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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陆军参谋部《对华时局的对策》中,虽主张先侵占华北,但是陆军省主张选择中国的要害地区上海、南京大举进攻。
至于外交如何配合,9月26日,日本陆、海、外3省局长会谈,设计了由外交导致行使武力的三部曲:
“1。促使蒋介石回京,进行外交谈判;
2。如蒋介石拖延回京,则以最后通牒强迫之;
3。如仍不回京,则采取行使实力之手段。”'〔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69年增印,第92页。'
与此同时,日本海军省部又作出了杀气腾腾的“对华处理方针备忘录”,内容如下:
1。国家迅速确立惩罚中国之决心,尤应促使陆军速与海军采取同一步调。
2。做好对华作战各种准备,并依靠已下令增派兵力之威慑力量,促进外交交涉。
3。蒋介石不回京,或南京政府对我最后要求事项不表诚意时,海陆军应分别进行必要的兵力配备(对华作战)。
4。在不接受我最后要求情况下:
(1)固守上海(海陆军协同)。
(2)对青岛进行保障占领(海陆军协同)。
(3)封锁华中、华南之要地(海军兵力)。
(4)轰炸华中、华南之航空基地及主要军事设施(海军兵力)。
(5)陆军向华北出兵。'〔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69年增印,第419~420页。'
日本的一个侨民,不知何故被何人所杀,日本政府和军部却掀起轩然大波,决心向中国政府兴师问罪。日本法西斯政府明目张胆地以最后通碟的形式,勒令一个主权国家接受其无理的要求,如遭拒绝就以全面战争相威胁。竟然要以“神速机敏”的行动,给中国“闪电般打击”,占领华北、华中、华南的青岛、上海、南京、海南岛等各要地,并对华中、华南实施海上封锁和空中轰炸,一举灭亡中国。
这就是侵略成性的日本法西斯政府和军部,利令智昏跃跃欲试的真实写照。
1936年下半年,日本没有实现这一侵华计划,只是因为侵略者想选择更为有利的时机而已。
日本1937年度的侵华计划,是在1936年就准备付诸实施的计划上修改而成的。这个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当以中国为敌时,依下列要领进行作战。根据华北、华中以及华南地区形势,以击溃必要方面的敌人,并占领各要地为目的。为此陆军应协同海军击溃必要地区之敌,并占领各要地。海军消灭敌舰队,并控制中国沿海以及扬子江水域,协助陆军占领必要之要地。”
“因此,决定在对华北作战时,除过去的两个集团军(5个师)外,根据情况再增加3个师,必要时还可能在华北5省进行作战。”
“对华中方面原来计划以第9集团军(3个师)占领上海附近,但是这方面的中国军队增加了兵力,构筑了坚固的阵地线,考虑到作战规模将会因此而扩大时,限定在这一狭小地区,对我战略态势显然不利,因此,计划调新编第10集团军(2个师)从杭州湾登陆,从太湖南面前进,两集团军策应向南京作战,占领和确保包括上海、杭州、南京在内的三角地带。”
“对华南的作战计划,同去年度一样,计划大致用1个师的兵力。如此,按去年度计划充作对华作战的兵力为9个师,而昭和12(1937)年度增加到14个师。”
日本海军方面认为,限定局部作战可能是不现实的,“必所作出全面战争的计划。海军用兵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它富于机动性,所以一开始就是准备去全中国所需要的地方,用必要的兵力,迅速达到目的。”'〔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l〉,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102~104页。'
为了贯彻1937年度侵华作战计划,便于侵华日军各兵团制定具体作战方案,日本陆军参谋部又发出《昭和十二年度帝国陆军作战计划要领》,训令规定如下:
1。日本陆军在华北方面作战的作战要领,大体规定如下:
