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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说 第十一辑-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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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追略略侧过脸去,班霆注意到她的目光,回过头问:“怎么?”
  “没……”
  “我家就在前面,所以只能送你到坡下了。”
  “好,没事。谢谢。”
  “你不用这么客气。”
  “但是……”该谢的总不能忽略。况且替她介绍打工这点,总觉得不是一个点头就能解决过去的。
  班霆站住脚,歪一点下巴看女生有些为难的表情:“那好吧,如果你会觉得安心点,下面有家面馆,在那里请我一顿晚饭就行了。”
  “诶?”
  “恩,可行么。”反正今天爸妈都不在家,本来晚饭就打算随便解决。
  “好……好的。”
  不管怎样个性的男生,吃东西的速度永远比女生要快……这是辛追在自己刚吃完一半时就看见班霆已经放下筷子作完结状时的念头。她有些着急地连忙捞起两根,坐在对面的班霆则说:“不赶时间。”
  辛追重新放慢速度,咬起一根面条含进嘴里时,无意的抬头,发现男生拿着从一旁取阅架上找到的报纸,正随意地翻到某页。下颔的脸,被黑色的头发垂盖住小半的眼睛。漫漫移动的视线,将报纸翻到下一页。这时他抬起头,正对着辛追,随后班霆合上报纸,右手抽过一旁桌上的纸巾,递给辛追。
  接着又将报纸打开,翻到先前的那页。边看边等女生吃完。
  辛追低下眼睛。
  “婶婶。”辛追正要结帐时,听见班霆朝着另一个方向低低地说了一声。女生回过肩,看见一个中年妇女捧着用来买外卖的饭盒刚刚踏进店里。而她对班霆的称呼也让辛追很快明白过来两人的关系。
  对方很快把目光落到辛追身上,认出她之后表情明显呈现惊诧的无穷状。
  “……诶,你是?!……”
  “我——”辛追站起身。
  “婶婶。”班霆又喊了一声,他站到辛追身旁。
  “……哦,哦……你们认识了啊。”客气似的笑,支满了整张脸,“不错,不错啊。”
  “你结帐去吧。”班霆对辛追说。
  “怎么搞的,还让人家女孩子买单啊。”
  班霆看过去:“婶婶到这里不是来了解这些的吧。”
  “……啊,对,碰巧嘛。”转身向店员说了句“给我来两斤辣肉面”,重新看向班霆的表情笑得一如先前,“真是够戏剧性,怎么像电视剧一样哦,给了你们家十四万,还跟你要好得来,这可真有本事啊……”
  辛追站在柜台边强令自己不许回眼看过去,最终落进她耳朵的除了“两碗一共十块五毛”外,就是班霆的声音。
  “婶婶尽可以拿对我爸爸的不满撒到我头上,但这些除了可以让您一时解气外,似乎也没有任何帮助吧。而且‘给了我们家十四万’,和‘要好得来’,我想问,这两条不行么,让您更不舒服了么?我没有阻碍您拿出同样的本事去实现吧?”
  从店里出来,辛追只有余光里扫到的那一点点男生的人影,她想说些什么但不知道从何说起。这时男生的衣服口袋里传来了手机铃声。辛追看见班霆换个手取出手机,看见屏幕上的来电人姓名后却没有按下通话键,而是将电话重新放回口袋里。
  她默默地看着班霆,或许有很轻微的叹口气。
  “……”男生却转过脸来,过了半天他说,“是以前的。”
  “什么?”很快懂了,“……女朋友?”
  “恩。”
  辛追有些吃惊,但依然镇定地不在脸上表现出过多:“不接么。”见男生没有点头或摇头的反应,辛追淡淡笑了笑,露出“真是啊……”的表情。
  “什么样的女生呢。”她过会问。
  “……挺特别的个性。”
  “活泼?善解人意?……聪明?男生是不是比较喜爱这种的呢,”辛追摆摆手,“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我不是。”班霆说,“不要把一顶帽子盖死在‘男生’这个群体上。起码我不是。”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
  文/落桐
  是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是谁偷走了我们存封在罐头里的草莓爱情?离开凌宇十年,我原以为可以永远记住他的模样,却没想到,那个留在时光裂痕里的少年,他已经越走越远,越走越远,终于消失不见。
  原来,那些走失在青春河流里的爱,丢了就是丢了。
  凌宇遇见我时,苏辰正把手搭在我的腰上逛街。
  时间在这一刻暂停,灯火辉煌的西单文化广场突然万籁俱寂,只有凌宇的面孔在我面前无限放大。这张在我记忆里缺席了十年的面孔定定的看着挂在我脖上七彩项链许久,然后我听他轻声唤道:“丫头?”
