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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蜘蛛的人 (一份关于文革的个人记忆)作者:杨瑞-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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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这件事远远抛到脑后去了。我不想在〃敌人〃面前示弱,更不想让他们说我畏罪自杀。那时因为我感到自己蒙受冤枉,这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我对于在〃文革〃初期冤枉他人而受到的良心的重责。别人跟自己过不去,总比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要好过些,不过最好别让他们置我于死地。  
  这件事的确给我造成了伤害。它摧毁了我的自信,使我神经紧张,这是显而易见的。打这以后,我在日记本里一个字都不敢写了,我的日记在老宋夜访的那天划上了句号:1972年4月30日。在这以后,不论什么不速之客叫我的名字,我都会突然头皮发麻,总觉得最坏的事情就要降临。我常常提防着突如其来的灾难和打击,再也不想被暗处的冷箭射中。这样一来我少不了失眠,少不了做恶梦。  
  除了日记,信件也是定罪的依据,如果落入一个想整你的人之手。我每收到一封信,读完后马上小心翼翼把它烧了。这也是我父母再三关照的。当时我不觉得有什么可笑,现在想来真令人啼笑皆非。父母的来信每一个字都无懈可击地浸透了革命的词语,用放大镜也找不出任何暇拈,而信的结尾无一例外写上豆大的一行:读完此信,务必立即烧毁。切切!  
  我在屋门外的走道里烧信,往往并不孤单。其他知青也戒心重重,做这档子事儿实繁有徒。这种场合,彼此心照不宣,只当别人并不存在。每个人都面壁而作,专心对着一小堆火,一张纸一张纸往火里送。烧完后还得用火钳搅一下,确保每一页信都被焚尸灭迹。这一情景使我经常联想到我们是在坟墓上烧纸钱:阴沉的脸,鬼火跳跃,纸灰像黑色的蝴蝶随着旋风飞舞。是谁死了呢?为什么要祭他们?我了无头绪。     
                  
22 我的初恋,大错特错?     
  我把所有的钥匙和帐本交给方后,长长舒了口气。4年来我起早贪黑在猪号改造社会和改造自己,到头来落得跟老陈同样的下场。而老陈是我当年想与之一试锋芒的人,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好在所有的恩恩怨怨终于告一段落。  
  我于是去了拖拉机队十班报到。老隋是班长,李和周是师傅,香和我是助手。  
  老隋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和我心目中的英雄还真有些距离。他40岁光景,个头矮小,身材瘦削,干活时总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我后来听说他在机务队以嗜睡闻名,只要手一碰到操纵杆,他立刻就打瞌睡。助手叫醒他,他便索兴把拖拉机交给他们,自己在地头躺下呼呼大睡上几个小时。  
  李和周都曾当过隋的助手,现在他们成了师傅。他俩对香和我都很好。李对我们的拖拉机了如指掌,他远比隋要精通业务。如果我们有问题解决不了,总是第一个去找他,有时他只要听我们把问题讲完,就分析出症结所在。和他在一起干活是件有意思的事。他心灵手巧,从他那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有时我也感到拘束,因为他百般小心,自己的事他守口如瓶,别人的事也讳莫如深。当然这都可以理解,他虽和我们一般年纪,却不是知青,而是困难时期从四川来的盲流。人们还说他的父亲是地主。  
  我们的另一个师傅周,则是北京来的知青。1968年他还演过肖继业,当时我们选中他是因为他热情肯干,和戏里的主人公肖继业一般无二。这出戏演过之后,城里来的年轻人唱歌跳舞的热情已成强弩之末,谁也无心再排演第二出戏了。大家各忙各的,我在猪场干活于得晨昏颠倒,周开拖拉机春种秋收,大家逐渐相忘于江湖。  
  现在我们忽然得以朝夕相处,有很多时间交谈。整个夏天,我们干的活就是在大豆和玉米地里中耕。漫长的白昼,亮丽的太阳,中耕机白色的帆布雨檐下,凉风习习。我们的拖拉机在大豆和玉米的幼苗中穿行,闪亮的犁铧翻起层层黑土,将野草埋进地里。我们镇日像是航行在广袤的绿色海洋上,船尾卷出千堆波涌。  
