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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地摇头,就像阿q说的“女人”。而且我发现大家都特别喜欢用这个词来嘲笑人,要是骂一个人傻,比如看到我,他们准会说:呦,文学青年又来了。
我从此就接受了这个教训,再见姑娘的时候就大谈时尚问题,闭口不说任何和文学有关的话题,即使提到也是装出一脸特不屑的样子,然后把那些东西嘲讽一番。这种方法真的很有效,因为姑娘们都露出了亲切的目光。但是当我一个人时候,还是喜欢读一读文学,还是喜欢让自己被那些大师们熏陶一下,而且我猛地发现那些满脸特别不在乎文学的人也和我一样,而且读书读得越多的人越装得庸俗。越喜欢嘲笑文学青年。我差不多明白他们的意思了,文学是自己体会的,不用老是拿出来炫耀,而且越是那些半瓶子醋越喜欢拿出来晃荡。最近,我又看到罗德·罗森堡的一句话:只有在艺术脱去其外衣的程度才可能发生。我估计文学也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也开始喜欢拿文学青年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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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截与下半截…"生活圆桌"文选电话
(小//说//t//xt|//天//堂)
2000/04/13 三联生活周刊作者:劳乐
有人告诉我,恐怖片中一般有3种必需的道具,其中之一就是一个白色电话。不幸的是我家里的电话就恰好是白色的,而且我经常会接到一些铃响拿起听不到任何声音,甚或是找我那位已死去多年的亲戚的电话。如此回想起来,我真的有点毛骨悚然。的确,电话的可怕之处在于你只能知道它响了却不知道是谁打来的。
有了呼机后情况好了点。呼机的好处是你不必马上作出反应,有足够的时间与信息去作判断;坏处是你无法与呼你的人直接联系,一旦错呼而且没有留下电话号码就很麻烦。当年我曾经在凌晨3点收到一位陌生小姐的留言,要我马上去一个名叫“沙窝”的地方见面。那时我刚有呼机不久,因此很当回事地打电话回呼台向寻呼小姐查询了半天。如今我已经学乖了,任何时候再收到诸如“在派出所老地方见”这样的错呼也不会有反应。不过我们呼台的小姐也着实敬业,什么样的留言都给发。到现在为止我收到的最惊心动魄的留言是:“董存瑞先生:你送来的炸药包我已收到。”
但这些与我的一位同事的经历相比还算不了什么。他曾经连续几个晚上不断收到一位陌生小姐发来的错呼。
谢天谢地,如今我又有了手机。手机上不仅可以显示出对方的电话,而且有时能显示出对方的姓名。更妙的是有的手机可以对接到的电话进行分组,然后用不同的铃声表示。这样在接听电话之前你就可以做到心里有数,准备好适当的语气与措辞,乃至决定接电话的速度。比如每当听到《斗牛士舞曲》响起时,我就明白是老板来找我了。然而这其中还有问题,因为毕竟只有5种分组,而我认识的人远不止5个。于是我又幻想能在手机上录上每个人最喜欢的音乐当作他们各自的铃声。这样我的手机上就可能出现《极乐世界》、《玫瑰之吻》、《时代的晚上》乃至一部马勒交响曲的整个乐章。但在幻想之余我仍然害怕。我怕自己有时会只愿意听那段音乐而不想接电话,或是久已期待的音乐总不响起,只好自己跑到铃声设置的地方凭空给自己添上几分钟的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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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截与下半截…"生活圆桌"文选疯子
小_说'txt=_天。堂
2000/04/13 三联生活周刊作者:劳乐
也许是我傻,我总是分不太清疯子与傻子的区别。词典上给“疯子”的定义是“患严重精神病的人”,“傻子”的定义是“智力低下、不明事理的人”。但在我看来,傻子不过是另一种类型的疯子。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时到现在,我住的地方附近总是徘徊着一两个疯子。他们通常是一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大胖男孩或是大胖女孩,每天沿着固定的路线一边溜达一边摇头。我妈妈告诉我不要招惹他们,尤其不能朝他们看。
