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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2-花间一壶酒!-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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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人们当作绝对标准的最后一条,即“袭击平民”,这点也有问题,至少作为普遍标准,还很有问题。现代战争的文明化是神话,无论当年的越南战争,还是现在的伊拉克战争,平民的被杀都是数量惊人,远远超过各种自杀式袭击。更何况,这些死伤,很多都是故意制造,更不用说制裁期间死于病饿的平民。我说过,手术式的精确打击,这并没有改变眼前的残酷事实,军人还是军人,他们不是医生。军人平民分不清(为什么分不清,这后面意味着什么),出于防卫的不得已误杀,不过是借口。《不列颠》说,现代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是,“被害者经常是偶然置身现场的无辜百姓”,请问,在炸弹随处可能落下的伊拉克,他们能够离开这个“大现场”吗?“误杀”也太多了吧。挑个缺胳膊少腿的小孩,送到欧美的大医院精心救治,很好。但先杀后救,毁而重建,是不是也太虚伪了点?它让我想起我在京都吊谒过的耳冢。日本名将丰臣秀吉征朝鲜,杀人如麻,堆耳成冢。冢前有碑云,这是仿《左传》“京观”,体现他的大慈大悲。他为朝鲜人吃斋念佛,超度亡灵。    
    总而言之,归纳上述批评,我们可以看出,它是用层层剥笋的办法,把恐怖主义从一般的暴力和一般的恐怖行为中剥离出来,等同于血族复仇和刑事犯罪,定义为“狭义的恐怖主义”。从事者自然是“恐怖分子”(凡性质不明或不便称说者,现在多冠以“武装分子”)。至于这类活动的起因,其历史背景和现实背景,特别是作为其报复对象的另一种暴力,则往往忽略不计。关于后者,这里不能详谈。我只想说一句,即便是最“邪恶”的恐怖主义,也仍然没有离开《不列颠》的基本定义,即它是出于政治目的的活动,而不是一般的血族复仇和刑事犯罪(注意:其求赎不是钱,而是政治条件)。对这类活动,以偏概全的道德批评最文不对题,也很难自圆其说。孟子问梁惠王:“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回答是:“无以异也。”(《孟子·梁惠王上》)。在我看来,以暴易暴,虽有强弱之异,但总是对等行动。恐怖就是恐怖,白色恐怖是恐怖,红色恐怖也是恐怖,什么样的恐怖都是恐怖。特别是一切势同水火的行动总是互为因果,强势的一方总是身披光芒,弱势的一方总是如影随形,光明和黑暗的斗争,往往不过是自己和自己的影子在打架。当人们痛心于这类灾难时,那些“制造魔鬼,成就英雄”的政治家,你们是不是也应反躬自问?    
    即使最狭义的恐怖主义,根源也在大国,特别是美国的全球战略和一手遮天。我们低估什么也不能低估了美国的作用。大道理总是管着小道理。    
    目前,最狭义的恐怖主义,即国际主流定义的恐怖主义,它有一个特点,就是在基本特征上,反而回到了最原始的形式。巴勒斯坦人用石头打坦克,这有强烈的象征意义。考古学家说,石头是最原始的武器(老百姓没有历史)。它和列强手中日新月异的大规模杀伤武器是鲜明对照。还有,我们不要忘记,恐怖战术的出发点是不怕死(对方的说法,反而是“懦夫”)。这也非常原始。它常常让我想起中国最著名的军事家吴起。


《花间一壶酒》 生怕客谈榆塞事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刺杀和劫持(6)

    吴起是儒家,他以兵机见魏文侯,是儒冠儒服,而且以爱兵如子而著称。但中国的恐怖战术,只有他讲得最清楚。他有一个比方,“今使一死贼伏于旷野,千人追之,莫不枭视狼顾。何者?恐其暴起而害己也。是以一人投命,足惧千夫”。照他设想,假如有一支五万人的军队,个个都像这种“死贼”,恐怕就是天下无敌了(《吴子·励士》)。    
    吴起后来死在楚国,死在楚悼王发丧的仪式上。当时,因改革而失落,埋恨已久的宗室大臣把他团团围住。他不愧是军事家,死到临头,还玩兵法,竟厉声大喊,我倒要叫你们看看我是怎样用兵。说罢,往楚王的尸体上一趴,乱箭穿身,楚王也稀巴烂。楚国法律,凡是用兵器伤及王尸者都是死罪。所有参加围攻吴起的人,几乎都被满门抄斩(《吕氏春秋·贵卒》、《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他以一死证明了他的兵法。    