(1)河北方面军(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属下部队以外,还包括关东军司令官及朝鲜军司令官派遣的部队,以及从国内派来的部队),以主力沿平汉铁路地区作战,击溃河北省南部方面之敌,并占领黄河以北的各要地。此时,可根据需要以一部自津浦铁路方面协助山东方面作战军作战,也可根据情况,向山西及绥东方面进行作战。
(2)山东方面作战军,在青岛或其它地点登陆击溃敌人,并占领山东省各要地。
2。帝国陆军在华北作战时,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之任务如下:
作战初期要以原有的属下部队确保天津、北平、张家口,可能的话包括济南等各要地,为在华北方面的陆军初期作战创造有利条件,尔后的任务随机而确定。
3。于上述场合作战初期之中国驻屯军作战地域是,独石口以东满华国境以南的地域,至于和山东方面作战军的分界线临时决定。”'〔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139~140页。'
日本帝国主义历来是把中国作为首先要侵吞的假想敌国,照例编制年度对华作战的计划,而且对作战方针、原则与入侵战略方向,以及作战兵力的编成和部署,军事与外交如何配合等等,谋划得愈来愈具体和周密。
第二编 救亡高潮(1933。1~1937。7。6)
第十章 日本法西斯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准备
第四节 扩充军备,加强部署,频繁演练
一、增加军费
日本为了扩大侵略,把增加军费、扩军备战作为历届内阁的重要任务。
从1931年12月“非常时期财政”的高桥(是清)的财政,到1936年“二·二六”事件以后的准战时财政的马场(锳一)的财政和结城(丰太郎)的财政,各届大藏大臣都实行军事预算膨胀的政策,使军费的增加逐年直线上升,财政经费迅速膨胀。财政经费的膨胀,主要是因为军费增加。如所谓的“九·一八事变费”,从1931年至1936年,累计达10。7亿日元。这项费用的大部分是以陆海军省费的名目支出的。又如“军备改善费”,从1933年至1936年,陆军方面是4。95亿日元,海军方面是8。37亿日元,两者共计13。32亿日元。
如以陆海军两省省出的合计为军费,同一般会计岁出总额对比,则可明显看出军费比率逐年提高,详见下表:
军费的增长(单位:亿日元)
年度岁出总额军费比率%
193322。58。7338。8
193421。69。4143。5
193522。110。3246。7
193622。810。7847。3
从1933年至1936年的4年间,日本内阁拨出的直接军费即近40亿日元。
实际上军费不只限于陆海军省费,大藏省拨付的军事公债利息总额,递信省的勋章和养老金,内务省的征兵费等,虽属于其他省但仍归于军费的项目还很多,所以军费的绝对数和比率要远高于上述数字。
1936年3月9日上台的广田内阁,更是实行空前的军费膨胀政策,“国策阁议”优先讨论陆海军的“国防”发展计划,完全支持军方的要求。于是陆海军陆续提出自己庞大的军备计划,如陆军的第1次计划:扩充航空、防空设备,第1年度经费约6亿日元,经常费约3亿日元;扩充关东军的兵力,第1年度经费约6亿日元,经常费1。5亿日元。第2次计划:改善日本国内的军备,经费约3亿日元;整备作战资材,经费约1亿余日元。上述经费约20余亿日元,要求自1937年起继续5年至10年'日本历史学研究会:《太平洋战争史》第2卷,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3页。',海军也提出了以建造主力舰及扩充航空部队为中心的庞大经费计划。为执行上述扩充军备计划,1937年度军费预算总额达到32。7亿日元之多,军费的比重大大增长,仅直接军事费,就超过了岁出总额的69%。
日本政府推行军费膨胀政策,军费连年大幅度增加,使年度财政赤字随着连年增长。为了弥补预算的亏空,一方面修改税制、增加税收,仅在1937年预算中即增税6亿日元。但这同庞大支出相比,仍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此,日本政府只有从增发大量公债中寻找出路。从1932~1936年,日本每年发行的公债,都在10亿日元以上,5年间,公债发行总额达71亿日元,年度末公债的余额,从70亿日元增加到105亿日元。
军费膨胀和增加税收加重了日本国民的沉重负担,而公债发行的增长又加剧了通货膨胀,使国民的生活进一步降低,这些都加深了日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矛盾。
