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少一份对生活的苛求,就多了一份对生命的珍惜。不要问为什么,活着就很美丽了。
向日葵
我的朋友写过一首关于向日葵的诗。“向日葵轮盘一样嘎嘎转动着”,我只记得这一句。
我出生在乡村,但我不知道向日葵是什么样子。或许我曾知道,但灰暗的童年生活把这些美好的事物涂抹掉了。
我的记忆中很少存在过植物。我热爱庄稼,是因为她们养活着我,是我的母亲。我喜欢向日葵,是因为在我的想象中,它是我的情人。
很长的一段时间,金黄的向日葵成为我的白日梦中最灿烂的景色。我穿过一片田野,微凉的暮色被夕阳镀得亮亮的。我习惯一个人在此刻吹着口琴。田野边那株向日葵正在疲惫地低下头,她想起了什么?
新建的公园在废墟上美丽着,一堆垃圾上生长着两棵向日葵。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是两棵。那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向日葵,阳光毒烈,她的头颅充满了骄傲。
我给她们拍照,一个总害怕丢东西的人,拍照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我不清楚自己在底片上究竟留下了什么,那卷胶卷我始终没有冲洗。黑暗的夜里我昂着头在屋子里幻想着,高傲的向日葵在日落的瞬间痛哭失声。
当我不再是孩子,当我不再是少年,我和一个姑娘牵手坐在电影院里。她的手湿润得像初秋的天气,她把一把把剥好的葵花子放在我的手心,我突然想起了向日葵。
向日葵!向日葵!以后的日子,我学会了怀念和疼爱。
假若花能语
这是一个寂寞的春天,因为花不能开口说话。所有的颜色都在淡蓝的天空下黯然失色。一个梦还未飘逝,另一个梦又迢迢赶来,我想歌唱,可是面对阳光我想不出一句歌颂的词语。
黄昏的时候,穿过大白杨树林,我的目光被一片小小的花园染亮,我垂下头去,俯视花儿的容颜,她们只是随风摇曳,但不告诉我她的名字。为什么,蝴蝶可以拥有浪漫,而我只能做个过客。
宽阔的街上一场雨刚刚落幕,手执一朵鲜花我固执地守望在季节的边缘,自行车轮胎溅起的雨水,弄湿了我的鞋子,我等的人还没来。曾有人告诉过我不要相信爱情,爱过的灿烂背后是无奈的凋零。我还是坚持等待一场美丽的邂逅,而温柔的你已通过另一条街远远躲过。
假如你没有准备好水和土壤,来生长我的爱情,为何又屡屡暗示,让我的心轮番悲喜。其实我的内心就是一片大的花园,最美好的盛开已被你掠夺,而在我的心开始荒芜之后你再也未想起我。你有了自己的花园,那些花再不在记得我的名字。
今夜,从南到北一场暖风吹过,一万种鲜花依次竞相开放,明天阳光大放的时候,若你不再挽留,伤害的将不是这些花朵,而是我如玻璃般的心。知道吗?这个世界上花根本不会说话,她们努力绽放自己,表白自己的热烈与执着,吞吐着芬芳,却不能够,明明白白地说出年少的爱情。
假若花能语,我又何必在这里苦苦等你。
旷野
我所知道的旷野在我13岁之前。
砍倒了最后一棵玉米秸,天色已经黑了。远远的可以看见栗子树林。
林子里的菁菁青草刚刚变成凄凄荒草。
他们都回家了,留下我一个人站在玉米中间,看守这片夜色。
勤劳的农人早早的把粮食都收归到了仓里,满地都是砍倒的玉米秸。
秋风吹了起来,吹动我的衣裳,我觉得自己是一棵没人收割的玉米秸。
我的狗温顺的跟在我的脚后跟,我了解它也许不是温顺,它是害怕,害怕这空无一人的旷野,害怕这随时都可能发生一些什么但终究什么也不会发生的旷野,害怕被遗弃。
我揽着我的狗的脖子,把脸埋在它长而柔软的毛发里面。
我用玉米秸给自己搭造了一间可以抵挡住露水的小房子,这是件好玩的事情。我故意放慢自己的动作,享用着自己创造出来的快乐——还有漫长的夜要度过。
那些熟透的玉米棒子睡在我的身边,我睡在那些熟透的玉米棒子身边。
如果从高空中往下看,你会看到无数片躺在旷野里的玉米秸。你看不到我,只会看见一见不起眼的小房子,那是我风雨飘摇的露水里的家。
那一夜,我知道了旷野的况味。
旷野……旷野……那一夜我念叨着这两个字,心头哽咽。
第四辑 纯真年代栗园
栗园,有一万亩。一万亩栗园,在我无限展开的想象里,无比辽阔。
夏天的时候,栗园空无一人。寂静,但不可怕。那么多从树叶的缝隙筛下的阳光,那么多无名的花朵——我不明白,为什么栗园里的小花尽是黄颜色的。
栗园在我的记忆里是黑白的。
我知道原因是因为,那段时间我老爱用8元钱一卷的黑白胶卷。黑白的栗园还和一个喜欢穿白色裙子的女孩有关,她的笑容像炸开的栗壳,温软,蓬松,却一不小心刺痛了我的心。
她亮亮的眸子在栗树身后调皮闪现。
她浅浅牵起裙角迈过一道土堑……
栗园是我一个人的花园。栗园距我上班的地方很近,中午的时候我甚至可以骑上自行车,在里面躲上一小会儿。把双手重叠在车把上,把额头放在双手上,慢慢的睡去。
有的时候我还会把相机挂在自己的脖子上,躺在宽大的树枝桠里打一个盹,清风把阳光调和的温度适宜,吹在身上很舒服,这样的环境很适合做梦。
我还经常在这片栗园里迷路,有一次竟然一天都没有走出来——由此可见,我是多么孤单的一个人,你能想象出一个人独自在一万亩的栗林里茫然奔跑的情景吗?
