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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猫的童话-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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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下次可得注意了……”方段长眯着小小的眼睛说。
  凌芊答应着,继续收着东西。
  “凌老师啊,你应该知道我有让年段学生养成写周记的习惯吧?”方段长是教语文的。
  “是的,我知道。”
  “我听说你们班有个男生在周记中经常提到你,这不太正常……”
  天!她是得罪谁了,怎么什么事都有人跟段长说!凌芊耐着性子解释说:“也许他是比较喜欢地理,也比较喜欢上我的课吧……”
  “这可关系着作风问题……”方段长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学生崇拜老师很正常,可是影响到学习和生活就不太好了。我希望你平时注意一点,你比那些学生大不了几岁,很容易让那些处在青春期的孩子们产生什么想法,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怎么牵扯到作风问题了?这种年代里居然还有人提到这个词,而且还用在她身上?看方段长也不过三十几岁,怎么这么古板。凌芊哭笑不得,只能暂时点头答应,表示接受他的教育,心里一阵阵发毛。
  “方段长,我走了。”她说着,飞快地逃出办公室。
  作风问题……凌芊走到楼梯口,忍不住笑起来,无奈地摇摇头,继续下楼。
  她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牛肉馆,这里的牛肉面很是好吃,她准备买一份回家当晚餐。自从上次食物中毒以来,她就很少吃外面的东西了,可是这里的牛肉面味道特棒,她实在舍不得放弃。买的人很多,她排着队,却看见不远处坐下来一男一女,男的很是眼熟——那不是陆禹城吗?他点了一份牛肉火锅,便和对面的女人谈笑风生起来。也许是发觉到凌芊的目光,他转过头,认出了凌芊。
  “嗨!凌芊——”他面不改色,居然向她打起招呼来。
  凌芊只能挤出个笑容,招招手,“嗨……”
  “好久不见!”陆禹城站起来,热情地把她带到桌子边,“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景蓉,景蓉,这是凌芊,老朋友了……”
  凌芊心中不屑,男人说起谎话来真是顺口,前几个星期还对自己深情款款的,今天就把女朋友带到她面前介绍了,也对,自己本来就没答应和他交往,交女朋友是他的自由。只是,他的脸皮厚得可以,另寻新欢的速度也够快的,要是自己能跟他一样就好了。怪不得再没跟自己联系过,男人终究是男人啊……
  这样也好。
  “最近怎么样?”陆禹城本想请凌芊坐下,凌芊客气地拒绝了,“最近忙着期末考……我不坐了,我要的面就快好了……”
  景蓉看起来真的不知道陆禹城以前追过凌芊,还很客气地叫凌芊留下来一块吃饭。
  “不了,我先走了,以后再聊吧!”凌芊作个再见的手势,就过去拿自己的外卖了。离开之前,还不忘再告别一下——就算是做样子,也要做得像一点。
  男人啊……凌芊心里并没有什么不高兴,只是觉得男人这种动物真是没救了,朝三暮四的。希望陆禹城跟景蓉能好好相处,祝他们幸福吧。
  天又冷了很多,凌芊拉高了毛衣的领口,提着外卖匆匆回家。
  袁行剑的父母,姐姐们在手术室前焦急地等待着,郑雨芳坐在椅子上,望着地板。
  手术室门前的灯暗了下来,在门口等待的人更加紧张了,一会儿后,袁行剑被推了出来,麻药的作用还没退去,他尚处在昏迷之中。胡主任和古以笙相继走出手术室,摘掉口罩,家属一下子拥上来问情况,胡主任显得有点不耐烦,其实手术并不是很难,就是打开腹部看看肿瘤生长和转移的情况,前后只用了半个多小时。
  “不要在这里喧闹,到主任办公室去再说!”护士长为主任解围着。
  于是,一大帮人战战兢兢跟着胡主任和古以笙去了办公室。他们俩换了白大褂后,才开始告知家属病情。胡主任喝了口热水,才缓缓地说:“胃小弯处附近有面积较大的溃疡,有火山状突起的恶性肿瘤,一些癌细胞已经转移到了肝脏,肝门口已有一点浸润的现象,另外还有一些淋巴组织里也有癌细胞……”
  家属没什么医学知识,都不太清楚胡主任到底在说什么,只能不住的点头,是否听懂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袁行剑到底还有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希望还是有的……”胡主任还是那一套话,“你们一定要配合我们治疗。”
  袁行剑的父母忙答应着,一脸苦相——医药费花如流水,他们本就没有什么积蓄,现在就快用光了,有一部分钱还是郑雨芳给垫的。
  古以笙坐在对面,心里清楚得很,袁行剑的寿命最多剩下三个月而已。
  胡主任象征性地安慰了他们几句,就下班了。家属站在原地,一个个都沉默着,最后,袁行剑的二姐小心翼翼地问古以笙:“医生……您能跟咱们说说行剑肚子里的瘤子到底怎么个样子吗?刚才我实在没有听懂……”
  也正准备下班的古以笙看着他们一堆人焦急又茫然的神态,最终说:“你们过来吧。”
  几个人忙绕过桌子,围在古以笙身边。他抽出一支笔,在纸上画了个胃部的示意图,指着它解释道:“你们看,这是胃体,这儿是十二指肠,右边是大弯处,小弯处在这里……肿瘤在这个位置……”
  “这里长了瘤子,为什么连肝那里也有个瘤呢?”袁行剑的母亲问。
  “由于是恶性的肿瘤,所以会转移。”
  袁母更加焦急了,“胃和肝又不长在一块儿,怎么会跑到肝里去!”
