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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译注-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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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进):通“墐”,用土掩埋。(8)缘:衣服的边饰。凡缘:指平常的服装。古代送葬时穿丧服,此言穿平常的衣服,实是不作为丧礼来办。(9)衰(cu9 崔):通“缞”,古代的丧服之一,是一种披在胸前的麻布条,宽四寸,长六寸。(10)无亲疏月数之等:古代的丧礼规定,生者和死者的亲疏关系不同,服丧的期限也就有三年、一年、九个月、五个月、三个月之类的差别。由于罪人之死“不得合族党”没有亲戚参加,所以就无亲疏之分,也就没有丧期的分等。
  [译文]
  礼,是严谨地处理生与死的。生,是人生的开始;死,是人生的终结。这终结和开始都处理得好,那么为人之道也就完备了。所以君子严肃地对待人生的开始而慎重地对待人生的终结。对待这终结与开始就像对待同一件事一样,这是君子的原则,是礼义的具体规定。看重人活着的时候而看轻人的死亡,这是敬重活人的有知觉而怠慢死人的没有知觉,这是邪恶之人的原则,是一种背叛别人的心肠。君子拿背叛别人的心肠去对待奴仆、儿童,尚且感到羞耻,更何况是用这种心肠来事奉自己所尊重的君主和亲爱的父母呢!再说死亡有一条规律,就是每人只死一次而不可能再重复一次,所以臣子要表达对君主的敬重,子女要表达对父母的敬重,在这个时候也就到头了。所以侍奉生者不忠诚笃厚、不恭敬有礼,就称之为粗野;葬送死者不忠诚笃厚、不恭敬有礼,就称之为薄待。君子鄙视粗野而把薄待看作为羞耻。所以天子的棺材有七层,诸侯五层,大夫三层,士两层;其次,他们又都有衣服被子方面或多或少、或厚或薄的数目规定,都有棺材遮蔽物及其花纹图案的等级差别;用这些来恭敬地装饰死者,使他们在生前与死后、结束一生时与开始一生时都像一个样子,使这始终如一的完全满足成为人们的愿望,这是古代圣王的原则,也是忠臣孝子的最高准则。天子的丧事牵动整个天下,聚集诸侯来送葬。诸侯的丧事牵动有友好交往的国家,聚集大夫来送葬。大夫的丧事牵动一国,聚集上士来送葬。上士的丧事牵动一乡,聚集朋友来送葬。百姓的丧事,集合同族亲属来送葬,牵动州里。受过刑罚的罪犯的丧事,不准聚集同族亲属来送葬,只能会合妻子儿女来送葬,棺材三寸厚,衣服被子三套,不准文饰棺材,不准白日送葬,只能在黄昏埋葬,而且妻子儿女只能穿着平常的服装去埋掉他,回来后,没有哭泣的礼节,没有披麻戴孝的丧服,没有因为亲戚的亲疏关系而形成的服丧日期的等级差别,各人都回到自己平
  常的情况,各人都恢复到自己当初的样子,已经把他埋葬之后,就像没有死过人一样而什么也不做,这叫做最大的耻辱。
  [原文]
  19.11 礼者,谨于吉凶不相厌者也(1)。紸纩听息之时(2),则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闵已(3),然而殡敛之具未有求也(4);垂涕恐惧,然而幸生之心未已,持生之事未辍也;卒矣,然后作具之。故虽备家,必逾日然后能殡,三日而成服。然后告远者出矣,备物者作矣。故殡,久不过七十日,速不损五十日。是何也?曰:远者可以至矣,百求可以得矣,百事可以成矣。其忠至矣,其节大矣,其文备矣,然后月朝卜日,月夕卜宅(5),然后葬也。当是时也,其义止,谁得行之?其义行,谁得止之?故三月之葬,其■以生设饰死者也(6),殆非直留死者以安生也,是致隆思慕之义也。
  [注释]
