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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狼神-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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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礼物留下,请使者替我向梅尔先生致上我的谢意!”沃而德夫缓缓说道。
    长匣送到了他地手中,沃而德夫戴着红宝石戒指的手轻轻抚摸着匣盖,然后一按扣锁,“嚓”地一声匣子开了,整个车子宽敞地卧室内顿时一亮,笼罩在一片碧莹莹的光芒之中。
    匣中静静地躺着一柄剑,在它发光地强烈光辉照耀下,那剑显得通体剔透,几若透明。剑身修长,镶着一红一蓝两枚宝石的黄金剑柄,轻轻抚摸上去,有隐隐的冷意。
    剑体修长、美丽、薄如蝉翼,犹如一泓清泉流泻而成,那种惊心动魄的美,简直让人完全忽略了它是一件杀人的凶器。
    沃而德夫喜爱收藏兵器,而且很有眼力,他看得出,这剑不止是铸造工艺高超,而且剑本身的材质就是无价之宝。那两枚宝石并不是真正的装饰用宝石,而是魔晶石,永久加持了速度和力量地魔法力量。
    而那剑体更加珍贵,人人都知道这世上最昂贵地金属是米斯塔利尔,也就是魔法师们最喜欢的秘银。它地延展性如同青铜一样大,又可以像玻璃一样磨光。它可以打造成坚胜钢铁却又轻如鹅毛的金属。
    但是由于铸造工艺的艰难和比黄金昂贵十倍地价格,很少有人把它打造成兵器,而是制造成各种加持魔法的护甲,但是这支剑的剑体却是用淬炼后的秘银整体打磨而成。
    铸柄的金子更是非常罕有,那是比秘银更加罕见的秘金,秘金不是天然的矿石,只有少数的高级魔兽在极意外的情况下死亡,身体的一部分才会转化成这种类似黄金的金属成份,它的特殊之处在于可以把那魔兽的灵力部分转移到秘金里面,所以秘金本身就含有强大的灵力,可以大幅提高持有者的战力。
    这样的兵器,如何不让沃而德夫这个崇尚武力、嗜好兵器的世家军人动心?
    剑体的灵光映着沃尔德夫的眸子,那眸中已满是痴迷。
    这柄剑是天下有数的几柄名剑之一,在千余年前曾经属于一位大精灵王,流入人类社会之后,它被改了名字,一个既俗气却又让所有人趋之若鹜的名字:“权!”
    这柄剑,就叫权剑!
    轻如羽毛,坚如龙鳞,锋利无比的权力之剑。
    “替我谢谢梅尔吉布森先生,就说……我很喜欢他的礼物……”,当马车经过那个恭敬地侍立在路边的使者时,沃而德夫将军从车中扭过头去,很愉快地笑道。





    战争财 第97章 流氓公国
    ·安智网电子书发布 更新时间:2008…5…16 15:27:57 本章字数:9458

    萨默塞特公国是通往铁炉堡的必经之路。
    这个公国很小,野心勃勃的布坦尼大公之所以没有吞并它,是因为它太弱小了,完全可以随时把它拿到手。
    而且这个公国拥有南部诸国通往帝京的水陆交通要道,如果现在就把它掌握在手中,一方面要承受来自南部诸国的强烈反应,帝国方面也会产生强大的戒意。
    而现在布坦尼大公正在巩固对克罗亚王国的统治,筹划吞并诺曼公国的准备工作,他还不想节外生枝。
    萨默塞特公国号称流氓公国,这个国家的流氓历史是相当悠久的。
    第一代被封于此处的大公斯派克先生就是一个骗子、一个流氓,但是在乱世之中,骗子流氓有时也能发挥重大作用。斯派克投靠泰戈尔帝国开国皇帝后着实立过几件大功,所以被封于此。
    但是这个地方太小,又处在各个强大公国的包围之中,本身又没有什么资源,当时是穷荒僻野,一片不毛之地。
    不过斯派克和他的后人很快想到了一个发财的主意,他们修建了帝国最好的道路和内陆港口,使这里成为南北交通的枢纽和商品的重要集散地,以抽税来维持公国的存在。
    聪明透顶的萨默塞特大公做出了一个最具高姿态的举动,那就是不设立军队。这个国家号称最和平的国家,除了一支宫廷卫队,这个国家最多的就是税吏,大小道路、大小河流。只要能让人爬得过去的地方,都会设立一个税卡。
