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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北依天山,在西域各国中算得上水资源丰富,所以田种畜牧发达。天山山脉中有丰富的黄金铜铁铅锡,矿产供应全西域。加上地处丝绸之路的十字路口,商业兴盛也带来了手工业的繁荣。龟兹的富裕,在整个西域排第一。
每日连绵的丝绸驮马挤满官道,潮水般的各国商客云集市场。走在龟兹城里,简直就是古代人种博览会:月氏、乌孙、匈奴、高车、突厥、鲜卑、柔然、蒙古、波斯、大食、天竺,甚至希腊罗马等现代欧洲人种,当然还有为数不少的汉人。每每走在街上,都能让我停住脚步,对着服饰肤色各异的行人发呆,直到被在一旁领着我的新学生严重鄙视,才恋恋不舍地继续挪步。
说起我的新学生,唉,眼下,正让我无比的头大。
一个长得超级可爱皮肤细白的小家伙正拿着我的素描本,用铅笔在上面乱涂鸦,然后用橡皮擦掉重画。他把我这个可以反复利用的书写工具当成最新的玩具,画得不亦乐乎。
我在一旁心疼地念叨:“小少爷,小祖宗,小魔头。你以为我家开文具店呐?橡皮被你擦掉半支,铅笔被你画得只剩半支,纸也被你写坏三张。你知不知道这都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被你耗掉了,这时代你到哪儿去买给我?”
其实我包里还有,不过谁知道我要在这古代待多久,省着点用总是没错。
他不理睬我,还在继续画。反正他也听不懂,我是用汉语说的。在画坏了第四张纸时我终于忍无可忍了,用吐火罗语大吼一声:“别画啦!”
我的河东狮吼对这个小鬼一点起不了作用。他抬头,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对着我拼命放电,他的眼睛也跟罗什一样,继承自父亲,是浅灰色的,卷卷的红褐色头发却是承自母亲。他浅灰色的眼珠转了两转,丢了铅笔,爬下凳子,硬挤进我怀里:“那你唱歌给我听!”
又来了!自从有一天鸠摩罗炎去姑墨办事,几个晚上不回来,小家伙就天天晚上钻到我房里硬要跟我睡。我为了让他少点折腾,唱了个儿歌给他听,他就开始天天要我唱歌,还得不重样的。我的现代歌曲,全变成了催眠曲,唉,真是糟蹋啊。
我叹气,把凳子让出半边,让小家伙坐着靠在我怀中,唱起周华健的《亲亲我的宝贝》,一边轻轻拍他的背。小家伙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映衬着高高的鼻梁,还真是可爱。
我其实能理解他为什么喜欢粘我。他的母亲和哥哥都侍奉佛祖去了,母亲在他六岁就出国,四年多没有音讯。跟他最亲的奶妈前些年也过世了。家中虽然有丫头保姆,却无法给他最需要的母爱。而在他的年龄,需要有玩伴,虽然每天白天他都要进王宫跟王子们一起读书,可是回家后没有人能陪他玩跟他疯,比他大三岁的哥哥早就是一副小大人样,又有四年没在一起,他每次看见罗什都有点战战兢兢。
所以我的出现,扮演了母亲和玩伴的角色,让他每天有个可以撒娇的对象。他在我身边所有调皮的举动,其实都是为了能吸引我的注意,让我对他多一份关心罢了。只是苦了我,每天被迫既当小兵又当敌人,先跟在大将军身后听候调令,汇报军情。然后又装腔作势地跟大将军呼阿呼阿地对打,最后高举白旗大叫饶命。唉,跟个精力旺盛的小孩上窜下跳,每天把我累个半死。
我满含爱怜地唱完歌,发现他睡着了。我抱起他,放到床上。揉揉肩膀对着他小声说:“知不知道你很沉呢,再大点我就抱不动你了。都十岁了还喜欢小孩子的玩意,唱个儿歌都能睡着。”
这几天一直下雪,我是江南人,在全球变暖温室效应下很少看到这样的鹅毛大雪,刚开始时着实兴奋了一把,带着弗沙提婆一起在院子里堆了两个雪人。可是没多久我就发现不好玩了。因为下雪,我又怕冷,便很少出门,我的考察工作暂时耽搁。幸好罗什带来很多书,有汉文版的《史记》,《左传》,《吕氏春秋》,《战国策》,《诗经》等等我早就看过的,还有一些已经失传的书如《石氏星经》。