  (1)厌(y1 压):同“压”,掩,侵袭(杨倞说)。(2)紸(zh)注):安放。纩(ku4ng 况):新绵絮。其质轻,遇气即动。紸纩:同“属纩”,指把绵絮放在临终者的口鼻前。这是为了观察其是否断气。(3)闵:忧患,这里指垂危。(4)殡:停放灵柩,也就是入棺后到埋葬前的仪式。敛:见 19.6注(17)。(5)“月朝卜日,月夕卜宅”是倒句,实指前月之夕卜宅,后月之朝卜日(于鬯说)。(6)■:古“貌”字,外貌,外表。饰死者:等于说“饰终”,即给死者以尊荣之礼。
  [译文]
  礼,是严谨地使吉利的事与凶险的事互不侵犯的。把新的绵絮放在临终者鼻前而倾听其气息的时候,就是那些忠臣孝子也知道他垂危了,但是停柩入殓的用具却还不去考虑;虽然这时他们挂着眼泪惊恐害怕,但是希望他能侥幸活下去的心思还没有止息,维持他生命的事情也没有中止;直到他死了,才开始准备治丧的物品。所以,即使是治丧物品齐备的人家,也必须过了一天才能入棺停柩,到第三天才穿上丧服守丧。然后去远方报丧的人才出发了,准备治丧物品的人才开始操办了。所以停放灵柩的时间,长不超过七十天,快也不少于五十天。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远方来奔丧的亲友可以赶到了,各种需求可以获得了,各种事情可以办成了。人们的忠诚尽到了,对长辈的礼节盛大了,仪式也齐备了,然后才在月底占卜确定埋葬的地点,在月初占卜确定埋葬的日期,然后才去埋葬。在这个时候,那道义上禁止的事,谁能去做它?那道义上推行的事,谁能禁止它?所以停柩三个月的葬礼,它表面上是用生者的设施来装饰死者,但实际上恐怕不是只保留一下死者来安慰生者,这是在表达尊重怀念的意思啊。
  [原文]
  19.12 丧礼之凡(1):变而饰(2),动而远(3),久而平。故死之为道也(4),不饰则恶,恶则不哀;尔则玩(5),玩则厌,厌则忘(6),忘则不敬。一朝而丧其严亲,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则嫌于禽兽矣(7)。君子耻之。故变而饰,所以灭恶也;动而远,所以遂敬也;久而平,所以优生也(8)。
  [注释]
  (1)凡:平常,指通常的原则。(2)变:指死。参见《穀梁传·昭公十五年》“大夫以变”注。饰:装饰,指饭唅(把珠、玉、米等塞在死人口中)、小敛(给死人穿寿衣)、大敛(入棺)等等。(3)动:指举行丧礼中的各种仪式。动而远:举行仪式时使死者逐步远离房间,如饭含在窗下,小敛在门内,大敛在大堂前东面的台阶上,停柩在西面的台阶上,送葬前祭路神在堂前台阶下,埋葬在远处的坟墓中。(4)故:犹“夫”。为:犹“有”。(5)尔:通“迩”,近。玩:轻忽,习惯而不经心。(6)忘:当为“怠”字之娱(久保爱说)。(7)嫌:近。(8)优:调节,协调。
  [译文]
  丧礼的一般原则是:人死后要装饰,举行丧礼仪式要使死者逐步远去,时间长了便恢复到平常的状态。那死亡有一种规律,即:如果对死者不装饰,就丑恶难看;丑恶难看,人们就不会哀痛了;如果死者近了,人们就会漫不经心;漫不经心,就会厌弃;厌弃了,就会怠慢;怠慢了,就会不恭敬。有朝一日死了自己尊敬的父母亲,但用来为他们送葬的却是不哀痛、不恭敬,那就近于禽兽了。君子以此为耻辱。人死后进行装饰,是用来消除丑恶难看的;举行丧礼仪式时使死者远去,是用来成全恭敬的;时间长了就恢复到平常状态,是用来协调生者的。
  [原文]
  19.13 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故文饰、粗恶,声乐、哭泣,恬愉、忧戚,是反也;然而礼兼而用之,时举而代御。故文饰、声乐、恬愉,所以持平奉吉也;粗衰、哭泣、忧戚(1),所以持险奉凶也。故其立文饰也,不至于窕冶(2);其立粗衰也,不至于瘠弃;其立声乐、恬愉也,不至于流淫惰慢;其立哭泣、哀戚也,不至于隘慑伤生(3)。是礼之中流也。
  [注释]
  (1)衰:当为“恶”字之误。下同。(2)窕(y2o 摇):通“姚”,妖艳。(3)隘(8 厄):穷。慑(sh8 摄):悲戚。
  [译文]
