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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晚上,我其实把它视为了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在20年前,大约是3月1日,这是一个礼拜天,黄昏之际,天昏地暗,阴雨绵绵。更早的记忆可能还存在,但是它却仿佛是褪色了的墨迹,已是灰蒙蒙的一片了,而我现在所说的这一刻却是一个全新的开端。对于伦敦这个烟雾朦胧的现代巴比伦,在某一天我会爱上她,我无疑是有一种神秘莫测的预感;可以肯定一点,那就是当我回忆过去时,我置于发现那迫近、到达的时刻的每一个细节仍旧历历在目,就如同一个庄严的新世纪把生机与活力注给了它一样。早在利物浦的时候,这种迫近的感觉就已强烈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了,因为在利物浦,我认为一切都带有那种英国风格,这种感觉如同一种惊奇一样有一种切肤之痛,虽然那只是一种无震撼力的惊奇。那是一种难得的期盼,获得了极度的满足,经过了充分的论证。还真有这种惊异存在呢:英国怎么为了给我助兴,竟然将一副英国的个性尽力地表露出来了;但是,假如这并非是一种很强烈的感觉的话,那么,这种惊异就会更大一些,而一切快乐也就没有了根源了。现在,这种感觉仿佛又像一个来访的幽灵般,宛如当初在阿德尔菲饭店的老咖啡屋里,我坐在窗户旁边的小桌旁,它就和面对面地坐着吃早餐呢!当时,还是那座阿德尔菲,不羞不臊的,不曾扩大,也未做什么装璜。利物浦绝非浪漫之城,但是,如今回忆起来,那个烟雾朦胧的礼拜六的确是一个巨大的成功,因为它把我们在许多情况下流落异域他乡时所期望的那种思绪给引发出来了。 这个特点利物浦早就显露出来了——或者说得更为准确一点,在24小时之前——那时人们远眺寒冬的洋面,依稀可见爱尔兰海岸那阴暗、寂寥、奇异、新鲜的景象。我们还未弃船上岸,这种特点就更真切了,在混浊的默西河上,黑漆漆的轮船一路瞎撞着前行,头顶着一片天空,低矮得仿佛能碰着轮船上的烟囱,极其昏黄摇曳的灯光零零碎碎地散布于四周。几丝春意已经在空气中、城市里露出来了;无雨,可是,太阳却不见了往昔的光辉——大家心中都很纳闷,在地球的这一头,头上的那个大白点究竟怎么啦;而那灰蒙蒙、暖洋洋的情景正在寻找各种借口变成一片黝黑,好像它作家就意味着一线希望。当时我周围的场景就是这样的,在饭店咖啡屋里的窗户和炉火之间,我坐在那儿吃一顿很迟的早餐,因为我们上岸太慢了。其他乘客早就星散了,他们早就计划好了,赶开往伦敦的火车了(我们仅仅是一小部分人);我把自己安顿好,好像认为我的印象里有这笔独享的财富。我曾试图拉长这种印象,我曾供奉过它,而今,这种全国都很有名的松饼我品尝到了,聆听着服务员走动时脚下的咯吱声(还有什么东西能像他那专业化到了极点的腰板那么富于英国特色呢?它所展现出来的是一个传统悠久的国度),我非常激动,手里报纸翻得沙沙作响,却读不下去,于是,那种印象又完全回来了。 那天其余的时间我继续供奉着它,我认为考虑离开的方式好像并不是一桩很有感情的事。我的好奇心肯定是枯萎了,因为翌日一早我发现自己坐在礼拜天最慢的一趟火车上,磨磨蹭蹭地朝伦敦进发。很幸运的是,在我坐的那一节车厢里,有一位年老的绅士。他看出了我比他年轻一点,而且还是一个外国人,于是,就和我闲聊起来,假如不是这样的话,火车那种慢腾腾的磨蹭劲儿可真叫人心烦。他对伦敦的名胜古迹如数家珍,一一向我作了介绍,而且让我形成了一种这样的印象:除了圣保罗大教堂,其他的都不值得一看。“你到过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吗? 你晓得圣彼得大教堂的装璜更为金碧辉煌;然而,你大可放心好了,比较一下这两座建筑,还是圣保罗更漂亮一些。” 严格地说,我一开始就提到的那种记忆,就是黄昏时刻从尤斯顿街坐车去特拉法尔加广场的莫利宾馆一路上所留下的印象。这种印象毫无可爱之处——其实还很恐怖呢,由于我带着行李,因此不得不只好搭上一辆出租马车,那是一辆油糊糊的四轮马车,整个街道上黑咕隆咚,曲曲折折,马车七弯八拐,走了几英里之后,我感觉这只是一个开始,随后的各个阶段将或碰到很多愉悦的事儿。