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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来的。美国人在身体的穷酸委琐上体现出了他们的丑陋,英国人则在累赘与怪异上体现出了他们的丑陋。在美国,怪人是很难目睹得到的,但是,在英国,怪人却是极为常见的——而且他们中间有一些具有高超的造型的、浪漫的、历史的价值。
第三部分怪诞的穷酸者(1)…(图)
我在伦敦最招摇的集会中见过穷酸型英国人,我认为那种怪诞因素极为打眼。我见到他们是在乔治·奥杰先生的葬礼上,葬礼大概是在复活节期之前的四五个礼拜举行的。或许大家还有印象,激进派活动家乔治·奥杰先生出身卑微,因为他一心想进议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从而名燥一时。我相信,他当过鞋匠,曾经敲过只对显贵人士才开放的大门,当然一无所获。不过,他是个有价值而值得敬佩的人,因此,他的支持者为他举行的葬礼甚为隆重。他们正在送葬的时刻,我碰巧去了皮卡迪利大街,这种壮丽的场景一旦错过了,就会追悔莫及。大街道上万人空巷,但是,我还是想法挤了进去,坐进了一辆停在人行道旁的双轮马车。我就坐在马车上欣赏起来,如同在一个礼堂中欣赏一部歌剧般。虽然是一场葬礼,但我还是不愿把它定性为一场悲剧,不过它倒像一场很严肃的喜剧。那日恰好微风轻拂,白云朵朵——一年之中最好的一个日子。葬礼的操办者就是那些在议院里没有代表人物的一些阶层,它好像那些民众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跟在灵车后面的马车寥寥无几,但是,在和煦的阳光下,步行的送葬队伍很长很长,与皮卡迪利的古典规范辉映成为一道奇观,其规模之庞大,让人终生难忘。在送葬队伍之中,每隔一段就有一支小型化的铜管乐队——显而易见是在公寓窗户下演奏混口饭吃的那种流浪德国人的乐队,不过,就其他参加送葬队伍的人来说,报纸宣称,这支队伍都是由老百姓的渣滓组成的。都是伦敦的群氓、大都会的刁民,男女老少,一应俱全,有善良的贫苦人,也有不务正业的人,在队伍经过的时候,他们就挤了进去,被融汇进去了,于是,他们就开了一种严肃的“玩笑”。一切都庄严肃穆——不事招摇,彻底合乎规矩。他们排成一条很长的队伍,长得看不见头看不见尾,拖拖拉拉往前移,我从马车里放眼望去,看到的好像是这个伦敦世界的底层、反面的景观。正如英国人自己所说的那样,此前好像从来就没有“露过脸”的小角色充斥于送葬队伍之中;在皮卡迪利的阳光底下眨巴着眼睛、跌跌撞撞的苍白、奇怪、不像话的贫民也充斥于这条长长的单位之中。我的篇幅有限,不可能对他们作更为详尽的描述,然而,我模模糊糊地发觉整个事态出现了一种不妙的兆头。我的预感不仅来自于被具有讽刺意味的阳光普照的这种穷酸人群的激进的发泄,或者说还考虑到了政治方面的因素,不妨说是革命情绪的渲泄,而且,还来自于此前不久我观察到的一些相同的根源。那日,我站在特拉法尔加广场,女王去议院主持召开会议,目光朝威斯敏斯特望去,庞大的游行队伍在街之上,一团团旗帜与横幅聚集起来了,上面用刺目的大字写着口号与标语,这些极易使神经过敏的警察部门产生一种紧张感。假冒男爵者蒂奇伯恩(罗杰·查尔斯·蒂奇伯恩是准男爵爵位的继承人,他于1853年3月乘船去南美,是年4月,船在海上沉没,蒂奇伯恩从此失去了音讯。1866年圣诞节,一个自称罗杰·蒂奇伯恩的人来到了英国,真罗杰的母亲宣称此人即是罗杰,但是,真罗杰的妻儿子女却否定了此人的身份,原来此人叫阿瑟·奥顿,是伦敦一屠户之子,后来,此案审理半年,法庭判定奥顿犯有伪证罪,服劳役14年。这个案件遂成为英国法律史上最出名的冒名顶替案。--译者注)是这些标语与口号涉及最多的内容,人们强烈呼吁将他释放出狱,而且把他残酷的命运视为是对这个时代与国家的社会不公的安排所产生的一些模糊的概念的借口。