  丫头,我定定的看向凌宇,记忆如同浮云,层层翻涌,最后化作珍珠般的星辰,在墨色天宙里耀耀闪烁开来。
  我未曾想过,会在这里,以这样的姿态,和凌宇重逢。
  遇见凌宇那年,我尚是头顶扎羊角辫,穿条纹海军连衣裙的小姑娘。
  那时我家住筒子楼,是那种极老的旧式楼,好几户公用一间厕所,一个厨房,每到下班的时候,这两个地方总是人气袅然,上厕所的人匆匆解决问题,然后慌忙赶着去厨房抢占个好位置。做饭,炒菜,喧闹的人声和蒸腾的热气搅拌在一起,构筑成终日不变的楼道主旋律。
  我家是一个大开间,爸妈用一道帘子把房间隔成两个空间,晚饭的时候,妈在公用厨房里热火朝天的忙碌,我则乖乖的趴在窗台前,一字一字,工工整整完成当日的作业。
  我的功课一直很好,小学六年,我拿了五年的年级第一,这个荣誉,在小学六年级时被人取代。
  新的年级第一获得者,是一个中途转学来的男生。
  现在想来,我年少的时候真是属于后知后觉型,典型四眼牙套妹,脑袋只知道埋在书本里,对周遭山高水深风起云涌的一切都懵懂未知。既不参与课间操女生的各类八卦,也不关心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题,我只在上课抢答老师问题时格外积极兴奋,又或者在发下试卷时心醉于那种运筹帷幄的乐趣,除此之外,那些令女孩子头角峥嵘的各种文艺晚会或比赛,我都只是沉默的台下小米粒一颗,不会有人注意到我,我亦不关注任何人。
  但我还是渐渐听闻了关于他的只言片语。
  开始是抱着全班作业去办公室时,听到有赞扬从昔日最疼我的老师嘴里说出,于是知道有这么一个男生,刚转学来不久,功课优异自然不必说,奇就奇在压根没见过他用过功,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周围的老师于是个个点头咂嘴,说这孩子实在是天分高,日后一定有大出息。
  老实说,初听到这番话时,我偷偷躲到学校厕所后的小树林里抹了几把眼泪,觉得是自己一直来辛辛苦苦经营的东西,突然被人夺了去,而那人,却没花任何气力。
  后来,一个名字开始出现在周围女生的话题里。这些和我同岁的女生,她们总是喜欢三五成群,叽叽喳喳,在课与课的间隙争分夺秒,讨论前一晚的电视剧有哪些比较好看,讨论新走红的明星八卦绯闻,讨论班上哪些男生和女生的交往貌似暧昧。
  她们越来越多的,开始反复说一个人名字,凌宇。
  “六(五)班那个凌宇真的好帅哦,听说他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少年围棋大赛,获得了一等奖呢!”
  “你的消息太落伍了,我妈和他爸是同事,听说他已经拿到了钢琴十级证书,是少年宫好多年来第一个年级这么小就考到十级证的人呢!”