刚上小学的那阵,我们家里装修,每天都有几个工人在屋里干活。我总是跑过去看热闹,慢慢就和其中的一个工人混熟了。在我印象中他个子很高,总是戴着一个翻毛的帽子,很爱笑。我们经常在一起叠纸飞机玩。后来这件事被家里人发现了,于是有一天我被叫到一边,他们神秘地告诉我不要和那个工人一起玩儿,因为他是个疯子。我相信了,逐渐疏远了那个工人,并且开始用看待疯子的眼光看待他,害怕他会突然扑上来卡我的脖子。现在回想起来,我倒有些怀疑他是否真的是疯子。
如今我住的地方附近当然也有个疯子。他是个中年男人,每天像我们院中的治安联防队长似的四处巡视,但他从不摇头而是喜欢点头。想避开他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他酷爱聊天。有时他会问:“上班去?”不管你是否回答都自己说声“噢” ,然后点点头。或者问你“我花一万七买架钢琴值不值?”他的问题有时他会颇为“高深”,“德语中的‘再见’除了‘踹死 ’(tschvs)还有哪种说法来着?”在他所有的絮叨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次。那天我正在擦自行车,他突然走过来一本正经地问我:“你觉得我神经正常吗?”我愣了一下,说:“当然。”他回答一声“噢”,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着头走开了。
我愿意把“傻子”称为“疯子“的另一个原因是“疯子”这种称谓中带有某种敬意。狄金森说过:“许多疯狂是非凡的见识。”我不知道这个一辈子没嫁人,只会坐在家里写诗的女诗人算不算一个疯子,但的确有不少搞艺术或哲学的人是疯子。尼采是疯子,荷尔德林是疯子。伦勃朗晚年自画像中的眼神和席里柯笔下疯子的眼神没有什么不同。奥尔夫大半辈子就干了两件事,不是疯狂地作曲就是在疯人院里折腾。说到疯人院,斯蒂文森年轻时曾捐资盖了一座,结果晚年时自己住了进去。本身也患有抑郁症的克尔凯格尔将此事概括为:“青年时期的工作,老年得到收获。”
不过,了解这些并不意味着我一定要用感伤的眼光看待我周围的这结疯子。我知道我并不真正了解疯子的内心,而且能被允许在大街上活动的还不是真正“地道”的疯子。在这种缺乏交流的状态下,吹嘘自己曾善待了某个疯子其实很无聊。除此以外,我不愿意另眼看待这些疯子还有一个更隐秘的原因。尼采晚年看到有人鞭打一匹马时曾不顾一切地冲上去阻止,而且抱着马头哭了。人们由此判断他疯了。我所做的惟一与尼采不同的是我曾经这样保护过一只猫而不是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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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截与下半截…"生活圆桌"文选吃饭
小*说**t*xt**天*堂
2000/04/13 三联生活周刊作者:杜比
选择的无奈和生活的无趣在吃饭这件事情上能得到最好的体验。
每天下班,同事们就商量,今天要去哪儿吃饭,附近的几十个餐馆已被吃遍,其中能经常去的不过10家,看起来可以选择的余地很大,可实际上当你选定了一家,你能吃到什么味道的菜已了然于胸,吃饭已等同于填满肚子的过程。
尝试些新菜?可饭桌上点菜是件最无聊的事,吃得惯的就那么十来种,所以点来点去也不过如此,你吃烦了水煮肉,吃腻了豆花,就点个麻辣豆花牛肉吧,吃烦了麻辣豆花牛肉呢,再点水煮肉吧。
当然,你可以尝试去远一点儿的店找点儿新鲜的东西,比如北京有数十家饭馆号称涮羊肉相当了得,你如果有兴趣一一尝遍,品评到底谁家的涮羊肉最棒——但这不是吃饭的问题,这是美食的问题。
美食有时候显得更无聊,比如一家特色饭馆,号称“鞭馆”拿手菜自然是猪鞭、牛鞭乃至鹿鞭之类,恐怕还有全鞭席,可我一想到一晚上要吃几种十几根动物的生殖器就恶心得要命。我在电视上还看过一个名叫《八方食圣》的节目,其中一期让厨师用西瓜做菜,四菜一汤,主料是西瓜,我看他们折腾半天弄出来的菜,还不如一块西瓜开胃,这让我对美食主义颇为怀疑。再说,我讨论的是吃饭问题,而不是鱼翅鲍鱼法国大餐的问题。我要说的核心并不是什么菜都不好吃了,而是觉得每天都要吃饭是件无聊的事。
曾经看过报纸介绍,说国外科学家正在研究用药片代替饮食,每天吃两片药,就不用再为去哪家菜馆点什么菜操心了,这样的药片越早问世越好。
