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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我前天交出的那一点辩正,似乎不够了,很想就将这一篇在《语丝》第三期上给他发表。但纸面有限,如果排工有工夫,我极希望增刊两板(大约此文两板还未必容得下),也不必增价,其责任即由我负担。
由我造出来的酸酒,当然应该由我自己来喝干。
鲁迅。十一月二十四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语丝》周刊第三期。第一节排在李遇安《读了〈记“杨树达”君的袭来〉》之前,第二节排在李文之后。
(2)指李遇安,河北人,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六年间北京师范大学学生。
悼丁君
如磐夜气压重楼,剪柳春风导九秋。(2)瑶瑟凝尘清怨绝,可怜无女耀高丘。
六月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九月三十日《涛声》周刊第二卷第三十八期。据《鲁迅日记》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本诗是书赠陶轩的;诗中“夜气”作“遥夜”,“压”作“拥”,“瑶”作“湘”。丁君指丁玲,原名蒋冰之,湖南临澧人,作家。著有短篇小说集《在黑暗中》、中篇小说《水》等。一九三三年五月十四日在上海被捕,六月间盛传她在南京遇害,鲁迅因作本诗。
(2)剪柳春风唐代贺知章《咏柳》:“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备考:咬嚼之乏味(潜源)
当我看《咬文嚼字》那篇短文时,我只觉得这篇短文无意义,其时并不想说什么。后来伏园先生在仲潜先生信后的附注中,把这篇文字大为声张,说鲁迅先生所举的两点是翻译界堕落的现象,所以用二号字标题,四号字标名;并反对在我以为“极为得体”的仲潜先生的“最无聊”三字的短评。因此,我才写信给伏园先生。
在给伏园先生的信中,我说过:“气力要卖到大地方去,却不可从事吹敲,”“记者先生用二号字标题,四号字标名,也是多事,”几句话。我的意思是:鲁迅先生所举的两点是翻译界极小极小的事,用不着去声张做势;翻译界可论的大事正多着呢,何不到那去卖气力?(鲁迅先生或者不承认自己声张,然伏园先生却为之声张了。)就是这两点极小极小的事,我也不能迷信“名人说话不会错的”而表示赞同,所以后面对于这两点加以些微非议。在未入正文之先,我要说几句关于“滥调”的话。
实在,我的“滥调”的解释与普通一般的解释有点不同。在“滥调”二字旁,我加了“”,表示它的意义是全属于字面的(literal)。即是指“无意义的论调”或直指“无聊的论调”亦可。伏园先生与江震亚先生对于“滥调”二字似乎都有误解,故顺便提及。
现在且把我对于鲁迅先生《咬嚼之余》一篇的意见说说。
先说第一点吧:鲁迅先生在《咬嚼之余》说,“我那篇开首说:‘以摆脱传统思想之束缚……’……两位的通信似乎于这一点都没有看清楚。”于是我又把《咬文嚼字》再看一遍。的确,我看清楚了。那篇开首明明写着“以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而来主张男女平等的男人,却……”,那面的意思即是:主张男女平等的男人,即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了,我在前次通信曾说过,“加些草头,女旁,丝旁”,“来译外国女人的姓氏”,是因为我们想知道他或她的性别,然而知道性别并非主张男女不平等。
(鲁迅先生对于此点没有非议。)那末,结论是,用“轻靓艳丽”的字眼译外国女人名,既非主张男女不平等,则其不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可知。糟就糟在我不该在“想”字上面加个“常”字,于是鲁迅先生说,“‘常想’就是束缚。”“常想”真是“束缚”吗?是“传统思想的束缚”吗?
口吻太“幽默”了,我不懂。“小说看下去就知道,戏曲是开首有说明的。”作家的姓名呢?还有,假如照鲁迅先生的说法,数年前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人们特为“创”出一个“她”字来代表女人,比“想”出“轻靓艳丽”的字眼来译女人的姓氏,不更为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而更麻烦吗?然而鲁迅先生对于用“她”字却没有讽过。至于说托尔斯泰有两个女儿,又须别想八个“轻靓艳丽”的字眼,麻烦得多,我认此点并不在我们所谈之列。我们所谈的是“两性间”的分别,而非“同性间”。而且,同样我可以反问:假如托尔斯泰有两兄弟,我们不要另想几个“非轻靓艳丽”的字眼吗?
