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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当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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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生存。  
“不,不会的……”  
“别太难过,被骗的不只你一个,还有一个傻蛋也同样被骗了。”  
“谁?”过去她就知道,喂那群小猫的不只她一个人,不过奇怪的是,他们好像从来都没有碰到面。  
“不认识,是个男的。你还在这儿等吗?”  
“嗯。”  
“那你慢慢等吧,我走了。”小白甩甩尾巴,转过了身,“对了,那个公园边的旧仓库是我的家,你没地方去就去那里吧,还有,那只白痴老鼠已经在我的肚子里了,你不用怕了。”  
“哈哈……”小白大笑着离去,留下苏绢站在原地。  
“喂,小猫,你被同伴丢下了吗?”一个浑身散发着刺鼻香味的女人发现了苏绢,女人的头发染成五颜六色,脸上化着浓妆,衣着暴露,看起来是一个习惯夜生活的女子。  
“哈啾。”被她身上的香味弄得鼻子直发痒,苏绢向后退了退,眼里满是警戒之色。  
“你看不起我?哼,你一个长毛的畜牲居然也敢看不起我?”女人沉下了脸,站起身,“你能比我好到哪儿去?”  
“丽丽,快点,迟到了妈妈会骂的。”一个与她同行的女人叫道。  
“哼,再不要让我在这里看到你,小畜牲!看不起老娘我!”女人瞪了小猫一眼,踩着恨天高的高底鞋,离开了这里。  
      
“妈妈,猫咪。”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惊喜地叫道。  
“什么呀,丑死了。”他珠光宝气的妈妈,用纸巾掩住了鼻子。  
“不丑,这只小猫很漂亮,妈妈,我想养。”男孩扯着母亲的手。  
“不行,这东西会把家里弄脏的。”  
“不嘛,我就要它。”  
“儿子,听妈妈说,你看这只猫,是一只没有血统证明的杂种猫,如果你要养,明天妈妈就带你到庞物商店,我们买最贵最好的那种猫,好不好?”  
“不好,我就要这只!”  
“乖儿子,你忘了吗?我们是要去麦当劳,你带着它,麦当劳的服务生不会让你进去的。”  
“麦当劳……”一听到这三个字,男孩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走,我们去麦当劳。”这次换男孩拉着妈妈离开。  
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居然被一顿麦当劳比了下去?虽然并不希望被那个看起来就不会善待宠物的男孩带走,但被速食比下去的苏绢,仍觉自尊受损。  
算了吧,这里看来没有会善待她的猫主,苏绢决定离开这里,放弃寻找主人的计划。本来嘛,如果主人那么好找,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流浪猫狗,她还是过她自由的日子吧。  
“你说,你是不是又丢了工作?”远远地走来一对情侣,男的英俊女的漂亮,可以说是一对璧人,两个人手牵着手走在街上,看起来浪漫极了,不过对话的内容却不怎么浪漫。  
“丢了工作?怎么可能,我们老板对我赏识得不得了,怎么可能会辞掉我!”男人抬高了声音,扬起了头。  
“那我刚才看中的那件八百多的衣服,你为什么不让我买?”女人噘起了嘴。  
“不是,我是觉得那件衣服太便宜,不适合你……”男人舌粲莲花,心里想的却是,八百多的衣服?我一个月才赚多少?  
“是吗?”你就吹吧,女人斜眼着着他,“杜仲平,我和你说,我不盼你大富大贵,只要你能有稳定的工作,如果这次你再被老板给开了,我立刻和你分手!”  
“瞧你说的。”杜仲平心虚得不敢看她的眼睛,“亲爱的,你看,流浪猫。”他指着街边低头行走的小猫说道。  
“真的唉,好可爱。”女人的声音一下子软了,表情也放柔了。  
女人真是奇怪,好像永远都喜欢这些猫猫狗狗,成功转移了她注意力的杜仲平暗想,不过男人中也有这样的……  
好像听懂了他们的对话,小猫停了下来,转头看向他们。  
“你看,它停下来了,我们把它带回家好不好?”  