在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准许这些毫无道理的示威公然开展,它们好像就是“爱尔兰巨人”或者“东方侏儒”在集会上发表的宣言般。那时,我刚打巴黎来。巴黎政府的耐心可就没有如此持久,对于任何公开的阴谋活动,协和广场纪念碑基座上的革命宣言可都是不允许的——那就是时代变化的产物——风格庄穆或者正派得体的产物。所以,在我谈到的这两种场合中,对英国政府不管制老百姓的做法,我的感触颇深,他们的确让人钦佩不疑——那是对那坦诚的良知、坦诚的善良,甚至于对坦诚的趣味的放任自流。当我凝望着奥杰先生的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信徒们的示威游行时,我发觉令人忘怀不了的正是这样的场景——众多的暴民好像在执行什么任务似的,竟能声势浩大地前进,而那些优秀的不露声色的警察——可爱、沉稳,永远使人想起这个民族的特有的气质——只是站在一边旁观,确保交通通畅。
第三部分怪诞的穷酸者(2)…(图)
很显然,一到复活节的礼拜一,大家(除了奥杰先生的信徒们——约有三四百万之多)都去外地过节了。在西区,几乎家家都紧紧地关闭好了自家的窗户;即使把人家的门铃拉坏,哪一户人家也不会有人来应答的。好可恶的天气,阴雨连绵,朋友都出去了,这样倒留给了你足够的空余时间去遐思,以为乡下势必一片死气沉沉的样子。然而,你的朋友个个都朝乡下奔去,而且,对那种捉迷藏游戏,还要尽量地控制其规模,而在这种游戏在最流行的时候,伦敦社交生活的许多方面却都是由它构成的。展开那种可以视为庆祝春天来临的旅行,在这个沉闷的季节允许的情况下,看来是一个不错的举措。深思熟虑一番之后,我决定出去旅行,到坎特伯雷与多佛去走一趟,顺便还可以到罗切斯特去浏览一下,我提笔写这篇游记时,也正是计划对这次重要的旅行作一点记述。然而,一路上我悠哉游哉了好长一段时间,差不多快到江郎才尽的田步了,可是还没有抵达头一站。假如说对写作技巧有所讲究的话,那么,我一开始就应当说,我因为搭乘了廉价汽艇,就在泰晤士河上顺流而下,直至朱利叶斯的塔群,从而生出了一股长途历险的兴趣来了。这个活动恰好是在复活节前的那个礼拜六展开的,当时,全伦敦非常肃静,宛如一座坟墓般。我孩提时代的印象就是“伦敦永远的耻辱”,因为认为最好不要从那样的记忆中把岁月的灰尘抖落下去,我就没有把那朝那年高望重的城墙迈去的脚缩回来。但是,伦敦塔——举世无双的伦敦塔——太出色了,而且远未有像我认为它会把那十足的伦敦风味展现在我老练的眼光之下;你看它一副灰蒙蒙的样子,似乎饱经了沧桑,还真有复苏过去(的确很苍白无力)的那副气派。伦敦塔在受难周是不开门是,于是我就无法进去看一看,因此也就无需同十来个游人一起跟随在一名爱说教的伦敦塔看守屁股后面,而是和那些游手好闲的卫兵们共享美景,由着我的性子徜徉于院落和花园之中。他们好像爱好追根溯源,总是把这个地方同重大事件挂起勾来。
第三部分走近罗切斯特(1)…(图)
为了瞻仰罗切斯特的城堡,我才在那儿逗留了好一阵子,因为在火车上我就看到了雄踞在加宽了的梅德韦河边的芳草岸上罗切斯特的城堡。还有其他一些很好看的风景,比如说罗切斯特就有一座小主教堂。对于这座主教堂,即使撇开福斯塔夫(莎翁笔下一个很有名的喜剧人物。--译者注)与讲故事的香客们(《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的人物。--译者注)的创造者们不谈,人们早就从狄更斯的作品中读到过,他的加德希尔的寓所距罗切斯特这个小镇只有两三英里之遥。肯特郡地区位于伦敦与多佛之间,它的确经常在狄更斯的笔端出现,在某种程度上说,他把这片土地的精神展示给了我们这个后来的时代。我感到罗切斯特的情况正是如此。有一次,我走进一家柜台上摆着一张加德希尔的照片的小商店,店主是一位老太太,她甚为健谈。这张照片引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就问她,根据她阅历丰富的眼光来看,那座声名远播的住宅主人是不是常常在这个小镇上现身,“啊,上帝保佑,先生,”她说,“我们都认识他呢,和他说过话呢!