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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又给我找了一位英国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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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 此人是在里斯本的一位商人的儿子,于是他表示愿意和我结伴同行。 而且后来我们又找到了两位英国商人和两位葡萄牙绅士,但是两位葡萄牙绅士的目的地是巴黎。这样,我们现在一共有六个旅伴和五个仆人;而那两位英国商人和两位葡萄牙绅士为了节省开支,两人各共用一个听差。 而我除了星期五之外,然后又找了一个英国水手当我路上的听差,因为星期五在这种异乡客地,难以担当听差的职责。就这样我们从里斯本出发了。 我们都骑着好马,全副武装,组成了一支小小的部队。 大家都很尊敬我,称呼我为队长,一来是我年纪最大,二来我有两个听差。 再说,我也是这次旅行的发起人哩。我在前面没用我的航行日记使读者生厌;现在,我自然也不想用陆上旅行日记使读者厌烦了。 但是,这趟旅行既疲劳又艰苦,其间又发生了几件险事,在这里不能不提一下。到达了马德里之后,因为大家都第一次来到西班牙,所以都想逗留几天参观一下西班牙皇宫和其他值得观光的地方。但因为这时已近夏末秋初,我们不得不匆匆重新上路。离开马德里时,已是十月中旬了。 然而,当我们到达纳瓦拉边境时,在沿路的几个小城镇里就听到人们议论纷纷,说在法国境内的山上,已经大雪纷飞。 于是几个冒险试图越过山区的旅客,因此都被迫返回了潘佩卢那。我们到达潘佩卢那后,发现情况的确如此。这么多年来,我一向过惯了热带气候,在那里连衣服也热得穿不上。 可是现在突然遇此严寒使我都有点受不了。尤其是,十天以前,我们才离开旧卡斯蒂利亚;那里气候不仅温暖,甚至很热。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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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比利牛斯山上一下子吹来一股寒风,非常地冷。 我们的手脚都冻得麻木了,险些把手指头和脚趾头都冻掉。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是出乎我们意料的,令我们相当苦恼。真是可怜的星期五,一辈子也没见过雪受过冻。 现在忽然看见大雪封山,天寒地冻,简直把他吓坏了。更糟的是,我们到达潘佩卢那后,大雪一直下个不停。人们都在说,今年冬天来得特别早。这一段路本来就不好走,现在更是无法通行了。 有些地方积雪由于深以致寸步难行;而且,这一地带的雪不像北方那样冻得结结实实的,而是很松软,因此走在上面随时都有被活埋的危险。 我们被阻在潘佩卢那不下二十天,眼看冬季已经到来,我们都认为天气没有转好的可能,因为这一年是人们记忆中欧洲最严寒的冬天。在这种情况下,我提议我们应先到封塔拉比亚,然后再从那儿坐船到波尔多,那段海路并不太远。我们正在考虑另寻出路时,忽然来了四位法国绅士。 他们曾经在法国境内的山路上被雪所阻,正像我们在这儿西班牙境内的山路上被雪所阻一样。但他们后来找着了一个向导,带他们绕过朗格多附近的山区,一路上也没碰到什么大雪;据他们说即使在雪最多的地方,也冻得很硬,人和马通行应该是不成问题的。我们于是把那位向导找了来。 他说,他愿意从原路把我们带过去,不会遇到大雪的阻碍,但我们必须多带武器,以防备野兽的袭击,因为,他说,大雪过后,经常有些狼在山脚下出没。 因为遍地大雪,它们找不到食物,已经饿得慌了。于是我们告诉他说,我们对狼这一类野兽已有充分的准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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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他能否保证我们不会遇到两条腿的狼,因为,我们曾经听说,这一地区十分危险,经常会受到强人的抢劫,特别是在法国境内。在我们走的路上,向导对我们说,并没有强人袭击的危险。 于是,我们马上同意跟他走。 另外还有十二位绅士和他们的仆人也决定和我们一起走。 他们中间有法国人,也有西班牙人。 我前面提到,这些人曾经试图过境,然而因大雪所阻,被迫折回来了。于是,在十一月十五日,我们一行全体人马跟着我们的向导,就从潘佩卢那出发了。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他没有往前走,而是带我们转回头来,朝我们从马德里来的那条路上走回去。 走了大约二十多英里,然后渡过了两条河,就来到了平原地带。 这儿气候暖和起来,且风景明媚,看不见一点雪。 但是,向导突然向左一转,把我们从另一条路带进了山区。 这一路上尽是崇山峻岭,悬崖峭壁,看起来很是可怕。可是,向导左转右转,曲折迂回,居然带着我们不知不觉地越过了最高的山头,一路上,没有碰到什么大雪的困阻。 突然,他叫我们向远处看,我们居然看到了风景美丽、物产丰富的朗格多省和加斯科尼省。