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四人就都退避,让他上前去应付。例如水要喷出来,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来;叫他拚命捺住;重东西要翻倒去,叫他用劲扳住;要吃果物了,叫他细细剥皮;要读书了,叫他翻书页;要进门了,叫他揿电铃;天黑了,叫他开电灯;医生打针的时候还要叫他用力把药水注射到血管里去。种种苦工都归他做,他决不辞劳。其他四人除了享乐的讨好的事用他不着外,稍微吃力一点的生活就都要他帮忙,他的地位恰好站在他们的对面,对无论哪个都肯帮忙。他人没有了他的助力,事业都不成功。在这点上看来,他又是五指中最重要,最力强的分子。位列第一而名之曰〃大〃,曰〃巨〃,曰〃拇〃,诚属无愧。日本人称此指曰〃亲指〃(coyayubi),又用为〃丈夫〃的记号;英国人称〃受人节制〃曰under onecsthumb①。其重要与力强于此尽可想见。用人群作比我想把大拇指比方农人。
①直译为〃在某人的拇指之下〃。
难看,吃苦,重要,力强,都比大拇指稍差,而最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这根手指在形式上虽与中指、无名指、小指这三个有闲阶级同列,地位看似比劳苦阶级的大拇指高得多,其实他的生活介乎两阶级之间,比大拇指舒服得有限,比其他三指吃力得多!这在他的姿态上就可看出。除了大拇指以外,他最苍老,头团团的,皮肤硬硬的,指爪厚厚的,周身的姿态远不及其他三指的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有的食指两旁简直成了直线而且从头至尾一样粗细,犹似一段香肠。因为他实在是个劳动者。他的工作虽不比大拇指的吃力,却比大拇指的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他推动笔杆,拇指扶着,中指衬着,写出种种复杂的字来,取物的时候,他出力最多,拇指来助,中指等难得来衬。遇到龌龊的,危险的事,都要他独个人上前去试探或冒险。秽物、毒物、烈物,他接触的机会最多;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他消受的机会最多。难怪他的形骸要苍老了。他的气力虽不及大拇指那么强,然而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机敏。〃故各种重要工作都少他不得。指挥方向必须请他,打自动电话必须请他,扳枪机也必须请他。此外打算盘,捻螺旋解纽扣等,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要他主干的。总之,手的动作,差不多少他不来,凡事必须请他上前作主。故英人称此指为fore finger,又称之为index。
①。我想把食指比方工人。
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住在中央,左右都有屏藩。他的身体最高,在形式上是众指中的首领人物。他的两个贴身左右无名指与食指,大小长短均仿佛好像关公左右的关平与周苍,一文一武,片刻不离地护卫着。
他的身体夹在这两人中间,永远不受外物冲撞,故皮肤秀嫩,颜色红润,曲线优美,处处显示着养尊处优的幸福,名义又最好听,大家称他为〃中〃,日本人更敬重他,又尊称之为〃高高指〃(takatakayubi)。但讲到能力,他其实是徒有其形,徒美其名,徒尸其位,而很少用处的人。每逢做事,名义上他总是参加的,实际上他总不出力,譬如攫取一物,他因为身体最长,往往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
①直译为〃在前面的手指〃或〃标准的手指〃。
