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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地玄经》
作品相关 是时候该和大家说说话了
是时候该和读者们说说话了。非常高兴大家能喜欢我的作品,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
一直以来我都很少和大家交流,因为当时我只是想先努力写好自己的作品,希望我这第一部作品可以获得成功。我把我所有的心思都倾注在了这部作品里,因此也就很少有时间想到要和大家交流。
努力终究会有回报,现在凭借这部作品我顺利的和签了约成为了签约作者,并且这一作品也已经顺利地通过三江阁的审核并且准备在首页推荐了。此刻我的心情是十分激动的。我没有想到原先只在论坛上码码字写上几句随感杂文的自己也能够写出这几十万字的作品来。
有了良好的开端,我会更加努力得写下去,写好每一篇文章,尽力将这本书打造成一部精品,以犒读者。
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探询一本古老残卷上所记载的一个能令人脱离凡尘永生不死的方法的秘密的故事。故事从两枚发丘印章写起,写到始皇帝的陵墓,写到西藏神秘的古格王朝,写到神圣的高原雪山。其中情节曲折疑问重重,一定会让大家不忍释卷的。
本书计划写四卷,第一卷通冥古玉计划写八十章左右,目前已经写到五十几章了,也已经是开始进入部分了。我会及时更新作品,让大家看的舒心快乐,希望大家能喜欢。也希望大家多多给我提意见,毕竟我是一个新手,您的意见将会是我写作道路上的宝贵财富。
序 序言
中华民族是个拥有着上下5千年文明史的古老民族。华夏大地人杰地灵,地大物博。千百年来,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各各历史朝代的劳动者创造和发现了无数价值连城的艺术精品和奇珍异宝。这些传世奇珍有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遗落到了民间,并且代代相传到了今天的时代;有一部分被国家所收藏,陈列在艺术馆博物院,成为人民所共有的财产;而更多的则是在朝代的变迁,历史的战乱中,随着它们原先的主人一起深埋黄土不见天日。
有水便有渔,有林便有猎。有了这些深埋于黄土古墓中的宝藏自然也就有了淘土倒斗的盗墓之人。从春秋战国时期,历史上就开始有了关于盗墓的记载。到了曹操手上更是成立了以盗墓来充当军饷的正规军队,还特别设立了“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官职。从此盗墓倒斗的手艺开始自己的体系流传下来,并根据各自不同的盗墓方式和手法形成了好几个分支和门派。
唐代诗人杜荀鹤曾经写道:“遍看原上累累冢,曾是城中汲汲人。”古墓是标志人生结束的终止符,作为墓主安息的居所,同时也储存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若干文化信息。盗墓,作为历史上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虽然动机各有不同,都往往联系着生界和死界,现世和往世。而作为盗墓的主导者盗墓人所承受的不但是墓穴中的爬虫毒蛇,尸毒机关,古尸厉鬼,更主要的还是心理上对阴阳两界陌生无知环境的莫明恐惧。
本书就根据部分文献记载和笔者的道听途说,结合自身的一些奇异经历层层深入,抽丝剥茧,带着看官读者进入那古林深处,戈壁大漠,去发现那一座座被历史所遗弃的废墟古堡,阴宅鬼穴,龙宫密殿,地下皇城。
通冥古玉 一。隔世山村
说起和淘土摸金这档子事打上交道还得从我小时候在二叔公村里偶然发现了一个暗室的事说起。那年我刚在县里念初中,因为那时父母都是国营厂里的普通工人,平时工作都特忙,还要料理家里那些个油盐酱醋的事,自然是很少有时间过问我的学习。久而久之我就和街坊邻里其他几个年龄相仿的小子混得皮了。一天到晚就忙着在县城边上的土坡草窝里斗蟋蟀打草蛇,根本就顾不上念书上课,因此成绩也就一落千丈。
