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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叔叔好,阿姨好!”许琴跟我老爹老娘早就熟悉,不过,进门脸还是红了。跟我老爹打个招呼,马上进厨房协助老娘做菜。她也怕我老爹,厂里的子弟没有不怕我老爹的。读小学时,厂子弟学校有个体育老师喜欢体罚学生,我也不得幸免。有天,老爹在操场找到他,学生们以为他们要打架,老爹却跟他掰手腕,一只手对两只手。最后,老爹大吼一声,把那位老师摔了个跟斗,一言不发走了。
“喂,老爹,你穿我的衣服吧。”我把身上的T恤脱下。老爹光上身坐在堂屋里,白眼道:“大热天的,穿什么衣服,我又不发冷。”发现我神情不对,愣了一下,朝厨房望了望又说:“臭小子,怕我丢人是吧?一边去,我穿我自己的。”起身进房间去了。
我偶尔敢于跟老爹开开玩笑,他也不生气。每次我回家吃饭,老娘埋怨他的话特别多,像汇报工作一样,事无巨细,不厌其烦地讲起修理铺一天的生意。老爹可能是老了,说话开始罗嗦,这样也好,显得他有点人情味。
一餐饭下来,许琴轻松征服了老爹老娘。我一点不奇怪,老娘从小就喜欢她乖巧懂事,人又长得漂亮,而老爹则看中她勤快能干,饭前饭后都是厨房里的好帮手。找许琴做女朋友,恐怕是我有生以来,惟一让他们同时满意的一件事。
“你打算怎么办?”
“除了服从还有什么办法,反正下乡也死不了人。”
“你真潇洒,知道有个人叫阿Q吗?他比你更潇洒。”
“阿Q不认识,我认识一个家伙叫堂吉柯德,跑到乡下去找风车打架。哈哈,我也准备向他学习。”
“好吧,你慢慢学,我不打扰了,以后你的事与我无关。”
回到宿舍,许琴却对我不满意。和她讨论过我的政治前途后,我并没有采纳她的意见,主动给上级打报告。她认为,这是马脸团长敢于发配我下乡的原因。我同意,不过,我对打报告还是提不起兴趣,故意把下乡说得轻描淡写。她非常失望,拂袖而去。我希望她和我争吵,或大骂我一顿,那样我会好受些,可惜她没有。离开时的眼神,像是为一块糊不上墙的烂泥,枉费了心机。
我站到镜子前顾影自怜,又想起了肖露露说的“胸无大志”。
过完周末,我没有一句怨言,扛起行李下乡去。如果以那些站得高望得远的精英的眼光看来,我这种长在大山深处的三线子弟,生下来就具备下乡的天赋,这个范围或许还能扩展到整个怀城地区,再也没有比我们更适合下乡的人了。知青算什么?他们最多呆几年,完了拍屁股回大城市去,还能有资本写小说诉苦,当作家赚钱。我们则一辈子都离不开,反正城里是山,乡下也是山。
有意思的是,我只在乡下过了一晚。因为,下乡工作组的组长不喜欢我,尤其不喜欢我那头四十公分的长发。他特意找我做思想工作,动员我剪短头发。我问他是不是我老爹?他当然不是,所以,对我无可奈何。然而,堂堂市里工作组,怎么能允许一个像流氓的人破坏形象?第二天,便打发我回剧团。为此,马脸团长恼羞成怒,几乎每一次演出都让我扮演流氓,我成了流氓专业户,成了怀城最著名的“流氓”。
“你比真流氓还像流氓!”这是许琴的评价。我说:“如果我有勇气对你耍一次流氓,就算当真流氓也愿意。”她面红耳赤,不敢看我,我居然也不敢看她。和她分手后,我非常懊悔,如果在我们最热烈的时候真的对她耍一次“流氓”,或许就不会有分手了。
这次下乡风波,许琴似乎想通了。她不再要求我打报告,也不再为我设计将来的前途。我们每个周末继续同吃,不是周末也和从前一样,有空就到怀河边散步。不过,我发现她开始为自己的将来打算,她喜欢做老师,中学老师不能给她成就感,她想做大学老师。实际上,我可以肯定,那一段时间,她不单为将来的工作打算,也为我们的将来打算了。她没有立即跟我分手,我想,大概我是她在怀城惟一的朋友。也就是说,我们的关系已经变质了。
【长篇小说·走 台】
29——31
□ BW
29、
我一只脚落下出租车,以为司机走错地方,正想回头找他算账,却看见了符波。
