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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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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新的学校让我更加沉默,更加孤独,孤独地看着时光从头顶飞过,投下深邃而寂寞的暗影。
    顶尖的成绩和黑暗阴郁的性格让我成为同学和老师眼中的异数。我不屑与那些成绩与我不相上下的人说话。因为我不想成为一个开口硫酸闭口查理定律的笨蛋。
    于是我更加依恋我的笔,更依恋我深爱的文字。但我那些精致凄艳的午夜灵感却被学校晚上的熄灯制度全部封杀。我每晚坐在黑暗中,感受着自己的手指握笔的快乐,但手指的灵性一点一点流失,终于有一天,灵感再也不肯降临,我知道,我的手死掉了。
    于是我发疯地看书。我带来的书全部堆在床上。很可笑,这个全国有名的学校寝室里竟然没有书架。不过,和书睡在一起的感觉不算太坏。
    这些书有很多是崇明喜欢的诗集,里面的空白处写满了崇明突然闪现的灵感。
    我给崇明写了很多的信,可是他一封也没有回,只有洛神的一封信,信中说:她和崇明恋爱了。
    这儿的生活像是一潭散发腥味的污泥。沉闷,恶心,浑浊,压抑,像是头顶扣了个烂西瓜。每个人都像是丑陋的软体动物,贴在泥上向前爬行,为一场无意义却有价值的赛跑你争我夺,弄出沉闷而黏腻的声音,像水牛把蹄从污泥中拔出来的声音一样。
    时间像猫爪落地一般无声无息地不停转动,花开了又谢,窗开了又关,春夏秋冬一次又一次涅,我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老,日复一日地伤春悲秋。
    当我最终拿到那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我妈很是高兴。我知道,我应该回到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去。
    16
    我再一次走在了这条街上,这条我熟悉而深深依恋的繁华长街。两边是美丽的法国梧桐,每片叶子都像是飞扬的绿色手掌,向我问候。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站在了崇明的门口。我想象着他阔别整整一年的苍白的面孔,惊讶的神情,凌乱的房间。我敲开了门,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开了门,我看到了整洁的房间,接着看到了崇明。
    崇明的遗像挂在墙上,笑容清澈可是落寂。
    崇明是吃安眠药死的,他死的时候脸上都是安静的笑容。老太太对我说。我孙子总是一个安静的人。
    我问,崇明为什么要自杀。老太太轻轻地摇头。
    那一瞬间我眼前飘过洛神蓝色的瞳孔,妖艳的蓝色光芒让我感到眩晕。
    17
    我真的该走了。这个城市没什么值得我留恋了。我看到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我觉得他们都有自己的方向,而我一个人迷失在这个水泥森林里。我知道当人们散去之后,我就只剩下一个人了,这是座空城。
    我真的该走了。我应该去北方了,我应该做一个戴着围巾和宽边眼镜的徐志摩一般的行吟诗人了,应该做一个浪漫的大学生了,我应该开始准备继承母亲的事业了。
    我最后一次徘徊在这条街上,我原地打转像是钟面上寂寞的指针。
    我坐在行李箱上看着眼前匆匆的人流。我坐在这里看时间流过。
    我又想起了朴树的歌,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他们开放。
    耀眼的霓虹又升起来,千千万万的年轻人又开始像萤火虫一样在街上飘荡,隐隐发出蓝色的光。他们比我以前还要年轻,穿得更加另类。我真的老了,我从十八岁就开始老了。
    我想起木棉天堂,我朝街对面望过去,却找不到熟悉的金字招牌,原来的地方挂着一块
    很大的蓝色荧幕,上面写着“北极尖叫”。
    18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东西离开这个城市。当我走过那座尖顶教堂的时候,我看到了穿婚纱的洛神。她正踮起脚尖吻身边的金发丈夫。她很端庄,也很幸福,她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抹着蓝色唇膏的黑天鹅般的女人了。她是妩媚而温柔的新娘子。
