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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感人小故事_合集-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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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罗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地步。我想,自己这样粘粘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联系方式,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篮球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我的暑假因为小七而变得繁忙起来,除了频繁地去她的地盘与她共度美好时光之外,我还参加了一个轮滑俱乐部和一个户外骑行协会,办了一张健身卡。只要高温不至于热死人,我都会准时运动。这是提升级别的办法。我想,我应该在某些方面优于小七,这样才有夸耀的资本。小七曾郑重地告诉过我,她喜欢有男人味的,这也是我热衷于运动的原因之一。我天真地以为鼓鼓囊囊的肌肉就等同于男人味。



 



其实,我还在这个暑假偷偷开始了考研的准备工作。我是在大二订下这个目标的。既然制订了目标,那就得付诸实行。人生的原则总要遵守,否则还有什么意义存在?我没有向小七提起过这件事,因为不想让她觉得我是一个咋咋呼呼的人。直到我过了国家线,颇有把握地等待面试的时候,才告诉了小七。我考的就是本科时就读的学校,导师都是熟悉的任课老师。



 



小七得知后,说,知道了,看来你又得再读三年书了。



 



她应该挺同情我的,而且她一向是个反应不过激的人,不会用一惊一乍的语气表达她对某事的看法。我一度怀疑她是个没心没肺的人。



 



大四上学期过得波澜不惊。期间,有两个男生明摆着要泡小七,先是短信搭讪,然后qq聊天,再是送礼请客,最后电话表白……走完了老套而实用的把妹程序。其中一位是理科男,据说家底颇丰。小七对我毫无保留,我们躺在小旅馆的床上,她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他们无聊的追求过程。没有任何时刻让我觉得比此刻更幸福了。你抱着心爱的女人,而她正和你谈论着泡她的别的男人,口气里带着揶揄,她的身体和内心都向你坦白了,这感觉是无与伦比的美妙。



 



对了,我们还吵过几次架,起因我不记得了。我不是吃素的,所以跟小七吵架了,但归根结底我还是吃素的,所以首先说对不起的总是我。小七和大多数女生一样,哄一哄就阳光灿烂。



 



过完最后一个寒假,小七没再回学校上课。她在地方报社当实习记者,月薪八百,据说转正之后会有所提高。她变得忙碌起来,不再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和我煲电话粥,留言和短信也很少及时回复。报社对记者的考核近乎苛刻,每天的空白版面都在等米下锅,截稿时间总是很紧迫。小七说,每天都被推着走,觉得很累。她还报了补习班,要考好几个证,枯燥透顶的教材摞得老高,像一块块砖头,等着她去消化它们。我听着就觉得头皮发麻。



 



我们约会的时间变成了晚上,我不想耽误小七的工作,白天就独自在她的城市瞎晃荡。大家都很忙,惟独我像鬼魅一样无所事事。虽然当小说家的念头一直在脑海里萦绕,但我写得不多,而且写得拙劣,我越来越羞于向任何人展示自己胡编乱造的那些东西了,更别说投稿了。我意识到一个人在三十岁之前写小说是一件颇为扯淡的事情,而一个写小说的人在四十岁之前成为小说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当然,这纯粹是个人看法,我也没兴趣和别人争论。我偏偏喜欢去人少的地方,有时候,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我隐隐觉得自己是突兀和多余的。在我目前的生命里,只有爱情,或者也可以这么说,小七就是我的全部。



 



小七变得利落了,背着我剪成了短发。先斩后奏是她一贯的风格。不过,她短发的样子同样好看。她天生就是衣服架子,穿上职业装也是千娇万媚。反正就是好看。看到她,我就确定自己付出的时间和耐心是值得的。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分分秒秒都充满了意义。



 



实习期间,她搬了两次家,我相信任何一位独自搬过家的女同志都能体会其中的不易。小七说,以后再也不想搬家了。要实现这个目标,唯一的办法是自己买房子。我相信任何人都知道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小七的目标,起码不会在短时间内实现。



 







 



很快就毕业答辩了,之后是流水宴席和最后的疯狂。我搞不懂大家是为什么而伤感而愤怒,又是为什么歇斯底里和泪流满面。大家莫名其妙地尖叫、哭泣或者宣泄,仅仅是因为要毕业了吗?反正我不是因为这个。



 



离开学校之前,小七已经把所有值得带走的东西都打包寄回了老家。临走的时候,还是拖着重重的行李箱。我坐车送她。那时候,她已经成功地把“实习”两个字拿掉了。她租住在离报社不远处的一个老旧小区里。房子虽然破旧,但被她布置得很温馨。她的室友上晚班去了,她做了可乐鸡翅、牛肚炒青椒、酸辣白菜和番茄蛋汤,还准备了我们明天早上吃的夹心面包。看到她系着围裙在厨房忙得像模像样,我恨不得立刻娶她做老婆。她的厨艺很赞,可乐鸡翅做得真心好吃。



 



吃完饭,洗完澡,我们就躺到床上了。那天我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竟和她畅想未来。话没说多久,我就后悔了。因为气氛越来越沉重,我们深深意识到所谓理想是最不靠谱的混账玩意儿。我们都是俗人,在红尘里跌打滚爬,总是骄傲地以为自己与众不同,可是,在现实面前,我们都不会高明到哪里去。如果有人给你一万你不愿意吃便便,那么一百万呢,一千万呢?



