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的第一次-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欢迎访问:   txtsk
第一部分暗 恋(1)

    我姓邱,名少雨。因为这个名字,小时候常常有人问我,是否跟五十年前牺牲在朝鲜的大英雄邱少云是亲戚?虽然,我每次都不情愿地摇着头,但年少的我还是为自己的姓氏而自豪。每逢此刻,我总还要特别向人家介绍:在我们邱氏家族里,还有大名鼎鼎的邱吉尔!当然了,那是儿时的趣事,现在的我自然不会那么幼稚啦……    
    噢,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如今是警察,在北京市公安局某处当一名侦察员。按照外国人的说法儿,那就是侦探!我的同事申岩认为,我们的开山鼻祖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其实,这真是一种谬误,在他之前,早有一些头脑跟他一样非常发达的家伙。比如……像埃德加·爱伦·坡笔下的奥古斯特·迪潘,他一点儿也不比福尔摩斯差,只不过没福尔摩斯那么出名罢了。倘若论资排辈,世界上所有侦探的真正前辈是中国人,他叫狄仁杰,是唐朝的名臣。可申岩不同意这种说法儿,这小子处处与我作对,甚至连这种扯淡的事也不放过。他总是跟我抬杠说,尽管这个狡黠的县令大约生活在公元六○八至九○七年间,可《狄公案》的作者荷兰人罗伯特·梵·古利克本人,却是一九一○年才出生的,比柯南·道尔整整小了五十一岁。这样一来,按他的说法,我的狄公起码要管他的老歇洛克叫大爷!    
    暂且,我们不去讨论这些毫无意义的东西,还是谈谈我自己吧:    
    八年前,我进了市局,一直负责着刑事案件的侦破。当然了,开始时我并不能独立工作,这使得我跟在老周的屁股后头风里来雨里去地跑了五个春秋。不过,从第六年起,我终于单独接案了。到现在,已二载矣。并且,我显然不是那种平庸之辈,因而在这当中,还真破了数件疑案。比如,众所周知的某饭店女接线员被杀案,还有那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威龙集团董事长的死因之谜,以及发生在去年的银行抢劫案等等。虽然说,银行那案子是刘副局长亲自挂帅、我们处长具体负责的,但谁也不能抹去我独特的功绩。可不是嘛,如果不是我在马路牙子那儿发现那个小黑本儿,他们哪儿能这么快就知道了劫匪的身份呢?    
    为此,我再一次受到嘉奖,并使得我又为自己沾沾自喜了一番,同时也让申岩加重了对我的嫉妒。当然啦,那小子始终不肯承认这一点。可我不是傻子,他那种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谁看不出来呀?    
    要说起来,真不是自吹,我的确……哪儿哪儿都比他强。首先,我长得又高又壮,威猛无比,以至于一个小时候一直追我的女同学一见着我就夸,“除了鼻子矮一些,头发不是黄的,你哪儿哪儿都不比神探亨特儿差!”她说得没错儿,去年我去大连,在高尔基路看见骑马的女骑警,结果也穿上警服骑着马照了张像。你还别说,加上戴着墨镜,真跟《真实的谎言》里的美国骑警差不多!而申岩就不行了,他又矮又瘦,本来黄种人那小鼻子小眼儿的脸就显得很平,一点儿也没有洋人那种大鼻子深眼窝儿的凹凸感,而他就得加一个“更”字!也就是说,即使按亚洲人的标准,他也属于那种平得不能再平的人,当然了,长相不过是外表,关键要看你工作的能力和成绩。可是,虽然是一起参加的工作,他的表现始终一般,由于没什么工作能力,也就谈不上什么成绩了。可我就不一样了,我不但工作能力强,还总是卓有成效,屡建功绩!因此,去年年底,局里优先分了我一套两居室的房子。美中不足的是,实在远了点儿,车到颐和园,还得向西开一刻钟。不过,白璧微瑕,不可能什么事都那么尽如人意。况且,我并不是那种爱挑剔的人,再怎么说,我毕竟有了一个窝儿。对了!还有,到现在他仍然是光棍儿一条,可我却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尤其是,媛媛生得娇小可爱,实在令他垂涎三尺……    
    再者,尽管我们的工资差不多,但我实际的收入却比他高出四五倍。不过,这一点我可不敢炫耀,因为这其中,跟我负责三个五星级饭店的保卫有着很大关系……话多语失,我不想过多谈论此话题。我的意思是……总而言之,应该说,我是个极其幸运的家伙。    
    本来是这样,但现在不同了,因为,我遇到了悲惨的事——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媛媛死了!    
    算起来,我和她相识差不多有三年了,而且早已同居,在我分到房子之前,我总是睡在她那儿。尽管说我偶尔也偷偷儿地沾花惹草,但总的来说,我俩的关系还是不错的,起码很少吵嘴。可偏偏那天晚上,我跟她发起火来,这使得隔壁的老太太听见了我的咆哮声。而一个半小时之后,她就从六层楼上掉了下去。接到电话时,我的屁股刚刚坐在酒吧高高的圆凳上。那儿离颐和园不远,距公共汽车站也就五十多米。当我风风火火地赶回去时,申岩和老周也正好赶来。    
    看过现场,老周同意了我的看法,认定这是起意外。当然了,我仔细地跟他说明了当时的情况,并且没有回避我们曾吵架这一事实。我据实相告:虽然我们闹了别扭,但很快我就妥协了,哄好了她,我才出的门。    
    因为是我师傅,所以老周自然十分理解我,毕竟当时我心里憋屈,所以才跑出去喝酒。而他对媛媛亦很了解,知道她是个开朗的姑娘。他对我说,完全想象得出,转眼间,她就没事儿了。据我们推断,我刚一走,她就拿起锤子跑到凉台上去钉挂衣绳。我们这么认为是有根据的:凉台地上扔着的铁丝、锤子和克丝钳都可以说明这一点,况且,墙上还有一枚尚未钉结实的水泥钉。    
    因此,我和老周到那儿一看,马上就明白了那是怎么回事儿:由于那把椅子四条腿儿都活动了,所以她没能在上面站稳,因而,一下子摔了下去……