其实,他一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和食指这两个人去出力搬运,他只在旁略为扶衬而已。又如推却一物,他因为身体最长,往往与物最先接触,好像推却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一接触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和食指这两个人去出力推开,他只在旁略为助热而已。《左传》〃阖庐伤将指〃句下注云:〃将指,足大指也。言其将领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为长。故足以大指为将,手以中指为将。〃可见中指在众手指中,好比兵士中的一个将官,令兵士们上前杀战,而自己退在后面。名义上他也参加战争,实际他不必出力。我想把中指比方官吏。
无名指和小指,真的两个宝贝!姿态的优美无过于他们。
前者的优美是女性的,后者的优美是儿童的。他们的皮肤都很白嫩,体态都很秀丽。样子都很可爱。然而,能力的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只有研脂粉,醮药末,戴指戒。日本人称他为〃红差指〃(benisashiyubi),是说研磨胭脂用的指头。又称他为〃药指〃(kusuriyubi),就是说有时靠他研研药末,或者醮些药末来敷在患处。英国人称他为ring处,更加藐小,只是揠揠耳朵,爬爬鼻涕而已。他们也有被重用的时候,在丝竹管弦上,他们的能力不让于别人。当一个戴金刚钻指戒的女人要在交际社会中显示他的美丽与富有的时候,常用〃兰花手指〃撮了香烟或酒杯来敬呈她所爱慕的人。这两根手指正是这朵〃兰花〃中最优美的两瓣。除了这等享乐的光荣的事以外,遇到工作,他们只是其他三指的无力的附庸。我想把无名指比方纨哑儿,把小指比方弱者。
故我不能同情于上田氏的无名指最美说,认为他的所谓美是唯美,是优美,是颓废的美。同时我也无心别唱一说,在五指中另定一根最美的手指。我只觉五指的姿态与性格,有如上之差异,却并无爱憎于其间。我觉得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倘能一致团结,成为一个拳头以抵抗外侮,那就根根有效用,根根有力量,不复有善恶强弱之分了。
家
从南京的朋友家里回到南京的旅馆里,又从南京的旅馆里回到杭州的别寓里,又从杭州的别寓里回到石门湾的缘缘堂本宅里,每次起一种感想,逐记如下。
当在南京的朋友家里的时候,我很高兴。因为主人是我的老朋友。我们在少年时代曾经共数晨夕。后来为生活而劳燕分飞,虽然大家形骸老了些,心情冷了些,态度板了些,说话空了些,然而心的底里的一点灵火大家还保存着,常在谈话之中互相露示。这使得我们的会晤异常亲热。加之主人的物质生活程度的高低同我的相仿佛,家庭设备也同我的相类似。我平日所需要的:一毛大洋一两的茶叶,听头的大美丽香烟,有人供给开水的热水壶,随手可取的牙签,适体的藤椅,光度恰好的小窗,他家里都有,使我坐在他的书房里感觉同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相似。加之他的夫人善于招待,对于客人表示真诚的殷勤,而绝无优待的虐待,优待的虐待,是我在作客中常常受到而顶顶可怕的。例如拿了不到半寸长的火柴来为我点香烟,弄得大家仓皇失措,我的胡须儿被烧去;把我所不欢喜吃的菜蔬堆在我的饭碗上,使我无法下箸;强夺我的饭碗去添饭,使我吃得停食;藏过我的行囊,使我不得告辞。这种招待,即使出于诚意,在我认为是逐客令,统称之为优待的虐待。这回我所住的人家的夫人,全无此种恶习,但把不缺乏的香烟自来火放在你能自由取得的地方而并不用自来火烧你的胡须;但把精致的菜蔬摆在你能自由挟取的地方,饭桶摆在你能自由添取的地方,而并不勉强你吃;但在你告辞的时光表示诚意的挽留,而并不监禁。这在我认为是最诚意的优待。这使得我非常高兴。英语称勿客气曰at home①。我在这主人家里作客,真同at home一样。所以非常高兴。
然而这究竟不是我的home,饭后谈了一会,我惦记起我的旅馆来。我在旅馆,可以自由行住坐卧,可以自由差使我的茶房,可以凭法币之力而自由满足我的要求。比较起受主人家款待的作客生活来,究竟更为自由。我在旅馆要住四五天,比较起一饭就告别的作客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主人的书房的屋里虽然布置妥帖,主人的招待虽然殷勤周至,但在我总觉得不安心。所谓〃凉亭虽好,不是久居之所〃,饭后谈了一会,我就告别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旅馆。
