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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感人小故事_合集-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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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人的带领下,他们来到小酒吧,一个位于闹市却藏得很深的小酒吧,灯影摇晃,好像就是传说中的繁华世界。阿汤第一次见识这种地方,心里发悚,女人看上去却轻车熟路,优雅地翘起二郎腿,齐臀小短裙下的大好风光隐约可见。审美心理学教科书上说了,若隐若现才最美。她向酒保要了一杯酒。阿汤也说,我来一杯一样的。



 



这一切看上去确实是艳遇的节奏。夜晚和美酒,孤男和寡女,所有元素都指向了那个让人血脉贲张的目的地。酒保温柔地为他们再次斟满了酒,并且点燃了一支小蜡烛。女人拎起她的小包包,说,宝贝,我去一下下洗手间。阿汤心旌摇曳地看着女人摇晃的屁股,想入非非又自鸣得意起来。不过,女人去洗手间的时间未免太长了些,貌似有一刻钟了,阿汤意识到事情不妙。



 



那时候,酒托这样的骗术还很新鲜,尚未拙劣和低级到今天这般地步。最后,阿汤交了八百元酒水费走人(那几乎是他两个月的伙食费)。当他踏出酒吧门槛的时候,一公里外都能听见心碎的声音。阿汤恶狠狠地对我们说,八百块,连摸都没摸到一下!



 



阿汤从艳遇的迷梦里醒来,他说,梦想这玩意,是坠落人间的天使,遇到了现实,总要打折扣,看上去优雅,其实不过是一地鸡毛。这是我自认识他以来,听他说过的最有水平的几句话。



 







 



浩子很快也发出了相同的感慨。那是在他的第一篇小说变成铅字之后。



 



大概在一个月前,浩子就已经声称自己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说家,因为他即将发表处女作,而且会一战成名。那天,学习委员在课间休息时把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了浩子,信封上赫然印着某某杂志社。浩子的眼睛都发出了绿光。他迫不及待地拆开了信封,翻开被折叠着的杂志,端详了好一会儿,然后才传到我的手里。我轻易找到了浩子的大名,很是羡慕了一番,只是这杂志的印制实在不敢恭维,每个字都好像在水里浸泡过,湿漉漉的,不干不净。至于小说的内容,还是不说为妙,免得贻笑读者诸君。即便如此,浩子还是高兴了好几天。



 



然而,浩子却未能如其所言,成为一个小说家,事实上,他连稿费都没等来。后者让我们牵肠挂肚,因为他答应要用稿费请我们吃红油火锅。他蓄起了小胡子,觉得这样会让自己看上去更像一个小说家,但实际的效果是让他看上去更像一个沉迷于意淫的猥琐宅男。浩子自此发愤写作倒是真的,只是拿得出手的作品几乎没有,所有的投稿都石沉大海,眼瞅着大学时光就要结束。他自己也非常泄气。



 



毕业前,他进了一家广告公司,职位是文案。他在宿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反反复复看六小龄童版的西游记,他说,这个版本最经典,其他没有超越的。



 







 



毕业了,青春散场,各自纷飞。大家兴兴头头,忙活着自己的日子。偶尔相聚,却怎么也凑不齐人数。我只是听说,迷恋网游的秆子子承父业,做起了包工头,而且再也不碰网游了。大龙还是经常看动画片,只不过现在是陪着他的女儿看,他是成家最早的一个,现在在一家乡镇企业当主管。我们中的有些人依然晃晃荡荡,不着调。阿汤,小张,浩子,还有我,清一色平庸的上班族,活动地盘主要在长三角,倒是经常聚聚。喝酒吃肉,谈论花姑娘。



 



时至今日,我和阿汤依然做着艳遇的迷梦,从这一点来说,梦想还是挺靠谱的。



 



偶尔谈起过去,轻描淡写,不足眷恋。在那些如春光般美好的年纪,我们却倾向于做愚蠢的事情,那些事情很小,有些荒唐,绝大多数没有意义。我们是一群迎着虚空奔跑的人。



 



每一个人终将归于阒寂,那么,剩下的只是如何让人生一路走得更热闹,所以,哪怕我们的情感炙热到让人脸红,行为幼稚到不忍卒睹,也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前不久,浩子的一部中篇小说在他梦寐以求的牛逼刊物上发表了。他买了几十本,逢人就送。在酒桌上,他自诩为小说家,并且声称他的微博粉丝已经过万。那得瑟的口气和当年一模一样。而我早已经辞去公职,当了记者,只是不敢说自己富有正义感。我们的故事还在艰难地继续,我只能说这么多了。



 



所有的梦想,只要存在心底,终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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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谁的战利品

txt小xiaoshuo说天堂

文/咸泡饭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和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统统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淫,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小姐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罗,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台球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呲呼呲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着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足球,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安稳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tm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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