    钟声敲响,鸽子飞起来,我听到人们的祝福。
    19
    飞机升空的一刹那,我听到了叶展熟悉的歌声: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接着我看到了叶展和崇明苍白的脸,然后一瞬间又全部消失干净,只剩下一种叫失重的感觉排山倒海。
    我想起了我的崇明,我的叶展,我的洛神,我的木棉天堂,我写过的美丽小说,我做过的电台节目,我丢失的午夜灵感,我死掉的手指,我生命中的灼灼桃花,我生命中的阳春白雪。你们在哪儿啊……
    一滴眼泪掉下来,整个城市开始沦陷。
    四维读书之写在前面
    首先交待一下,“四维读书”就是我读书。“四维”取之于我的网名“第四维”。
    我是爱看书的人,我想是的。
    我看很多的书,各种各样的书,我喜欢在灿烂的阳光里在膝上摊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水,然后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
    我有一个红木书架,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站在书架前面,仰着脖子看那些花花绿绿厚的薄的册子。当然这一切是我的母亲告诉我的,我记不起来了。
    我们往往能够记住成长中的寂寞,疼痛,却记不住童年时那段透明时光中简单快乐的小幸福。也许就像人说的那样,人往往能记住痛苦,因为痛苦比快乐更为深刻。
    可是很多时候我却怀念我的小幸福,如果人能不长大,多好,不用死命地念书,不用去想那个人爱不爱我,不用在黑夜里一个人想要流泪,如果人能不长大,那我就会每天穿上漂亮的衣服,拿着玩具枪出去玩一整天,不用担心明天是否有物理考试,可以全身滚得满是泥巴,回家后指着衣服对妈妈傻傻地笑,于是妈妈疼爱地给我换上刚晒干的衣服,上面还有阳光的清香。如果和一个小朋友打架了,我可以痛痛快快地流泪,大声哭,并说我再也不和你好了,然后第二天又开心地把自己的糖果分给他吃。
    永远长不大其实是一种清澈的“柏拉图”,美好的水晶花园。就像彼德·潘一样,做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记得在刚看《彼得·潘》时,我是不喜欢这个孩子的。而现在,当我站在“孩子”这个称呼的尾巴上时,我想我已经原谅他了。
    一个永远也不肯长大的孩子也许永远值得原谅。
    我习惯走到哪里都带着我的包,朋友说就像蜗牛一定要带着它的小房子。我的包里有我写稿子用的本和笔,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两本我要看的书。
    我白天的时候喜欢朝快餐店里跑,在人声喧哗的场所,我找个角落安静地看书。这个习惯是被顾湘教出来的。她喜欢坐在快餐店里,然后用铅笔快乐地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我也试过,可是不行,我是个容易分神的人,风吹草动我的思绪就会跑得很远。所以我总是在夜晚的窗台前一个人悄悄地写,所以我写的东西是忧伤的。朋友说我平淡的口气里有深深的忧伤。而顾湘的东西是明亮且明媚的,看了让人快乐。
    记得我在给一家杂志写专栏稿的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叫《纸间岁月》,在里面我说:我灼灼闪耀的青春就在散发芳香的纸页间流过了。
    流过了,我的年轻的生活,可是我不后悔。
    我的青春,白纸黑字。
    一个十七岁的人说自己的年轻生活流过了,听起来怪怪的。或许是我看的书多了,灵魂就成熟或者说苍老起来。就像台湾的米天心一样,被人称为“老灵魂”。
    老灵魂就老灵魂吧,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自己有足够苍桑的心来看纸间的悲欢离合。
    我看的书真的很杂,包括平面设计和广告画册,甚至连建筑杂志我都会看。我喜欢在空气清凉的日子里,坐在阳台上,旁边有杯咖啡,膝盖上摊开一本建筑杂志或者牛津词典,我不是喜欢看我膝上放的我永远也看不明白的建筑设计,而是喜欢在翻书页的空闲时候,抬头看阳台外高大美丽的香樟,我不是喜欢背单词,而是喜欢那些很长很长的词条给我的平静安稳的感觉。
    读书是我生命的一个状态,飞行的状态。
