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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下·倚天之锋 作者:滚滚d虫-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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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你与我,如他与她。
  “这就是司天下的选择。”
  “不为一个人,也不选天下,她两者都要,很贪心,不是吗?可是,竟然…让她成功了。”居然真的唤回她的父亲爱的本能,说是运气,还是真爱无敌?哦不,不不,要看是什么人对上什么人,其他人的真情不一定能打动他,更别提引起共鸣了。
  如果他不是那种眼中只容得下一个人死也不放手的情狂,再炽烈的情火也无可能融化他冰冷的血。
  龙天…果然是在一起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呢,这一赌,司天下大获全胜。
  果然没有让她失望呢,考验了那么多人,终于让她等到了这一天了,东棱亚绿眉弯弯,眼弯弯,如果只要一个人只为一个人,天下早选择过了她何必一定要再看一遍?如果天下为重置个人生死不顾还顾名我为苍生,连自己都顾不上了还要世界做啥?东棱对于被舍弃的东西向来抱着不同寻常的热衷,为什么会被抛下,为什么要乖乖被丢弃,会有什么样的情感,给机会报复会怎样处置,她很感兴趣。
  但司天下没有舍弃什么东西,她全都要抓住不放。
  她不当那是二选择一的单一选择题,她是…全选。
  而其他人,不够勇气,也无能力与运气,统统让她失望。
  “是,她赢了。”这是游戏的结果。
  南上邪悠悠道:“托龙天的福,那一对总算可以重聚了。”心中微微一酸,轩辕素尚为什么肯改变司天下父母的命运,只是因为她是小西的替身吗?他消除了他们一家所背负的血咒,将那二个灵魂抽离到另一个简单的世界,重新开始,只是转念之间举手之劳,这,是他的慈悲吗?为了小西而破誓出极乐宫,甚至代替轩辕恕善掌握长生殿监管地球末日,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他怎么可能脱离了监控者的身份?当初,又为什么要亲手将小西逼入绝境?
  东棱有趣地瞧着他浓重的神色,有趣,真有趣,莫非南上邪想要插手轩辕氏的事?自从末日提前,素尚接管长生殿,恕善就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事情总朝着不可预知的方向发展,这一切的一切,绝对是与西问灵有关,所以,只要找到她,嘿嘿,那么就有好戏看了…
  “我们走吧,这里,我没兴趣了。”游戏结束,便失去关注的乐趣了。
  东棱伸下懒腰,一手将猫儿抓过来,摸着软软的毛,脸上浮现起一个特天真无邪的笑脸,“只不过,离开之前,作为补偿,我要送给龙王一份礼物,他一定会很喜欢的,咭咭,毕竟,那是也他的愿望之一啊。”
  魔王吃吃地笑起来,猫儿挣脱开她的玩弄,尾巴翘得老高。
  又有人倒霉了,小魔王送出的礼物,几时是让人消受得了的?
  音觞有过许多的愿望。
  小时是霸占咪咪,快快长大以保护她独占她,长大后也是差不多,不外是寻到人纳入翼下守护着不让第三者觊觎,随着对她的渴望越深,想得到的东西也就越多,千奇百怪的念头都有,许多年来,有的实现,有的仍只能想想而已。
  但他极少幻想到这一天,愿望成真,变为天大的惊、喜。
  …昨非就独占了咪咪的童年,咪咪也见过我小时,而我,却只能透过想像,小时候的咪咪,究竟是怎样的呢?
  结界撤散,音觞被震回身体,张大眼搜寻着那人的身影…
  光芒尽处,云罗衣衫散落地上…
  龙王揉揉眼,再不能置信地揉眼。
  那是什么?