只见那里树木繁茂,一片葱绿,但距离还相当远。 我们不得不走一程崎岖艰难的山路,才能到达那里。然而,使我们感到不安的是,这时却下起了大雪,整整下了一天一夜,简直没法走路。 向导叫我们放心,说我们不久即可通过这一地区。 我们也发现,实际上,我们一天天地在下山,而且愈来愈往北走。 于是,我们就跟着向导,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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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我们的向导在天黑前两小时,远远地走在我们的前面;当时,我们已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突然,从左边密林深处的山坳里,冲出来三只凶猛的大狼,后面还跟着一头熊。 有两只狼直接向我们的向导扑去。 幸亏他离我们近,否则,就早给狼吞掉了,我们也就来不及救他了。 这时,一只狼向他的马扑去,紧紧咬住了马;另一只朝他本人扑去,使他措手不及,不仅来不及拔出手枪,甚至在慌乱中都没有想到要拔枪自卫,只是一个劲地拼命朝我们大喊大叫。 星期五这时正在我的身旁。 我就命令他策马向前,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星期五一见到向导,也像向导一样大叫起来:“主人!主人!”但他毕竟是个勇敢的男子汉,催马立刻冲到向导跟前,拿起手枪,对着那只狼的头上就是一枪,结束了那畜牲的生命。因为他碰上了星期五,所以可怜的向导运气不错。 星期五在他家乡与野兽打惯了交道,所以一点也不害怕。 他能够坦然地走到狼的跟前,一枪把它打死。 要是换了别人,就不敢靠得那么近开枪了。而从远距离开枪,不是会打不着狼,便就是可能打着人。即使像我这样胆大的人,见此情景也着实吓得心惊肉跳。说实在的,我们一行人都被吓得魂不附体,因为,随着星期五的枪声,我们就听见了两边的狼群发出一片最凄惨的嚎叫,山谷里又发出阵阵回声,结果狼嚎和回声此起彼伏,好象成千上万的狼在吼叫。 说不定来的狼确实也不止这几只,否则的话,我们也不至于如此惊恐万状了。星期五打死了那只狼之后,另一只本来在紧咬着马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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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时也松了嘴逃跑了。 幸亏这只狼咬住了马头,马勒头上的铁圈恰好卡住了狼的牙齿,因此马没有受什么伤。 可是向导的伤可不轻,因为那只激怒了的野兽一共咬了他两口,一口咬在肩膀上,一口咬在他膝头上方。 并且,当星期五上前把狼打死时,让人吃惊的是他那匹受惊的马几乎把他摔了下来。不用说,一听到星期五的枪声,我们就立即催马向前。尽管道路很难走,我们还是快马加鞭,想看看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 一转出挡住视线的小树林,我们就将情况看得一清二楚,并亲眼看到星期五是怎样救了那位可怜的向导,但当时我们还看不清楚他打死的究竟是只什么野兽。星期五和那只大熊之间就紧接着展开了一场最大胆、最惊人的大战。 这场大战起初确实使我们胆战心惊,最后却使大家开怀大笑。 熊的身体笨重,行动蹒跚,跑起来当然不象狼那样轻快。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他的行动有两个特点。 第一,对人来说,他一般不会把人当作猎食的对象;当然,像现在这样大雪遍地,极端饥饿的时候,这笨拙的大家伙是否也会吃人,这就很难说了。 一般来说,要是在树林里遇到熊,如果你不去惹它,它也不会来惹你。但是,你得特别小心,要对它客气,给它让路,因为它是一位特别难以取悦的绅士,就算是一位王子走来,它也不肯让路。 如果你真的害怕,最好不要看它,继续走你的路。你停下来的时候,站着正视它,熊就会认为是对它的侮辱。 如果你向它丢点什么东西,打中了它,哪怕是一根小小的树枝,只要有你手指头那么粗,熊也认为是一种侮辱。 这时,它会把一切丢开不管,一心只想报仇,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 这有关它的荣誉问题,它肯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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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面子挣回来才算满足。 这是熊的第一个特点。 第二个特点是,一旦熊受到侮辱,它就会不分昼夜地跟着你,一直等到报了仇才罢休,即使他绕上许多路,也要赶上你,抓住你。星期五救了向导的性命。 当我们走上去的时候,他正在帮向导下马,因为向导受了伤,又受了惊吓,而且,看起来惊恐甚于伤势。 那只熊这时候突然从树林里出来了。 这只熊身躯异常庞大,是我生平所看到的最大的熊。我们大家一见,都很有点恐慌,可是星期五见到它,反而喜形于色,显出精神百倍的神气。“啊!”他一连惊叫了三声,于是,又指着熊对我说,“你允许我吧!