关于第二点,我仍觉得把Gogol的Go译做郭,把Wilde的Wi译做王,……既不曾没有“介绍世界文学”,自然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鲁迅说“故意”译做“郭”“王”是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游魂是《百家姓》,也未见得。我少时简直没有读过《百家姓》,我却赞成用“郭”译Gogol的Go,用“王”译Wilde的Wi,为什么?“习见”故也。
他又说:“将翻译当作一种工具,或者图便利,爱折中的先生们是本来不在所讽的范围之内的。”对于这里我自然没有话可说。但是反面“以摆脱传统思想束缚的,而借翻译以主张男女平等,介绍世界文学”的先生们,用“轻靓艳丽”的字眼译外国女人名,用郭译Go,用王译Wi,我也承认是对的,而“讽”为“吹敲”,为“无聊”,理由上述。
正话说完了。鲁迅先生“末了”的话太客气了。
(一)我比起三苏,是因为“三”字凑巧,不愿意,“不舒服”,马上可以去掉。(二)《呐喊》风行得很;讽刺旧社会是对的,“故意”讽刺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的人们是不对。(三)鲁迅先生名是有的:《现代评论》有《鲁迅先生》,以前的《晨报附刊》对于“鲁迅”这个名字,还经过许多滑稽的考据呢!
最后我要说几句好玩的话。伏园先生在我信后的附注中,指我为簇新青年,这自然挖苦的成分多,真诚的成分少。假如我真是“簇新”,我要说用“她”字来代表女性,是中国新文学界最堕落的现象,而加以“讽刺”呢。
因为非是不足以表现“主张男女平等”,非是不足以表现“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
二,一,一九二五,唐大。
一九二五年二月四日《京报副刊》。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二月十日《京报副刊》。(2)She英语:她。
(3)指鲁迅的四弟周椿寿(1893—1898)。(4)“四凶”传说是尧舜时代著名的坏人。《左传》文公十八年:“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檮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
记“杨树达”君的袭来
今天早晨,其实时候是大约已经不早了。我还睡着,女工将我叫了醒来,说,“有一个师范大学的杨先生,杨树达,要来见你。”我虽然还不大清醒,但立刻知道是杨遇夫君(2),他名树达,曾经因为邀我讲书的事,访过我一次的。我一面起来,一面对女工说:“略等一等,就请罢。”
我起来看钟,是九点二十分。女工也就请客去了。不久,他就进来,但我一看很愕然,因为他并非我所熟识的杨树达君,他是一个方脸,淡赭色脸皮,大眼睛长眼梢,中等身材的二十多岁的学生风的青年。他穿着一件藏青色的爱国布(?)长衫,时式的大袖子。手上拿一顶很新的淡灰色中折帽,白的围带;还有一个采色铅笔的扁匣,但听那摇动的声音,里面最多不过是两三支很短的铅笔。
“你是谁?”我诧异的问,疑心先前听错了。
“我就是杨树达。”
我想:原来是一个和教员的姓名完全相同的学生,但也许写法并不一样。
“现在是上课时间,你怎么出来的?”
“我不乐意上课!”
我想:原来是一个孤行己意,随随便便的青年,怪不得他模样如此傲慢。
“你们明天放假罢……”
“没有,为什么?”
“我这里可是有通知的,……”我一面说,一面想,他连自己学校里的纪念日都不知道了,可见是已经多天没有上课,或者也许不过是一个假借自由的美名的游荡者罢。“拿通知给我看。”
“我团掉了。”我说。
“拿团掉的我看。”
“拿出去了。”
“谁拿出去的?”