  那段日子,我对周充满好奇。我想知道为什么别人说他父亲有严重的历史问题。但这个问题实在太敏感,提出来肯定尴尬。同时我想周也是听了我的日记的,不知他作何感想。当然他对日记这件事三缄其口。我们只好聊别的。  
  我记不太清楚那年夏天我都对他说了些什么,零零落落,我讲的不外乎二姨、瑞士和机关大院这类事。他也对我讲了他家的情况:一家六口,父亲在起重机厂工作,母亲是家庭妇女,他是家中老大,三个妹妹还年幼,上小学和中学。  
  闲聊中,我还了解到他离开北京前家境相当不好。六口人挤在一间不大的屋子里,屋子是他父亲的单位50年代分的,那时只有周一个孩子,而且他还小,所以不显得太拥挤。后来,其他孩子相继出世,房间越来越逼厌。他们又在屋子的南头搭了一间简易房。简易房占满了院子的地,还挡住了大房间的阳光,但他们总算又多得了几分空间。邻居们也都这么做。他们的简易房白天是厨房,晚上就成了周的卧室,他在这间小棚里一直住到离开北京。  
  周的父亲是四级工,每月挣54元,当然这不足以养活六口之家。他家里的人必须到邻近的工厂揽点活儿来:晚上他们全家常在一起糊火柴盒。中国的火柴盒由匣子和小盒子组成,周一家人得分工合作,有人糊匣,有人糊盒,等两者都吹干了,才能将小盒子套到匣子里。每一步都是手工操作的,如此折腾才做成一只火柴盒。  
  后来我到北京探亲时去他家拜访,坚持要试一试糊火柴盒。整整一个晚上我们5个人紧赶慢赶,才做了200来只,工厂每11只付8分钱,也就是说,整个晚上我们才挣了不到两毛钱。做到后来,我越来越心浮气燥,心想要我于这种活儿糊口,我宁愿饿死!周却说有火柴盒糊就不错了,工厂并不保证供这份活给他们,其他工人家庭也一样困难,愿意干这活儿的人多着呢。  
  听了这话,我一时语塞。突然我想起小时候,到了夏天,母亲每天都给我5分钱买冰棍儿。我也觉得理所当然,就这么点小钱。我的同学都有零花钱买冰棍儿。现在我才意识到这是多么奢侈的事,对周家来说,5分钱意味着糊63只火柴盒,一瓶一毛五的汽水差不多等于糊200只火柴盒。周和我虽然同住北京,我们却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  
  也许周听了我的童年故事后,对我也一肚子怜悯。又或者他心地好,并不单止乐于帮助我一个人。到天气转凉时,我们得一天两班、一班12小时日夜翻地,赶在地上冻之前将它犁一遍,为的是不误来年的春耕播种。这样我们得在地头吃饭,有时送过来的饭不够吃,周总是让香和我先吃饱。有时变天,我们没带足衣服,他会把外衣脱下来技在我们身上。他有几分幽默,看见我们精疲力尽,他会编出几句笑话,逗我们开心。轮到上夜班,他往往在子夜时分把我们打发回去,自己一个人干到天亮。  
  我实在愿意与周一起干活,连里100多男青年,谁也比不上他挺拔秀逸,光彩照人。自他扮演肖继业后,他削瘦了几分,越发于练。24岁的年纪,他怎么看怎么舒服,即使穿着臃肿的黑卡其工装。那时,拖拉机手被人叫做油耗子,周也是一只油耗子。但他就是与众不同。他比普通人略高,浓密的黑发也比别人略长,他的眉毛黑而直,皱着眉头看人时,眼睛还透着几分笑。我的眼睛总难从他身上移开,当然那是在没有他人在场的时候。我们目光一相遇,我的心跳就加快。  
  很快到了11月。一个下午,周和我派工派到了一片刚收割完的玉米地,干下去风变得冰凉刺骨,冻雨噼噼啪啪打在车窗上。地里一片泥泞,玉米的秆和根常常把我们的犁给塞住。每当这时,周二话不说,抓起一根铁棍和他油腻腻的棉衣就往车下跳,他得把泥团从犁中间撬下来。而他交给我的任务则是坐在驾驶室里升降和转动犁耙。不一会儿,他的棉衣就全湿透了,裤子和鞋子也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看着他嘴唇变色,牙齿打颤,我几次吵着要下去替他。他只是不依,说他是师傅,我得听话。〃再说,两只落水的油耗子并不比一只强。〃他说这话的时候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冲我一笑,我们继续耕地。但到了第二天,他病倒了。  
  老隋说周发了高烧,三天三夜还不退。那几天,我满脑子全是周的病情。不知他的病有多严重,担心他不能得到合适的药物。过去几年,老陈教给我大量的医药知识,中医和西医我都粗通原理。村里老乡的孩子病了,他们的父母常带着孩子来让我瞧,而不去看赤脚医生。我那时居然就敢给他们拿药,有时甚至给孩子打抗生素。现在想想实在后怕,幸亏没出什么乱子,要是有人一针下去过敏而死了怎么办?话又说回来,不给他们打针,他们也有可能病死,谁说得准?  
