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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7-大仲马俱乐部-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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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光将自缢者的身形轮廓投射于墙上,他了无生气地挂在客厅中央的吊灯下,摄影师绕着他的周围猛按快门,随着闪光,那尸体也一次又一次地投射在那些画、摆满瓷器的玻璃橱、书架以及开着窗帘的大窗上。那时,窗外正下着雨。    
    督导鉴定工作的法医很年轻,一头稀疏的乱发还湿湿的,就像那件披在他肩上的雨衣一样。他正对秘书交代一些差事,而秘书坐在沙发上,对着一台放在椅子上的打字机,拼命地敲打着。打字机将法医单调平板的声音敲打成文字,屋里回响着警察们低声的讨论:    
    “……穿着睡衣,外面罩着白色的袍子。被袍子的衣带勒死。从尸体的正面看得见两手被领带绑了起来。左脚穿着一只鞋,另一只脚则光着……”    
    法医碰了碰死者穿着鞋的那一只脚,那身体便在缠绕着他脖子和天花板上的吊灯之间绷紧的丝带所能容许的范围内,慢慢地转了一下。尸体自右至左地晃动着,然后又反向地摆动,最后摆动的幅度愈来愈小,回到了原位。要离开时,法医闪过身,以避开在尸体下面采集指纹的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地板上有一个破碎的花瓶和一本翻开的书,翻开的那一页上画着红线。那是一本老旧的《布拉吉洛尔子爵》。法医弯下身,从警察的肩上往下瞄了一眼那画了线的内文:    
    “‘我被出卖了’,”他喃喃自语。“所有的人都知道!”    
    “最后,所有的人都会知道,”波托斯回答; “他们之前什么都不知道。”    
    法医指示秘书记下这段文字,并把书名也写在记录的摘要中,接着就走向站在敞开的窗台边抽烟的高大男人身边。    
    “你觉得怎么样?”他走到他身边并问道。    
    这个高大的男人身着皮夹克; 口袋上别着警徽。他慢条斯理地弹掉烟灰,之后就头也不回地把烟蒂往窗外随手一扔。    
    “装在瓶里的白色液体,通常就是牛奶。”他终于回答了,半卖关子,但法医了解他的意思,对他笑了笑。和警官相反,法医望向窗外仍下着倾盆大雨的街道。有人在屋里的另一边开了一扇门,一阵风夹带着雨珠洒在法医的脸上。    
    “关上门。”他连看都不看地下着命令,然后对着警官说,“老是会有些谋杀案伪装成自杀的样子。”    
    “反之亦然。”警官静静地回答道。    
    “那么您认为他的双手和那领带究竟是?……”    
    “有的人怕自己到了最后关头会后悔……也有人把自己的手反绑到背后的……”    
    “这说不通。”法医反对道,“那条丝带又纤细又牢固,一旦失了足,就算双手是自由的,也无济于事了。”    
    “任何推测都是可能的,我们看了验尸报告就清楚了。”    
    法医再度回头看了那尸体一眼。采集指纹的警察站起身来,手上拿着那本书。    
    “这一页写得真是有意思。”    
    那位高大的警官耸耸肩。    
    “我很少看书,”他说,“但我知道这个什么波托斯,就是那著名的三剑客之一,不是吗?……阿托斯、波托斯、阿拉米斯和达太安。”他屈指算算,最后停了下来,沉吟了一会儿,“真好笑,我老是搞不懂为什么大家唤他们做三剑客,事实上,却总共有四个人。”    
    


第一部分:安茹产的葡萄酒安茹产的葡萄酒(1)

    请读者准备拭目以待历史上最阴险的场景。    
    ——欧亨尼·苏《巴黎搜奇》    
    我叫玻利斯·巴肯,曾翻译过《帕尔玛宫闱秘史》。除此之外,我的书评出现在半个欧洲的各大报章杂志上,我也在大学的暑修课程中开一些关于近代作家的课,而且出版了一些关于19世纪通俗小说的书。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尤其是在这种非得把单纯的自杀事件装成谋杀案的时代,书店的架上充斥着一堆类似罗杰·克洛伊德的心理医生之流写的小说,实在是有太多人喜欢出版两百多页多彩多姿的故事甚于经历自己的人生。{1}    
    让我们言归正传吧!    