就是那个礼拜二,他还到过我这家小商店,一群外国人跟在他后面——可是,到了礼拜五,我们就获悉他在他自己的床上去世了。”(我应该说,对她所说的那个礼拜的日子,我大概不应该总是颠来倒去。)“他穿一套新天鹅绒西装,看上去很迷人。我对我的老公说,‘我真的认为查尔斯·狄更斯穿上那套黑天鹅绒西装帅气十足。’可是,我老公却说,他倒是看不出他有何独特的地方。就是那个礼拜二,他还到过我这家小商店,一群外国人跟在他后面。”罗切斯特的长街道只有一条,沿着城堡和河延伸出去,两旁是低矮的砖房,乡气十足,许多房屋的山墙或是窗户都透露出了一种沉闷的整洁或者古朴风格。这条长街一直延伸到了邻近的小镇查塔姆。有一座小小的宅第,差不多就位于那位老太太与她塌鼻子老公经营的小商店正对面,一块石碑嵌在这宅第的门楣上,那位喜剧大师目睹了这一块石碑,一定会经常露出开心的微笑。这块石碑上写着:1579年,理查德·沃茨在这个地方建起了一所慈善院,为“6名贫穷的路人,既不是恶棍,也不是收税官”,无偿提供一晚的住宿,第二天发给每人四便士的路费,以表彰他的“乐善好施”,最近才把这块石碑补嵌上来了。
第三部分走近罗切斯特(2)…(图)
罗切斯特的这家旅店待客不怎么热情,我就很想敲敲沃茨先生的慈善院的门,理由就是本人既不是恶棍,也不是收税官。要是贫穷的旅客领到了根据遗嘱而发放给他的4个便士,就无需自己再花钱而可以一路顺风地抵达查塔姆。小大卫·科波菲尔去投奔他那在多佛的姑妈特罗特伍德小姐,他从伦敦出发,半路上曾在一尊大炮下睡了一晚,难道不就是在这个地方吗?说起来是有两个小镇,实际上就只有一个,它连成了一条连绵不绝、曲曲折折的大街,当我上上下下打量着它的时候,驻扎在查塔姆地区的晚上出来游逛的士兵们的红军装照亮了夜暮下的大街。
第三部分走近罗切斯特(3)…(图)
罗切斯特的主教堂坐落在一个粗粝的角落里,外貌普通,规模不大,连一个陪衬的绿草如茵的院落也没有。有一座城堡与它毗邻,在城堡那诺曼式的方形主楼相比之下,它看上去更为低矮,黯然失色。不过,主教堂内部却是极其美丽的,特别是由于隔着一堵面目可恶的墙壁,歌坛被它封闭起来了,而且,还隔断了走道神圣的景观,这差不多是英国所有的主教堂的弊病。就像在坎特伯雷一样,你在这所主教堂也得爬上一级级高高的台阶,才能从墙上的那扇小门钻进去。不妨补充一句,对于罗切斯特方教堂的外观,当我用一种轻慢的口吻来谈论的时候,我还是想稍微赞美一下的。假如这么一座不太重要的建筑有幸在我们美国不太远的地方矗立着,我们就会赤脚前往朝拜的,不过,在这个地方,它却淹没在坎特伯雷巨大的阴影下,相形见绌。不过,至今我仍然还有印象:有一座古老的小修道院的通道,把你从大街引进了教堂;我还记得东墙脚上有一所房屋看上去有点像鬼屋,可那就是院长府邸,假如专用术语就是这么称呼的话;我还记得有一座带凹槽的尖塔,任有鸦雀环绕着它飞旋、嘻闹,午后的日光把它都照得通明透亮。我记忆最深的是有一座四四方方的城堡废墟,被常春藤覆盖着,极其庄严雄伟。这座废墟早就被改作了小公园,栽种着花草,摆放着长凳,还有一个可容一支乐队演奏的亭子,而这里并非是空空荡荡的,因为在英国这类地方向来都不会被闲置起来的。产生了令人惬意的结果,不过,我想其中的过程是非常野蛮的,包括任意破坏与宰割废墟许多有趣的部分。我在这个地方徘徊了很长的时间,借着幽幽的光亮,欣赏那些遗留下来的景物。将来很多坚固的东西都灰飞烟灭时,这座粗糙的诺曼砖石建筑依旧会留存下来;对于破坏与衰败,它总是一成不变地加以嘲讽。它的城墙很厚,厚得到了离奇的程度;墙上大片大片的地方被风雨剥蚀得泛白,被磨圆了的粗糙表面,柔和与狰狞的奇异组合,闪耀着眩目的魅力。夜暮将要降临的时候,英国的废墟总显得十分奇特。风雨把它们剥蚀得泛了白,但是,在暮色中越加显得苍白,而且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