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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我恨。〃
〃那么你也仇恨文化大革命了?你想破坏文化大革命么?〃
〃是是,我仇恨……我想破坏……〃
〃你是不是阶级敌人?〃
〃我是阶级敌人。〃
〃你是不是国民党特务?〃
〃我就是国民党特务,我是台湾派来的。〃
〃你想国民党打回来吗?〃
〃对对,我想……〃
〃你有没有枪?〃
〃哦,有的,有的,我有枪,有手榴弹,我还有机关枪。〃
〃有没有和台湾联系的发报机?〃
〃当然有啦,我有一台发报机。〃
〃你把这些东西都藏在哪儿啦?〃
〃我埋在我家的后院里,你们跟我去,我带你们去看,你们可以把它挖出来。〃
再审下去,这个人问什么招什么。他的口供在我们脑子里全变成了事实,这些〃事实〃令我们对他满腔仇恨,他不再是一名嫌疑犯,他变成了真正的犯罪分子,一个不折不扣的阶级敌人。我们开始动手揍他。
接下来的一幕令我们所有的人瞠目结舌:在雨点般的拳打脚踢中,他突然站起身来,把白色的短裤往下猛一拉:他竟没穿内裤,露出来的是他的那样东西,他的生殖器,又粗又黑,在一丛黑毛中突将出来。它似乎硬着,立着,在向我们点头。
我不由自主地盯着它看,完全不知所措。我又羞又恼,手冰冷,脸发烧。几秒钟内谁都没动弹,大家都僵在那里。随即像堤坝决口,洪水外泄,女红卫兵一窝蜂逃出教室,站在走廊里,男红卫兵则拿了竹竿冲上去收拾他。
我们都恨透了这家伙!也不知是女生更恨他还是男生更恨他,女生恨他是因为他侮辱了我们,男生恨他因为他是男性中的败类,他这么一暴露,不啻把所有的男性全都毫无羞耻地暴露在大庭广众之前。他们都像是被他扒得一丝不挂,多么令人难堪。这次他们真的发了狠,打打打,往死里打,他罪有应得,这个败类!
又一通答鞭,竹竿如雨点般落下,只一会儿这人就瘫在地上。棍子悬在半空,有人帮他拉上短裤,我们涌回教室张望,这人纹丝不动。他没了气。
这下我们面面相觑,慌了神:人怎么这么容易就死了呢?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惹了乱子,闯了大祸。赶快叫公安局来,这家伙不是个阶级敌人么?我们还有他的口供。当然上面没他签字,成点问题,但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不都可以作证么?我们个个都亲耳听见他承认犯下了那些滔天罪行。
于是我们鼓起勇气打电话给广州市公安局,告诉他们这儿刚有个人死了,实际上他是被我们打死的。我们请求他们派人来调查这件事。〃越快越好,〃我们说这话时嗓音不禁有些颤抖。
电话那头,警察一定要先弄清我们是何许人,我们说是北京来的红卫兵。听到这句话,他们的声音突然变得热情友好起来。原来他们是造反派,刚造了公安局的反,夺了他们的权。他们说坚决支持从毛主席身边来的红卫兵的革命行动,这个案子就这么了结了,不必再费事调查。他们会叫火葬场的人赶快来把尸体运走。
闻此,我们心里总算一块石头落了地。不费吹灰之力就摆脱了麻烦,叫人实在难以置信。反过头来,我们倒有点不安,再次请求警察能来笔录一下案发经过。〃真的没必要,〃既然他们一锤定音,我们也只好作罢。
那个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倒不是怕闹鬼,我从小受的唯物主义教育使我相信世上并没有什么鬼神。是我被自己纷乱的思绪扰得夜不成寐。
这人竟死了!他实在太傻了。他要是对我们所问的问题一概否认,不就没事了吗?无论如何都不会把一条命搭进去。态度不老实也许会惹恼我们的人,一顿打是免不了的,他得咬咬牙坚持一下。要是他任凭我们拷打不松口,即便别人无动于衷,我想我也会帮他说句话,放他一马。红卫兵都敬佩英雄,我的同志们也决非不可理喻之辈。可这家伙,一副熊样,窝囊废!可惜他太不了解我们红卫兵了。