    吴起也是一位劫持者。他劫持的不是活人,而是死人——而且是用一个死人杀掉了很多活人,有如厉鬼复仇(经常是在活人的梦中复仇)。我只听说过“自杀性袭击”(最能欣赏自杀美的日本人深通此道),没有听说过“被杀性袭击”(很多动物,含毒带刺,是用这个方法)。    
    这是最令人惊奇的事。    
    2004年8月4日写于北京蓝旗营寓所    
    【附记一】    
    我曾说过,世纪之交,无禧可庆。近来的反恐战争,不但未能制止和削弱世界上的恐怖事件和暴力冲突,反而愈演愈烈。拙稿写成后,在俄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别斯兰事件(9月3日)。谨以此文纪念丧生于这一事件的所有无辜死难者。2004年9月9日。    
    【附记二】    
    我在这篇文章中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个人,有些读者在网上说我搞错了,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其实并没有错。为了解除读者的误会,我写过一篇小文:《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个人》,因为文章枯燥,这里不再收入,读者有兴趣,可查《读书》2004年9期,129-134页。但我确有硬伤,而且很严重。比如一不小心,竟把身为国家领导人的布莱尔错写成克莱尔,现已纠正。又《读书》杂志编辑部转来黄力民先生的信(1月19日)。黄先生指出,我把《音调不定的号角》的作者写错了,他的作者其实是泰勒,不是麦克纳马拉。这本书,我还是当中学生时读的,当时是内部读物。40多年后,记忆散漫,产生混乱,而又失于核查,我很感谢他的纠正。另外,我应补充说明一下。二战时期,美国对德国的战略轰炸和他们对日本投下的两颗原子弹,对结束二战起了很大作用,因而战后的一段时间里,特别是50年代,美国曾醉心于大规模报复战略。但朝鲜战争受挫,迫使他们重新思考。泰勒此书就是反省大规模报复战略,并提出用灵活反应战略代替大规模报复战略。美国的战略千变万化,然而,在西方战略传统的影响下,对于一个拥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国家来说,大规模报复始终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想法。2005年3月10日。


《花间一壶酒》 生怕客谈榆塞事战争启示录(1)

    一、序说    
    西方的军事传统,特点是崇尚武器,崇尚实力,崇尚大规模的杀戮和报复,崇尚对外的侵略和征服。他们谈论战争,总是喜欢把根子追到两件事上。一是人类的暴力活动,与男人有很大关系,与男人的暴力倾向,特别是性侵犯,有很大关系。二是人类的暴力活动,和动物有关,和打猎有关,和打猎后用猎物作牺牲,进行血祭有关。    
    关于第一点,我们要注意,西方以M打头的字,有不少和暴力倾向有关。如:man是男人,male或masculine是男性,macho或machismo是阳刚之气或男子汉气,martial art是武术,military art是兵法。他们说,男人来自火星(Mars),火星是战神,总是喜欢强加于人。一个国家把它的男人派到另一个国家,杀死所有男人,包括老人和小孩,强奸和虏走所有女人,这就是古典意义上的战争和男人心目中的胜利。张纯如的《南京大屠杀》,英文原名叫The Rape of Nanjing,rape的特点就是强加于人,它的原始含义是强抢,另一个意思是强奸(图九)。它不仅可以涵盖日军在南京的烧杀抢掠(后来有所谓“三光政策”),还特别指他们对中国妇女的暴行。日本老兵手里有很多反映这类暴行的照片。他们的文化中有强烈的大男子主义,大家很熟悉。    