二、扩充军队
陆海军'日本不设独立的空军,航空兵分属于陆海军。'是日本对外侵略的主要工具,对其扩充和加强历来受到重视。特别是日本在1935年1月退出裁军会议后,更以全力发展陆海军,扩充军备,增强实力,力争与世界列强匹敌。到1936年初,月本陆军常备兵力从1930年初的25万人增至40万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69页。'
1936年6月3日,日本在改定的《帝国国防方针》及《用兵纲领》中,确定陆军的扩充军备计划为陆军50个师,航空兵142个中队。根据上述计划,陆军省于11月26日制定陆军军备充实计划大纲,其主要内容是:
1。战时兵力到昭和17(1942)年度,大约配备40个师及与之相应的各部队,航空兵约140个中队及与之相应的各部队。
2。平时兵力到昭和17(1942)年度,大约在满洲配备10个师,国内及朝鲜配备17个师及与之相应的部队。航空兵140个中队及与之相应的部队。同时增加补充、动员、教育、补给、卫生等各项设施。
3。作战物资的整备伴随昭和12(1937)年度至17(1942)年度之间,增加战时兵力,改善编制装备,对其所需作战物资要大部配齐。'〔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96~97页。'
为了上下一致全力贯彻军备充实计划大纲,1936年12月,日本陆军中央部召集各集团军和师的参谋长等人,密示该大纲的精神。“象这种内容属于军事机密,并且在预算尚未决定之前就向下传达的事,这是以前完全没有过的事例。所以这样作,是因为圆满实现这一划时期的充实军备,还需要军民的一致协力,所以事先告诉大家,作为指导舆论的参考。”'〔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97页。'
这种无先例的作法表明日本陆军中央部对加速扩充军备,掀动全面战争升级按钮的迫切心情。
日本海军对扩充军备的劲头,较之日本陆军有过之而无不及。日本退出裁军会议后。已无任何的国际约束,海军即在造舰方面与美国展开竞赛。1936年6月《帝国国防方针》及《用兵纲领》确定海军的扩充军备计划是,海军主力舰12艘,航空母舰12艘,巡洋舰28艘,水雷战队6队(驱逐舰96艘),潜水战队若干(潜水舰70艘),航空兵65个队。'〔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69年增印,第395页。'
日本海军连续进行了3次海军军备补充计划。第1次是从1931年起至1936年的“01计划”;在第 1次补充计划过程中,又进行了第2次的1934年至1937年的“02计划”;第3次是1937年至1942年的“03计划”。列入第3次军备补充计划所建造的军舰,有世界最大的战列舰“大和”号和“武藏”号,以及13艘潜水舰。'〔日〕外山三郎:《日本海军史》,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版,第101~103页。'
“大和”号战列舰长256米,宽36。9米,吃水10。4米,排水量69100吨,装有460毫米主炮9门。按照“02计划”到1937年,日本海军的总吨位与美国海军总吨位的比例,已远远超过华盛顿条约规定的64%,达到80%的最高状态。'〔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96页。'
日本陆海军经过大力扩充,到1937年7月初,其总兵力及配置如下:
陆军
1。关东军:第1、第2、第4、第12师,独立混成第1、第11旅,独立第1~第5守备队,骑兵集团(第1、第4旅),骑兵第3旅,独立炮兵3个团,关东军飞行集团(飞行第10、第11、第12、第15、第16团)、铁道第3团,汽车第1、第2团,电信第3团等。
2。朝鲜军:第19、第20师。
3。中国驻屯军:驻屯步兵旅,炮兵团等。
4。台湾军:第1、第2团,炮兵团。
5。日本国内:近卫、第3、第5、第6、第7、第8、第9、第10、第11、第14、第16师,共11个师。
6。航空兵团:第1飞行旅(驻日本国内)、第2飞行旅(驻朝鲜)、第3飞行旅(驻台湾)'〔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