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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过康子勤。不过是一时被他搅得心乱乱,自以为就是喜欢了。所以猛追。要是真正喜欢上了一个人,绝对不可能这么云淡风清地说放手就放手。”
苏一一愣,是这样吗?她对康子勤真得只是一时的意乱情迷吗?好像真是这么一回事呢,听到他对她的评价时,她没有伤心只有气愤,毫不犹豫地就去跟他决裂。当初她会喜欢他,是否,是因为他那么符合她憧憬中的意中人影像?那是她自书本里、荧屏上、银幕中,用那些才子英雄做蓝本,用想像的丹青绘就的影像。康子勤简直就是这影像的实体,所以在她眼中,他就是自己的那个白马王子。可他却让她那么生气,现在他在她眼中已经不是王子了,而是一只青蛙。
“就算苏一没有真正喜欢过康子勤吧,但她到底曾为他做过那么多事。那段时间她简直是他的小跟班,那付唯恐伺候不周的模样我看得都生气。至于嘛,自己一朵花似的又不是没人追,倒去贴他康子勤的冷屁股。我非常非常地怒其不争。现在这样很好,苏一,姐姐我张开怀抱欢迎你迷途知返。”
许素杰大一两岁,思想显得更成熟些,不像一般的大一女生满脑子玫瑰色爱情梦想。而且她有点女权主义,特别看不上女生追着男生跑。苏一迷途知返,她不知多高兴。
唐诗韵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只笑微微地听她们仨发言。但苏一却很想听听她的意见,想起上次她劝她放弃康子勤的话,“爱情必须是双方面的,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再怎么爱下去也不可能会有结果”。真是有道理呀!可是她当时却怎么都听不进去。结果撞南墙了吧!
“唐诗韵,你说,我算不算真正喜欢过康子勤?”
唐诗韵想了想:“苏一,你应该看过《乱世佳人》吧?”
唐诗韵就是唐诗韵,她并不正面回答,借一本小说含蓄又直白地表达了她的看法。《乱世佳人》这部小说中,女主角斯佳丽一直以为自己深爱的人是阿希礼,从而一再忽略爱她的瑞特。直到最后她才明白,原来自己一直迷恋的阿希礼,只是她少女时代对爱情的幻想,而瑞特才是她真正所爱的人。
中文系的女生都谙熟世界名著,何况是这样一部名著中的名著。苏一一点就通:“看来康子勤只是我的阿希礼了。”
是呀,多么相似的一幕。明知康子勤心仪唐诗韵,她却像斯佳丽一样硬是要去争取。女人有时在感情上就是那么傻,明明知道那个人心里没有自己,却还是幻想着终有一天会被他爱上。幸好,她对康子勤不像斯佳丽对阿希礼那样刻骨铭心的迷恋。
许素杰却反对:“康子勤怎么能算你的阿希礼,斯佳丽用了整个青春年华去爱他,最后才知道自己爱错了。苏一你比她聪明,你知道及早抽身回头是岸。以后睁大眼睛,好好去找一个属于你的瑞特吧。”
许素杰所言极是。苏一想,以后找男朋友可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再行动。要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瑞特,而不是属于别人的阿希礼。
千山万水人海中——那些青春的爱情往事 第三章 和解 第1节
1、
大学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苏一回家过寒假。
她回家第三天,钟国也回来了。他带回不少北京特产,都是吃的东西,什么酥糖啊茯苓饼啊果脯糕点之类。小汪阿姨往几户相熟的邻居家一家送上一盒,笑得很惬意:“是我儿子带回来的北京特产,说让我们尝尝鲜。我们哪吃得了这么多,大家一起尝尝鲜吧。”
苏妈妈吃了钟国带回来的北京酥糖后,猛说他的好话:“钟国这孩子真是长大了懂事了,还知道大老远的从北京带东西回来孝敬父母。苏一,你从成都连一根鹅毛都没带回来给我。”
苏一只得赔笑:“都是一个四川省,成都和南充的特产大同小异,没什么可带的。”
“没什么可带的,那带东西是单纯的带东西吗?那是讲心意的,你压根就没那个心。养你这么个女儿还不如人家养的儿子懂事体贴。”
苏一唯恐妈妈再上纲上线,忙举双手投降:“下个学期放假回家我一定带,一定一定带。”
说完唯恐妈妈还要疲劳轰炸,苏一赶紧换鞋子出门:“老同学叫我去吃火锅,先走了。”
******
苏一和几个高中时的女同学一起在火锅城吃火锅时,看到不远处的一桌竟是钟国和他高中时那帮形影不离的哥们。杨钢眼尖,一眼瞄到她们这桌,马上嚷起来:“苏一,宋颖,你也在这里呀!”