    路卡斯·科尔索手臂下夹着一篇《安茹产的葡萄酒》来见我。他是专为藏书家找书的掮客,一个靠书赚取暴利的“猎书人”。这意味着他有绝佳的文采、心思、耐心、幸运,还有惊人的记忆力,让他能够记得在哪个老店尘封的角落里躺着哪本能让他赚进一大笔的书。他的客户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二十几位在米兰、巴黎、伦敦、巴塞罗那和洛桑的书商。这些书商只贩卖目录上的书,从不冒险投资,而且一次从不超过50本;他们的品味如贵族般挑剔,对他们来说,古版本一定得用精制羔皮纸而非普通羊皮所能取代,还有多出3公分的书页空边等等,这些都得耗个上千万元美金。如同查卡·古德堡,这些古董市场里的食人鱼,贱买贵卖的吸血虫,他们能为了一本初版书卖掉自己的老祖宗,然后在设有皮椅的接待室中款待客人,参观多摩或康斯坦萨湖。他们从不会弄脏自己的手,连良心都是清白的。能做到这样的,就非科尔索这种人莫属了。    
    他从肩上卸下一个帆布袋,放在地上,靠着他那双没擦亮的牛津牌皮鞋。之后就盯着我放在办公室桌上和我批文稿用的钢笔摆在一起的拉法叶·萨巴提尼肖像画。这举动很讨我喜欢,因为很少有访客会去注意它,人们对他太熟悉了。我偷偷地观察他的动作,注意到他一边半微笑着一边坐下:一脸稚气,像是街尾的一只小白兔——那种常在卡通片中出现,颇能博得观众怜爱的角色。过一段时间以后,我了解到他也能微笑得像头瘦削冷酷的狼,能因场合的不同而表演出适当的一举一动。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当时我不有疑于他,所以我试探性地说道:    
    “他天生就是逗人笑的料……”我边引述书上的话,边指着那副肖像画,“……而且生来就觉得世界是疯狂的……”    
    我看他慢慢地摇了摇头,配上和缓又坚定的手势,让我顿时有一股冲动,想立刻同意他不同的看法,即使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这股冲动依然存在的。他从袋子里的不知什么地方变出一根没有滤嘴的香烟,皱巴巴的,和他的老外套及绒布裤一个样。他用手指转动着香烟,透过鼻上那副歪歪的钢丝眼镜瞄着我。他的头发有些斑白,散乱地披在前额;他的另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像是偷偷地握着一把枪。那两个外套口袋就像两个无底洞,因为被塞了一堆书籍、目录、纸片(甚至还放了一小瓶波尔杜松子酒,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而扭曲变形。    
    “……而这也是他惟一的遗产……”他毫不费力地接着引述书上的话,懒洋洋地躺进扶手椅之后,再度微笑着,“老实说,我倒比较喜欢血腥船长。”    
    我严肃地在空中举着钢笔,用以加强语气:    
    “那您可就错了,《丑角斯卡拉慕许》之于萨巴提尼,就如同《三个火枪手》之于大仲马一样。‘他天生就是逗人笑的料……’世上没有别的书上的起始句比得上这一句。”    
    “也许是吧!”他沉思之后略表同意,然后把一份每页皆由塑胶护好的手稿摊在桌上,“您正好提到了大仲马……”    
    他把文件夹推到我面前向我逐页展示。每一张都只有单面写着法文,一共有两种纸:一为白,已经年久泛黄;一为淡蓝,附着细细小方格,同样老旧发黄了。两种纸上的字迹并不相同,蓝纸的部分是用黑色墨水写的,字体比较小且笔画较尖锐。这部分的字应属于为正文作的批注。这手稿总共有15张,其中11张是蓝色的。    
    “这是珍稀品!”我抬头看科尔索,他正用平静的眼神观察着我,轮流看着我和手稿。“您是从哪里找到这个的?”    
    他搔搔眉毛。无疑地,他心里盘算着究竟要从我口中套出多少资讯,而为此,他又必须对我透露多少口风。他盘算后的结果是第三号表情——天真无邪的小白兔。科尔索可不是省油的灯。    
    “就从那里啊,一个顾客的顾客嘛!”    
