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无爱记-第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菀曾对她说,不同的男人会给你的生活画上不同的色彩,璀只有一种颜色。日子过得不要太过单调,徐殊。    
      连他的妹妹尚且如此看待他们的婚姻关系,他又如何做到如此坦然?他如何可以将她一个人关在家里,任她掌握大段大段的空白?她不明白,但是,她又无法开口问他。她只是知道,自己是时常想找一个情人的。或许不在家里,随意地在某处,一个对她有侵略性的男人,粗暴地直接吻她,或干脆地脱去她的衣裳,完全省略言语追求的虚假过程,那么,她一定就会酥倒在那个男人怀里,不管他有多么丑陋,不管她是否觉得这种关系浅薄。    
      这一切感觉都会是真实的,也惟独这样,才是真实的。她想。但她没有机会实践,平日里总是端庄且冷淡的外表,不知吓走了多少愿意侵略她的男人。她实在太过懒惰,懒惰得连偷情都没有欲望。她只是怀着好奇想质疑璀,你如何能够如此放心?不管不顾地将我置于孤独状态?    
      璀开始吻她的颈子,她伸手揉他的头发,然后,手又滑进他的衣领,低吟一声,仰起脸等待他的亲吻如细雨般落下。    
      她无意间转过脸去,突然看见啤酒的眼睛。它还蹲在茶几上,静默地舔了舔身上的毛,安静地注视着他们俩相互拥抱,相互纠缠。    
      如今,这场游戏不再仅仅限于两人之间了。她突然冒出了个古怪的念头,吓了自己一跳。她想,这是一场三个人的游戏。    
    


第二部分第11章 我是浮云我是浮尘

    【维罗】: 我需要许多许多的爱。   …维罗的口头禅    
      餐馆里人不多,灯光还有几分明亮,每个人的脸都清晰可见,伴随着强烈的鼓点声,西洋音乐激昂而又透了些悲情的调子调控着舞台上灯光的明暗。从黄色的旋转吊顶上洒下来一片温柔的淡红光芒,衬得人脸粉粉的,像涂了一层淡淡的胭脂。    
         