带回家?他很高兴女人的注意力被转移,但绝对不能容许她把猫带回家。杜仲平立刻变了脸色。  
“你看它,两眼无神,眼角还有眼屎,说不定会有沙眼之类的病,皮毛无光,又干又黄,搞不好浑身都是跳蚤,还有脚……”  
杜仲平充分发挥口才,把小猫从头嫌到脚,到最后的结论是,像这种不知有多少传染病的东西,存在就是对人类的威协,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直接丢进焚化场。  
“那,那我们不养了,我们回家吧。”女人恐惧地看着被杜仲平说得体无完肤的小猫,小猫瞪了一眼杜仲平,转头向对街走去。  
“你先回去吧,我约了人在里面谈一笔大生意。”男人指着街边的一间咖啡厅。  
“那我和你一起去。”  
“不行!男人谈生意女人在身边不方便,小玉,乖,回家等我。”杜仲平柔声哄道。  
“那好吧,不过你不许喝酒,不许和人一起去夜总会,不许……”  
“行了,我要迟到了,出租!”杜仲平拦下一辆出租车,他拉开车门,“把这位小姐送回家,不许耍滑头,我记下你的车牌号了。”他一边连珠炮似的说着话,一边动作迅速地将小玉塞进了车里。  
      
真的有那个男人说得那么糟吗?站在某咖啡厅的落地窗前,苏绢顾影自怜,眨了眨眼睛,挺亮的,眼屎?根本没有,又皱皱鼻子,左照,漂亮,右照,可爱,长这么大也没被人说过长得丑,同理可证,变成猫也一定不会丑。  
“呵呵……”刚刚坐入靠窗位置的男子被外面的小猫逗笑,这里的窗户经过处理,里面可以看见外面,外面却看不见里面,这只猫的动作,让他想起了某广告,不过主角换成了猫。  
“先生,您要什么?”服务生走到他的身后。  
“嗯……”好可爱的小东西,让他想要抱回家。眼睛始终未曾离开那只表情丰富的小猫,男人想要站起身……  
“哥,你到得真早。”一个兴奋的声音响起,男人皱起了眉头。  
“来两杯蓝山。”杜仲平脱下西装搭在椅背上,坐入男人对面的位子。  
“你,到这里干什么?”男人看了他一眼,冷冷地说道,他说话时语速极慢,表情更是冷淡。  
“找你。”杜仲平笑道。  
“找我?”男人像是在反问他,但眼睛里闪过一抹了然,“这次想要多少钱?”  
“哥,我们是兄弟,谈钱多薄气。”杜仲平笑了,此时服务生将将咖啡送上,“嗯,这家的咖啡味道不错,怪不得你每天都要来这里。”  
“嗯。”男人拿起汤匙,从上衣口袋里取出消毒纸巾,仔细地擦着,他喜欢这里,并不是因为这里的咖啡好喝,而是这里让他感觉到干净,还有,这里的窗户,给他以私密的感觉,同时又能让他观察到别人。  
他想起了刚才那只猫,可是当他又看向那个方向时,那只猫已经不见了踪影。真是可惜,他本来准备收养它的。“哥,借我一千块吧。”杜仲平涎着脸笑道,“我的那个老板太不讲理了,就因为我在上班时间打了个电话就开除我,我是不在乎,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可是哥,你知道的,小玉她不喜欢我总是换工作,现在又是发薪水的日子……”  
“拿去。”男人从钱包里抽出十张百圆的钞票,杜仲平喜滋滋地将钱收好。  
其实他会这么不知长进,他也是有责任的,总是一次又一次地给他钱,试问一个人,不用工作每天就有钱花,谁还会去看老板的脸色?所以,这次,他要下决心了。  
“哥,你放心,等我有了钱,我一定会……”  
“这是最后一次。”男人打断了他的话。  
“哥,你说什么?”他了解老哥,他这个人,说话做事一板一眼,他说是最后一次,就真的有可能是最后一次。  
“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以后有什么事,都不要再来找我,你走吧。”他的语速依然缓慢,说同样的一句话,用的时间是平常人的两倍。  
“哥,不用这样吧,你一个月赚多少你自己清楚,为惟一的弟弟花点小钱……”杜仲平并不甘心失去这个稳定的金主。  
“我赚多少钱与你无关。”杜明伦的声音更冷了。  
“好,我不会再求你,我杜仲平总会有发达的一天。”杜仲平拿起西装,悻悻地离开。  
也许吧,也许等他学会像一个男人一样活着,他也许就会发达,看着他的背影,杜明伦几乎想要叹息。  
有时候看着似乎永远也不会长大的他,他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出自同一血缘的兄弟,可他们相似的脸,证明了这一点。  
