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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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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三个惊叹号变成了三把锄头,砸向了自己。咚!咚!咚!刚刚出现的一点点小小的希望就这么被砸碎了。他把笔记本还给赵洁,痛心疾首。说:“我一辈子对不起你。”。驴头不对马嘴了。
  事实上,端方给赵洁的毕业留言其实并没有完成,赵洁没有再提,端方自然不好再说什么。就这么毕业了。实在是遗憾了。直到返回到王家庄,端方一直都在想,如果不是撕了两页,端方会在“赵洁”的下面写什么呢?端方想不出。这是最叫端方伤怀的地方。端方的心思实在不能用一两句话说清楚。但是,再说不清楚,在她的笔记本上留下一丝一缕的痕迹也好哇。哪怕就留下一个签名,好歹是个想头,回首往事的时候也有个落脚的地方。端方没有。这个机会永远也不会有了。这么一想端方不只是对不起赵洁,在自己的这一边,有了不可挽回的遗憾。端方的遗憾是一支箭,对着端方的心,穿了过去。想起来就是一个洞。
  会写什么呢?这个下午端方蹲在大槐树的底下,问树根旁边的蚂蚁。蚂蚁什么也没有说,却越聚越多,越聚越挤,越聚越黑。端方的心思很快就从赵洁的身上转移到蚂蚁的这边来了。它们把树根当成了广场,在广场上,它们万头攒动——似乎得到了什么紧急通知,集中起来了,组织起来了,正在举行一场规模浩大的游行。天这么热,它们忙什么呢,一副群情激愤的样子?它们很积极,很投入,很亢奋,究竟是为了什么?天热得近乎疯狂,但更疯狂的还是蚂蚁。它们并没有统一的目标,却依照固定的线路,排好了队,一部分从左向右冲,另一部分则从右往左冲,你踩着我,我踩着你,呼啸而去,又呼啸而来。端方终于看得腻味了,看了看四周,没人,当即从裤裆里掏出家伙,对准蚂蚁的大军呼啦一下尿了下去。蚂蚁窝炸开了,一小撮拼了命地逃,更多的即刻就陷入了汪洋大海。这是真正的汪洋大海,宽阔,无边,深邃。端方瞄准了那些逃跑的蚂蚁,跟踪追击,穷追不舍,它们逃到哪里惊涛骇浪就翻卷到哪里。端方肌肤无伤,一眨眼的功夫就痛痛快快地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完了,端方看了一眼,抬腿走人。
  往哪里去呢?是个问题了。这么热的中午,庄稼人一般都躲在家中,村子里反而空荡了,连一个扯扯闲话的人都找不到。端方在大太阳的底下,精力充沛,却又百无聊赖,只能趿拉着拖鞋,开始晃荡。巷子里的地面都已经被太阳晒得松动了,面粉一样的土灰浮在路面上。端方的拖鞋像两只马蹄,一脚下去就尘土飞扬。这个有趣了。端方干脆赤了脚,提着拖鞋在巷子里狂奔。巷子太短了,端方就开始折返,来回了四五趟,巷子里的尘土弥漫起来,像经历了千军万马,有了大场面的迹象。端方对自己的行为相当满意,一头的汗,是有所成就的喜悦。没想到三丫的母亲孔素贞突然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孔素贞挎着篮子,望着端方,笑眯眯地说:“端方,你蛮会玩的嘛!”端方怔了一下,回过脸来望着孔素贞,满脸都羞得通红,再看看地上,遍地都是歪歪扭扭的脚印。是端方的脚印。孔素贞微笑着走开了,巷子里又一次空了。寥落了。端方再也没有了兴致。望着地上的身影,粗粗短短的,像一个怪物。阳光在汹涌,飞流直下,却又万籁俱寂。这是标准的盛夏的中午,寂静得像额头上的汗。端方嘘了一口气,眯起眼睛看了一眼巷子的尽头,巷子的尽头是一座水泥桥。水泥板被正午的阳光烧着了,燃起了白色的热焰。端方无处可去,就在太阳底下用脚拇指写字,是“赵洁”,还有一个冒号。最终却抹去了。回过头,晃来晃去,晃到了合作医疗。
