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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色魇-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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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读《月下小景》、《八骏图》、《自传》,八年前在青岛海边一梧桐树下面,见朝日阳光透树影照地下,纵横交错,心境虚廓,眼目明爽,因之写成各书。二十三年写《边城》,也是在一小小院落中老槐树下,日影同样由树干枝叶间漏下,心若有所悟,若有所契,无滓渣,少凝滞。这时节实无阳光,仅窗口一片细雨,不成烟,不成雾,天已垂暮。    
    和尚、道士、会员……人都俨然为一切名分而生存,为一切名词的迎拒取舍而生存。禁律益多,社会益复杂,禁律益严,人性即因之丧失净尽。许多所谓场面上人,事实上说来,不过如花园中的盆景,被人事强制曲折成为各种小巧而丑恶的形式罢了。一切所为,所成就,无一不表示对于“自然”之违反,见出社会的拙象和人的愚心。然而所有各种人生学说,却无一不即起源于承认这种种,重新给以说明与界限。更表示对“自然”倾心的本性,有所趋避,感到惶恐。这就是人生。也就是多数人生存下来的意义。    
    莫泊桑说:“平常女子,大多数如有毛萝卜”。平常男子呢,一定还不如有毛萝卜,不过他并不说出。可是这个人,还是得生活在有毛无毛萝卜间数十年,到死为止。生前写了一本书,名叫《水上》,记载他活下来的感想,在有毛无毛萝卜间所见所闻所经验得来的种种感想。那本书恼怒了当时多少衣冠中人,不大明白。但很显然,有些人因此得承认,事实上我们如今还俨然生存在萝卜田地中,附近到处是“生命”,是另外一种也贴近泥土也吸收雨露阳光,可不大会思索更不容许思索的生命。    
    因为《水上》,使我想起二十年前,在酉水中部某处一个小小码头边一种痛苦印象。有个老兵,那时害了很重的热病,躺在一只破烂空船中喘气等死。只自言自语说:“我要死的,我要死的。”声音很沉很悲。当时看来极难受,送了他两个桔子。觉得甚不可解,“为什么一个人要死?是活够了还是活厌了?”过了一夜,天明后再去看看,人果然已经死了。死去后身体显得极瘦小,好象表示不愿意多占活人的空间。下陷的黑脸上有两只麻蝇爬着。桔子尚好好搁在身边。一切静寂,只听到水面微波嚼咬船板细碎声音。这个“过去”,竟好好的保留在我印象中,活在我的印象中。    
    在他人看来,也许有点不可解,因为我觉得这种寂寞的死,比在城市中同一群莫名其妙的人热闹的生,倒有意义得多。    
    死既死不成,还得思活计。    
    驻防在陕西的朋友×××来信说:“你想来这里,极表欢迎。我已和×将军说过了,来时可以十分自由,看你要看的,写你想写的。”我真愿意到黄河岸边去,和短衣汉子坐土窑里,面对汤汤浊流,寝馈在炮火铁雨中一年半载,必可将生命化零为整,单单纯纯的熬下去,走出这个琐碎、懒惰、敷衍、虚伪的衣冠社会。一分新的生活,或能够使我从单纯中得到一点新的信心。    
    吴稚晖先生说笑话,以为“人虽由虫豸进化而来,但进化到有灰白色脑髓质三斤十二两后,世界便大不相同。世界由人类处理,人自己也好好处理了自己”。其实这三斤多脑髓在人类中起巨大作用,还只是近百年来事情。至于周口店的猿人,头脑虽已经相当大,驾御物质,征服自然,通说不上。当时日常生活,不过是把石头敲尖磨光,绑在一个木棒上,捉打懦弱笨小一点生物,茹毛饮血过日子罢了。论起求生工具精巧伶便自由洒脱时,比一只蝴蝶穿得花枝招展,把长长的吸管向花心吮蜜,满足时一飞而去,事实上就差多了。但人之所以为人,也就在此。人类求生并不是容易事,必在能飞、能潜、能啮、能螫、能跑、能跳、能钻入地里、能寄生在别的生物身上,在一群大小不一生物中努力竞争,方能支持生命。在各种困苦艰难中训练出了一点能力,把能力扩大、延长,才有今日。    