他拿起咖啡杯,啜饮着,眼光投向窗外,他喜欢在这里看人,喜欢透过薄薄的玻璃去观察别人。  
杜明伦在观察着别人,别人也在观察着他。两个服务生在一起低语:“那个人又来了,坐的还是那个位子。”  
“嗯,他还是在看外面,你说,外面有什么呢?”这个男人,差不多每天都会出现,几乎是风雨无阻,坐的位置永远是靠窗的,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这怎么能不勾起人的好奇心。  
“我们上次不是猜他是公安安排的暗岗吗?刚才有一个人来找他接头了,看来他不像是公安。”  
“那是国安局的?说不定对面的酒吧是某恐怖组织的联络点。”两个人越扯越远,杜明伦的身份也越来越神秘。  
      
下雨了,不同于前几天的豪雨,今天的雨是轻柔的毛毛细雨,雨滴滴在人身上仿佛也是温热的,感觉十分舒服。  
杜明伦撑着黑色的大伞走在回家的路上,因为怕溅上泥点,他的步伐放轻了,也小心了许多。  
街上并没有多少行人,这很好,他虽然喜欢看人,却不太喜欢在人多的地方走动,街边的小公园黑漆漆的,白日里看来生机勃勃的树木,在夜晚里看来,竟是诡异而阴森。  
那里却住着一群可爱的小家伙,在思及那群可爱的生灵时,他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喵!”一声凄烈的猫叫传来,杜明伦望向发声处。  
在公园的铁栅栏旁,有一团黑色的东西在动来动去,是只小猫,他飞快地跑了过去,泥水溅在了他的裤腿上。  
公园的铁栅栏年久失修,为了防盗,将一些铁丝网缠在无法修补的破损上,铁丝的尖端深深地刺入了猫的脚上。  
“天哪!”他深吸了一口凉气,抛下手中的雨伞,将挣扎的小猫按住,“别……别动。”他的语速加快了,呼吸也急促了起来,表情更是痛苦。  
“别怕,我会救你。”他小心地将沾血的铁丝自小猫的脚掌上抽出,小猫挣扎着,身体因为疼痛而颤抖。  
“乖,你……你会没……没事的。”他小心地抬起猫的脚掌,在看清血肉模糊的伤处后,他的声音微微发颤。  
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他将浑身湿透的小猫裹起,抱入怀中,“我这就带你去看医生。”  
      
“它应该是一只流浪猫,不过那群小东西灵得很,怎么会这么容易被那么明显的铁丝网伤到?”兽医一边替猫咪处理伤口一边说道。  
“它没事吧?”杜明伦双眼微眯地看着被固定在病床上的小东西,它看起来好小,只比他的巴掌大一点,身上的毛色是黄白相间的,大大的眼睛里满满是痛苦之色,好可怜的小家伙。  
“没事,皮肉伤而已,两三天以后它就可以四处捣乱了,不过那铁丝应该上锈了,等一下我得替它打破伤风针,动物的伤口比人类更加容易感染。”  
杜明伦一直紧皱的眉头放松了下来。  
“老同学,你该打理一下自己了,我好像从来没看见你这么狼狈过。”兽医调侃道。  
“是吗?”他低头看了下自己,白色的短袖衬衫上满是血痕与泥沙,被丢在旁边的西装更是惨不忍睹,他不禁有些失笑。  
“你还是对动物这么好,不过当初考大学时,你为什么没报相关专业?反而去学风马牛不相及的理工科。”  
“我不喜欢用动物做试验。”他一边用纸巾擦拭着湿透的头发,一边说出理由。  
“那我们这些解剖过无数动物的兽医,在你的眼里都是刽子手了?”  
“差不多。”  
“你真会开玩笑。”兽医笑道。  
“我不是在开玩笑。”  
兽医笑得更加厉害,他知道,这位老同学真的不是在开玩笑,事实上他也从没听过他开玩笑。  
“你处理完伤口了吗?”  
“完了。”兽医终于停下了动作,也止住了笑。  
“这小家伙还真幸运,遇到了你,不过等一下怎么办?”处理完伤口的兽医问道。  
“什么?”杜明伦挑了挑眉。  
“把它放回街上去吗?它现在这个样子,没几天就会因为伤口感染而死亡。”  
“谁说我会把它丢回去?”他瞪了一眼兽医,来到病床前,轻轻抚摸着猫儿的皮毛。  
“你要养它?同学,你可是顽固性洁癖,每天至少收拾三遍房间,洗两次澡,衣服至少要换三套的人……”与他在高中同寝三年的他,对此可是记忆深刻,因为他不但自己要干净,还强迫别人向他看齐,在他的鞭策之下,卫生红旗好像从来没从屋里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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