来到了一个现代化的大城市,却不晓得自己要去哪儿,真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而当时在我的想像中,莫利宾馆仅仅是那片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地域中的一个隐约发红的亮点。无一眼望不到尽头是重大的事实,那也是它迷人之所在;对这个城市的规模,当火车从绵延几英里的屋顶与高架路、纵横交错的铁路枢纽和信号灯越过,终于进了站的时候,我就有了一个粗浅的概念。雨一直下过不停,礼拜天的暮色渐渐把我们吞没了。离开利物浦的时候,一路上田野中羊群归家的行为让人感到日落西山了;然而,搭乘马车却是深入古老风俗的拐杖。一片漆黑的房屋,又低又矮,宛如一排排的煤球般毫无生气,只不过在这个不陌生的角落,一丝比黑暗更严酷的亮光从一家酒馆里闪耀出来。在这第一印象里,酒馆可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喝酒的习惯——也一样古板。
第一部分第一印象(2)…(图)
后来事实证明,莫利宾馆确实是一个发着红光的亮点;在我的记忆之中,历历在目的仍是那咖啡屋熊熊燃烧的炉火,仍然是那亮丽无比的红木桌椅,仍然是那样一种难得的感受:此时此刻,在这个巨大的城市中,无论如何这也算是我的一个容身之处,是我的一个立足之点。至于当晚其他的陈设,我能够记起来的——或许是因为太疲倦的缘故——主要是那张很宽大的四柱床。在卧室里,小小的蜡烛插在深深的烛盆中,以致这张庞然大物般的床就投射出了一个巨大的黑影,不知何故,它使我联想到了《莫戈尔兹比传奇故事集》(一个名叫Richard Harris Barham(1788—1845)的英国牧师所写的一本故事集,主题轻松幽默,故事怪诞有趣。--译者注)。假如翌日一早我就发现自己正朝圣保罗大教堂走去的话,那也并非全是车厢中那位老绅士的影响:我在城中有事要办,而这个城市无疑太庞大了一点。但是,当我从坦普尔城门穿过时那种浪漫感觉以及当我走近克利斯托弗·雷恩爵士(英国建筑大师,1632—1723,坦普尔城门为他的一大杰作。--译者注)的那件伟大的作品时,《亨利·埃斯芒德》(英国小说家萨克雷所写的一部历史小说;萨克雷,1811—1863。--译者注)里的两句话一直在我脑海里萦绕的情景,这都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埃斯芒德发现,那个正在温莎山坡上追赶鹿■的“胖墩墩的红脸女人” 一点也不像“石头脊背对着圣保罗大教堂、面朝拉德盖特山向上爬的大马车”的那尊雕像。当我从马车防雨篷朝外望去,一眼就看到了安妮女王的时候——她留给我一个又脏又小的印象,马车轻轻松松地就爬上了缓坡——想到这部一时独领风骚的小说的主人公居然对这尊雕像如此熟悉,还真是让人莫名其妙地冒出了以致很刺激的感觉。历史仿佛在此又复活了,连续不断的往事在心头涌现出来了。此时此刻,我漫步于滨河大道,我依然是在那日下午所走的人行道上行走。之所以如今我钟情于这个角落,是因为当年我的热情曾被它激发起来了。它好像把各种现象都展示给了我,好像那里有很多永远吸引人的事物;它甚至让我产生了一种这样的感觉:我最好、甚至于必须把这里大多数商店中的大部分商品都买回去。现在,我深情地凝视着那些我曾讨厌过的角落,凝视着那些曾使我屈服过的角落。利美尔商店的香水味又扑鼻而来,那位曾接待我的身材姣好的小姐我又瞥见了(她那美妙的声音我又听到了)。对我而言,我从她手上买的洗发水的那种芳香今天仍然是圣洁的。我驻足于埃克塞特大厅(它窄小如楔子,真出乎意料之外)的花岗岩门廊前,它使我联想到了许多,这些想像由于隐约反倒更令人难以忘怀了;我不晓得它们是从哪里来的——是从《笨拙》周刊、从萨克雷、从幼时翻看过的一册册的《伦敦新闻画报》上?它们仿佛同斯托夫人的《汤姆大叔的小屋》有关。有一次,我跑到了查林十字,跑进了一家手套专卖店——就是你朝东走,快到车站口时路过的那一家商店,对此,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既然我现在仍记得这件事情,那一定是在清晨,我刚从宾馆出来时发生的事了。