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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眼看金庸-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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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蹂躏视为历史上不幸的一页”。严家炎摘取了《天龙八部》和《鹿鼎记》中的部分情节来证明自己的观点。面对《鹿鼎记》“塑造出有道明君康熙这个杰出人物”,严家炎更是无条件地肯定,认为“这是金庸的一个重要贡献,是金庸小说富有现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其实,金庸小说的历史背景,完全是为故事的好看而设置的,与其说其中寄寓着金庸的“现代意识”,毋宁说浸透着金庸对其时香港读者口味的揣摩、把握。金庸制作那一大批武侠小说时,香港尚属英国殖民地,异族人是这块土地上的主人,金庸小说的读者都是通常所谓的“亡国奴”。而金庸喜欢设置一个民族冲突的背景,与香港其时的这种现实恐怕分不开。金庸最初写作的《书剑恩仇录》,就有着反清复明的思想,与后来的《鹿鼎记》对满汉关系的处理就大异其趣。我以为这是因为其时香港的传统文化氛围还很浓郁,大众读者还有着“故国之思”,所以金庸要用一个反清复明的故事来迎合读者的情绪。而后来,香港的群众心理发生了变化,金庸小说对民族冲突的写法也随之而变。至于把塑造了康熙这个“好皇帝”的形象视作金庸的“重要贡献”和“现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就不免让人对严家炎先生自身的“现代精神”表示怀疑了。封建社会的皇帝,作为独裁者,是没有很本质的区别的。当然,“仁君”与“暴君”、“有道明君”与“无道昏君”,会使“子民”的生活状况有所不同,后人在对他们进行历史的评价时,也应区别对待。但是,在具有现代民主意识的人看来,再好的皇帝,也是绝对权力的拥有者,再好的皇帝,在实质上也是人民的敌人,有道之君与无道之君的区别,充其量也不过就像有道之盗与无道之盗的区别一样。这一点无关乎皇帝个人的品德才能,而是那种专制政体所决定的。这本是常识中的常识。对“明君清官”的歌颂,仍然是为了迎合往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中国人渴望“做稳奴隶”的心理。而严家炎先生竟以“康熙虽是满族,却符合儒法两家所定的‘圣君’标准”为由,来赞美金庸对康熙的赞美,真有些匪夷所思。“圣君”云云,难道是一种“现代观念”吗?儒法两家的思想中,难道能找到原原本本的“现代精神”吗?严家炎说:“完全可以说,《鹿鼎记》是一部歌颂康熙的作品。”但这样地歌颂康熙,无论是用现代眼光还是用历史眼光去看,都不是没有问题的。承认清代比明代将国家管理得更好,不等于将几百年间满族对汉族的民族压迫一笔抹杀。“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且不说它,那“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严酷措施,在康熙一朝不是实行得毫不含糊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当然应该破除“汉族本位”的观念,然而,有清一代,实行的不分明是“满族本位”吗?也许不应该责备金庸,金庸本就是在“戏说历史”,哄读者开开心而已。该责备的,是拿这种戏说当真的学者。不过,金庸对历史的“戏说”,却又并不是随意地乱说。在殖民地一隅的香港,金庸对异族统治者的歌颂,或许正是摸准了“做稳了奴隶”的读者所具有的某种心理、情绪吧?《鹿鼎记》里,康熙对韦小宝说过这样一番话:“我做中国皇帝,虽然说比不上什么尧舜禹汤,可是爱惜百姓,励精图治,明朝的皇帝中,有哪一个比我更加好的?现下三藩已平,台湾已取,罗刹国又不敢来犯疆界,从此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天地会的反贼定要恢复朱明,难道百姓在姓朱的皇帝统治下,日子会过得比今日好些吗?”这番话屡被“金学家”们引用,严家炎先生在这篇《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里也引用了它。康熙这番话当然说得入情入理,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当初的“反清复明”,也是封建意识作怪。然而,如果考虑到康熙这番话是金庸首先写给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读者看的,事情就变得颇堪玩味了。康熙可以对韦小宝说这样的话,而70年代的港督,难道不也可以对港人(例如金庸)说这样的话吗?——挑明这一层,仍然丝毫无意于责备金庸,更不是要给金庸戴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金庸这样写自有他的理由。这理由就在于首先要投合广大香港读者的口味。这里谈不上什么历史观,更与所谓的“现代精神”不沾边。
