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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的朝圣路_周国平-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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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自的朝圣路序

    本书是我1995年4月至1998年散文的结集,在与原出版社合同到期后,交北岳文艺出版社重新出版。我的散文出过不同的版本和选本,其中,《守望的距离》、《各自的朝圣路》、《安静》自成一个系列,是按时间顺序的完整结集,收入了到2002年8月为止将近二十年间我所发表的几乎全部散文。现在,这三种书均由同一家出版社出版,方便了读者的选取和配套。

    我不知道基督教所许诺的灵魂不死最终能否兑现,但我确信人是有灵魂的,其证据是人并不因肉体欲望的满足而满足,世上有一些人更多地受精神欲望的折磨。我的大部分文章正是为了疗治自己的人生困惑和精神苦恼而写的,将心比心,我相信同时代一定还有许多人和我面临并思索着同样的问题。在本书初版序中,我曾表示:我写作时心中悬着的对象是隐藏在人群里的今日的朝圣者,不管世风如何浮躁,我始终读到他们存在的消息。事实证明了我的直觉,我欣慰地发现,我的书不但在青年学生中广有读者,而且在社会各界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知音,包括相当多的政界、企业界、文化界人士。

    常常有人建议我为青年学生写一本哲学读本,用通俗的语言讲清楚哲学究竟是什么。其实,本书末尾的两组文章,即《哲学:对世界的认识》和《精神的故乡》,已经初步地做了这件事,对哲学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读一下。今后倘若有时间,我愿意再写一本书,系统地阐述我所理解的哲学。

    不久前,有一位可爱的读者做了一件可爱的事。她从我的书中选取一些段落,自己朗诵和配乐,刻成光盘,分送给她的朋友,据说极受欢迎。有一天,她来访问我,把这张光盘放给我听。她朗诵得非常自然,仿佛是某个灵魂直接发出的声音,不过那不是我的灵魂,我觉得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些内容。听完后,我半晌无言,最后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特受教育,没想到我这样会教育人。”这次经验使我约略体会了别人——当然是那些喜欢我的读者——读我的作品时的感觉,这个感觉将长留在我的心间,鼓励我为自己也为我的可爱的读者们继续写作。

    20031222



 第一版序

    托尔斯泰年老的时候,一个美国女作家去拜访他,问他为什么不写作了,托尔斯泰回答说:“这是无聊的事。书太多了,如今无论写出什么书来也影响不了世界。即使基督再现,把《福音书》拿去付印,太太们也只是拼命想得到他的签名,别无其它。我们不应该再写书,而应该行动。”

    近来我好像也常常有这样的想法。看见人们正以可怕的速度写书、编书、造书、“策划”(这个词已经堂而皇之地上了版权页)书,每天有无数的新书涌入市场,叫卖声震耳欲聋,转眼间又都销声匿迹,我不禁想:我再往其中增加一本有什么意义吗?

    可是,我还是往其中增加了一本。

    我如此为自己解嘲:我写作从来就不是为了影响世界,而只是为了安顿自己——让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义或者似乎有意义。所以,对于我来说,写作何尝不是一种行动呢。

    托尔斯泰晚年之所以拒斥写作,是因为耻于智识界的虚伪,他决心与之划清界限,又愤于公众的麻木,他不愿再对爱慕虚荣的崇拜者说话。然而,事实上,托尔斯泰始终不是一个真正的社会活动家。他从前的文学创作也罢,后来的宣传宗教、上书沙皇、解放家奴、编写识字读本等所谓行动也罢,都是为了解决他自己灵魂的问题,是由不同的途径走向他心目中的那同一个上帝。正像罗曼·罗兰在驳斥所谓有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托尔斯泰的论调时所说的:“只有一个托尔斯泰,我们爱他整个,因为我们本能地感到在这样的心魂中,一切都有立场,一切都有关连。”我相信,这立场就是他对人生真理的不懈寻求,这关连就是他一直在走着的同一条朝圣路。

    但我还是要庆幸托尔斯泰一生主要是用写作的方式来寻找和接近他的上帝的,我们因此才得以辨认他的朝圣的心迹。我想说的是,我要庆幸世上毕竟有真正的好书,它们真实地记录了那些优秀灵魂的内在生活。不,不只是记录,当我读它们的时候,我鲜明地感觉到,作者在写它们的同时就是在过一种真正的灵魂生活。这些书多半是沉默的,可是我知道它们存在着,等着我去把它们一本本打开,无论打开哪一本,都必定会是一次新的难忘的经历。读了这些书,我仿佛结识了一个个不同的朝圣者,他们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是的,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每一个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然而,只要你自己也是一个朝圣者,你就不会觉得这是一个缺陷,反而是一个鼓舞。你会发现,每个人正是靠自己的孤独的追求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的,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本书是我1996年至1998年所发表的文章的一个结集。东方出版社还曾出版过我此前文章的结集《守望的距离》,为了保持连续性,我把那个集子未及收进的1995年的部分文章也收在了本书中。我给这本书取现在这个名字,一是因为其中我自己比较满意的文章几乎都是读了我所说的那些朝圣者的书而发的感想,二是因为我自己写作时心中悬着的对象常是隐藏在人群里的今日的朝圣者,不管世风如何浮躁,我始终读到他们存在的消息。当然,这个书名同时也是我对自己的一个鞭策,为我的写作立一标准。我对本书在总体上并不满意,但我还要努力。假如有一天写作真成了托尔斯泰所说的无聊的事,我就坚决搁笔,决不在这个文坛上瞎掺和下去。