第一部分暗 恋(2)

    可没想到,一直没有说话的申岩此刻却发了言,他站在我的身后说:不,不对!这一切可能都是凶手伪造的现场。    
    其实,从看见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家伙肯定要生出事端!我没有猜错,在我的房子里转了几圈儿之后,他对老周说,极有可能,我的女朋友死于一场谋杀!    
    他有他的依据。首先,据先到达我家的派出所警察讲,门并没有锁,连防盗门上的插销都没插。他认为这极不合情理,继而解释说,因为凶手逃走后无法再从里面插上。    
    呸!这纯粹是屁话,其实那只是我走时没锁而已。此外,他还在客厅里的地上发现了碎玻璃(那是我前一天不小心打碎的一只杯子),继而质疑,为什么沙发上的浴巾也被揪了起来?茶几上的台灯为什么离开了先前的位置?等等,等等。    
    总的来说,他认为这里肯定有过一场短暂的搏斗!他还解释,显然双方实力悬殊……我一边听他在那儿胡扯,一边拼命地克制自己,否则我就要发疯了!我真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他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尤其,他还一口咬定:凶手是个跟我身材差不多的人。    
    “知道吗,”他用手托着自己尖尖的下巴对老周说,“这小子先把她打昏在沙发上,然后便抱起她走到凉台,从那儿把她扔了下去……”    
    尽管他没有明说,可我和老周都听出来了,他是在怀疑我。好在老周对此不以为然,他对他说,这不可能,那样的话,她难道不会大声呼救吗?申岩回答道,这一点很容易解释,因为当时电视机的声音很大,完全可以掩盖她的叫声。这纯粹一派胡言!因为直到我回去时,电视仍然开着,声音也的确有点儿大,但远没有大到他所形容的程度!虽然老周说了他的看法,但他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把凉台上的那些钳子、锤子、改锥甚至连钉子都没拉下,一样样儿地收进了塑料口袋。之后,他扳起脸,用冰冷的口气问我: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其实,对他这种态度,我是有心理准备的,可即便如此,我当时不免还是有些愤怒!不过,我好歹忍了下来,沉着脸作了回答。我必须介绍一下,除了总爱跟我过不去之外,申岩还是个六亲不认的家伙。前年的夏天,他那上初三的小舅子偷了一辆山地车,正好撞到我们手里。当时,按我的意思,反正是初犯,又不满十八岁,批评批评,教育教育,写份儿检查就完了。可他竟不顾他岳母的苦苦哀求,毅然把他那可怜的小内弟拘留了十五天。那情形,真跟朱实茂和陈佩斯演的小品一模一样。    
    事后,我曾苦思冥想,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一下子就怀疑上了我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因为,虽然我说了他半天的坏话,可我并不认为他坏得要到故意陷害我的程度。所以,我只能作出如下差强人意的解释:    
    一、当时在现场,也就是我从酒吧回来后,我显得不够悲伤,没有像他预期的那样,先是哇哇大哭,然后便晕了过去;    