半年的变化真大,不仅仅是我。我是回到美食城了,只不过没有发现而已。美食城那栋十层的大楼,笼罩在崭新的玻璃里,像换了一件新装,与我的记忆相去甚远。其实,它不但是换了新装,也换了脸,换了名字,和我面对面的,赫然是一个陌生的星级酒店。
符波不知道是认不出,还是无暇看我一眼,他不再像那个停车场管理员了,身穿白色衬衫,系一条蓝色领带,头发梳得溜光整齐,正在向几个穿制服的人指手划脚。不是听到他的声音,我不敢肯定是他。今天回来,我不是找谁叙旧的,没有打扰他,像一个普通的客人,从他身边经过,走进大门。
“您的发票和找钱。非常感谢,我们酒店重新开业,这个月八折酬宾,欢迎您下次再来!”江媚眼站在总台里,迎来送去过往的客人,欢快的嗓音像百灵鸟在唱歌。我也差点认不出她了,那双千娇百媚的眼睛,被一付无框眼镜挡住,头发优雅地卷在脑后,配上剪裁得非常合身的职业套装,晃眼看去,以为是电影里的白领丽人。
我靠到总台边说:“小姐,订两间包厢。”江媚眼头也不抬,便去敲击电脑键盘查寻:“实在不好意思,包厢……啊,是你,他妈的……”她肯定很久没讲脏话了,看清是我破口而出,又赶紧捂嘴,还左顾右盼,像是害怕客人听见。总台里的另一个服务员抿嘴发笑,我没心思开玩笑,点燃一支烟看她。
“你死哪去了,失踪这么久,电话又不通,害得我和老洪天天操心,觉都睡不好。你……啊,您好!”江媚眼数落人像机关枪扫射,幸好来了客人,她才住嘴。正值午饭时间,客人络绎不绝,我也不是回来找她数落的,没必要等待她空闲下来,提起旅行包独自走上楼梯。
“你找谁?”三楼似乎刚刚装修完毕,几个工人在收拾残局。楼梯口有一个铁塔般的保安,挡住我的去路。我说:“不找谁,我回家。”保安一惊,奇怪地打量我:“回家?你没毛病吧,你看这儿像你家吗?”我火了:“把你们林老板给我叫出来!”保安不为所动:“林老板?谁是林老板?我们老板不姓林。唉,我说哥们,你要吃饭,楼下请,上边装修刚搞清楚,没什么好玩的,请回吧,谢谢合作。”
保安的态度出奇的好,和他五大三粗的身材极不相称,我想发作也没借口。
这时,江媚眼从楼下跑上来:“喂,你走这么快干什么,几分钟也等不了。”上到二楼又停脚听手机,“哎呀,又有什么事呀?叫领班去接待不就行了?什么,赵总亲自来?好、好,我马上就去……”听完手机,抬头招呼挡在我身前的保安:“喂,你带他去见洪总,哎呀,我都忙死了,雷山,待会儿再陪你。”又急匆匆跑下楼。她的抱怨更像是炫耀,而她自己,我越看越像个忙中得乐的老板娘。
“洪总?”听到这个称呼,我心里“格登”一震,难道是老洪?难道是那个跟我屁股到海口当叫花子的老洪?怪不得保安说老板不姓林。其实,我再不情愿,也知道江媚眼所说的洪总肯定是指老洪。只是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他是怎么变成“洪总”的。
“雷先生,对不起,不知道你是我们洪总的朋友。”保安立即对我恭敬有加,“您这边请,洪总在楼上跟业主谈判,您稍等一会,我马上去叫他。”
保安把我带到我的宿舍前,走进美食城大门那一瞬,我已经想到我的宿舍大概不复存在了,但我没想到居然被老洪改成他的总经理办公室。我环顾四周,里面没一样东西是我的,看到崭新的办公设备,说不出是嫉妒还是恼火。我不是客人,没有去坐沙发,而是像主人一样,坐上那张总经理的大班椅,双脚自然地搭上办公桌。保安厌恶地望了我一眼才离开,出门一定骂我没有教养。
大班椅坐久了有点不自在,这不是我喜欢的位置。曾几何时,我坐过比这个更豪华的办公室,可是,我历来讨厌办公室,从小时候被老师传去办公室起,我对办公室的反感就开始了。这样一个称为办公的地方,有多少是真正用来办公的?别人我不敢说,剧团的马脸团长是用来教训手下或约人吃喝的,我没见过他办成一件公事。
抽完一根烟,我踢开大班椅,索性躺到长沙发上闭目养神。
“你马上安排他们吃饭,对,档次最高的,嗯,我和雷山打个招呼就来。好、好……”老洪人没到声音先到,进了门没看我一眼就坐上大班椅看电脑:“哈哈,今天又定满了!”这才给我倒了一杯水搁茶几上说:“他妈的,你这个王八蛋,老子又是登报、又是上电视,差点没报警,你还晓得露面?”