      维罗拉开椅子坐下,把两条腿都翘在了桌子上,抱着胸看台上唱歌的男人。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滑顺的头发垂在肩头,眼睛不大,细细长长的,有点像画中的女人眼睛,妖媚且暧昧。他张望台下时,眼里的光仿佛在飘浮,在众人的脸上游移不定,有些风情万种的样子。    
      一个男人,长成这样。有趣。维罗暗自想,看着他怀抱吉他唱歌。是一首英国乡村歌曲,名字好像叫《不要离开我》,I will be the dream that keep you away。挺有意思的歌词。维罗常常听到这首歌,她已经记不清在哪里了,或者是宿舍里?反正她并不太喜欢自己买这些CD,不太清楚。    
      她冷着脸想,翘起嘴巴吹了个巨大的泡泡,腿跟着节拍在桌子上敲打,把桌子上的烟灰缸震得〃咣咣〃响个不停。歌手唱到中间,抬起头向大家挥手,正巧看见她,冲她笑了笑,挤挤眼睛。维罗心〃突〃地一动,也跟着他笑,挤挤眼睛,还伸出手来飞了个飘渺的吻过去。    
      歌手显得有点兴奋,仰着头大笑起来,牙齿在蓝色的小灯下闪出茫然的色彩来,整个脸都变得红通通的了,显出几分诡异和狰狞来。晚上八时,这样阴暗的场所,这样粗糙的食物,这样氛围的装修,这样暧昧的男人。维罗得意地朝台上望去,这种生活才是真正的享受,随心所欲。人生苦闷太多,趁着夜色流淌干净了,才会觉得有些信心将日子继续下去。    
      疙瘩推开门,大步地走了进来。他先是如同完成一道固定的程式般伸手拥抱她,吻吻她的脸颊,然后在她旁边坐下来,看着那一盘子洋葱,你吃过了吗?    
      还没有,等你呢。你不在,我怎么能吃下去?她将脚转而翘到他腿上,爱抚般地用鞋子蹭他的腿,吃完到哪里去玩?    
      新加坡吧,或者德国吧。疙瘩简短地回答她,手放在她的小腿上,如弹琴般轻轻敲击,注意力转移到了菜单上,你想吃什么?    
      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维罗又斜斜眼睛,看那个歌手。歌手已经不再唱歌了,站在舞台边上听别人唱歌,他也侧着脑袋在看她,头发被灯光照得毛茸茸的,泛着淡淡的暗黄色,像动物园里野虎的皮毛。他看见她在看他,趁人不注意,右手中指轻轻地掠过唇上,压了一下,诡异地笑了。    
      维罗笑笑,转过脸看疙瘩,我去卫生间,你帮我点菜吧。    
      那一头滑顺的黄发果然不一会儿便在走廊里出现了,他神情暧昧地走到她身边,镇定自若地仔细洗手,甚至都没有抬头看她。    
      维罗眯起眼睛笑了,意味深长地注视着他,一言不发。    
      你见过我?歌手一边用纸巾擦手,一边抬起头看着她,问道。    
      很多次。我常常跟着你的乐队到各酒吧游荡。我知道你在这里唱乡村歌曲,在蓝色火焰唱摇滚,而且,还在布鲁斯玩过试验噪音。反正,你是混什么不像什么。维罗含笑注视着那双如同时刻都在燃烧的热情眼睛,对吗?我倒是佩服你这种艺术家,什么都沾,什么都不会,一生执著,就为了无所事事。    
      男子惊慌地注视维罗暧昧的笑容,随即放下心来,也跟着笑了,你对我倒挺了解,比一生的朋友还要了解得清楚。    
      哼。维罗将手伸到白色的机器下面仔细地烘干,然后从屁股口袋里掏出圆珠笔,笑着看着男子的眼睛,把他手拉过来,喏,我的电话,我的名字。她写下了willow。柳树,这是个多么寓意深刻的名字。比她的中文名字更加适合她…柳树,轻浮而飘曳,可以把它当做天上的云彩,也可以把它当做地上的飞尘,优美而轻柔,或者说,轻佻而浮躁,她并不在乎这两者有多大的不同。维罗,她就是维罗,维罗的本性便是这样,理想缺席,意义失踪,只在世间游游荡荡,漫无目的。她的生命,或许有根,或许没有。谁知道?生命不过如此而已。抛弃一切深重,只剩下了浮动。    
      这是你的英文名字?呵,柳树。用来侍候外面那个老外的吧?他翘起嘴,故意装出嗲嗲的模样,看看手心释然地笑,伸手握住她的下巴,轻轻地凑上来吻吻她的唇,他冰冷的唇如浮云般清凉地滑过,等我的电话。拜拜。    
      她闻到他唇间有股冷淡的啤酒味道。笑笑,在他身后淡淡地回答他的问题,用来侍候你也行。    
      男人没有回头,但发出了短促的笑声。然后,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呵呵,啤酒的味道。啤酒。不错的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啤酒要叫啤酒。这个名字有什么意思?她舔舔嘴唇,仿佛再次感觉到那冰冷的唇滑过的滋味。她慢慢地走到疙瘩的身后,用丰满的胸抵住他的后背,紧紧从身后抱住他,在他脸上留下了一个黑色的嘴唇印,然后,抬起头看看站在舞台边上的那个男子,得意洋洋地坐下,拿起刀叉,准备吃她的黑椒牛排。    
      这日子,过得多么干净利落,不着痕迹。维罗想着,用力在牛排上切了一刀,不禁咧开嘴笑了。    
    


