢甘休,但这一次儿子却向父亲保证改过。所以孩子热切盼望装上新灯泡,却不能保证自己不故伎重演。但不论怎么说,灯泡装得越快越好,只有这样,父亲干活才方便得利。孩子心里虽然这样想,手指却仍在口袋里捏弄着石块。
每每写日记,我总感到困惑。一天还没过完,就要写成文字,究竟有何意义?那不是日程表或纪录体又算什么?过上几天,对事情反复思量之后,才能说和写嘛!可我却想把不到两小时前的事情搬上日记本。这不过是一种旨在记忆的原始行为。我是为了铭记不忘才写日记吗?那么铭记不忘又为什么呢?写自传倒也罢了,至少可以到耄耋之年靠回忆打发时光。我明白,我现在的意识爱跑极端,我的思考惯于在极端之间摇摆,我在放纵自己。依我看,人类反正要掉进自身招致的监狱或陷阱里去,故往返两极多少能扩大那监狱或陷阱的容量;或者投机地说,把玩两极也许能保持平衡;再不然,干脆以空心为圆心绕着圆周跑。总之,我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想写未满二十四小时的事情。相反,我想借写日记的形式,反省前些天反复思量的事情,或构思属于未来的事物。为此,我尽力不去想我在写日记这一事实。因为日记虽是现在式,但本质上属于过去,我更希望使用肯定的完成时态。
随着生活的进展,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我讨厌什么?我所厌恶的究竟为何物?随着年齿渐长,人们一般会与世事妥协或做观潮派,以确保和维护人世间自己喜欢的部分;对年轻时所恶之事因熟习失去了反感,或者为了避免现实的困难,有意逐渐抛弃了它。也许眼下有不少人自信能驳倒我,那么干脆就这样说吧:人们以各自的方式逐步理解这世界,并具有从善弃恶的倾向。其实,对善的执着与对恶的追求都可能属于同一种行为,只是我从极端情绪化的一面来谈这个问题而已。
不过,为了赋予前提一点客观性而谈这罗嗦多余的前提,究竟有什么意义呢?我不正俨然写日记吗?对,我正在写日记。总之,抛开一切笨重的话题开始谈点轻松的吧。而且,除了坦率承认自己利己的立场之外,别无他法。
我在人生途中逐渐明白了我不喜欢什么。近来,凡我认定厌恶的东西都被编成目录,以供我细细体会我是如何逐个嫌恶它们的,同时认定哪些是不可接近或不可重复之事。当然,
这一决定不是非遵守不可,但是,每当我做与之相悖之事时,便可确认自己的厌恶程度。现在,我已编好第一部分。在我这年纪专列厌恶之事算不得正常,不过立刻放弃却也不能。有时,我甚至想,我是否在靠厌恶感跟这世界抗衡?而这一倾向,是否首先来自我病态的被害意识呢?
实际上,我也可以另作这样的说明:迄今为止,我未能按自己的喜恶、避嫌就轻地生活,并自以为那是我心甘情愿的。然而,那是一种错觉。一般地说,那也是为自己往后无所顾忌地干坏事所做的准备和自欺欺人。因此,不知从何时起,我沉湎于这样的欲望:说自己的话,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常常过着违心的生活,有时还意识不到这一点,虚度年华。终于,为了实现我的愿望,我开始探讨比较具体的实践方法。结果,我列出了一张有关我真心厌恶之事的一览表,从而更加厌恶我所厌恶的事,加强我所喜爱事物在我生活中的比重。换言之,我在实践心中一个隐秘的欲望。
但问题并非那么简单。诚然,清楚恨什么,也就清楚爱什么。但恨得有个界限,不然豆大的被害意识将败坏整个的爱。考虑到这一矛盾和忧虑,我的结论是:极力使爱憎两极分化,而且把这两极一同锁在我心里,任凭他们对我施加电刑。这样,我就可以在感受苦痛的同时,获得另一极的快乐,从而使我逐渐拥有兼顾两极的视野。但对此,我还没有一点信心,只是全身心地感受两极相撞发出电花而已。
由此可见,我实际上并不怎么喜欢写日记,或者不如说讨厌它。但我承认写日记的必要性。那怎么办?首先,按各自情况对其必要性作些分析如何?我心里明白:一刀切是一种既可笑又危险的思考方式。
电车启动了,柱子一一闪过。那一根根柱子,像融化的饴糖粘在车体上,随后抵不过力量和速度,逐个脱落而去。他念道:今日幸运方位,月日(阴历月日)。若按幸运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