当时,把商店洗劫一空是我最大的欲望。 一两天之后的一个午后,在租来的公寓中,我发现自己出神地面对着壁炉。因为我计划在伦敦呆几个礼拜,我就租了这套公寓。一进门,安顿好了自己的行李之后,我就一屁股坐了下来,欣赏起我这个租来的陋室来了。房子是一楼,暗淡的光线射进来的时候,把它的残破都给照出来了。沉闷、孤寂以及散发出来的一股霉变的味道,还有几幅石印画以及一些蜡花点缀于其间——完全是茫茫黑暗中的一个毫无生气的黑洞,这就是这所公寓房给我的印象。 在这条街的尾头,嗡嗡地回荡着皮卡迪利大街的喧闹的余音,一辆没心没肺的马车的咯噔声紧紧地掠过我的耳际。我忽然感到这个地方使人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种恐惧如同思乡之绪,一逮着机会就如猛虎下山般扑向你。伦敦不但面目狰狞,心狠手辣,更兼有一种压倒一切的气势;至于它是不是“介意归属于哪一类”,就如同大自然对单个生命视而不见般。还不到一个小时,我就该出门去吃东西了,因为公寓是不供膳食的,而出门去吃东西这个举动就显得有点冒险了。我记得好像我宁愿不吃东西、宁愿饿着肚皮,也不愿走进这座鬼域之地,因为一个悄无声息的外国人的小命到了那里就是被如同在皮卡迪利大街上一脚踩死了,然后把尸体朝泰晤士河里一扔就神也不知鬼也不觉了。但是,我并未饿着我的肚皮,而且我最终还是靠各种人际关系把自己和这个既可怕又可心的城市拴到了一块。我毕生都忘不了它那铁石心肠、肮脏得很的瞬间印象,不过,我仍然很高兴地说,我还能轻易地把其他印象召唤出来。
第一部分边缘意识(1)…(图)
它无疑并不合每个人的口味,但是,对于衷心爱伦敦的人来说,单单地域辽阔这一点本身就是它的一大特色。一个狭窄细小的伦敦的确让人感到恶心,幸好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局面,因为观念和名称首先就是一种范围和数量的表露。当然,一个人实际上只能在一个地区一方水土上生活;但是,在人的想像之中,借助于不间断的思维活动,身居斗室而神游八方者却能把全城的风景一览无余——我认为也只有这种人才值得说一说。好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人自以为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而城市那捉摸不定的边界,即使人迹很少,而又湮没于历史的烟雾之中,却把一种社交的、心智的边缘意识带给了这种人。他晓得他神出鬼没,无人会注意到他,仅仅懂得了这一点,其中也有一种享受,即使他的来去不带任何不良的居心。我这么说并非在说伦敦的嘴头作用不大,伦敦的嘴头的确值得另辟一章来专门论说。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伦敦的积极性的眼睛却幸好为了一个共同目标,无时无刻不为奇怪的东西所吸引,伦敦的地盘大,但其中的每一样事物却决非一个模式,但至少可以这样说,假如说在伦敦小事也发挥着作用的话,那么,小事在发挥作用的时候对伦敦的重要性是无关紧要的。在伦敦,大大小小的事情无穷无尽,每一天来临的时候,它就像一个乞讨的母亲,牵着孩子们的手在大街上乞讨。所以,欠缺耐心也许就是伦敦最大的特点。习惯与爱好兴衰更替,无有定数,却从未把激情贯注于其中。分析精神在这座大城市中是不存在的,当问题一出现,它用一种异乎寻常的方式来处理:枯燥单调、或者彻头彻尾的乏味。对那些并不常见的重要问题,伦敦总是带着那种由历尽风雨苍桑之后而产生出来的自信来裁处它们。不论是重大事件,比如说把这颗爱尔兰螺丝钉拧动一下,还是一桩微不足道的离婚案件,都要反复研究,延误了很久之后才作出一个彻底的解决方案出来。在它渴望大显身手时,就期盼出一桩新的离婚案和一种宽厚的天意——在某些方面,伦敦无疑是一个被世界宠坏了的大孩子——对于这种任性,它有了充分的认识,并对这种任性加以迁就,这就是伦敦上流社会的心理态势。
第一部分边缘意识(2)…(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