终于有一天,班主任跑到父亲那里把我的情况一字不落得讲给我父亲听。结果父亲一气之下狠狠教训了我一顿,罚我在院里跪了半天,还把我那些个蝈蝈笼蟋蟀罐砸了个西吧烂。但这毕竟不是个解决的办法,因为父母他俩的工作确实很忙,平日根本没时间看着我,再加上暑假就要来了,如果不找个人好好管教,可能我会学得更野,更赶不上学习进度了。
那天晚上父亲和母亲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先把我送到二叔公家那个偏僻的小山村收收心,一来可以让二叔公好好看着我,督促着我学习,二来也可以让我暂时和街坊这帮淘气包离开一段时间,不让他们打扰我写作业补习功课。
说起二叔公其实年纪和父亲差不多,只是按照家族族谱上的辈份排起来,父亲因该叫他为二叔。所以自然地我就叫他二叔公。二叔公是他们村里唯一的一个大专生,因为毕业后工作落实得不好,后来干脆就回到村里当起来乡村教师,在那个只有20来号小孩的村子里当起来孩子王。
商量妥当后,暑假刚一到,父亲便请了个假,带着我坐了5…6个小时的车,再走了半天的山路来到了二叔公家。二叔公所在的村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山村,全村不过20来户100来号人。全村不通公路也没有电整个村子就在两座高耸入云的山峰间一山坳里依山而建。村子周围青山绿水,常年云遮雾绕,仿佛隔世桃园,人间仙境。
来到二叔公家后,父亲和二叔公先相互问好,然后聊了聊家常里短,之后便说明了此次的来意。二叔公听完父亲的解释,拍了拍我的脑袋,笑着答应一定好好看管我。吃了午饭父亲因为工厂还有事便匆匆离去,临走还塞给二叔公50元钱算是我的生活费用。这样我就暂时留在了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
从此每天天一亮便被二叔公叫醒开始写作业,然后看书补习功课,有空就在村里随便转转,晚上天一黑便上床睡觉,如此反复。刚开始的几天,因为还觉得新鲜,除了补习功课,还可以有空闲的时间看村子里的大人们下河捉鱼上山打猎,所以一时我也不怎么感觉难受。可是日子一久我便有些待不住了,每天这么被人看着,又不能斗蟋蟀玩蝈蝈,感觉象坐牢一样难受。
也真是老天可怜我。正当我无聊难奈的时候,有一天,村里突然通知二叔公去镇上开会。说是商量关于新学期乡村学校的建设方面的事情。二叔公见我这些天来都还老实听话,便和隔壁张家的大人打了个招呼让他们帮忙照顾我一下,然后嘱咐了我几句便出门去了。
当二叔公的身影一从我视线里消失,我便感觉象孙猴子摘了头上的金刚圈一样舒服。一下子从坐着写作业的椅子上跳起来。跑到房间,摸出自己藏在枕头下的弹弓和蟋蟀兜。趁隔壁张家人不注意,悄悄摸出了房门直奔村后而去。
因为二叔公住的村子并不大,几天下来地形我已经摸的很清楚。村子在半山腰的位子,村前只有一条通向山下的石阶。山下是一条常年清澈见底的小河。过了河上的渡口就有山路直通山外的公路。我和父亲就是从这条路来到二叔公家里的。
村后有条小路。绕过一片落石堆后分成两条。西面一条直通山坳深处。那里常年绿树参天,密不见日。听二叔公和村里人说那里面很久以前是个乱葬岗,阴森恐怖,所以平时很少有人进去。而东面一条小道直上山顶,是平日村里人上山砍材打猎所走的一条山路。
也许是出生牛犊不怕虎。在村里人眼中阴森恐怖的乱葬岗在我的眼里可是好地方。因为平时在县城和伙伴们斗蟋蟀斗多了,都知道要找那些最擅斗的“鬼见愁”“地金刚”就要到坟场墓地去。这些地方爬蛇毒虫最多。要在这些个地方生存下去,一般的蟋蟀是顶不住的,不多时变会成为爬蛇毒虫的口中餐。只有“鬼见愁”“地金刚”这些个蟋蟀之王才能和那些个爬蛇毒虫抗衡,甚至把它们咬死打跑。
不久前墩子的一只“地金刚”就曾经当着大伙的面在蟋蟀罐里咬死了大伙从草窝里抓出的一条拇指粗细的红头大蜈蚣。墩子大名叫齐大墩,是我街坊邻居那群玩伴中的一个,年龄长我两岁,也特别胆大调皮。从此这只地金刚便成了大伙羡慕的宝贝,后来大伙几次想看看他都藏着不给。那时我就发誓,非逮个大个的“鬼见愁”和他的“地金刚”一比高低。可是平时都在县城待着,周围都是城市街巷。除了郊区的一片农田和草窝土坡,根本就没有什么墓地可去。所以心愿一直也实现不了。如今有了这个天赐良机当然要好好把握。