  在《神雕侠侣》的后记里,金庸声称“企图通过杨过这个角色,描写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金庸的这种自我标榜,也成为对“金学家”们的命题作文。不少人热衷于分析和研究金庸小说主人公的“叛逆精神”。严家炎先生在《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中,也将这一点作为金庸小说“现代精神”之一种:“金庸小说虽也写古代,思想倾向却与旧式武侠小说大不相同,根本告别了‘威福、子女、玉帛’的封建性价值观念,渗透着个性解放与人格独立的精神。金庸写了许多至情至性的人物,他们率性而为,行侠仗义……他们我行我素……反抗几千年来形成的不合理的礼法习俗,具有浓重的个性主义色彩。杨过便是其中突出的一位。”紧接着,严家炎对杨过的“叛逆精神”有这样的描述:

  在世俗人物眼里,师徒名分不可逾越,杨过和小龙女却无视周围社会的压力,偏要抛开这名分不管,由师徒变成夫妻。面对武林群雄的纷纷指责,杨过斩钉截铁地回答:“你们斩我一千刀,我还是要她做妻子。”即使知道小龙女被人奸污后,杨过仍不以为意,坚决要和小龙女结合,可见封建贞节观念在他心目中根本没有地位。杨过是礼教习俗的自觉的叛逆者。
  归纳起来,杨过的“叛逆精神”也就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不顾“礼法习俗”而要与本是“师傅”的小龙女结为夫妇;其二,在小龙女被人奸污而“失身”后,仍不改初衷。
  仍然是方爱武的《“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一文,从“文化工业”的角度,对杨过的所谓“叛逆性”做了令人信服的消解。方爱武从三个方面对杨过与小龙女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第一,所谓“礼法习俗”,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规范,它植根于人类的社会性生活,也只对过一种社会性生活的人才构成制约。比如,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终日赤身裸体地四处漫游,那是不成的。但倘若他独处深山,那他不穿衣服就毫无妨碍,因为不可赤身裸体这样一种社会性的“礼法习俗”,随着“社会”本身的不存在而消失了。杨过与小龙女,生活于与世隔绝的古墓中,正如方爱武所说,“不是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他们缺乏“礼法习俗”的观念,毫不奇怪,因为“礼法习俗”对他们原本就不存在。金庸写这样两个并非在“礼法习俗”中成长起来的人,在“礼法习俗”根本不存在的地方对“礼法习俗”进行反抗,真是恰到好处地吻合了广大华人读者的“期待视野”。当杨过与小龙女置身古墓时,没有人会来干涉他们的“恋爱自由”,别说是师徒相恋,就是再离奇再古怪的“恋情”,也不会受到任何阻碍。然而,一旦他们离开古墓,与社会发生接触,就与“礼法习俗”迎面相遇,就有了矛盾,就有了冲突,故事就可以以吸引人的方式向前推进。而对于读者来说,杨过和小龙女与代表“礼法习俗”指责他们的“武林群雄”,都是可以接受的,都各有其理由而不令人反感、厌恶。杨过与小龙女本就“穴居野处”,他们不遵“礼法习俗”是情有可原的;“武林群雄”本就生活在“礼法习俗”中,他们对闯入社会而不遵“礼法习俗”者的指责,也是无可厚非的。这样,双方虽然有冲突,但与读者的心理却没有冲突。对于本就以招徕读者为目的的金庸小说来说,这一点非常重要。用方爱武的话来说,“如此,商品也就不会因为故事与消费者间的冲突而可能造成滞销”。