他家书房还有大量梵文吐火罗文婆罗迷文佉卢文经卷和书籍,内容非常广。声韵学、语文学、工艺、技术、历算之学、医药学、逻辑学、星象、律历等都有涉及。我看着满屋子的书,口水流了一地。要是能把这些书顺回现代,那该多有研究价值啊。这个时代的书籍一般人根本买不起,一本书相当于普通百姓一年的开支,更不用说那些写在丝绸之上的帛书。官府用的文牒,买卖的契约,大多写在木板上,因为纸张比木板贵多了。
鸠摩罗炎的国师府外观看起来很普通,陈设也一般,却原来财富都藏在这间书房里。所以我每天都要在这间价值无法估量的书房待上几小时,拼命地抄那些珍贵的典籍。我不是没想过去买,可是他的书房里有很多拿着钱在集市上也买不到的书,有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还有各地使者送给龟兹国王的,我既然不能顺,只好抄了。所以这十几天也不无聊。
而罗什,他每天回家,先向父亲问安,再来我这里上课,然后还要去书房看一会书。他默默地看书,我默默地抄书。他走时手里还会拿本没看完的书,第二天就能换本书带走。有时他来了我还没结束弗沙提婆的课,他便默坐一旁自己看书,往往等我给他讲课了,他早已经能背诵出要讲的内容。我说错的地方还会轻声纠正,让我额头一片汗。我容易么?这上下五千年全装在一个脑子里,出点错还不行么?我气急败坏地敲他的光脑袋,警告他要尊师重道。
我正在一边回想这十来天在国师府当家庭教师的经历,一边为弗沙提婆盖好被子。突然觉得背后冷飕飕的,是罗什,揭开了防寒的门帘,倚在门框上看我。
“咦,今天怎么到的特别早?”
他的晚课在四点到五点,通常都要六点以后才会到我这里。今天居然五点半就到了。我是怎么知道具体时间呢?因为我的时间穿越表上本来就有时间功能,还有对应的十二时辰,阳历和阴历的日期,很是方便。自从穿越功能丧失,这个表也就只剩下计时功能了,所以我还是天天带在手上,别人看着也就是一个长相奇特的手镯而已。
还要说明一点的是,新疆时间与北京时间有两个小时的差异,在新疆旅游时,我就把手表调成了新疆时间。否则早上十点起来,中饭两三点才吃,晚上九点天还是亮堂着,每天一点多睡,这个时间太怪异了。反正一千六百五十年前没有时差概念,所以我的时间穿越表上就用了现代的新疆时间。(为了行文方便,以后本文提到的时间,皆为新疆时间,而不是北京时间。)
“在宫里与王舅谈话,便直接过来了。”
他走进屋,淡定地看一眼床上的弗沙提婆,突然用吐火罗语说:“别装了。”
弗沙提婆马上睁开眼,一骨碌从床上翻身下地,小脸红红地叫一声:“大哥。”
我瞪圆眼睛,这死小孩,居然装睡,骗我抱他上床。罗什仍然淡淡地,让弗沙提婆自己回房去睡。弗沙提婆见大哥比见老爸还怕,赶紧窜出去了。
“他还是孩子,别对他那么严。”我的母性泛滥,总是舍不得对弗沙提婆硬起心肠。
“刚才的歌很好听。”他却顾左右而言它。
“只是一些汉地的儿歌罢了,龟兹的歌肯定更好听。”龟兹“管弦伎乐特善诸国”可是经过玄奘认可的。
“我不曾听过。”他顿一顿,一丝怅然浮出眉间,“父母亲从未像你一般唱歌哄我睡。”
想像一下鸠摩罗炎和耆婆对着婴儿罗什唱儿歌,我噗哧笑了出来,估计念经催眠还差不多。
他有些疑惑地看着我笑,我赶紧说:“那你想听么?”
他有些犹豫,没有答我,却在低头沉思。然后像是下了个大决心似的,坚定地朝我点点头。我有点奇怪,听个歌而已,还要想那么多干吗?我又唱了一遍《亲亲我的宝贝》。一时兴起,想起《浪漫满屋》里宋惠乔唱儿歌的桥段,就根据歌词配上了些临时编的舞蹈动作,当然没有美感可言,但喜剧效果特别好,瞧眼前风清云淡的小帅和尚笑得那叫灿烂。那毫无顾忌的笑,才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应该有的。
唱完了,看他还在笑,他的笑真的很好看。我定定地看他,想把这个笑在脑中定格下来。这几天一直在画他,想把他的画像带回现代,让二十一世纪的人也能看到一千六百五十年前那个绝世高僧的真面目。可是,我毕竟不是学画画出身,画个平面立面图还行,要画人物实在水平有限。画了好几次,都不满意。不说没他那神韵,连三分形似都达不到。这会儿,真恨自己没有神来之笔,不然,眼前的笑容,如能入画,瞬间凝为永恒,有多好啊!