苏一同桌的那几个女生,除了宋颖外,其他都是文理分科后的同学,杨钢不认识。所以只叫她俩的名字。
杨钢一叫,那桌的几个男生纷纷转过头来。钟国一眼看到不远处的苏一,眼睛一亮,笑出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
都是同校同届的高中毕业生,又凑巧在同一家火锅城遇上。于是两桌并一桌,大家坐在一起边吃边聊。一顿火锅足足吃了三四个小时,夜里十点了才结帐出来。按照各自回家的方向,杨钢安排了男生负责送女生回去。苏一不用说是分配给了钟国,还有谁能比钟国跟她更顺路?
从火锅城回家属楼路不是太远,走大街大概要二十分钟。如果穿过一条小巷的话,十分钟不到就到家了。只是小巷光线比较偏暗,巷中那条千疮百孔的路也不太好走。钟国问苏一:“你说,走小巷还是走大街?”
苏一考虑了一下,走大街要多一倍时间,她宁愿走小巷。
“小巷里可能有狗喔?”钟国似乎不希望她走小巷。
“有狗怎么样?我不怕它。”苏一白天曾经走过几次那条小巷,根本没听到过狗叫声,钟国一定是在吓唬她。
钟国一本正经:“好,你不怕狗就好。那我们分工吧,一会在巷子里如果遇上拦路的歹徒,我上。要是碰上拦路的恶犬,就你上。OK?”
苏一头高高一扬,才不被他吓倒:“OK就OK。”
钟国看着她笑:“苏一,你就是爱逞强,尤其爱在我面前逞强。”
苏一头一扭,蹬着小皮靴蹭蹭蹭几步就拐进了小巷,钟国边摇着头笑边大步流星地跟上。
小巷走了不到一半,突然有狗吠声响亮地传来,撕破了寂静的夜幕。苏一冷不丁吓了一大跳,马上顿住了脚步:“真的有狗?”
“我早就告诉过你了,你不是说不怕吗?现在该你上了。”
钟国好整以暇地抱着双臂看她,眼睛里全是笑意。他走过几次这条夜巷,知道巷子里有好几户人家养了狗,入夜后有行人经过就会汪汪直叫。不过都是关在院里叫,不会跑出来咬人,就是听起来比较吓人。所以他毫不担心,只乘机逗逗苏一。
苏一确实不怕狗,可那仅限于白天。看到马路上有狗她可以泰然自若地走过去。可是晚上,又是在这样阴暗的小巷里,狗吠声声,响得格外让人心惊肉跳。不知哪个阴暗角落里就会冷不丁蹿出一只狗来咬人。她怎么可能不怕?
“你要是怕的话,现在退回去走大路还来得及。”
苏一权衡利弊,顾不上钟国一脸促狭地笑,忙道:“那我们还是退回去吧。”
他们正准备往回走时,小巷里的狗吠声突然朝着他们这边的方向来了。扭头一看,昏黄路灯下,一只大狗正旋风般地逼近。边跑边叫,狗嘴里尖而利的牙齿在黑夜里闪着碜人的寒光。它浑身脏兮兮的,显然是只流浪狗。
钟国一愣,没想到今晚这巷子里居然蹿出一只流浪狗来了。而苏一一眼看到那只奔近的狗,第一个反应就是逃。啊的一声尖叫后,她转过身拔腿就跑。
“苏一,你别跑。”钟国一把却没抓住她,看着她在巷里飞快奔跑的身影,扼腕不已:“苏一你这个笨蛋,你不知道狗专爱咬跑的人吗?”