    四维读书,我在纸间摸到过的华彩,遇到过的人,拾起过的感动,流过的眼泪。
    水中的蓝色鸢尾――读安妮宝贝(1)
    我想 / 有些事情 / 是可以遗忘的 / 有些事情 / 是可以纪念的 / 有些事情 / 能够心甘情愿 / 有些事情 / 一直无能为力 / 我爱你 / 这是 / 我的劫难
    那天在杂志上看到余杰说女性作家写小说有三个顶峰,一个是张爱玲,那个演尽末世繁华的女子;一个是王安忆,那个纤细而精致的女子;最后一个是安妮宝贝。
    我忘了余杰是怎么评价安妮宝尾贝的了,但我很想知道。因为我想看看一个极度理性的男人是如何去评价一个极度感性的女人。我想应该很有意思。
    我想我是喜欢安妮的,但有时候我会主动地拒绝。因为安妮总是给我大片大片措手不及的空洞以及内心流离失所的荒芜。我想那不是我这个年龄应该承受的。所以我拒绝。
    可是很多时候我需要一些敏锐细小的疼痛,让我抵抗生命中呼啸而来的麻木。
    只要你以相同的姿态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
    可是彼此安慰之后,是更加庞大的寂寞。
    在接触安妮之前我是个阳光明媚的孩子,接触之后依然是,只是双子星的另一面有些蠢蠢欲动而已。我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像安妮一样将自己——放逐,对,就是放逐。我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我在陌生人面前得体地微笑,穿干净的衣服,写有些干净的文字。安妮对我来说就像是开在水中的蓝色鸢尾,是生命里的一场幻觉。幻觉降临的时候我们从时光的两个入口分别进入然后相见,幻觉消失,我们也就告别。安妮依然是那个落拓但美丽的女子,而我依然是那个用功读书准备考大学的好孩子,什么也没有改变。
    就像一个浪人在雨天里躲进一栋废宅,生起一团火,然后第二天雨停了,火灭了,浪人继续上路。那座废宅并没有改变浪人的方向,只是浪人会记得有个雨夜他在一栋废宅里用一堆火取暖。
    浪人会感激那堆火,而我会感激安妮。
    记得一年前我在桃成蹊——就是那个我曾经写到的书店——看到《告别薇安》的时候天在下雨,也是春天,可是春寒料峭,高大的落地玻璃窗上雨滴沿着紊乱的轨迹下滑。那本蓝色的书被单独地放在醒目的位置,像安妮一样以孤独的姿态站立。
    安妮说书的封面上那个身穿白色棉布长裙的女子有着寂寞的手势,于是她接受了这个封面设计。
    而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书面上那种暧昧的蓝色,蓝中透出苍白,恍惚荡漾的感觉。
    我是个对颜色敏感的人,一种颜色对一个人来说注定是命中的囚禁,我们在劫难逃。我喜欢白色,有点纯净而无辜的感觉,像个受了伤的委屈的孩子。后来从小许的文章里知道,原来白色是一种破碎,是内心的流离失所。“白色有激越的热情,但是容易被摧毁。”而小杰子喜欢蓝色,纯净的嘹亮的蓝色,蓝过任何一块晴朗的天壁。而小蓓喜欢红色,她说她喜欢明媚温暖的感觉。
    而小A喜欢黑色,且没有任何理由。
    “黑色是收敛的,沉郁的,难以琢磨的。很多有伤口的人,只穿黑色的衣服。因为这样不容易让别人看到疼痛。”
    有段时间看《告别薇安》看得很灰暗,心里空荡荡的。我总是梦见自己站在一个空旷巨大的停车场中茫然四顾,这种状态让我恐慌。
    有时候在街上走,突然看到花店里的蓝色鸢尾或者精品店里梵高蓝色鸢尾的复制画时,我就会想到安妮,那个在黑暗中孤独地写字的女子。她把字写在湖面上,于是那些水中的幻觉,一边出现,一边消失。
    一直以来,城市生活在当代文学中久久缺席,于是安妮来了,带着她那些阴郁冷艳的文字,也给人们带来了伤口以及疼痛。在安妮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到大批内心流离失所的人,他们有着空洞的眼神,寂寞的手势,以及一脸的落寞。所有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在后现代的水泥森林中浮动,等待末世,接受宿命。而安妮笔下的爱情,在夜色中渐渐幻化成了一把闪亮的匕首。
    她似乎是想用爱情来对抗后工业时代里庞大的孤独和冷漠。
    安妮是个喜欢旅行的人,而我也是,我曾经说过我的生命是从一场繁华漂泊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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