他的脸又开始渐渐泛红,眼睛飘到别处。我回过神,刚刚那样盯他肯定让他不自在了,赶紧没话找话:“呃,那啥,王找你何事?”
为什么要出家(修改)
“王舅要我还俗,辅佐他处理国事。”
“啊?你肯定不答应吧?”要不然就没有后来的大翻译家了。
“你如何得知我不答应?”他探头看我,目光炯炯。
“因为你是鸠摩罗什啊!”
这话估计也只有现代人才能明白,所以我赶紧改口:“因为从近来讲,你希望通过修行自我解脱。了生死,离贪爱,到达自我修行的最高境界。但是从远来讲,你更希望能凭己之力,度化更多人,做到普渡众生,成佛济世。”
在大漠里我跟他曾经谈论过理想。那时,我还不知道他就是鸠摩罗什,所以我不敢乱说。现在知道了他的真正身份,也读过他的传记,我当然知道他在迷茫什么。
我一直觉得佛教是个很有意思的宗教,佛教高僧其实都是哲学家。
佛陀释加牟尼死时并没有留下可以奉为标准如同基督教《圣经》伊斯兰教《可兰经》一样的经文,那时佛教也只是印度众多宗教里不太显眼的一支。而且从佛陀时代开始,佛教就已经有分支,比如佛陀的堂弟提婆达多,就另立门派。
佛陀的弟子,每个人对教义的理解也不一样,思想独树一帜的,就写本经,立个宗。所以几千年来,佛教内部宗派林立,各种经文可以让人两辈子都读不完。大乘小乘密宗只是大分类,小分支就更多了。小乘就有什么雪山部,说一切有部。中原的大乘就有天台净土法相华严禅宗。再看看信奉密宗的藏传佛教,格鲁宁玛萨迦葛举,黄教红教花教黑教,搞得我在西藏旅游看了好几本书还是晕里吧唧的。
说了半天其实就是为了说明,为什么佛教有那么多宗派?
那些建宗的得道高僧,其实都是些高智商的哲学家。佛教很能吸引那些高智商的哲学家。想想如果你有普通人不能比的智慧,有普通人达不到思维高度,你可以在不违背基本教义的大框架内把你的人生观价值观你对精神世界的理解通过宗教的方式表达出来,让万人景仰跟随信奉,这是一件多伟大的事啊。对佛学家来说,能够集毕身所学,写成论著,自成一家,便是在佛学领域里最大的成就。
罗什的智商那么高,善于思辩,是个不折不扣的哲学家,他当然也希望能成为万人的精神之师,引导芸芸众生到达他认为的绝对彼岸。眼下的他虽然只有十三岁,怕是早已建立了这样的人生观价值观了。
我正在想那些有的没的,怎么觉得半天没声音了呢?这才注意到他怔怔地看我,嘴角微颤,眼底居然泛出一片刺目的光。是赞赏,是感动,更是得遇知音的欣慰。
“艾晴,罗什何其有幸,能在芸芸众生中遇见你。”
我尴尬地扯嘴露一个难看的笑。这绝对是因为我读过关于他的记载,我知道他初学小乘但后改宗大乘。我那番言论,不过是把小乘和大乘的大致区别背了一下而已。而之前,他也流露出困惑,所以我能推测出他现在犹豫的,正是改宗问题。
“艾晴,还记得在沙漠那夜,你曾问我为何出家么?”
他的眼神越过我,飘向远方。我赶紧坐正身子,洗耳恭听。
“母亲在我七岁那年出城游玩,看到坟间枯骨纵横,猛然悟到,贪欲乃一切苦难的根本,欲望之火猛如地狱之火,终究会将一个人烧成白骨,零落荒草间。她不想再受无尽的煎熬,便发誓:若不能剃发出家,就不吃不喝。父亲最初不同意,母亲便真的绝食。直到第六天晚上,母亲气如游丝,仍不肯进食。父亲害怕了,只能答应她。母亲怕父亲反悔,执意要先落发,才肯咽下食物。第二天她便受戒了,搬出家,住进了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