出了村不多久就来到了那片落石堆。石堆后的山路一分为二,我想也没想就直奔西面的小路而去。当时按时间来说应该刚好是正午时分,太阳正高高得悬在头顶。但是由于小路一直通向山坳深处。两边的山峰把整个蓝天遮闭大半。再加上小路两边千年古木众多,都是参天大树,枝叶繁茂,把剩余的天空也遮拦得严严实实。所以周围的光线并不明亮,反而有些阴森。再加上不时有一阵阵山风吹来,令人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再往里走,小路明显变得更小了,路上的杂草逐渐繁茂起来,显然很少有人走到这里来过。我不禁咽下一点口水,心里有点发虚。于是把原本放在口袋里的弹弓掏了出来,上了个大小合适的石弹,紧紧拿在手上,然后继续摸索着往前走去。
大概走了10来分钟,我突然感觉四周仿佛有些不太对劲。细细一想才发现,原先一路走来周围的蛙鸣鸟叫声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突然听不到了,四周一片寂静。静得有些诡异,静得有些出奇。只有偶尔一阵阵山风吹到草木枝桠上,发出“沙沙沙”的声响。
通冥古玉 二。‘鬼见愁‘
就在我心慌意乱,正犹豫是否要继续前进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有一个刺耳的声音开始响起来。“叽叽叽,叽叽叽”。我仔细一听,顿时高兴起来,因为我听出,这声音是一只蟋蟀的鸣叫声,而从这声音嘹亮浑厚的感觉上判断一定是只身强力壮的“鬼见愁”。
“鬼见愁”是把玩蟋蟀的人们对一种全身乌黑发亮,头部超大,双腭有力,生长在坟场墓地里的一种蟋蟀的称呼。这种蟋蟀据说是吃坟墓里的死尸肉而长大的,因此性情暴烈,生性好斗。据说一只上品的“鬼见愁”可以豪不费力咬死一条赤蜈蚣,就连一般的小草蛇也不敢轻易去招惹它。
我把弹弓放入衣服口袋,又掏出自制捕蟋蟀用的蟋蟀兜,寻着声音的来源,一步步向前靠近。说来也怪,这只“鬼见愁”仿佛会遁地一般,刚一靠近它就听不到它的叫声了,而同时在前方大概10来米的地方又会听到它“叽叽叽,叽叽叽”那悠闲的叫声。
真他妈邪门,老子就不信逮不到你。也许是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也许是自己太渴望有一只能和墩子那只“地金刚”抗衡的“鬼见愁”了。尽管这只“鬼见愁”有点邪乎,也似乎不那么好逮,但我还是决心要逮到为止,一点都没有放弃的意思。
就这样不知不觉,跟着它又往那半人多高的荒草野地里走了约莫一柱香的时间。眼前出现了一片残垣断瓦,一个个大馒头似的小土坡出现在我的四周。显然这就是二叔公和村民们口中所说的那个乱葬岗。但此刻我只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眼前这只“鬼见愁”身上,根本无暇考虑周围的状况,再加上离“鬼见愁”越来越近,心中暗喜。
我猫着腰,悄悄拨开那半人多高的茅草。终于看到了那只被我追踪多时的“鬼见愁”。这不看不知道,一看真让我吃惊不小。乖乖里个窿,这家伙简直是蟋蟀里的巨无霸。整个身子足有鸡蛋大小。除了体形异常之外,它的头部不象其他“鬼见愁”那样是全身一样乌黑发亮的,而是呈现出一种特别的金褐色。而且也不是和其他蟋蟀那样头部光滑,整个脑袋上除了生出两根长长的触须之外还长满了突刺。那巨大的脑袋上两个象钢钳般乌黑瓦亮的巨腭一张一合,一副霸气十足,傲视天下的味道。
就这架势,别说是鬼见到它要发愁了,就算佛遇到它也得哭了吧。我心里一阵狂喜,竟然让我遇到这样的宝贝。这样的蟋蟀之王别说是看见过,简直是闻所未闻啊。如果把它逮回去放到墩子那“地金刚”面前。他那个宝贝金刚别说来斗了,怕是吓也被吓傻了吧。
我正想得开心,却见那蟋蟀之王跳到旁边的一块半埋在地下半露在地面上的残破青石扳上,展展翅膀,舔舔触须,然后就不再鸣叫了。一定是跑累了睡着了吧。我一看机会来了便举起手上的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