  粉嫩嫩的一团…
  哑然。
  龙王战战兢兢地走近,指尖拂过那张缩水版的小脸蛋,颤抖起来,手指被无意识地含住。
  黑线~~
  “许你九天十夜,好好享受这一日三秋的成长礼物吧!”这是,怪异的唯一的说明。
  一日三秋,九天十夜
  任是龙王智变无双,当其时,小心翼翼地捧着那粉团,也作声不得;全然呆住了。
  雍迷·爱的方式
  明确彼此心意并定下男女朋友名分的第三年。
  书迷觉得日子和以前并无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是多了一个名正言顺的男友,却不足构成生活的扰乱,相反,唔,应该说,任性的权利大大地提高了。
  正确来说,这一对的男女关系与一般蜜里调油的情侣有所区别,许是因为生命太过漫长,书迷与雍允约定不能过分干涉彼此生活,即是说,要和姐姐所向往的那种天天形影不离手拉手眼对眼有情饮水饱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成天黏在一起,你侬我侬,这种画面书迷一想就起鸡皮疙瘩。
  没办法,她对于情情爱爱的东东想像力是够创意千奇百怪,但要落实到自己身上言行身传却是万万不成的,想与做,知易行难啊。
  雍允依然在上班,业余时间进行充电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二人住在一起,注意,只是同居,同一屋檐下不代表要同床共枕,书迷乐于在超大的床上翻滚,却总是要趴在他怀里睡熟之后让他抱上床,每天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必定是男人温熙愉悦的笑容。
  他不会时刻追踪她关注她的一举一动盯得人透不过气来以示独占欲,他不会时不时担忧她对二人的感情起了危机预感,他不是那种情人一离开自己的视线就患得患失不知所措没自信与自制力的男人。
  因为书迷要求,二人不要同在一个地方读书或就职,所以雍允并没有到她的学校担任教授导师保安巡警,他不想让她有压力觉得他的生活整个都围绕着她转,所以,有时候,他也会出差,加班,独自出外锻炼或游乐,当然,那是在书迷知情无意同行的状况下,也因此有一定的个人空间,会在下一次见面时愈加珍惜,书迷每次踏出家门一步,就开始期待下一次的碰面。
  放学回家,在门口拥抱那个人,闭上眼,记住他印在眼皮上的温热缠绵。
  轮流着做饭,没有手艺也有心意弥补,但洗碗的工作,她是能闪则闪,饭后就窝在柔软的大沙发上看电视,入了迷,然后吃着送到嘴边的水果,再然后,每周一次的午夜飞翔,被他搂住腰,在夜空中迎风双飞,再次实现永不厌倦的飞梦,掠过树梢,屋顶,大厦,公园,沉睡的街市。
  很满足呢,这种生活,再惬意不过,书迷纵有的一丝丝惶惑也放下了,嗯,就算是男女朋友,雍允他,没有以爱为名束缚她侵占她的自由。
  所以,就这样吧,在大学读了四年,也该转战另一个城市了,不然,一直是二十岁不到的年纪模样,久了会让人太妒嫉不忿的。
  不过,她最让人羡慕的,却是她的男朋友。本来,书迷没有打算让同学知道雍允的存在,唉,就算他没有明星般耀眼的外表,但那气质,言行举止间无不流露出雍容尔雅,冷静自信从容,加上那特浓醇的成熟男性魅力,迷倒一大票社会精练女郎都没问题,更何况是还怀有憧憬幻想的女生?
  她是为了大家好,如果让别人着迷,陷入非雍允一样的男人不恋爱不可信的决定中,发誓要寻找第二个雍允,甚至向她下手横刀夺爱,那她将怎么做啊?炫耀不成问题,关键是不要引起小女孩儿的垂涎以致走错了路,所以,书迷想要藏起男友直至毕业也就可以理解了。
  雍允那样的男人,一百年也不可能让人家随随便便遇上,再怎么做梦,也不会天降奇缘额外奉送。
  但结果,还是一时失言,加上雍允向她保证不会出问题,拗不过某人,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好日子,书迷将她珍藏的男朋友介绍给她的一票同伴。
  后来,书迷想想就明白了,她,还是忘记了一件事,雍允对影响力的操纵程度。
  在她眼下,那男人自然用不着刻意遮掩什么,全然开放自在,以他的本来面目相处,是以看在眼里,一举一动说不出的确良赏心悦目,舒服无比,穿什么衣服,也影响不到分毫,就算是一张平淡的过目即忘的脸,也掩不住那浑然天成的优雅睿智从容不迫,就连身经百战心如铁石的姐姐都禁不住他的深深一瞥,将他与天皇巨星摆放在一起,也夺不走他的耀眼光彩。