  方爱武用来消解杨过与小龙女的所谓“叛逆性”的第二点,是指出“这种礼法习俗作为文本的背景早已不存在了。……事实上金庸不过是借一个现时代人都已接受的习俗来结构故事,因为不如此故事便不会曲折离奇”。在《神雕侠侣》后记里,金庸自己也说:“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当然根本不存在。”金庸以现代人都已接受而那时的人视为大逆不道的行为来结构故事,使故事曲折离奇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则是在大众读者面前巧妙地做一番“打死老虎”的表演。对于“文化工业”来说,对于畅销文学来说,“打死老虎”是一种取悦读者的有效手段,巧妙地、合理地使用这种手段,总能有很好的效果。在现代人心目中,师徒不能通婚这样一种曾经极为森严的“礼法习俗”,已经是一只死老虎,但它毕竟曾经是一只凶猛的活虎。俗云,“虎死不倒威”,“虎倒雄风在”,对于一只脚虽已迈出封建礼法时代,但另一只脚尚停留在旧时代的广大中国读者,这样一只死老虎虽不再构成现实的危害,但打这样一只死老虎却仍具有很强的刺激性,仍能让人嘴巴大张地盯住观看。真正的反叛,是对在现实生活中占主宰地位的“礼法习俗”的反叛,但这样一来,就必然与大众读者的心理观念发生冲突,对于以取悦最广大的读者为目的的金庸小说来说,这无异于自杀。在大众面前打活老虎,只能把他们吓跑,他们的心智只适合于也只热衷于欣赏打死老虎。所以,要在作为“文化工业”的金庸小说里,找到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叛逆精神”,那无异于缘木求鱼了。
  方爱武用来消解杨过“叛逆精神”的第三种方式,是援引作品中的几处细节来证明“杨过的行为并无多大怪诞之处”。小龙女“误失贞节”而杨过仍不悔婚约,这是因为本有“山盟海誓”在先,且小龙女也对自己的“过失”悔恨不已。不过,在我看来,金庸设置这样一种矛盾,也仍然是在大众面前表演“打死老虎”的游戏。所谓“贞节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也变得很淡薄,对这样一种观念的反叛,在理论上现代人完全能够接受。但这种观念毕竟曾经十分有力量,所以对它的把玩,仍能激起大众读者的兴趣。试想,倘若杨过因小龙女的“失身”而抛弃她,在大众读者眼中,他一定是一个心胸狭隘、背信弃义的“小人”,他们对金庸的小说,也就不再会有那么大的兴趣。既然如果采取某种行为就会遭人唾骂,那不采取这种行为就谈不上有丝毫反叛色彩。以敢于突破师徒名分和敢于破除“贞节观念”这两种方式来表现杨过对“礼法习俗”的反叛,都不过是金庸在巧妙地施展着对大众心理的搔痒术。方爱武引用了小说结尾处杨过的这样一番内心独白:“二十余年以前,郭伯伯也这般携着我的手,送我上终南山重阳宫去投师学艺,他对我一片至诚,从没半分差异。可是我狂妄胡闹,叛师反教,闯下了多大祸事!倘若我终于误入歧途,哪有今天和他携手入城的一天?”想到这里,杨过甚至不禁汗流浃背,心惊胆战起来。方爱武以为,小说最后让杨过来一番这样的忏悔,“已彻底消解了杨过的‘叛逆性’”。这样说当然没错。但我以为,金庸在这里是袭用了中国俗文学中长期流传的“浪子回头”的叙事模式。“浪子回头金不换”,是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话。作为一种文学现象,一定程度地胡闹过几年再幡然悔悟、改邪归正者,比那种一贯的好人或一贯的坏人,对大众读者更有吸引力。金庸严守分寸地写杨过的“胡闹”,是为了撩拨读者的兴趣,激起读者的好奇心,最终写杨过的忏悔,也是为了让读者对这回头浪子更加怜爱。至于是否“消解了叛逆性”,金庸是并不在乎的。

  所谓“批判性”,也是“金学家”们拿出来证明金庸小说具有“现代精神”的重要证据。在《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中,严家炎说:“最能说明金庸小说富有现代意义的,也许还是他作品中潜藏的那种独立批判精神。”作为例证,严家炎首先举了《射雕英雄传》中揭露了“真正害死岳爷爷的罪魁祸首,只怕不是秦桧,而是高宗皇帝”一事。岳飞的死因,即便在当时的有识之士和熟悉朝政者,也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在现代,则更成了史学界乃至整个知识界的一种常识。在通俗读物里卖弄一点学术常识,也是一种有效的包装术,对于作品的畅销,对于提高作品的“文化品位”,都大有裨益。但若说这是一种“独立批判精神”,是一种“现代意识”,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了。是赵构而不是秦桧害死了岳飞,这是一种对历史真相的认定,不关乎“意识”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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