我又摸出一根烟,坐直身说:“我老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他妈敢骗我,老子今天让你当真正的洪总,又红又肿!”老洪长叹一声:“唉,是前天发生的事,你二哥打来了一封电报,你自己看吧!”转身从办公桌拿出一份电报,“我帮你订了机票,下午四点半的,你……哎哟,怎么搞的?你是去拍戏还是去打仗呀,好好一张怎么变成这模样?”他惊恐地打量我的脸。
我没有回答,看完电报内容,冲进了卫生间。老洪在门外说:“喂,喂,小山,你别急伤心,雷叔这么好的人,福大命大,我、我敢保证他不会有事的,啊,你、你冷静点,我去陪一下业主,马上回来,待会我们一块吃饭。啊,你冷静点,我走了。”
我把脑袋浸泡在水里几分钟,才冷静下来。镜子中反映出的那张脸,把我吓了一跳。光头上,伤痕星罗棋布,胡老师用酒瓶敲打的地方,成了最不显眼的一处,两边颧骨也各有一道,最难看的是嘴巴歪了,我不得不采取补救措施,在嘴巴周围留了一圈胡须。我吃惊的不是我的丑脸,我突然发现我在一瞬间变苍老。
医生说,我的脸如果不做整容手术,永远恢复不了以前的模样了。我当时又紧张又好奇,每隔几分钟就拿起镜子看,我想回忆我以前是什么模样,越看越记不起来,反而认定我本来就是镜子中的样子。小村大概是嫉妒我比他长得英俊,所以,不遗余力在我脸上践踏。我现在的脸是他未完成的作品,也照样比他帅多了。我不想做整容手术,我的脸对我已经不再重要,如果非要整容,我希望把这张脸整个换掉,让全世界都没人认识我。既然我可以不要脸了,何必在乎它是什么模样?
半年前,我从博鳌转到十几公里外的琼海市,住进一个私人诊所。我跟自己打赌赢了,沈晶没有弃我而去。那天夜里,带来了一个帮手,偷偷把我从五星级酒店搬走。我发誓再也不去这种级别的酒店了,虽说只去过两次,但离开时一次比一次惨。好事不过三,坏事恐怕也不过三,再有一次,说不定直接送殡仪馆了。
“看过武侠小说吗?你就像是给武林高手围攻,流血的地方问题不大,不流血的地方中了铁砂掌、追心掌、化骨绵掌,也就是说,你内伤极重,雷大侠。”
私人诊所的女医生一脸横肉,又肥又丑,来时,我以为给送到肉铺了。我没有责怪沈晶,她是为我着想,我的伤送去任何一家医院都会引来警察。所以,我不能挑剔,即便她把我送到兽医家,也好过留我在五星级酒店里。
女医生的诊断似乎是正确的。流血的地方很快愈合,脚腕脱臼经过矫正,一个月后,也能够行走自如。只剩下内伤好转不明显。我的腰不能转动、不能躬背,说话大声也引起胸口钻心的疼痛,食量很小,经常便血,浑身使不出力气。每天,大多数时间只能躺在床上,这样的症状,持续了两个多月才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不过,女医生的作用甚微,她只知道用抗生素和吊生理盐水,我的伤换任何一个正规医院早就恢复了,好在我强壮的体魄起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