其实,一个人对待吃饭的态度很可能就是对待生活的态度,早些年,我曾经为炒出正宗的鱼香肉丝专门泡了一坛子辣椒,为弄好一份烧茄子用去几十斤色拉油,而今早没兴致下厨,甚至连去饭馆都感到厌倦了,这可能是因为我洞悉了一个灰色的真理:生活本身没什么趣味,你可以选择的机会看起来很多,但每一个选择都会让你感到无可奈何。如果哪一天我不这么想了,我一定会胃口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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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截与下半截…"生活圆桌"文选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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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14 三联生活周刊作者:赵小帅
小时候我总爱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下我听到或看到的“名人名言”比如罗素说什么什么,林肯说什么什么,这样做没什么目的。后来,有位语文老师教我们怎么写,他说:“字数不够,名言来凑”,我一下子茅塞顿开,再不为写作文写不够字数发愁了。现在,我记录下什么名言、在作文中引用过什么名言都忘了,倒是都是老师那句“字数不够,名言来凑” 至今未忘。
还有些名言是我爸教给我的,我小时候吃饭总是边吃边出汗,我爸就说:“吃饭出汗,一辈子白干。”我那时雄心壮志,不愿意一辈子白干,就在吃饭时格外小心,独要,就先停下来。我还有个毛病是吃完饭就要上厕所。我爸又说了:“乡下佬儿不存财,吃完饭屎就来”,他这么一说,我又害怕我像个乡下佬儿似的存不住财,所以吃完饭不敢立刻去上厕所。多年来,终于修炼成早上空腹排便的习惯。
我上大学时老去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饭馆吃东西,那儿的老板叫“三哥”。有一次,我要了一碗酸辣汤,只喝了三分之一,要结账时,“三哥”不干,他说你得把这碗汤全喝下,我说我喝不了,“三哥”说那你也得喝,不许剩。我在他的逼迫之下喝那碗辣汤,“三哥”在旁边又教了我一句名言,他说:“钱难挣,屎难吃”,不许浪费粮食,不许浪费钱,我喝完汤,肚子胀得很鼓,但记住了”钱难挣,屎难吃”这句话,而且一想起这句名言,就能回想起喝下那一大碗酸辣激发的感觉。
后来我还学会了一些名言,比如“别拿窝头不当粮食”等等,这些东西远比我当年记在本子上的名言印象深刻。
当然,我学到的名言并不总是如此粗鄙。有一次我对一位朋友感慨生活不容易生活很痛苦,他说“痛苦好啊!痛苦使人思索,思索使人理智,而理智使人长寿。”我问他这句话是哪儿来的,他告诉我这是“火星叔叔马丁”说的。
从现实生活中,从电视剧和小说里,我学到的名言都不大记得住,别的就难说了。比如我曾经读过《论语》,想看看孔老哪九思哪三畏我看过就忘,当然,学而时习之亦乐乎、一日当三省吾身这几句我是知道的,可总觉得“钱难挣、屎难吃 ”等来得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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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截与下半截…"生活圆桌"文选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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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14 三联生活周刊作者:劳乐
我第一次对情书感兴趣是因为从一本名叫《多情客游记》的小怪书中看到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不安分的教士。有一次他绞尽了脑汗也赶制不出一封写给某贵族夫人的情书,于是他的随从谦恭的提议:他身上正带有一封他们兵团的鼓手托他带给一个下士老婆的情书,或许能够参考一下。这封信的全文如下:夫人:我感到很痛苦,又陷入了绝望,因为下士回来,我们今晚绝不可能见面了。
愿快乐万岁!全身心思念你。
没有感情,爱情就毫无意义。
没有爱情,感情就更少。
人们说,人绝不要绝望。
人们又说,下士先生星期三上岗,那么,该轮到我了。
大家都会轮到。
等到那时——爱情万岁!肉体爱万岁!
这情书的确写得精彩,因此那位教士只是把其中的“下士”改成了“伯爵”,没有提星期三上岗的事就原样照抄下来了。也正是这封情书使我开始注意其他的情书尤其是那些产生于据说当年也曾轰轰烈烈地恋爱过一把的名人笔下的。我倒不是有什么窥私癖,我只是很单纯地想从“技术”角度了解那些名人是怎么处理诸如“下士”这类尴尬事的。
但结果和我想像的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