赤脚医生王兴隆倒是在。他这个赤脚医生反而没有赤脚,非常地自在,正蹲在地上洗刷盐水瓶。兴隆刚刚睡过一场午觉,左边的半张脸上还清晰地印有草席的纹路。看见端方来了,兴隆蛮高兴的样子,抿着嘴笑了,笑起来腮帮子的两侧还有一对幸福的酒窝。他瞄了一眼端方腿上的伤,已经结了一层紫色的痂。看起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兴隆甩甩手上的水,打开了柜子,拿出一只盐水瓶,递到端方的面前。端方不知道兴隆让他喝注射液做什么,没有接。兴隆的脸色鬼得很,拔掉盐水瓶的橡胶塞,一串白色的泡沫立即从瓶口喷涌出来了。兴隆说:“喝一口。”端方丢掉拖鞋,接过来了,却是汽水。这太意外了。端方笑着说:“你怎么会有汽水?”兴隆自豪地说:“自己做的。”兴隆补充说:“其实很简单的。先把水烧开,等它凉了,放好柠檬酸,再配上苏打,就行了。简单得很。”端方拿着盐水瓶,慢慢地喝,说:“从哪儿学来的?”兴隆说:“部队上。”兴隆慢言慢语地说:“在部队上做卫生员,看病没有学会,放枪也没有学会,做汽水倒学会了。”端方一边喝,一边听,突然打了一个嗝。兴隆说:“听我说端方,晃荡什么?当兵去!就你这条件,怎么说也能弄一支步枪玩玩,混好了还能弄一把手枪玩玩。”端方还没有来得及回话,却从隔壁听到了动静,是口琴的声音。端方说:“谁呀?”施兴隆没好气地回答说:“还能是谁?混世魔王。”端方知道了,是南京的知青,提着盐水瓶就打算过去聊聊。兴隆追上来,压低了声音关照说:“喝完了!喝完了你再过去。”知青的宿舍原先是一个大仓库,最多的时候住过七八个男知青,热闹过一阵子。可眼下只剩下混世魔王一个了。混世魔王躺在地上,地上是一张草席。混世魔王的脑袋枕在胳膊上,而左腿正跷在右腿上。浑身上下就一条裤衩。闭着眼睛,一只手拿着口琴,有一搭没一搭地吹,一刻儿有气,一刻儿无力。端方走进来,因为赤着脚,所以没有一点动静。混世魔王闭着眼,口琴还在嘴边上拉锯,心里头却在抒情,脸上的样子无限地陶醉,眉头还一挑一挑的。端方也不打搅他,在他的对面躺下来了。脑袋枕在胳膊上,左腿跷在右腿上,一只脚在半空中晃。又听了一会儿,口琴的声音停下来了,混世魔王坐起了身子,一把推开端方的脚,说:“我说呢,怎么这么臭。”端方说:“你的脚也臭。”
  混世魔王的口音一点都没有变,听上去还是一口南京腔。蛮好听的。端方对着混世魔王瞅了半天,总觉得他的脸上有哪里不对。到底看出来了,是嘴巴。他的嘴角对称地鼓出来一块,想来是茧子,一天到晚让口琴磨的。端方和混世魔王就那么坐着,想说点什么,可是也说不出什么来。大仓库里静悄悄的,在炎热的中午反而像深夜,是阳光灿烂的下半夜,静得像一个梦。墙角慢慢爬出来几只老鼠,它们贼头贼脑,到处嗅,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里都包含了前进与逃跑的双重预备。端方和混世魔王面带微笑,望着地上的老鼠,像看电影。老鼠们三五成群,胆子越来越大,都走到端方的脚趾边上来了,尖细的鼻头还对着端方的臭脚丫嗅了几下,十分地失望。端方恶作剧了,突然学了一声猫叫。老鼠们都“弹”了起来,在仓库里乱窜,最后,却又像子弹那样准确无误地击中了墙角的洞穴。电影散场了。正午的时光夜深人静。
  动静来了。透过大仓库的门,端方看见大太阳下面晃来了五六个身影,十分地耀眼。是佩全、大路、国乐和红旗他们。佩全是他们的老大,这一点从他们走路的样子和次序上就可以看出来了。同样还可以看出来的还有一点,大路和国乐是佩全最得力的干将,属于出生入死的角色。说起佩全,那可是太著名了,端方一来到王家庄就听说了这个伟大的祖宗。他有一个光辉的事迹,听说,那还是佩全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王家庄召开批斗会,牛鬼蛇神在高高的主席台上站了长长的一溜子。顾先生也夹在里头。顾先生是谁呢?一个下放的右派,所以不姓王,那会儿在学校里头代课。批斗会开得好好的,大伙儿正高呼着口号,佩全一个人悄悄走上了主席台。小东西扑到顾先生的面前,拔出菜刀,对着顾先生的脑袋就是一下子。顾先生脑袋上的血不是流出来的,而是喷了出去。顾先生眼睛眨巴了几下,一头栽下了主席台。要不是佩全的力气小,顾先生的脑袋起码要被他削掉大半个。为了什么?就因为顾先生在课堂上得罪他了。山呼海啸的批斗会被佩全的这一刀砍得死气沉沉,一点声音都没有。