  “这就是恶性肿瘤的特点,因为不像良性肿瘤一样有包膜,癌细胞会顺着血液和淋巴道流到其他器官里,再飞快地增殖。胃癌患者的癌细胞经常转移到肝脏,有的也会转移到胰腺。”古以笙不厌其烦地回答这家属提出的一个又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问题,既要正确说明病理,还要用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要是换作其他医生,要不就像胡主任一样用专业的术语去解释,要不就干脆随便说两句来搪塞。按理说,医生的义务就是告知病情和严重程度,过多的解释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理解一下家属心里的焦急与担忧,古以笙也只好多解释一点了。
  郑雨芳一直站在人群后面,听着古以笙解释,终于也出现不耐烦的情绪了,她拨开袁行剑的家属,来到古以笙面前,上下打量他一番,然后问:“再治疗下去,要花多少钱?”
  她的一个问题,让大家都肃然了。
  “这个不是我能回答的。”古以笙抬头,迎着她的目光。
  由于古以笙坐着,郑雨芳站着,她就显得居高临下,她不明白为什么袁行剑的家人对医生这么客气,医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跟我们说实话吧,到底要花多少钱才能治好他?十万?二十万?还是更多?你开个价吧!”
  一开口就钱钱钱的,现在的女孩子还真是现实得很——“你开个价吧”——这么俗的话真不像出自这种年纪的女孩子之口,把他当什么了?按她这种说法,大家生了病,拿钱和着开水吞下去就能痊愈,那去银行就好了,来医院做什么?“钱能治病吗?”他反问。
  “你们到底能不能治好?不能治就不要在这里摆架子给我们看!”郑雨芳被古以笙一个问题问得面红耳刺,“我们有钱还怕找不到好医生,这里不能治,我们就去更好的医院!”
  “请便。”古以笙轻吐出两个字。
  “雨芳啊……你不该这样,这个医生没有摆架子啊……”袁母一边劝着郑雨芳,一边向古以笙道着歉。
  郑雨芳别过头去,心里冷哼一声。在她听说过的癌症晚期患者里,有几个活了下来?即使是能延长寿命,也是以大把大把的金钱投入为代价的。而且现在的医院,活生生就是一个吃钱的场所,想想袁行剑入院以来,每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就已经花了一万多了。如果父亲知道袁行剑得了晚期胃癌,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她和他的婚事了。她如果硬要跟他结婚,就等于是在烧钱,最后也还是落个寡妇的下场,值得吗?她这么年轻,为什么要守着一个这样的未婚夫?所以,当务之急,是赶快抽身出来,尽管会经历一番痛苦,可是想想将来,她一定要对袁行剑绝情一点!
  凌芊吃完面,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拿起手机,给父母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学校什么时候放假,然后跟他们说自己要回去过寒假。爸爸又提了一次买车的事,她说准备春节后买,以后就可以自己开车回Z城了。
  一个星期后就放寒假了……凌芊赞叹当老师就是有这点好处,楼下的古以笙,估计春节还要值班呢,真累!她最近很少碰见他,碰见了也就是打个招呼,没多谈什么,自己一直想回报一下他的帮忙,又找不出什么能送给他的。忽然,她想起去年写春联时还剩下几张有花边的红纸,不如写副春联给他好了,反正春节要到了。
  就这么定了!