  但如果他有意控制自己的魅力,一个呼吸之间,就可以转变成毫不起眼没有存在感的路人甲,这项本事,书迷一直没机会得见,因为,那都是在他上班外出不与她同行的时候。
  于是,同学见到了一个说不上出色但对女友体贴入微的青年。
  于是,书迷初次见识到雍允的伪装,一只完美的变色龙。
  拙,纯朴,无野心,安于本份,女友最大。
  开始她们只是说还不错还不错,言外之意还可以有更好的,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经历的事多了,书迷的脸上从来没有过悲伤,被人家呵护疼爱的滋润一直一直持续着,让别人想要说出口的没出息也转为如果是我该多好的羡慕。
  毕业晚会上,翩跹起舞的那一对情侣的身影,全场最为瞩目,不在外形,不在身份,而在二人间那流动的气流,融洽亲密到无第三者的插足余地,彼此对视的眼光,在会场上隔离出一个情人专属的空间,无人敢打断那仿佛合而为一的舞姿。
  “下一站,想到哪里?”亲昵的口气贴在耳际,轻轻地问。
  眯起眼,笑靥像是冬天枝头上第一朵绽开的樱花,“不如在地图上随手一指,点到哪里就到哪里上学好了。”到哪里都无所谓,反正迟早会走遍每个角落,反正,他总会伴在身边,反正,可以慢慢来。
  男人低头凝视她,目光中情深款款无限温柔,嗯,哪个地方都不成问题,反正,确定目的地之后,要不了一天,他就会把那个城市仿如手术刀剖析得一清二楚彻底透辟,他要成为那里情报收集最齐全最完整的活动资料库,关于那个学校的来龙去脉,关于周围一百里内所有与安全指数有关的事他都要巨细无遗掌握在手心,并且在暗中策划着各种短期可行的整治方案,他要最大程度上确保,她生活的地方最大的安全舒适方便。
  当然,小米不必知道,他也不会特意告知她以示有多么深爱她。
  不是担忧不是害怕,他有能力护她周全,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他不会阻止她的冒险决定,他不会让她失望难过。
  他只是,忍不住就要给她最好的,用不着她觉察,他想要她走过的路逛过的街道商店住过的小区学校甚至她眼中所看,尽是他可以第一时间掌握的情报,比如说,某天她与女伴上街,适逢暴乱或意外劫持,一心数用随时注意本市新闻的自己便可马上判断由哪条路什么方向能最快到达现场,现场又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什么不惊扰民众的应对方式,一切都要在意外降临到她身上之前结束。
  这,就是他爱情的方式。
  因为从不会反对她的任何决定,所以要先一步做好万全准备,就在她身边,成为她最坚固可靠的后盾。
  我乐意,这样不动声色地宠着你,直至地老天荒。
  雍迷·情人不老
  冬天,难得的丽日艳艳,过去几天的雨雾潮湿一下子在阳光下开封,连空气也仿佛带着芳香。
  阳光的气息无处不在。
  这已是世界末日之后的第六十七年。
  距离那空前混乱而又无比希望的时间,已足足过了六十七年零八个月了。
  从悬磁快车上愉悦地跳下的少女抬高脸,张开双臂,深深地吸了口气。
  她穿着的是最简单的保暖轻盈的丝绒长衣,颈间围着一条篷软的蓝色织巾,末端还垂着透明的纤巧的水晶穗,让人家注意到她的却是那张神采飞扬的脸。
  仿佛流光般的光华在眉目间流转,神情愉悦惬意之极,任何人一眼望去便不由被她的快乐感染到,报以微笑。
  唔,久违了的清新纯净的空气,“看来,所谓的文明覆灭科技退步也不是没有好处的,雍,经过那场大变乱,地球的环境只能以脱胎换骨形容,既然对人类的健康有长远益处,那么我想也可以稍为了解支持一下陛下当年的计划了。”
  男人微侧下头,不动声色,在他看来,加剧那场末世之乱的长生殿陛下,其实出发点并无世人所想的善良,然,结果才是最重要的,总之,能在翻天覆地的变动中生存下来并适应新的世界,这才是重要的。
  少女抓住他的臂,笑逐颜开:“雍,说好了,去见姐姐之后,我们要出海。”神色间无限憧憬。
  传言海的尽头,出现了神谕的地方无中生有一座小岛,如蓬莱仙境,令有幸得见者愿终老不离,凡人所求的俱可应全,再无求而不得之苦,她不是想要得到什么,所要的早已得到,好奇的是在那小岛能不能找到不一样的有趣的东东。
  比如说,另一道隐藏的神谕。因为不知此去会多久,所以,在那之前,要先见见牵挂的亲人。
  和姐姐的会面,最久慢也会二年会一次,姐姐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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