  哇……每个女生一发表完有关于凌宇的消息,底下一群女生就发出了这样充满了倾慕、崇拜、以及震撼的惊叹声。
  这样的对话,我是从来不参加的,我没有那个传说中的神童凌宇厉害,自懂事起我就清楚明白自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出众,不够天分,唯有用百倍的努力,才能勉强在人群中踮起脚尖,让众人能够看见我。
  可是,还是有些无法忽略的小情绪在心头发酵了,那种少女浅浅的自卑和嫉妒,蛰伏在皮肤下面,时不时就伴随着凌宇名字的出现,轻轻地冒出来,扎我一下。
  暑假很快到了,筒子楼里新搬来一家住户。
  那日是周末,我从少年宫学书画回来,刚走到楼前,只见一对母子忙忙碌碌,不停歇的把很多家什从楼下往楼上搬,母亲不停地抹去脸上的汗珠,而那少年背对着我,一整个背后都被汗湿,楼外是白花花刺目的阳光,酷暑难当,此刻所有人都躲在房间里避暑,没有人来帮忙。
  我于是走上前去,拿起一件包裹说:“阿姨,我来帮你吧。”
  那母亲抬起湿漉漉的脸惊诧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呵呵笑了,她摸摸我的头说:“小姑娘,谢谢你啊,天太热,你还是回家吧,别弄脏了衣服。”
  母亲身边的少年也转过身看着我温和地笑,他用黑乎乎的手擦着脸上的汗,那汗液立即在脸边拉出几道黑印,那模样,如此滑稽又可笑,我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三个人于是立在七月盛阳里哈哈大笑。远处茂盛青翠的梧桐树叶里,是夏日阵阵潮汐般的蝉鸣。
  我很快知道,这母子就住在我家对面。
  那少年和我同岁,他母亲叫他石头,做完功课的时候,石头常常拉我一起,戴上遮阳的帽子,跑到老楼附近的农村去玩耍。
  这是我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在认识石头之前,我的暑假一直是在15平米的大开间里度过,做作业,发呆,看书,练习书画。我不知道自己家附近有这样广阔的一片农田,我更不知道仲夏的农田竟然是这般的美!日光灿烂温暖,篙草从田地里不可遏制的拔节而起,将曲折阡陌层层覆盖,漫天之下是满目繁茂葱茏的绿色,有色彩斑斓的蝴蝶和蜻蜓在头顶上盘旋,碧绿的小溪顺着泥土潺潺而流,蜿蜒向不知尽头的前方。
  石头显然是个很有趣的玩伴,他常常和我玩的一个游戏,叫做找东西大王。
  所谓的找东西大王,是石头从他妈给他买的童话书里看来的,那本书的名字叫做《长袜子皮皮》,石头告诉我,长袜子皮皮是个很牛的小女孩,她力气大的可以拎起两个警察,没有事的时候,她就和她的朋友们做找东西大王,任何东西,田野里死去的蜻蜓,废弃的橡皮圈,小松(又鸟),鸵鸟毛,等等等等,都是找东西大王的目标。
  我枯乏的小脑袋完全被石头描述的奇幻世界迷住了,于是一心一意要和他做找东西大王,成为长袜子皮皮一样的人物。
  就这样,石头出现后,暑假的光景于我突然变得生动而漫长起来,常常是在日光西沉的时候,温暖的一天结束,繁星在暮色中化作飞鱼,我和石头的小帽子里装满了一天的胜利品,手拉手,得意洋洋的踏上归途。我们通常把找到的各式宝贝清点到捡到的一个废弃的饼干筒里,比如石头捡到的一大把绚色小珠子,比如我在一棵大树下发现的许多七彩糖纸,石头抱着饼干筒和我说:“丫头,等到这些东西存到一定地步,我就可以给你变出更多好玩的东西来。”
  我抬头看石头明亮的眼睛和好看的笑脸,心里涌动着无以复加的小小愉悦和欣喜。
  不出去找东西的时候,我就跑到石头家串门子。他妈妈十分喜欢我,每次都烧了好吃的菜招呼我,香菇青菜,麻婆豆腐,香干肉丝,茼蒿肉丸汤……都是极简的家常菜,可是石头妈总是有本事将之做得色香味俱全,就好像石头的家,明明非常简陋,从书桌到沙发都有股陈旧的气息,可因为拾掇得干净,看上去也就分外的居家亲切起来。
  唯一与室内格调不搭的,就是客厅中央那架黑色程亮的钢琴。
  这架钢琴,据石头说是他母亲省吃俭用好几年,才存下钱买的。石头每在暮霭四合的黄昏时分,就着屋外亮起的氲黄路灯开始弹琴,从练习曲弹到李斯特莫扎特,石头弹琴时候的样子和在郊外与我玩耍有着截然不同的光芒,那个时候的他异常严肃,脸上有着投入的表情。在石头之前我不是没听过其他钢琴曲,可我只觉得石头弹奏的音乐异常动人,有种朴素深远的空旷情感,这种复杂交错的成熟情感展现在一个少年脸上,便又尤为吸引人。
  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上石头了吧。
  暑假结束的时候,我顺利升入本城的重点初中,放榜单上,我是第二,第一名是两个醒目漂亮的楷体大字,凌宇。
  然而令我欣喜的是,石头也顺利升入初中,并且和我一个学校。
  新生开学第一天,我起迟了,慌慌张张跑到学校时,上课铃声正响起。年轻的班主任披着乌黑的发走进门来,教室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惯例,新生入学,第一堂课总是点名,然后大家自我介绍一番。而花名册的顺序上,M打头的莫姓前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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