我想:这奇怪,怎么态度如此无礼?然而他似乎是山东口音,那边的人多是率直的,况且年青的人思想简单……或者他知道我不拘这些礼节:这不足为奇。
“你是我的学生么?”但我终于疑惑了。
“哈哈哈,怎么不是。”
“那么,你今天来找我干什么?”
“要钱呀,要钱!”
我想:那么,他简直是游荡者,荡窘了,各处乱钻。“你要钱什么用?”我问。
“穷呀。要吃饭不是总要钱吗?我没有饭吃了!”他手舞足蹈起来。
“你怎么问我来要钱呢?”
“因为你有钱呀。你教书,做文章,送来的钱多得很。”他说着,脸上做出凶相,手在身上乱摸。
我想:这少年大约在报章上看了些什么上海的恐吓团的记事,竟模仿起来了,还是防着点罢。我就将我的坐位略略移动,豫备容易取得抵抗的武器。
“钱是没有。”我决定的说。
“说谎!哈哈哈,你钱多得很。”
女工端进一杯茶来。
“他不是很有钱么?”这少年便问他,指着我。
女工很惶窘了,但终于很怕的回答:“没有。”
“哈哈哈,你也说谎!”
女工逃出去了。他换了一个坐位,指着茶的热气,说:“多么凉。”
我想:这意思大概算是讥刺我,犹言不肯将钱助人,是凉血动物。
“拿钱来!”他忽而发出大声,手脚也愈加舞蹈起来,“不给钱是不走的!”
“没有钱。”我仍然照先的说。
“没有钱?你怎么吃饭?我也要吃饭。哈哈哈哈。”
“我有我吃饭的钱,没有给你的钱。你自己挣去。”“我的小说卖不出去。哈哈哈!”
我想:他或者投了几回稿,没有登出,气昏了。然而为什么向我为难呢?大概是反对我的作风的。或者是有些神经病的罢。
“你要做就做,要不做就不做,一做就登出,送许多钱,还说没有,哈哈哈哈。晨报(3)馆的钱已经送来了罢,哈哈哈。什么东西!周作人(4),钱玄同;周树人就是鲁迅,做小说的,对不对?孙伏园(5);马裕藻就是马幼渔(6),对不对?陈通伯(7),郁达夫(8)。什么东西!Tolstoi,Andreev(9),张三,什么东西!
哈哈哈,冯玉祥,吴佩孚(10),哈哈哈。”
“你是为了我不再向晨报馆投稿的事而来的么?”但我又即刻觉到我的推测有些不确了,因为我没有见过杨遇夫马幼渔在《晨报副镌》上做过文章,不至于拉在一起;况且我的译稿的稿费至今还没有着落,他该不至于来说反话的。“不给钱是不走的。什么东西,还要找!还要找陈通伯去。
我就要找你的兄弟去,找周作人去,找你的哥哥去。”
我想:他连我的兄弟哥哥都要找遍,大有恢复灭族法之意了,的确古人的凶心都遗传在现在的青年中。我同时又觉得这意思有些可笑,就自己微笑起来。
“你不舒服罢?”他忽然问。
“是的,有些不舒服,但是因为你骂得不中肯。”“我朝南。”他又忽而站起来,向后窗立着说。
我想:这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忽而在我的床上躺下了。我拉开窗幔,使我的佳客的脸显得清楚些,以便格外看见他的笑貌。他果然有所动作了,是使他自己的眼角和嘴角都颤抖起来,以显示凶相和疯相,但每一抖都很费力,所以不到十抖,脸上也就平静了。
我想:这近于疯人的神经性痉挛,然而颤动何以如此不调匀,牵连的范围又何以如此之大,并且很不自然呢?——一定,他是装出来的。
我对于这杨树达君的纳罕和相当的尊重,忽然都消失了,接着就涌起要呕吐和沾了龌龊东西似的感情来。原来我先前的推测,都太近于理想的了。初见时我以为简率的口调,他的意思不过是装疯,以热茶为冷,以北为南的话,也不过是装疯。从他的言语举动综合起来,其本意无非是用了无赖和狂人的混合状态,先向我加以侮辱和恫吓,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