  每个读过F师大文学院的学生在大一就要通过书法考试,凌芊好歹念了一年,别说会写,她书法甚至获得了免试的资格。说来也巧,她住的四人宿舍有三个人获得了免试的资格,她写的是欧体,另外两个人一个擅长柳书,一个擅长隶书。她们三个的下场就是年年为家里写春联。
  凌芊找出写春联用的红纸,然后熟练地调墨、准备毛笔,本想到网上找个春联抄下来,可是后来想想,这太没诚意了呀。于是,她拿出支水笔,自己构思了一副春联。很认真地,花了半个小说,将它端正地写在红纸上。
  上联:笙萧同奏以迎新春乐事
  下联:龙凤成祥始书万古佳音
  横批:送福纳德
  凌芊对自己的大作满意得不行,心想自己若生在古代简直就是一才女——瞧,一副对联里藏着四个字——“送古以笙”,对得不仅工整,也很讲究平仄,不愧读过文学院,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老师了!人啊,无论读什么专业,文学修养始终很重要。
  墨迹干了以后,凌芊捧着它们,下楼敲开古以笙的门。
  “又生病了?”古以笙一见是她,好像条件反射一样就联想起上次的食物中毒事件,潜意识里就以为她一定是因为生病才来找他——楼里许多人来找他的原因也都是因为生病。
  “我身体棒着呢……”凌芊把对联一摊,“送你的。”
  古以笙碰着其中一张,端详一会儿,又放在鼻子下嗅嗅,“像是刚写不久……难道……”该不是她写的吧?现在会写书法的年轻人少之又少,更何况还写得这么像模像样的。
  “里面有你的名字哦,你看!”凌芊指着春联道,“这里、这里……古、以、笙……”
  恐怕这对联不但是她写的,连内容都是……古以笙扶了下眼镜,望着笑眯眯的凌芊。
  没听他有什么评价,难道是不喜欢这对联,凌芊有点小失望地抬头,刚好和他的目光撞上,心头竟然狠狠一抽,忘记移开目光,她有点手足无措,拼命告诫着自己要冷静、要冷淡、要冷漠。她咬咬牙,敛起笑容,“你到底要不要?”
  “谢谢。”古以笙接过剩下的两张纸,“我收下了。”
  “谁呀?”一个女孩从古以笙身后探出头来,头上包着浴巾,像是刚洗完澡,长得眉清目秀,皮肤白皙,两只手居然抱着古以笙的腰,而古以笙也没有闪避,任她抱着。
  凌芊由于惊讶,愣了好几秒,她一直不知道他家还住着别人,难道是最近住进来的?好吧,她承认自己非常震惊,还有一点点小羞愧,不过这点程度的打击对她来说早就不算什么了,因为她根本没想跟古以笙发展关系,他的私生活也与她无关。
  古以笙回头见那个女孩只穿了一件薄毛衣和一条宽松的衬裤,还光着脚踩在地上,眉头一皱,“穿衣服去。”
  “知道了啦……”女孩吐吐舌头,转身离去。
  “我上去了,拜。”甚至没等古以笙回答,凌芊就飞快地替他关了门,跑上六楼。进了家门,凌芊望着还没有收拾好的毛笔和墨水,忽然觉得很讽刺,希望古以笙不要乱想才好,她真的只是作为感谢才写了春联送他的,并没有别的意思。希望已经与女朋友的他不要像其他男人一样花心,至少让她知道世界上还有专一的男人。
  凌芊起身收拾着毛笔和墨水,心头忽然多了一种孤寂感。
  “哥,你不准给爸爸打电话,不准让他知道我在你这里哦。”女孩穿好衣服,套了双毛拖鞋,从卧室走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说。
  “古以萧小姐,你都高三了,还玩离家出走的游戏?明天还有考试吧?”古以笙拉她坐到自己身边,抽过她手里的毛巾,为她擦头发,“让别人为你担心很好玩是吗?”
  “我都快累疯了,早知道就不在进德念高中了。你知不知道,因为爸爸是校董,我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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