顾先生好不容易捡回了一条命,死活不肯到学校里去,直到今天还在王家庄放鸭子。偶尔遇上佩全,顾先生都要低下脑袋,蛇一样绕开去。佩全的那一刀给王家庄留下了心惊肉跳的记忆,所有的人都怕了他。村子里的老人们怀着无限遗憾的口气叹息说,佩全生错了时候,要是早生三十年,佩全绝对是一个抗日的英雄,是狼牙山上的六壮士。家长们一再关照自己的孩子,对佩全一定要好一点,对佩全不好那就不好了。事实也正是这样,谁要是得罪了佩全,那就不只是得罪了佩全,而是得罪了大路、国乐,某种意义上说,得罪了整个王家庄。用不着佩全出面,你家的鸡就会飞,你家的狗就会跳。端方当年不是没有巴结过佩全,巴结过的,巴结不上。原因也不复杂,端方不姓王。不姓王是不可以的。佩全发话了,“除非你跟我姓。”所以端方一直躲着他。游离在王家庄的外面。骨子里是怕。佩全进门了,大路和国乐进门了,红旗他们进门了。每个人都光着背脊,光着膀子,肩膀上挂着一条湿漉漉的毛巾。比较下来红旗反倒特别了,他没有打赤膊,周周正正地穿着一件衬衫,两边的肩膀上对称地扛着两块补丁,针脚却相当地整齐,相当地细密,一看就知道他的母亲孔素贞是个讲究的人。红旗穿着衬衣,举止里自然就少了一分剽悍。虽说他在这一伙人里头年纪最大,可一眼就看出来了,红旗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小跟班,属于喽罗的角色。他们走进了大仓库,却堵在门口,只有佩全一个人走到了端方的跟前。佩全用他的脚尖捅了捅端方的屁股,端方仰起头,望着佩全的脸。佩全说:“听说你有力气啊?”端方不停地眨巴眼睛,回过头来看了国乐一眼,想起来了。昨天下午闲得无聊,在剃头店里头和国乐扳了一回手腕。这也是乡下的年轻人常玩的游戏。国乐输了,没想到佩全却当了真。
  端方说:“哪儿,是国乐让我呢。”
  红旗走进里屋,拿了一张凳子,放在了佩全的身边。佩全蹲下来,什么也不说,把他的胳膊架在了凳子上。他要扳手腕。
  端方笑笑,说:“算了,这么大热的天。”
佩全却不想“算了”,他的胳膊就那么架着,在等。这时候红旗从佩全的肩膀上取下湿毛巾,叠起来,垫在了佩全的胳膊底下。端方想走,回过头来看了看门口,知道走不掉的。操他奶奶的,没想到扳了一回手腕还扳出了这样的麻烦。端方不想惹麻烦,想服个软。端方是知道的,佩全这个人其实没别的,就喜欢别人服软,你服了,就太平了。端方看了红旗一眼,又看了大路一眼,他们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端方刚想说些什么,国乐却笑了。还不好好地笑,就在嘴角那儿。端方不喜欢这样的笑,转过身,伸出胳膊,交上手了。佩全的确有力气,抢得又快,一下子占了上风。可端方稳住了。这一稳端方的信心上来了,他知道佩全使出了全力,心里头反而有了底。他已经称出佩全的斤两了。端方吸了一口气,重新把胳膊拉回到正中央的位置。两个人的胳膊保持在起始的位置,就那么僵着。端方想,将来要是有什么好歹,至少在力气上不会吃他的亏。两个人犟了一两分钟的功夫。端方的脸上很涨,而佩全的脸已经紫了。端方知道,只要再使一把力气,就一定能把佩全摁下去。一定的。端方没有。端方要的就是这样。没想到佩全在这个时候却使起了损招,他把他的指甲抠到端方的肉里去了。端方的血出来了,红红的,在往下淌。端方望着自己的血,心里头乐了。用扬眉吐气去形容都不为过。一个人想起来使损招,原因只有一个,他知道自己不行了。在心气上就输了。端方把佩全的手握得格外地紧,不撒手。他要让佩全先放弃。他不放弃,端方就陪他,一直陪到第二天的天亮。血还在流,顺着端方的胳膊,一直流到了板凳上。最后还是混世魔王说话了,混世魔王说:“算啦。算啦。一比一。算啦!”佩全松开了,端方也松开了。两个人的手上全是对方的手印。佩全说:“你还可以。”是在夸端方了。端方笑笑,不语。抬起胳膊,送到嘴边去,伸出舌头把手背上的血舔干净。
  紧张化开了,接下来就有了热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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