    1999220



 苦难的精神价值

    维克多·弗兰克是意义治疗法的创立者,他的理论已成为弗洛伊德、阿德勒之后维也纳精神治疗法的第三学派。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被关进奥斯维辛集中营,受尽非人的折磨,九死一生,只是侥幸地活了下来。在《活出意义来》这本小书中,他回顾了当时的经历。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他并非像一般受难者那样流于控诉纳粹的暴行,而是尤能细致地捕捉和分析自己的内心体验以及其他受难者的心理现象,许多章节读来饶有趣味,为研究受难心理学提供了极为生动的材料。不过,我在这里想着重谈的是这本书的另一个精彩之处,便是对苦难的哲学思考。

    对意义的寻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空虚”。这种情形普遍地存在于当今西方的“富裕社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有受挫之感,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挫折”。这种情形发生在人生的各种逆境或困境之中。

    寻求生命意义有各种途径,通常认为,归结起来无非一是创造,以实现内在的精神能力和生命的价值,二是体验,藉爱情、友谊、沉思、对大自然和艺术的欣赏等美好经历获得心灵的愉悦。那么,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可能,他的生命是否还有一种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即相信或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然而,第一,人生中会有一种可以称做绝境的境遇,所遭遇的苦难是致命的,或者是永久性的,人不复有未来,不复有希望。

    这正是弗兰克曾经陷入的境遇,因为对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战俘来说,煤气室和焚尸炉几乎是不可逃脱的结局。我们还可以举出绝症患者,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相关例子。如果苦难本身毫无价值,则一旦陷入此种境遇,我们就只好承认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了。第二,不论苦难是否暂时的,如果把眼前的苦难生活仅仅当作一种虚幻不实的生活,就会如弗兰克所说忽略了苦难本身所提供的机会。他以狱中亲历指出,这种态度是使大多数俘虏丧失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他们正因此而放弃了内在的精神自由和真实自我,意志消沉,一蹶不振,彻底成为苦难环境的牺牲品。

    所以,在创造和体验之外,有必要为生命意义的寻求指出第三种途径,即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一切宗教都很重视苦难的价值,但认为这种价值仅在于引人出世,通过受苦,人得以救赎原罪,进入天国(基督教),或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佛教)。与它们不同,弗兰克的思路属于古希腊以来的人文主义传统,他是站在肯定人生的立场上来发现苦难的意义的。他指出,即使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人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即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一个人不放弃他的这种“最后的内在自由”,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种方式本身就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个人品质,而且是整个人性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间任何力量不能将它剥夺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受难者如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到世世代代的敬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陀斯妥耶夫斯基说出了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只担心一件事,就是怕我配不上我所受的苦难。”

    我无意颂扬苦难。如果允许选择,我宁要平安的生活,得以自由自在地创造和享受。但是,我赞同弗兰克的见解,相信苦难的确是人生的必含内容,一旦遭遇,它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性的某些特质,惟有藉此机会才能得到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价值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就决不会轻易丧失。而且我相信,当他带着这笔财富继续生活时,他的创造和体验都会有一种更加深刻的底蕴。



 199610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

    对于各种不杀生、动物保护、素食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过去我都不甚看重,不承认它们具有真正的伦理意义,只承认有生态的意义。在我眼里,凡是把这些东西当做一种道德信念遵奉的人都未免小题大做,不适当地扩大了伦理的范围。我认为伦理仅仅与人类有关,在人类对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态度上不存在精神性的伦理问题,只存在利益问题,生态保护也无非是要为人类的长远利益考虑罢了。我还认为若把这类理论伦理学化,在实践上是完全行不通的,彻底不杀生只会导致人类灭绝。可是,在了解了史怀泽所创立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内容之后,我的看法有了很大改变。

    史怀泽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之一,也是动物保护运动的早期倡导者。他明确地提出:“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他的出发点不是简单的恻隐之心,而是由生命的神圣性所唤起的敬畏之心。何以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呢?对此他并未加以论证,事实上也是无法论证的。他承认敬畏生命的世界观是一种“伦理神秘主义”,也就是说,它基于我们的内心体验,而非对世界过程的完整认识。世界的精神本质是神秘的,我们不能认识它,只能怀着敬畏之心爱它、相信它。一切生命都源自它,“敬畏生命”的命题因此而成立。这是一个基本的信念,也许可以从道教、印度教、基督教中寻求其思想资源,对于史怀泽来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基本的信念,人就可以与世界建立一种精神关系。

    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这是一个很好的提法,它简洁地说明了信仰的实质。任何人活在世上,总是和世界建立了某种关系。但是,认真说来,人的物质活动、认知活动和社会活动仅是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而非与世界整体的关系。在每一个人身上,随着肉体以及作为肉体之一部分的大脑死亡,这类活动都将彻底终止。惟有人的信仰生活是指向世界整体的。所谓信仰生活,未必要皈依某一种宗教,或信奉某一位神灵。一个人不甘心被世俗生活的浪潮推着走,而总是想为自己的生命确定一个具有恒久价值的目标,他便是一个有信仰生活的人。

    因为当他这样做时,他实际上对世界整体有所关切,相信它具有一种超越的精神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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