    “喔……我懂了。”    
    他话语暂歇,非常地小心谨慎。这除了能防患未然以外,也代表了狡猾。而这点,我们两人心里都明白。    
    “当然啦!”他又接着说,“如果您真想知道,我也可以告诉您他们的名字。”    
    我回答他说不必了,看来这也让他安心了点。他收起自己的眼镜,然后问我对手中这份手抄本的意见。我没有立刻回答,只是翻阅着那些手稿直到第一页。篇头上用大写字体写着斗大几个字:    
    安茹产的葡萄酒    
    我大声地念了前面几行:    
    Apres de nouvelles Presque desesperees du roi,le bruit de sa convalescence mencait a se repandre dans le camp……(法文)    
    我的脸上不禁泛起了笑意。科尔索做出颇有同感的手势,想诱我做出评断。“毋庸置疑,”我说,“这是大仲马的作品。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三个火枪手》第四十几章《安茹产的葡萄酒》。”    
    “是四十二,第四十二章。”科尔索断然地说道。    
    “这是真的原稿吗?大仲马的真实手稿?”    
    “我就是为这个来的,等您告诉我呀!”    
    我耸耸肩,想借此逃避这种重责大任。    
    “为什么找我?”    
    


第一部分:安茹产的葡萄酒安茹产的葡萄酒(2)

    我提这个愚蠢的问题只是为了多耗点时间罢了。科尔索忍住不耐烦的表情,他一定觉得我在故作谦虚。    
    “您是专家啊!”他冷冷地补充道,“而且您是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文学评论家,您对19世纪的大众小说可说是了若指掌。”    
    “唉,忘了司汤达吧?”    
    “我不会忘了的,我读过您的译作《帕尔玛宫闱秘史》。”    
    “哎!您倒夸起我来了。”    
    “那倒不是,我个人比较欣赏康索·玻赫的版本。”    
    我们两人都笑了。我对他的好感持续增加着,而我也开始对他的品味有了一点概念。    
    “您读过我的书?”我试探他。    
    “读过一些,譬如关于鲁宾、拉福尔、罗甘波尔、荷姆、巴耶·印克兰、巴洛哈和嘉多思的研究,还有大仲马的《巨人的足迹》,加上您对《基督山伯爵》的短评。”    
    “这些书您都读过了?”    
    “也不尽然,我的职业和书有关并不表示我就非得念完它们不可。”    
    他说谎,或言过其实,总之,在这方面他并没有老实回答我。他是属于那种认真的类型,他来见我以前,就已经先查过所有关于我的资料了。他就像那种有强迫症的书痴一样,自不懂事的年纪就开始啃书了。不过,这个人倒也令人难以想像他也曾有过童年。    
    “我了解。”我这么应着,只是为了随便说点话。    
    他皱了皱眉头,想了一下自己是否遗漏了什么,然后摘下眼镜,对镜片呵了一口气,然后用一条从他那深不可测的大衣口袋里掏出来的皱手帕擦拭起来。那条笨拙的大手帕让他给人一种老好人的假象,加上他啮齿动物般的门牙和沉静的气质,那时,科尔索看起来就像颗坚定的顽石。他五官分明,锐利且多棱角,还有那随时准备以天真的姿态诱惑人的专注眼神。有时候他会给人一种慢吞吞和笨手笨脚的错误印象,尤其是他不说话的时候。他属于那种会让男人想多给他几根烟、让吧台里的服务生想请他多喝几杯,而让女人想当下带回家养的看似无依无靠的类型。于是,当你发现他的真面目时,往往已经于事无补了,届时他早已远走高飞,而他的受害者就这么一个又一个地有增无减。    
    “我们回来谈大仲马吧!”他一边用眼镜指指手稿,一边建议道,“能写出五百多页关于他的研究论文的人,在他的真实手稿面前应该会嗅出一点熟悉的味道来吧!您不这么认为吗?”    
    我做出一副神父在行涂油礼时的庄重神态,将手放在那些用塑胶套保护好的书页上。    
    “恐怕要令您失望了,我什么也感觉不出来。”    
    我们俩都笑了出来。科尔索的笑声很特别,像是从牙齿间发出来的。他总是笑得像一副不知道别人是不是在和他笑同一件事似的样子。这种笑让人觉得疏远而且有点无礼,好像在他走后都还会飘浮在空中,徘徊不去。    
    “我们一步一步来吧!”我说,“……这是您的手稿吗?”    
    “我已经跟您说过不是了。是我的一个客人刚拿到的,他也很讶异到现在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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