    这么努力,正好象有点为上天所忌,所以在人类中直到如今,尚保留了两种本能:一种是好斗本能,一种是懒惰本能。好斗与求生有密切关系。但好斗与愚蠢在情绪上好象又有种希奇接合,换言之,就是古代斗的方式用于现代,常常不可免成为愚行,因此人固然产生了近代文明,然而近代文明也就大规模毁灭人的生命(战胜者同样毁灭)。这成毁互见,可说是自然恶作剧事例之一。懒惰也似乎与求生不可分,即生命的新陈代谢,需要有个秩序安排,方能平均。有懒惰方可产生淘汰,促进新陈代谢作用。这世界若无一部分人懒惰,进步情形必大大不同,说不定会使许多生物都不能同时存在。即同属人类,较幼弱者亦恐无机会向上。即属同一种族,优秀而新起的,也不容易抬头。这可说是自然小聪明处另外一面。    
    好斗本能与愚行容易相混,大约是“工具”与“思想”发展不能同时并进的结果。是一时的现象,将来或可望改变。最大改变即求种族生存,不单纯诉诸武力与武器,另外尚可望发明一种工具,至少与武力武器有平行功效的工具。这工具是抽象的观念,非具体的枪炮。至于懒惰本能,形成它的原因,大致如下:即人虽与虫豸起居生活截然不同,脑子虽比多数生物分量重、花样多,但基本的愿望,多数还是与低级生物相去不多远,要生存,要发展。易言之,即是要满足食与性。所愿不深,容易达到,故易满足,自趋懒惰。一个民族中懒惰分子日多,从生物观点上说,不算是件坏事,从社会进步上说,也就相当可怕。但这种分子若属知识阶级,倒与他们所学“人为生物之一”原则相合。因为多数生物,能饱吃好睡,到性周期时生儿育女不受妨碍,即可得到生存愉快。人类当然需要这种安逸的愉快。不过知识积累,产生各样书本,包含各种观念,求生存图进步的贪心,因知识越多,问题也就越多。读书人若使用脑子,尽让这些事在脑子中旋转不已,会有多少苦恼,多少麻烦!事情显然明白,多数的读书人,将生命与生活来作各种抽象思索,对于他的脑子是不大相宜的。这些人大部分是因缘时会,或袭先人之余荫,虽在国内国外,读书一堆,知识上已成“专家”后,在作人意识上,其实还只是一个单位,一种“生物”,只要能吃,能睡,且能生育,即已满足愉快,并无何等幻想或理想推之向上或向前。尤其是不大愿因幻想理想而受苦,影响到已成习惯的日常生活太多。平时如此,即在战时,自然还是如此。生活下来,俨然随时随处都可望安全而自足。为的是生存目的,只是目下安全而自足。罗素说,“远虑”是人类的特点,其实远虑只是少数又少数人的特点,这种近代教育培养成的知识阶级,大多数是无足语的!    
    人当然应象个生物。尽手足勤劳贴近土地,使用锄头犁耙作工具以求生,是农民便更象一个生物的例子。至于知识分子呢,只好用他们玩牌兴趣嗜好来作说明了。照道理说来,这些人是已因抽象知识的增多,与生物的单纯越离越远的。但这些人却以此为不幸、为痛苦,实在也是不幸痛苦,所以就有人发明麻雀牌和扑克牌,把这些人的有用脑子转移到与人类进步完全不相干的小小得失悲欢上去。这么一来,这些上等人就不至于为知识所苦,生活得很象一个“生物”了。不过话说回来,若有人把这个现象从深处发掘,认为他们这点求娱乐习惯,是发源于与虫豸“本能”一致的要求时,他们却常常会感到受讽刺而不安。只是这不安事实上并不能把玩牌兴趣或需要去掉,亦不过依然是三四个人在牌桌旁发发牢骚罢了。为的是虫豸在习惯上比人价值低得多,所以有小小不安,玩牌在习惯上已成为上等人一种享乐,所以还是继续玩牌。    
    对于读书人玩牌的嗜好,我并不象许多老年人看法简单,以为是民族“堕落”问题。我只觉得这是一个“懒惰”现象,而且同时还承认是一个“自然”现象。因为这些人已能靠工作名分在社会有吃、有穿,作工作事都有个一定时间,只要不误事就不会受淘汰,受的既是普通所说近代教育,思想平凡而自私,根本上又并无什么生活理想,剩余生命的耗费,当然不是用扑克牌就是用麻雀牌。懒惰结果,从全个民族精力使用方式上来说,大不经济,但由这些上等人个人观点说,却好象是很潇洒而快乐的。由于这么一来,一面他是在享受自由承平时代公民的权利,一面他不思不想,可以更象一个生物(于此我们正可见出上帝之巧慧)。    