其实就算他承认了那些问题,只要他后来不那么下流,不脱他的……也不至于当场送命。所以回想起来他说的做的没有一件是对的,他被打死也只能说是咎由自取。这么个流氓,恶心透顶!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强奸犯,反革命。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我们晚上打死的这个人,夜里我还得把他在我心里再杀一回,不然我就没法睡觉。当我把他送上良心的法庭判了死刑的时候,我可是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从来就没把他招认的罪行当真。其他人也不信他编的那些鬼话,不然我们会拿了他的地址去查他的后院。公安局的人根本就没向我们要他的地址,他们一准也知道他说的不是真话。
第二天早上,我们搬出了中学住进广东省委所在的大院。这个大院和我从前住过的机关大院大同小异,也有解放军站岗。但哨兵拦住的全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的公仆〃则坐在四个轮子上进进出出,接受卫兵的敬礼。我们是从北京来的红卫兵,我们说要驻扎在这里点文化革命之火,谁敢阻拦?不久有关部门就通知卫兵让我们自由出入。
于是我们移师省委,扎营在一处叫冰室的地方,因为这儿可以一天到晚买红豆冰吃。安顿下来之后,我们对大院巡视了一番。这地方挺不错的,一个颇大的湖,湖畔栽满了茉莉花。一眼望去,铺天盖地的小白花蕊,清风送爽,遐迩飘香。外面的世界闷热羹沸,这儿却宁静恰人,好一个世外桃源。这正是我们到此一游的目的,我们就是要搅乱资产阶级的太平,在司令部里掀起红色风暴。
从我们调查得来的结果来看,广东省的气氛很不对劲。所到之处,听不见〃文革〃的呐喊,嗅不着战场的火药味儿。盘旋在街头巷尾的是软绵绵的粤剧清唱和广东音乐,街市熙熙攘攘,吃的,喝的,聊天的,买东西的,什么人都有。不少私营店铺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资本主义在这儿大行其道。
于是我们起草了一份文件,通令全广州所有的私营商店从即日起停止营业,谁若对我们的命令拒不服从,一切后果由他自己承担。接着,我们把文件拿到一家印刷厂去,厂里的工人全力支持我们的革命行动,头头们也不敢干预。工人们放下手中的活,为我们赶印了一万份这样的传单。
再下来,我们叫大院的交通队给我们派车,一会儿开来了一辆吉普。我们把传单搬上去,在市里转圈,沿途散发。传单像雪片一样飞落,行人争抢,先睹为快,孩子们跟着我们的车跑,一大群孩子,赤着脚,叭哒叭哒,像鼓点砸在街上。他们伸着手拼命叫,〃给张我!给张我!〃喊声热切而整齐,这一消息野火般在全城蔓延开来。在繁忙的街头,十字路口,本地红卫兵手持话筒,站在木箱上用广东方言宣读我们的通告,这都是我们组织起来的。
天擦黑我们才回到驻地,感觉真不错。广东不再是资本主义的温床,社会主义必胜……这边厢我们正在欢呼,那边厢鱼贯进来一帮中年干部,腋下夹着大大的公文包,说他们是广州市委派来的人,傍晚时分,市委被几百个私营店主围住,店主们强烈要求政府将他们的商店收归国有。
〃那好哇!国家早就应该接收它们。〃
〃事情哪有这么简单?市里没有资金去收购这些店铺。店要是收归国有,店里的老板伙计就都成了国家职工,将来不论商店盈亏,国家都得付他们固定的工资,还有医疗费、福利奖金、养老金、住房、孩子读书等等。要不然这些店主这么积极让国家来接管他们的商店?这等于说从今往后他们捧上了铁饭碗……〃
我们压根儿没想过事情还会这么复杂,但我们又不愿半途而废,那不等于革命流产了么。于是我们和这些干部展开了对话,一直谈到半夜。我们给这些干部讲大道理,让他们认识到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和文化大革命的重要性,让他们不要让经济凌驾于政治之上。干部一方,则想用各种数据来说服我们,坚持说此举将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损失。我们洋洋洒洒高谈阔论,他们一板一眼算着细帐。大家总是谈不拢。