①原义是〃在自己家中〃,引伸为不要受拘束。
当我从朋友家回到了旅馆里的时候,觉得很适意。因为这旅馆在各点上是称我心的。第一,它的价钱还便宜,没有大规模的笨相,像形式丑恶而不适坐卧的红木椅,花样难看而火气十足的铜床,工本浩大而不合实用、不堪入目的工艺品,我统称之为大规模的笨相。造出这种笨相来的人,头脑和眼光很短小,而法币很多。像暴发的富翁,无知的巨商,升官发财的军阀,即是其例。要看这种笨相,可以访问他们的家。我的旅馆价既便宜,其设备当然不丰。即使也有笨相像家具形式的丑恶,房间布置的不妥,壁上装饰的唐突,茶壶茶杯的不可爱……都是小规模的笨相,比较起大规模的笨相来,犹似五十步比百步,终究差好些,至少不使人感觉暴殄天物,冤哉枉也。第二,我的茶房很老实,我回旅馆时不给我脱外衣,我洗面时不给我绞手巾,我吸香烟时不给我擦自来火,我叫他做事时不喊〃是……是……〃,这使我觉得很自由,起居生活同在家里相差不多。因为我家里也有这么老实的一位男工,我就不妨把茶房当作自己的工人。第三,住在旅馆里没有人招待,一切行动都随我意。出门不必对人鞠躬说〃再会〃,归来也没有人同我寒暄。早晨起来不必向人道〃早安〃,晚上就寝的迟早也不受别人的牵累。在朋友家作客,虽然也很安乐,总不及住旅馆的自由:看见他家里的人,总得想出几句话来说说,不好不去睬他。脸孔上即使不必硬作笑容,也总要装得和悦一点,不好对他们板脸孔。板脸孔,好像是一种凶相。但我觉得是最自在最舒服的一种表情。我自己觉得,平日独自闭居在家里的房间里读书、写作的时候,脸孔的表情总是严肃的,极难得有独笑或独乐的时光。若拿这种独居时的表情移用在交际应酬的座上,别人一定当我有所不快,在板脸孔。据我推想,这一定不止我一人如此。最漂亮的交际家,巧言令色之徒,回到自己家里,或房间里,甚或眠床里,也许要用双手揉一揉脸孔,恢复颜面上的表情筋肉的疲劳,然后板着脸孔皱着眉头回想日间的事,考虑明日的战略。可知无论何人,交际应酬中的脸孔多少总有些不自然,其表情筋肉多少总有些儿吃力。最自然,最舒服的,只有板着脸孔独居的时候。所以,我在孤癖发作的时候,觉得住旅馆比在朋友家作客更自在而舒服。
然而,旅馆究竟不是我的家,住了几天,我惦记起我杭州的别寓来。
在那里有我自己的什用器物,有我自己的书籍文具,还有我自己雇请着的工人。比较起借用旅馆的器物,对付旅馆的茶房来,究竟更为自由;比较起小住四五天就离去的旅馆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我睡在旅馆的眠床上似觉有些浮动;坐在旅馆的椅子上似觉有些不稳;用旅馆的毛巾似觉有些隔膜。虽然这房间的主权完全属我,我的心底里总有些儿不安。住了四五天,我就算帐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别寓。
当我从南京的旅馆回到了杭州的别寓里的时候,觉得很自在。我年来在故乡的家里蛰居太久,环境看得厌了,趣味枯乏,心情郁结。就到离家乡还近而花样较多的杭州来暂作一下寓公,借此改换环境,调节趣味。趣味,在我是生活上一种重要的养料,其重要几近于面包。别人都在为了获得面包而牺牲趣味,或者为了堆积法币而抑制趣味。我现在幸而没有走上这两种行径,还可省下半只面包来换得一点趣味。
因此,这寓所犹似我的第二的家。在这里没有作客时的拘束,也没有住旅馆时的不安心。我可以吩咐我的工人做点我所喜欢的家常素菜,夜饭时同放学归来的一子一女共吃。我可以叫我的工人相帮我,把房间的布置改过一下,新一新气象。饭后睡前,我可以开一开蓄音机,听听新买来的几张蓄音片。窗前灯下,我可以在自己的书桌上读我所爱读的书,写我所愿写的稿。月底虽然也要付房钱,但价目远不似旅馆这么贵,买卖式远不及旅馆这么明显。虽然也可以合算每天房钱几角几分。但因每月一付,相隔时间太长,住房子同付房钱就好像不相联关的两件事,或者房钱仿佛白付,而房子仿佛白住。因有此种种情形,我从旅馆回到寓中觉得非常自然。
然而,寓所究竟不是我的本宅。每逢起了倦游的心情的时候,我便惦记起故乡的缘缘堂来。在那里有我故乡的环境,有我关切的亲友,有我自己的房子,有我自己的书斋,有我手种的芭蕉、樱桃和葡萄。比较起租别人的房子,使用简单的器具来,究竟更为自由;比较起暂作借住,随时可以解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