    由于不设军队,国家又小,帝国内部近千年来发生地几次内战都没有影响到他们,因为这些邻国实在不愿去消灭这样一个连军队都没有的小国家,而背上不义之名。
    反正它对任何人都没有影响,即便在内战最激烈的时候,不管谁的军队进出这个国家,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开城接纳、开城欢送,还会由市政当局出面大摆宴席请军队将领饮酒。
    有时。他们会在第一天早上宴请一方的军队,而第二天傍晚便欢迎另一方的军队。第三天中午的时候,则趴在城头上看着双方在城外大打出手。
    对于胜利者。它还会送上一份诚挚的问候和一份贺礼,这样的一个无赖……真的让你没有理由去揍它。
    聪明绝顶地萨默塞特公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广结姻亲。骗子除了有副好口才,一副好相貌也是必须地。斯派克大公的例代传人都保留了祖先留下地优良基因,而且经过历代聘取的美女不断改良,后代越来越漂亮。
    于是,盛产俊男美女后代的萨默塞特大公,便不断和各国建立姻亲关系。让他的儿子们去娶诸国王室成员或者重要贵族的女儿。而把他的美貌女儿嫁给其他国家的重要人物。
    这么多年下来,萨默塞特大公和所有国家都有着千丝万缕地关系。除非必要,还真不会有人找他地麻烦。
    不过现在萨默塞特大公变的越来越流氓了,敛财到了不择手段地地步。他不仅利用帝国内部现在的紧张气氛对普通的商人征收高额税赋,有时还会找碴儿扣留一些让他眼红地商品,把它们据为已有。
    前不久,大公就扣留了罗兹卢伯国运往南方的一批皮货,不料这批货物属于罗兹卢伯爵大人的私人物品,伯爵本人贩运商品不好张扬,这才没有说出身份,想不到萨默塞特大公居然一口全吞了。
    恼火不已的罗兹卢伯爵觉的有必要教训一下这个流氓,可他刚刚集结了三千人的军队,听到消息的萨默塞特就带着吞下去的所有货物,抱着一本族谱快马加鞭赶到了罗兹卢伯国。
    年迈的萨默塞特大公不顾自已公爵的身份,一把抱住罗兹卢伯爵的大腿,痛哭流涕地认亲来了。
    经过一番冗长的查证,原来在三百多年前,当时的罗兹卢伯爵曾把他的姐姐嫁给萨默塞特公爵,一番推算下来,现在的罗兹卢伯爵居然成了萨默塞特公爵的舅舅。
    这个比舅舅还大着二十多岁的流氓外甥无比痛苦地忏悔一番后,眼泪鼻涕还没擦,就又声情并茂地回忆起两国间多年来的亲戚情谊来。
    哭笑不得的罗兹卢伯爵实在没办法宰了这个一个兵都不带跑上门来认错、认亲的外甥,出兵之哪只好就此作罢。
    事后一算帐,罗兹卢大公发现除了招待这个流氓胡吃海喝的费用,还有召集军队在都城长达半个多月的花销,这些钱加起来都能再买两倍同样的皮货了,气得他瞪着眼睛,最后只咒骂出了一句话:“这个……无耻的流氓!”
    现在,杰迪已经进入这个流氓国家。他扮成一个探亲的普通年轻人,身上没有携带任何货物。
    尽管如此,也缴纳了不少的过路费,不过一路行来,倒是很安静。由于国家太小,而且完全靠交通和经商来维持国家,能够赚钱的行当太多,所以公国内并没有剪径的小贼。
    一路上,杰迪见的最多的就是酒馆、妓院、赌场,以及各种规模的旅馆,就算是小乡村也不例外。
    达吉神教的势力已经发展到了这里,沿途有达吉神教的秘密联络站和公开传教的教士。不过杰迪没有和他们取得联络,这次行动还不需要他们的帮助。
    杰迪骑在马上,嘴角噙着轻松的笑意,配上他英俊的外表,实在是引人注目光。他正回味着与海伦的那个美好夜晚,一夜风流,第二天当杰迪跨上骏马赶赴铁炉堡时,海伦居然没有出门来送他。
    因为一夜颠狂,初经风雨的海伦走起路来怪怪的,在卧室里,海伦为自已不得不在床上休养一天而又羞又嗔。想起她那动人的表情和她那惹火地举动,杰迪的小腹又变的火热了。
    前方是一座城池,比起一路所见的小镇,这是一座真正的城市。城墙是用乳白色的石头垒就的,虽然不高也不够雄伟,却非常美丽。城门口百姓商旅们进进出出,显的十分繁华。
    杰迪正在想入非非,见了这城市不禁叹了口气,手下意识地便探向腰包。
    这一路杰迪已经养成了见到城门就掏腰包的习惯,他在诺曼公国时偷漏的税赋达到了天文数字。而在萨默塞特伯国,他却成了一个纳税好公民。