后半夜,他们好歹说服了我们:实施这一革命步骤的时机尚不成熟。也许我们根本没有被说服,只是我们太困了,头脑发木。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给了资本主义当头一棒,让吸血鬼们知道他们的好日子不长了。说实话,我们还真没想到大人们(市委干部和那些私营店主们)把我们的命令这么当回事。市委把我们当钦差大臣,连夜派人来说服我们,使我们感到不无满足。最后我们答应这个命令暂缓执行,意思就是我们不会再去把它付诸实施了。
虽然没能根除广州的私营企业,我们仍在广东省委的后院点了一把火。当地干部从我们这儿得到了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内部消息,他们很受鼓舞,也跟着起来造反。有些人却非要做〃保皇派〃,同事操戈,朋友分道,夫妻反目,孩子和父母闹翻,盖因他们参加了不同的派别。红卫兵推波助澜,整个大院折腾得像开锅一样。
孩子们了无心机,大人们在他们的既得利益受到威胁时,却可以使出极其卑劣的手段。有一张大字报指控我们从北京来的红卫兵抽烟喝酒,偷公家的东西,还乱搞男女关系。所有这些都是无耻的造谣。特别是最后一项指控,简直恶毒透顶。在中国,说一个人男女关系不正当,乃是破坏他或她(尤其是她)名誉的最有力的武器,这个人从此臭不可闻。
不用说,我们火冒三丈,如果能查出这个蛊惑者,我们非砸烂他的狗头不可。但是大字报是匿名的,落款只写〃几位革命群众〃,我们去砸谁的狗头?我们又不能袖手不管,让流言蜚语把我们弄得名誉扫地。在这个大院,没几个人真正认识我们,可是很多人会看到这张大字报。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大字报并不是总讲真情实话,也可以用来诬陷栽赃。人们用它来闹革命,也用它来作人身攻击。读者又怎能明辨真相?它可以给无辜的人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
我们只能星夜赶写一张大字报反戈一击。我还记得很清楚这张大字报的内容,当时觉得掷地有声,今天看来,却是毫无逻辑可言,我们的论点是:我们都是红卫兵,来自红五类家庭,根正苗红。我们对毛主席有天然的深厚感情,对阶级敌人无比仇恨,我们决心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由于这些原因,我们对坏习气有天生的免疫力,决不会沾染抽烟喝酒偷东西乱搞男女关系等恶习,那些匿名造谣诽谤红卫兵的人别有用心,革命群众应该提高警惕,挖出他们的黑后台。这个事件是阶级斗争新动向,走资派正在进行垂死挣扎,我们一定会把这件事搞个水落石出。
大概我们的威胁惊动了高层领导,没几天,我们接到邀请去和中南局党委副书记吴芝圃谈话。他对我们的态度和蔼亲切,几个小时坐着听我们批评广东省委,还建议为我们安排一次〃接见〃,当面对广东省委领导进行帮助。
〃我们可没有时间'接见'他们了,我们还要做更重要的事呢。〃我记不得究竟还有什么大事等着我们去做,回想起来,那时我已开始对政治斗争感到厌倦。这远不是我想象中的斗争:理论和宣言,灵感和激情,真理的追求和崇高的牺牲。这是对权力的争夺,既丑恶又冷酷无情。够了,够了。9月还没过完,我们已决定离开广州。
在我们离开广州时,我们这一干人个个鸠形鹊面。我的嗓子全哑了,张开嘴什么音都发不出,真是种怪异的感觉。大概是因为发表了太多的演说,终日跟人辩论,高声引用毛主席语录来压倒对方,加上睡眠少,饮食又无规律。有时我们连续两、三晚不睡觉,有时一天只吃一餐饭,甚至不吃饭。
其实我觉得能活下来已属万幸。我们离开广州前的一个晚上,我跟着一队红卫兵在中山路上走。后半夜,整个城市都睡了,街道昏昏暗暗,我走得精疲力尽,两条腿像拖了两块大石头,越走越慢,另一个才14岁叫武良的女孩和我走在一起。结果我们腿一软,竟在马路中间睡着了。
其他红卫兵走出两里多,发现我们丢了,回过头来找。还好在他们找到之前我们没让汽车或卡车压死,不然我们就成烈士了。像这样莫名其妙地死去,在后人眼里是愚不可及的。为了一个荒谬的信仰而牺牲了生命,而今历史已几乎完全把他们遗忘了。我庆幸自己还活着,可以写出这些书来。
15 半透明之夜
我若能在1966年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