第二部分第12章 拥抱酒精入睡

    和疙瘩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夜风吹得人顿时清醒起来,酒意都醒了一半。维罗被高高的门槛绊了一下,趔趄地拽着沉重的疙瘩,跟着他一起深一脚浅一脚地努力前行。这个疙瘩,没有酒量,也没有酒品,拼命地灌了一肚子没几度的啤酒,就开始犯迷糊,在酒吧里乱蹦乱跳,还非要跟DJ抢话筒,要唱一首经久流传的《My heart will go on》,结果他一开口,音调走了十万八千里,像一头被咬住了嘴巴的狼,声音断断续续,透着明显的抽泣声。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维罗立刻从桌子笑倒下来,跌在地板上,被一群起哄的小孩子      
    拉了起来。    
      维罗费了半天劲,疙瘩的脚总在出租车门外伸着,怎么拽啊拉啊都没办法塞进去,最后司机忍不住了,从车里钻出来,狠狠地双手一窝,差点儿把他两条粗腿窝成两条平行线,粗鲁地往车里一扔,滑稽地咧嘴朝维罗笑了。    
      维罗跟着他大笑起来,觉得面前的场景充满了喜剧性。一个原本粗暴的男人毫无抵抗地被另一个瘦小的男人团成一团,腿收缩成了半条的长度,就消失在车厢里,有点儿像杀人抛尸,偏偏疙瘩醉得厉害,根本没有发觉自己被人虐待了,侧靠在座椅上兀自闭着眼睛。跟她经过一个如打斗般的夜晚之后,他显然已经筋疲力尽了。血燥热地往脸上涌,她笑得越发厉害,扶着车门爬进去,才总算没有跌倒。    
      维罗感觉到自己浑身的炽热,有种热度从小腹汹涌地扑上来,从头发里散出去,冷汗细细密密地渗出来。她用手拉了拉衣服,摸摸颈后,温暖的潮意立即传到了手指上。刚才坐在那里,疙瘩灌了她足足有半打啤酒,这对她来说太多了。她喝得头重脚轻,似乎像在云中飘浮,脚下的路变得崎岖不平。但是,她的头脑仍然非常清醒,她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这一点。迷离的灯光里,她冷静而又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是谁,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马上要到哪里去,明天又要怎么过。这一切,都毫无疑问,她仍然明理而又智慧。她捂住灼烧的面庞,想。    
      放下手,在黑暗中凝望闭着眼睛打瞌睡的疙瘩,看见他长长的棕黄色睫毛覆盖着眼睑,光影将影子拉成一道淡淡的栅栏。一缕金色的头发滑落到眉间,随着他的脑袋摇摆,轻轻地摇晃,就像她无论如何也控制不好的鱼竿儿,总是不适时地摇来摆去。    
      每每安静的时候,维罗便会觉得自己还算是喜欢疙瘩。平时,她总是不知道自己喜欢些什么,在意些什么。但是在夜晚,酒醉之后的安静,她就会脆弱地以为自己会喜欢任何一个坐在身边无语的男人,脆弱地以为所有的安全感,都可以藉着夜色浮起,永不消褪。酒醒之后的清晨,恍如隔世,又会再次明白夜晚的不真实。脆弱总是不合时宜的,她嘲笑自己,将所有的心都收回来,只剩下了简单的躯体与本能的愿望,其他的,都不再去想。    
      其实,她想,就是平时,也还算是喜欢他,至少,她找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突出的缺点。他或许不太会照顾人,不会给她让座,不会替她扶着门等待她走过再松手,他的鲁莽有时显得太过分,说话时不经大脑,完全不顾任何他人的感受,大部分时候缺少欧洲人通常都有的风度。但是,他善良而又天真,知错就立刻道歉。这对她来说,已经足够,她并不想介意太多。苛刻的人活得痛苦,若想快乐,必须要有个坏记性,英格丽·褒曼曾经这样说过。维罗喜欢这句话,她见过太多活得痛苦的人,她简单地从中抽出了这条质朴的真理…忘记,忘记。快乐的源头就是,忘记。    
      维罗心里很清楚,疙瘩是个给宠坏的自私任性的孩子,他简单地希望世间的一切人都按他的愿望做事,无法承受一点点不满与委屈,难以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粗暴、简单、固执而又善良,思维是直线的,大部分时候,他跟孩子一样单纯得几乎傻气,这种天性常常使得人们觉得可笑,一笑之下,几乎是心甘情愿地让步以满足他的愿望。    
      可是,维罗并不是傻瓜。她清楚地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的潜在价值,这使得她不会轻易地感情用事,当然,她也从来不把感情太当一回事。感情善变而又脆弱,经不起推敲。    
      维罗是个早熟的孩子,她早已从父母、兄姐的婚姻中得出了非常现实而又理智的结论…万事的解决,归根到底,不过是钱罢了。钱到手,是不会改变的现实。而感情,几乎没有一分一秒称得上现实。事实上,她在那家酒吧做女招待,等待的,也不过是这样的一个机会罢了。一个跨国公司股东的儿子,不用去调查他的实际资产,便可以清楚地知道至少算是绩优股。    
      她和疙瘩在一起半年,两人之间建立了什么,存在些什么,缺少些什么,维罗自然心中有数。她不动声色,继续跟着他四处厮混,并不是完全不计较的。但也可以说是天性使然。维罗的天性就是简单、快乐,但这不意味着她缺心眼,不会为自己的利益盘算,维罗随时都准备着,等待更好的机会,随时伺机而动。人生其实简单极了。她高兴的时候就会这么想,能快乐的时候,必然要先挥霍,把现有的快乐挥霍掉,才会有新机会…快乐。快乐,人活这一生,不就是为了这两个字吗?    
      车子过桥,摇摆了一下,随即平稳下来,疙瘩的身体跟着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