    第二点,也很有意思,古代的猎人和牧人是男人,他们和动物的关系很密切。贵族武士都爱打猎,打猎是原始的军事训练,到处如此。他们用猎物献祭,祈求神祐,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图一○)。第一,是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敌人比为野兽,可以任意杀戮;第二,自己的手段也非常动物,虽“饥餐”、“渴饮”也有合理性。古代杀俘献祭,就是模仿这种血祭。我们都知道,动物有捕食类(predator)和被捕食类(prey)。鹰狮虎狼是前者,驼马鹿羊是后者。前者吃荤,后者吃素。中国古代把贵族叫“肉食者”,人也分吃荤吃素。“文革”后,有人说,西方先进,是因为吃肉多;中国不行,是因为光吃粮食不吃肉。如果真是这样,那匈奴、蒙古、爱斯基摩才是最先进的文明。这当然不对。但战争确实不吃素,征服者皆以虎狼自居,没人说我比兔子跑得快。    
    手边有本书,叫《血祭》(Barbara Ehrenreich; Blood Rites; Origins and History of the Passions of War; New York: Henry Holt and pany; 1997),就是从这类话题说起,讲战争的激情,战争的非理性,即“兽性大发”,人的邪火和怒气都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在荷马史诗中,英雄血脉里都有一种叫lyssa的东西,经学者考证,就是“豺狼一般的狂暴”(布鲁斯·林肯《死亡、战争与献祭》,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鲁威仪的《早期中国的合法暴力》(Mark Edward Lewis,Sanctioned Violence in Early China,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0)是近年来讨论中国军事传统的名著,其中也有不少笔墨是花在讨论这类问题上面。    
    下面,我想谈谈中国人的战争观念,和他们做一点对比。    
    二、人道先兵    
    中国重人道,人与人斗的学问特别发达。    
    战国末年,杀人盈野,是中国兵学的黄金时代。    
    《鹖冠子·近迭》有段话:    
    庞子问鹖冠子曰:“圣人之道何先?”鹖冠子曰:“先人。”庞子曰:“人道何先?”鹖冠子曰:“先兵。”庞子曰:“何以舍天而先人乎?”鹖冠子曰:“天高而难知,有福不可请,有祸不可避,法天则戾。地广大深厚,多利而鲜威,法地则辱。时举错代更无一,法时则贰。三者不可以立化树俗,故圣人弗法。”庞子曰:“阴阳何若?”鹖冠子曰:“神灵威明与天合,勾萌动作与地俱,阴阳寒暑与时至。三者圣人存则治,亡则乱,是故先人富则骄,贵则嬴。兵者百岁不一用,然不可一日忘也,是故人道先兵。”(《鹖冠子·近迭》)    
    战国秦汉时期,齐鲁之地,最有传统的祭祀是围绕八主祠。八主祠的遗迹至今犹在。八主者,即天主、地主、兵主、日主、月主、阴主、阳主、四时主。其中天主、地主、兵主是相当于天、地、人三才。兵主祠,祭战神蚩尤,就是相当人主祠。    
    三、血气    
    欧洲兵法的黄金时代是在拿破仑战争之后。这场战争是法国大革命的继续,理性在当时很时髦。后来,人类打了两次世界大战,人们提出疑问:战争是一种理性行为吗?我们真的摆脱了动物性吗?这在今天仍然是一个问题。    
    “血气”是人类的动物本色。    
    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    
    俗话说,少不读《西厢》(或《水浒》),老不读《三国》。年轻人好色好勇,不像老年人深谋远虑,一肚子诡计,主要是“血气”作怪,荷尔蒙分泌太多,肾上腺素来得太快。    
    中国人讲战争,也是从“血气”说起(参看鲁威仪书,第六章):    
    怒者,血气也。争者,外脂(肌)肤也。怒若不发,浸廪(淫)是为痈疽。(马王堆帛书《经法·经·五政》)    
    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包于六合之内,托于宇宙之间,阴阳之所生,血气之精,含牙戴角,前爪后距,奋翼攫肆,跂行蛲动之虫,喜而合,怒而斗,见利而就,避害而去,其情一也。(《淮南子·修务训》)    
    兵者,圣人所以讨彊暴,平乱世,夷险阻,救危殆。自含齿戴角之兽见犯则校,而况于人怀好恶喜怒之气?喜则爱心生,怒则毒螫加,情性之理也。(《史记·律书》)    
    上面说的“气”,既是“酒色财气”的“气”(见《金瓶梅》第一回),也是“含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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