    二、有一次我喝多了,曾向他透露,我其实更喜欢那个说话好听,在长城饭店总台上班的齐小琴;    
    三、没有人能为我证明,我究竟是在她掉下去之前,还是之后离开的房间……    
    关键是这第三点,实在对我不利!虽然我住的这座楼已经盖好一年了,可因为地理位置不好,环境又差,也见不着个保安,更谈不上什么物业管理,以至到现在,入住率还不足三分之一。这使我倒霉透了,因为我下楼时,楼道里一个人也没有,使得我没有一个能证明我清白的证人。好在,我家两边的邻居都在家,于是,申岩便前去访问。他先问了西边的老太太,可老太太说,她的确曾听见我大声地嚷嚷,但不知道我是何时走的。然后,他又去东边儿,敲了好一通,里边才有人应声。门刚一开,里面立刻涌出一阵阵音乐的巨浪。    
    一看那情形,当时我就猜到,恐怕这一户也帮不上我什么忙!闹不好那个显得比我还高的模特儿什么都没听见,甚至于可能连媛媛掉下去了都还不知道。    
    果不其然,那身材高大、从未与我讲过话的冷面美人儿说,整个晚上,她都在听着什么“布鲁克纳”交响乐。幸而,此时她刚好出来去卫生间,否则,呆在她那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即使我们把门砸了,她都听不见。结果,到了儿也没人能证实我离开的时间。    
    从另一方面说,情况对我也十分不利。因为,从我家到颐和园开车只需要十分钟,而我却是在她死后四十分钟才走进酒吧的,并且也无法证明自己当时正开着车随意溜达的说法。这终于使得头儿站在了申岩那一边。在媛媛死后的第五天,处长坐在自己的写字台后面,略带歉意地说:    
    “我说邱子,鉴于……目前这种情况,我不得不暂时停你的职,直到……”    
    我被缴了枪,灰溜溜儿地离开了办公室。    
    “喂,邱子……”在院门口,老周喊住我。他像电影里的政委似的,对我说了些要相信党、相信群众之类的话,然后拍着我的肩膀,劝我趁此机会好好休息一下……    
    我一个劲儿地点头,跟他说我心里有数儿,因为,我相信事实。再怎么说,我也没有杀媛媛,所以我内心十分坦然,请他不必为我担心。可话虽如此,一出大门我就受不了了,忍不住高声骂道:    
    “妈了个×的!”同时,飞起一脚,踢飞了便道上的石子,然后还朝天挥舞着两只攥紧的拳头!神态之愤怒,足以令人胆寒,引得路人纷纷避让……


第一部分暗 恋(3)

    可不是!从哪儿说,这也不可能呀?一个侦探把自己的未婚妻推下了楼,走遍全世界也不会碰上这种事儿吧?真要杀她也不会这么傻乎乎地干呀……再说,我哪儿来的动机呀?我为什么要杀她?……为了她的钱财?她根本没有,一直靠我养活着;为了获取保险金?我没给她上过;为了和她分手?那就更没必要了,结了婚还可以离呢,更何况,我现在也没有一个真正的“第三者”呀!    
    但申岩不这样认为,他哇啦哇啦地说,如今这年月,什么新鲜事都可能发生!还举了一大堆例子:……市长贪污、省长受贿、海关关长走私、文物局长倒卖文物、劳动模范杀人,甚至于他前几天还在湖北台看见,一对看上去十分忠厚的老两口,自己住在花六万多装修的大房子里,却把亲生女儿关进一个废弃的厕所长达五年之久……    
    他质问我,他列的这些事实,哪一件合乎情理?而哪一件没有发生?他越说越气,最后竟拍起了桌子,那神情,好像这一切都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