    譬如有一人,若超越习惯心与眼,对这种知识分子活在当前情形下,加以权利义务的检视,稍稍对于他们的生活观念与生活习惯感到怀疑和不敬,引起的反应,还是不会好。反应方式是这些人必一面依然玩牌,一面生气。“你说我是虫豸,我倒偏要如此。你不玩牌,做圣人去好了。”于是大家一阵哈哈大笑起来,桃花杏花,皇后王子,换牌洗牌,纠纷一团,时间也就过去了。或者意犹未平,就转述一点属于那个人的不相干谣言,抵补自己情绪上的损失,说到末了,依然一阵大笑。单纯生气,恼羞成怒,尚可救药。因为究竟有一根看不见的小刺签在这些知识分子的心上,刺虽极小,总得拔去。若只付之一笑,就不免如古人所说“日光之下无新事”,当然一切还是照旧。    
    不知何故,这类小事细细想来,也就令人痛苦。我纵把这种懒惰本能解释为自然意思,玩牌又不过是表示人类求愉快之一种现象,还是不免痛苦。正因为我们还知道这个民族目前或将来,想要与其他民族竞争生存,不管战时或承平,总之懒惰不得的。不特有许多事要人去做,还有许多事要人去想。而且事情居多是先要人想出一个条理头绪,方能叫人去做。一懒惰就糟糕!目下知识分子中的某些人,若能保留罗素所谓人类“远虑”长处多一些,岂不很好?眼见的是这种“人之师”就无什么方法可以将他们的生活观重造,耗费剩余生命方式还只会玩牌。更年青一点的呢,且有从先生们剪花样造就自己趋势。    
    我们怎么办?是顺天体道,听其自然,还是不甘灭亡,另作打算?我们似乎还需要一些不能安于目前生活习惯与思想形式又不怕痛苦的年青读书人,或由于“远虑”,或由于“好事”,在一个较新观点上活下来,第一件事是能战胜懒惰。我们对于种族存亡的远虑,若认为至少应当如虫豸对于后嗣处理的谨慎认真,会觉得知识分子把一部分生命交给花骨头和花纸,实在是件可怕和可羞事情。    
    “怕”与“羞”两个字的意义,在过去时代,或因鬼神迷信与性的禁忌,在年青人情绪上占有一个重要位置。三千年民族生存与之不无关系。目下这两字意义却已大部分丢去了。所以使读书人感觉某种行为“可怕”或“可羞”,在迷信、禁忌以及法律以外产生这种感觉,实在是一种艰难伟大的工作,要许多有心人共同努力,方有结果。文学、艺术,都得由此出发。可是这问题目下说来,正象痴人说梦,正因为所谓有心人的意识上,对许多事也就只是糊糊涂涂,马马虎虎,功利心切,虚荣心大,不敢向深处思索,俨然唯恐如此一来,就会溺死在自己思想中。抄抄撮撮,读书教书,轻松写作之余,还是乐意玩三百分数目散散心。生命相抵相销,末了等于一个零。    
    我似乎正在同上帝争斗。我明白许多事不可为,努力终究等于白费,口上沉默,我心并不沉默。我幻想在未来读书人中,还能重新用文学艺术激起他们“怕”和“羞”的情感,因远虑而自觉,把玩牌一事看成为唯有某种无用废人(如象老妓女一类人)方能享受的特有娱乐。因为这些人到晚年实在相当可悯,已够令人同情了,这些人生活下来,脑子不必多所思索,尽职之余,总得娱乐散心,玩牌便是这些人最好散心工具。我那么想,简直是在同人类本来惰性争斗,同上帝争斗。


第五部分 昆明冬景第21节 烛虚(4)

    说他人不如说自己,记人事不如记心情,试从《三星在户》杂记中摘抄若干则,作烛虚五。    
    书本给我的启示极多,我欢喜《新约·哥林多书》记的一段: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我为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    
    ——《哥林多书》十二章四○四页    
    办事处小楼上隔壁住了个木匠,终日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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