我给那个女孩拍过很多很多照片,但她很吝啬很吝啬,只送给过我一张。
如今那张照片压在书桌的玻璃板下,也慢慢地泛黄了……关于家乡,我还能想起什么呢?
真想用所有余烬的热情环抱住那棵栗树,然后,慢慢的,泪流满面。
远离这个城市
我是如此的怀旧。
我常在一个城市,怀念另一个城市。我所在这里的繁华,刚好映衬出那里的落寞。在我梦里的版图中,那个处在东南方向的小城,此刻应该是灯火阑珊了。
那真的是一个非常小的城市,小到只有横竖两条主要的街道。一条干净一些,路的两边栽满了那种叫做法桐的大树。另一条经常尘土飞扬,因为有马匹或汽车跑过。
从城北到城东,要穿越整个城市。如果速度稍稍加快,用不了一刻钟,我就会坐到办公室里。我要经过三个照相馆、三个岗亭,经过政府的大门,还有长途汽车站。我要经过一片麦地,还有一大排杨树林子……我穿行的身影是多么的快活和轻松啊……
这是一个我所爱恋的城市。我曾花掉一个晚上的时间,沿着街道走上一个来回。每个周日的上午,阳光正好的时候,我一只手里握着一封信,另一只手撑着自行车把,舒缓的行走在前往邮局的路上——或许,收信的那个人就住在城的南边。
有几次,天下起了小雨。沿着路沿石,我大步跳跃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宽阔的树叶挡住了大部分的雨水,但这仍然避免不了,冰凉的雨滴恶作剧一样跑到我的脖子里。在邮局下班之前,我会把那些信塞到邮筒里——我在放飞着一只只名字叫做“期待”的鸟,但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也会被这个城市放飞。
我要远离这个城市了。
从一个星期前,我就开始在这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街道上夜夜徜徉。我在街灯一盏盏亮起的时候出门。那些灯,由近至远,一直亮到和星光接轨的地方;我是如此痴迷的等到午夜,那些灯渐次的熄灭——像是在我的背后追赶过来。而在我的家里,我房间里的那盏灯,开始了失眠。
我是要走了。我不能这样没有理想的活着。其实我是心甘情愿在这个小城里,默默的生活,默默的爱,甚至默默的死去。但是我不能这样自私的原谅我的惰性,我不能为了我自己自私的活着,对吗?
临走的中午,朋友们在城里设酒给我送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然而,当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就有了“曲终人散”的悲凉蓦然升腾到心头。我拿自己喝醉当成了借口,卧在了路边。事实上,我是真的醉了,我不管有什么人在看着我,哪怕只有一刻钟也好,也好让那细细的微尘,蒙上我的面颊……
坐上火车,我从一座城,奔向另一座城。我从自己的城,奔向别人的城。“亲爱的/在你熟睡的时候/我已默默离开你//亲爱的/我会在你的额头/留下最后一个吻/我忍不住哭了/最后我终于发现自己如此脆弱……远离这个城市/我要去寻找自己的另一个空间/远离这个城市/别以为过去的付出我都不在乎……”
我刻骨铭心的记得这首歌,它记录了我一生中最痛的一次离别。“远离这个城市/我不是你想要的/那一种男人//远离这个城市/亲爱的我依然爱你/但我不会再回头……”
后记:
30岁的纪念
本来不打算写任何文字纪念我的30岁,我已经慢慢学会退让,让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飞快的溜走。这之前,我怀揣着梦想在这个别人的城市想抓住一切,到后来终于明白,这世界太大,该属于你的,最终会来,不属于你的,永远是你的空想。
时间过得极快。与去年此时认识的朋友聚在一起喝酒,忽然说到,我们相识有近一年了,然后扳着手指头数,指缝间的香烟弥漫着袅袅的烟雾,心里就有了曾经沧海的感觉。儿时觉得一年的时间漫长的可怕,朦胧地想,早晚有一天会害怕时间过得太快,这一天终于到来。
“我生命里的春天终于到来。”说出这句话,竟隐约有些泪水。这一年,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儿子不再病恹恹开始茁壮成长起来,我出版了三本书,有了自己的电脑,可以在深夜里写作,有了一块几平米的温暖的阳台,可以拉上窗帘独自呆一小会。我开始感恩,命运的河流在一番呼啸之后转弯奔向平静……我甚至觉得,我所经历的苦难只为等这一年的到来。
我是内心卑微的人,纵然心怀美好的愿望,也总搀杂着些悲悯的情怀。我常把我的目标定的很远,好让自己有时间来从容的实现它。一个人如果承受过太多的失败,他的心就会常常惊若脱兔、忐忑不安。我一直在小心行走着,不想再犯一个错。我的确能够做到,我松了一口气,夜以继日,在某一个夜晚的某一个时间,回首望去,看见自己行走的身影,虽然疲惫,但姿势端正,看上去还算认真。
我的胃不再痛,因为我养成了吃早餐的习惯,戒掉了酗酒的毛病。我中规中矩的按时上班、定点回家,接近成为一个没有脾气的中年人。是的,中年人,我喜欢这个词语,因此我早在几年前就做了爸爸,我没有偶像,不知道一个成熟、稳重的中年人究竟是什么样子,但当我牵着儿子的小手走在小区的路上的时候,我对自己的形象非常满意——从旁边看上去,这个微笑的男人,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年人。
还有什么可以说说呢?我的朋友,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明天总会有所相同、有所不同。而我,会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