狗是一种好奇心旺盛的动物,当它看到奔跑的人、小猫或滚动的皮球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兴趣前去追赶。既是一种游戏又是一种猎捕。苏一这一跑,确实是给自己招麻烦了。
苏一并不是不知道狗专爱咬跑的人。可是看着一条大狗张开血盆大嘴咄咄逼近,如果不跑岂不是坐以待毙,所以不管不顾地转身就跑。
已经跑了,已经惹上狗来追了,这时候再叫她停下不可能了。钟国只有飞快地追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拖着她跑。两个人和一条狗在小巷中展开了赛跑,只是足下的巷道实在不是赛跑的好跑道,坑坑洼洼,对狗的影响不大,对他们的影响可就大了。尤其是苏一,没跑多远她就脚下一个踉跄,被不平的路面给绊倒了。
钟国一把拖起苏一时,狗已经追得近在咫尺。他抬头一看,看到路旁有一个一米多高的大垃圾桶,已经塞得满满当当,马上不假思索地抱起她往上头一放。活像扔一个特大号垃圾。这时狗已经扑到他身后,顺势朝着他的屁股就是狠狠一口。
作者:雪影霜魂回复日期:2008…10…920:31:08
“哇——”钟国倒抽一口冷气,转身一脚用力对着恶狗踹出去:“你咬我,你居然咬我。来,现在我们单打独斗,看我怎么收拾你。”
一人一狗打起来了,处在高高的垃圾桶上的苏一暂时处于安全地带。她一眼睁睁地看着钟国被狗咬了,又惊又怕又气,马上顾不得腌脏,毫不犹豫地抓起垃圾桶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朝狗砸,以此支援钟国的对狗作战。空的酱油瓶呀,掉了把手的瓷茶杯呀,废弃的电灯管啊。最后被她翻出一个沉沉的折凳凳面,她使出全身力气对准那个狗头砸过去:“死狗,你去死。”
那只狗被她砸得呜呼倒地。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后,爬起来卷起尾巴顺着墙根摇摇晃晃地溜了。
苏一从垃圾桶里跳出来,马上问钟国:“你要不要紧?狗咬得痛不痛?”
本来她是想看看他的伤怎么样,可是那只死狗,偏偏咬在尴尬的部位。钟国摸着自己的屁股笑得窘:“没什么,好在是冬天,身上穿得厚,狗只把我的裤子咬破了,没有把我的肉啃去一块。没见血,算是运气了。”
“没有咬破皮吗?”
“应该没有吧,回家看了才知道。”
“那我们赶紧回家吧。”
不用说,钟国和苏一的模样回到家让父母大吃一惊。苏一在垃圾桶里折腾过,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而钟国跟狗搏斗过,裤子被狗牙咬破了,身上的外套也被狗爪抓得污痕处处。
一听儿子被狗咬了,钟爸爸赶紧跟他进了卫生间察看。锋利的狗牙在穿透了一层厚厚的牛仔裤和一层薄绒秋裤后还是抵达了皮肤,在臀部上留下一个比较明显的半圆咬痕,有轻微的破皮现象,伤痕微微泛着血丝。
本着安全至上的原则,钟爸爸第二天带儿子去注射狂犬疫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苏家知道钟国护着苏一被狗咬伤的事后,上门再三道谢,并且要出打针的钱,钟家却坚持不肯收。
钟爸爸慷慨陈词:“是钟国带着苏一这么晚回家,路上有什么意外也该由他出头。男孩子就该保护女孩子。”
苏妈妈便买了一些水果和零食,让苏一拎了去看钟国。
千山万水人海中——那些青春的爱情往事 第三章 和解 第2节
作者:雪影霜魂回复日期:2008…10…921:11:28
2、
钟氏夫妇都上班去了,钟国一人在家,打开门时看见苏一,他扬眉一笑:“呀,苏一你可真是稀客。”
虽然比邻而居,但是因为两人一直是冤家对头,苏一极少极少到钟国家来。
“我妈妈让我过来谢谢你。”
“那你妈妈不叫,你还不肯贵人踏贱地喽?”
“没有了,我也想过来谢谢你了。那天晚上多亏了你。”
钟国手一挥:“那天晚上的事就不要再挂在嘴边说了,以后你记住看到狗不要再跑就行了。进来坐。”
客厅里在放着体育频道,沙发前的茶几上摊着《体坛周报》的报纸。苏一把手里的东西往茶几上一放,顺手拿起报纸翻一翻:“你怎么这么喜欢看体育新闻啊?”
“因为我爱好呀!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考去北京上大学吗?就是冲着2008年奥运会去的。奥运会是全球最大的体育盛事,我一定要在北京躬逢其盛。”
“你那时就知道2008年的奥运会一定会在北京举办吗?”
“那当然,当时申奥的五个候选城市分别是中国北京、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日本大阪、法国巴黎、加拿大多伦多。”钟国说起这些真是如数家珍,“北京占绝对优势。我一早就认定了2008年的奥运会举办权非北京莫属,果然,第二轮投票北京就以半数通过了。”
苏一突然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