  周生病的时候,我很想去看他,给他带点药。但我不敢去他们宿舍,他们10个男生住一间屋,我怕飞短流长。那时连里流言蜚语纷纷扬扬,像乍起的一天风雪。  
  到1972年,北大荒的领导总算开了窍,意识到留住知青最有效的方法是让他们恋爱、结婚、生孩子。这样一来,他们再想返城真是难上加难。于是一夜之间,红灯变成了绿灯。领导对知青谈恋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知青便乘势结起对来。当然也有不为所动的。  
  这时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已经20好几了,自身的发育已经成熟,传统与社会家庭也都给我们压力: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凉水泉村里,捕风捉影的消息一日三传,男女绊闻总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当事人无一例外坚决否认有此等事,有些人是由于不好意思,有些则说的是大实话。个中真假旁人永远也别想闹清。  
  就在我坐在那儿痴心挂念着周,希望下一餐饭能在大食堂碰到他的时候,我的3个好朋友,方、丽雅和宋出现在我面前。她们要我坦白我是不是爱上谁了,我尴尬之极。听着听着我才觉出她们说的是我和文的关系,显然有人制造了另一段待月西厢的故事。  
  我暗暗叫声惭愧,舒了口气:〃决无此事!我们不过是一般的朋友罢了,绝不是你们说的那种朋友!〃  
  我尽一切可能解释文和我仅仅是同学,彼此借借书,有时也说说话。但我们谈论的事从不涉及个人问题。不管我说得有多真诚,我的朋友们仍向我射来狐疑的眼光。  
  如果连我的知心朋友都不相信我的辩白,那我还怎么说服村里其他人?这里的人认为婚姻必须门当户对。他们看来,文和我是天生的一双。各自的父母都是教授,我们以前又都是一零一中的学生,等等。但我觉得两个人的背景太相似了,反而容易滋生厌倦。相对无言,看到的不就是镜子里的自己?这倒不是我自有的想法,而是从一本俄国小说中批发来的。  
  如果我要找男朋友,我愿意找一个与我性格经历完全不同的人。当然我现在根本不想找男朋友,因为我不想陷于这个圈套:结婚生子,扎根边疆,荒度余生。所以连这个〃如果〃都不成立。  
  尽管我想得明白,晚上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去了老隋家。我和他妻子江闲扯了很长时间,让她的4个孩子在我身上爬来爬去,最后人家快睡了,我才鼓足勇气,嗫嚅地开口问江有没有可能给周带些药。听罢这个请求,她眯缝着双眼朝我意味深长地一笑,似乎看穿了我的秘密,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最后她说:  
  〃好吧,香也托我捎药给周,我当然可以把你的也捎上。你们俩对师傅可真关心,嗯?〃  
  我把药放下,脚底抹油地逃走了。暗地里我在想周会吃谁的药呢。他痊愈后,答案很清楚:他故意冷落我,和香说说笑笑,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到了这时,地已完全冻住。6台拖拉机都回到村里检修,昼短夜长,机库外冰天雪地,夜班也不用上了。我抓紧机会向李学拖拉机的有关知识。学的时候,周的一举一动悉数在我的眼中耳中,虽然我没在看他,也没在听他,但我眼前晃动的尽是他的身影,满耳听到的无非是他的声音。有一个念头越来越难以抗拒:我也许应该跟周解释一下,关于文和我的传言是毫无根据的。两个星期以后,我对周作了表白。  
  从那一刻起,周和我就须臾不可分了。我是说我们的心紧紧联在了一起,而在现实中我们几乎没机会两人独处。白天,众目睽睽之下,我们最多在瞬间交换一个眼神。我们不敢多说话,手当然更不敢碰。晚上,我们也一无去处,大食堂自然是不能呆的,宿舍里一切活动都让别人尽收眼底。其它地方,比如我们的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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