 



小七说,我们的未来遥遥无期,我不能确保自己不会喜欢别人。



 



我清楚地知道她说这些话的认真程度,跟她在一起这么久,我还是知道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玩笑。但是,后悔来不及了。她最终还是说出了那句我最不愿意听到的话。



 



她说,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了。



 



我说,我大老远地跑过来,不想听你说这种话。



 



小七没再作声了。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想了很久,这种话不是随便说出来的,我不想你浪费感情。



 



我忍不住流下眼泪。她无声地摸摸我的头,告诉我,今晚,你可以做任何事。



 



我当然知道她所指何事,虽然这一直是我期待的,但是你应该知道一个濒临心碎的男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心情的。我只是疯狂地吻她,好像只有一口一口吃掉她,才能缓解我对她心怀的爱与恨,才能释放心里的酸楚和悲伤。我上辈子欠了她什么?



 



一个无眠的晚上。接近天明的时候,模模糊糊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我悄然离开了床。在卫生间洗漱的时候,我听到了小七起床的动静。我一直在等待小七说话,但是她一直都没有,她狠心的时候竟如此决绝。



 



直到我推开了门,她才说,带上面包吧,路上可以吃。



 



我转身拿了桌上的面包。她一把抱住我,泣不成声。我意料到我们真的要结束了。那一刻,我心里竟然不是悲伤的感觉,而是木然。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



 



我再一次从小七的城市退出了,与以往的任何一次没有差异,一样的公交车,一样的高铁。我坐上了回程的车,发了一条短信给小七,告诉她,我上车了。小七回复,好的。眼泪这时候才止不住地往下流。我即将告别这座城市,而且以后不会再无缘无故来得这么勤快了。



 



我陆陆续续有了几份感情,但是,爱上一个人变得不那么容易。也许只是暧昧,也许只是游戏,我的表现令人失望。我正在以不可挽回的速度变成自己曾经无比痛恨的人渣。我以为这样可以提升级别,让自己成为一个没心没肺却足以秒杀别人的人,后来我觉得这很无聊。



 



如今,我读完了研,有一份工作,与认识小七之前一样,没有钞票和女友。但是,我无比清楚地知道,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现在的我正在变成另一个人,既坚硬又柔软。时至今日,我依然没有放弃成为一个称职小说家的愿望,但我不急于求成。



 



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小七,我不知道究竟需要多少时间,自己才能坦然地凝视着她的qq头像而不再有心疼的感觉。我想,归根结底,小七不够爱我,因为这,我不会勉强她。



 



走在人群里,我时常想到:我曾深爱过一个人,她那么完美,而且回应了我,我是一个富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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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声音记忆

t。xt。小。说。天。堂

文/ sherry



 



以前很多语文老师一再强调《诗经》很伟大,可是现在,在我看来“伟大”这个词太过于沉重和严肃,它莫名其妙地被给予很多附加的东西。我反而更觉得它是极其亲民的,和善的存在。相比“诗经”两个字,我觉得“诗三百”更加符合它本身的精神特征。“诗”在战国时代开始被封为“经”,这个字带给了“诗”本来没有过的巨大压力,从此它彻底变成了正统的,主流意识的,富于教化和宣传色彩的文本,渐渐丧失了它最初的魅力。



 



《诗》大部分产生于民间,来自于桑树下唱歌的声音,河边浣纱唱歌的声音,完全产生于口中,它本无文字,也不需要文字。诗从口到手的过程中包含着文字和语言声音之间微妙的演进关系。



 



曾经读《诗》可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生僻的字词,生僻的用法,在咬文嚼字的过程中,我反而忽略了一首诗歌真正的情感基础。其中我最爱的一篇是《王风·黍离》,通常的解释说,这是一首亡国之叹,故国之死。可是当去年的某一天,我坐车路过家乡的海边,深秋渐远而初冬将至,突然眼前朔风四起,远处暮色四合,海面变成了一片浑黄,破浪汹涌起伏,行人收紧身体各自匆匆奔走,就在这一瞬间,我脑海中闪念之间出现了“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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