主人我要和它握握手,我要让你们乐一乐!“
看到这家伙如此兴高采烈,我不由有些出乎意料。“你这傻瓜,”我说,“它要吃掉你的!”
“吃掉我!吃掉我!”星期五一连说了两遍,“我还要吃掉它呢!
我要让你们乐一乐。 你们都站开。我要让你们乐一乐!“于是他就坐在地上,脱下靴子,换上一双便鞋。他穿着一种平底鞋,他衣袋里正好有一双。他把马交给听差,接着带着他的枪,一阵风似地飞快跑了过去。那只熊正慢条斯理地向前走,看来不想惹任何人。 可是星期五走到它跟前,向它打招呼,好像熊能听懂他的话似的。”你听着,你听着,“他说,”我在跟你说话呢!“我们远远跟在后面。这时我们已走下了山,进入了山这边的加斯科尼省。这边地势平坦开阔,处处是树木。 我们进入了一片大森林。追上了那只熊,星期五捡起一块大石头朝它丢去,正好打在熊的头上。 当然,这一点也没伤着它,就像打在一座墙上。 可是这样一来,星期五的目的就达到了,星期五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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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毫无畏惧,他这样做纯粹是挑衅,好招惹那只熊来追他,照他的说法是逗我们“乐一乐”!
那只熊很有灵感感觉到有石头打它,并且看见了星期五,登时转身向星期五追来。 那熊迈开大步,摇摇摆摆,跑得飞快,差不多和马小跑一样快。 星期五撒腿就跑,仿佛朝我们这边跑来求援似的。 于是大家决定向熊开枪,救我的人。 但是我心里非常生气。 因为原本那熊好端端地在走它的路,并没有要惹我们,尤其让我生气的是,他把熊引向我们这儿来,自己却跑掉了。 于是我高声叫道:“你这狗东西,你就是这样让我们乐一乐吗?快走开,牵上你的马,于是我们可以开枪打死这畜牲。”他听到了我的话,就叫起来:“别打,站着不要动,别打,好戏在后头哪!”星期五生就一双飞毛腿,他跑两步,熊才跑一步。 突然,他一转身,从我们旁边跑开,一看到那边有一棵大橡树正合他的需要,就向我们招手,让我们跟上去。 没想到,他跑得更快,把枪放在离树根大约五六码的地上,自己敏捷地爬上了树。很快熊也跑到了树下,我们一行则远远地跟在后面。 那熊先在枪边停了下来闻了闻那支枪,没有去动它,就往树上爬。 虽然那家伙身子很笨重,但爬起树来像猫一样灵活。 我对星期五的这种愚蠢行为深为惊愕,因为一点也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当看到熊已经上了树,我们也一齐策马向前。当我们来到大树跟前时,星期五已经爬到一根树枝的枝梢上,那根树枝长长地向外伸展。 这时,那熊也上了那树枝。它沿着树枝向外爬,越向外爬,谁知树枝由此就越细越软。“哈,”星期五向我们说,“现在你们看我教熊跳舞。”于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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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支树枝上大跳大摇,弄得那熊摇摇欲坠,只好站住不动,并开始往后回顾,看看怎么样能爬回去。 我们看到这样子,果然都开怀大笑起来。 星期五玩熊才刚刚开个头呢。 他看到那熊站着不动,便又去招呼它,仿佛相信熊也能讲英语一样。“嗨,怎么啦!你不过来了?请你再朝前走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