    果然。城门口必不可少地一道风景线就是穿绿色税官制服的税吏,杰迪交纳了过路费。下了马牵着它走进城去。
    小城真地很热闹,商业非常发过。除了一些中高档的商铺,就是路边也有众多地摊位,摆放着琳琅满目的货物。
    杰迪找到了一家酒店,把马在门口栓好,想进去好好休息一下。这里的空气比起诺曼公国要干燥些了,而且正午的太阳很烈。他有点口干舌燥。这个时候。如果来上两扎冰镇麦酒,再来上一盘半熟鲜嫩的牛排细细咀嚼。那味道一定不错。
    杰迪进的当然是高档酒店,他只有一个人,便在一楼大厅的角落里坐了下来。由于这是一座商业城市。富有地人很多,所以食客不少。不过看服饰,大多都是富有地过路商人。
    大厅中央,一个穿着花格衫裙、皮肤泛着健康小麦色的舞女正在欢快地起舞,旁边有一个中年大胡子一边拉着风琴,一边唱着一首古老地民歌。
    杰迪要了两扎冰镇麦酒,一个什锦冷盘、一个冷苹果汤和必不可少的烤牛排,慢慢享用起来。
    这样比较高档的地方,没有大呼小叫地醉鬼,也没有就在椅上撩开裙子旁若无人地交媾的风骚妓女,显得比较安静,只有那欢快的歌声时时传入耳中。
    忽然,门口走进两个人来,这两个人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杰迪是个非常英俊的美男子,尤其是他那独特的气质,非常引人注目。但是人靠衣裳马靠鞍,和眼前刚刚走进酒店的这个男人比,他就不免相形见绌了。
    那是一个骑士,一个很英俊的骑士,他穿着轻甲,胸前有一枚很威武的十字剑徽章,这种不带火焰的十字剑徽章,表明他不是一名圣殿骑士,而是一名信奉光明教义的自由骑士,其实也就是有着崇高信仰和自由身份的一名游侠。
    一头纯金色的长发和那发际间天蓝色的缚额,让他看起来显得威严又庄重。他的轻铠不是皮质的,而是某种金属,铠甲保养得很好,亮的都可以当镜子了。
    还有他腰间那柄间,修长的剑身,华美的剑鞘,剑柄上装饰着发亮的宝石,剑梢和剑柄如此美丽,足见鞘中的剑是何等珍贵,看起来他非常富有,一个普通的游侠可佩不起这样的宝剑!
    人们关注更多的是他旁边的一个少女,那少女乍一看去只能说是清秀,绝对算不上绝色佳人。可是她眉眼间的风情气质却透露着非常清纯而神圣的韵味。她有一头粟黄色的头发,秀发间一颗猫眼吊坠垂在她涓净秀丽的额上。
    她的身材纤细,尤其是她的皮肤,那皮肤真比雪还要白,比玉还要莹润。俗话说一白遮百丑,何况她本来就很秀气,这一来就显得更迷人了。
    她这张白净秀致的脸配上她清淡幽雅的气质,让人看上一眼,就觉得她象水晶一般纯净。
    这个年轻女孩给人的感觉就象一颗刚刚剥了皮的煮蛋清,干净的让人爱不释手,叫人想起她身体的任何部分都是那么莹润干净,哪怕指甲里也不会有一丝污垢。
    而这种感觉,还是在她面部表情非常疲惫,长袍的下摆部分沾了些泥污,显得比较狼狈的时候。如果她好生打扮一番,又会给人一种怎样的味道?
    她的袍子和她手中提着的那根刻满符咒的法杖,看起来应该是个魔法师。不过熟悉魔法师的人会看出些微的区别,她实际上是个炼金术士。
    其实术士和法师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术士就是法师地一个支派,只不过他们更侧重于对矿物和植物的研究。喜欢通过魔法药物来实现吟唱魔咒达到的效果,还有人研究傀儡术、召唤术等等。
    总得说来,他们的职业认定不象魔法师那样严格,组织也非常松散,自由度很高,而且由于教会和魔法师公会占据了上流社会,术士中的许多人沦落到中下阶层。
    天长日久他们就被称为巫师、女巫了,于是便人为的和魔法师产生了相当大的区别,这种区别不是职业性质上的,而是地位上的。那种地位的差异就象名牌大学和三流大学地区别。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天资聪颖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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