  礼,是截长补短,减损有余、增加不足,使爱怜恭敬的仪式能完全实施、从而养成美好的德行道义的。所以仪文修饰和粗略简陋,音乐和哭泣,安适愉快和忧愁悲伤,这些都是相反的;但是礼对它们一并加以应用,按时拿出来交替使用。仪文修饰、音乐、安适愉快,是用来奉持平安和吉祥的;粗略简陋、哭泣、忧愁悲伤,是用来奉持凶恶和不幸的。所以礼在确立仪文修饰的规范时,不会弄到妖艳的地步;它在确立粗略简陋的规范时,不会弄到毁伤形体的地步;它在确立音乐、安适愉快的规范时,不会弄到放荡懈怠的地步;它在确立哭泣、哀痛的规范时,不会弄到过度悲戚、伤害身体的地步。这就是礼的中庸之道。
  [原文]
  19.14 故情貌之变,足以别吉凶、明贵贱亲疏之节,期止矣(1);外是,奸也;虽难,君子贱之。故量食而食之,量要而带之(2)。相高以毁瘠,是奸人之道也,非礼义之文也,非孝子之情也,将以有为者也(3)。故说豫娩泽(4),忧戚萃恶(5),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颜色者也。歌谣謸笑(6),哭泣谛号(7),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声音者也。刍豢、稻粱、酒醴、■鬻(8),鱼肉、菽藿、酒浆(9),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食饮者也。卑絻、黼黻、文织(10),资粗、衰绖、菲繐、菅屦(11),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衣服者也。疏房、■、越席、床笫、几筵,属茨、倚庐、席薪、枕块(12),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居处者也。两情者,人生固有端焉(13)。若夫断之继之,博之浅之(14),益之损之,类之尽之(15),盛之美之,使本末终始莫不顺比(16),足以为万世则,则是礼也。非顺孰修为之君子(17),莫之能知也。
  [注释]
  (1)期:当作“斯”,就。(2)要(y1 o 腰):同“腰”。(3)有为:有所作为,指沽名钓誉以取得官爵。《庄子·外物》:“演门有亲死者,以善毁,爵为官师。其党人毁而死者半。”即其例。(4)故:犹“夫”。说:通“悦”。豫:通“娱”,欢乐。娩(W3n 晚):温和,美好,形容脸色的喜悦。泽:光泽,形容高兴时容光焕发。(5)萃:通“顇”,面色黄瘦。恶:丑恶难看,形容愁眉苦脸的样子。(6)歌谣:有音乐伴奏的歌唱叫“歌”,无音乐伴奏的歌唱叫“谣”。■:戏谑,开玩笑。(7)谛(t0啼):通“啼”,出声地哭。号(h2o 豪):大声哭。(8)■(zh&n 沾):同“饘”,厚粥。鬻:同“粥”,稀粥。“■鬻”是碰到凶事时的饮食,宜与“鱼肉”二字相倒。(9)菽:见 10.11(7)。藿:豆叶,嫩时可食。酒:当作“水”(王念孙说)。(10)卑絻:通“裨冕”,见 10.3 注(3)、(2)。一说“卑”为“弁”字之误。弁、冕都是穿礼服时戴的礼帽,吉礼之服用冕,通常的礼服用弁。黼黻:见 5.13 注(2)。(11)资:通“■”(z9 资),丧服的一种,即齐衰(z9cu9 资崔),用粗麻布做成,因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粗:粗布,此指守丧时穿的祖布衣。衰:见 19.10 注(9)。绖(di6 蝶):古代丧期结在头上或腰间的麻带。菲繐(su@岁):薄而稀的麻布,此指繐衰,是一种用于丧期为五个月的丧服。菅(ji1n 兼):茅草。(12)属(zh(嘱):连接。茨(C0 词):用芦苇、茅草盖的屋顶。倚庐:古人为父母守丧时所住的简陋房屋。它是在中门之外的东墙下把木头斜倚在墙上搭成的,所以叫倚庐。薪:柴草。席薪、枕块:以柴草为席,以土块为枕,是为父母守丧时的礼仪。(13)生:通“性”。(14)博、浅:多闻叫“博”,少闻叫“浅”(见 2.3)。这里用作使动词。(15)类:法,参见 1.14 注(1)。(16)顺比:顺从,和顺。使本末终始莫不顺比:即 19.7 所说的“本末相顺,终始相应”。(17)孰:同“熟”。修:参见 4.13 注(11)。
  [译文]
  所以神情容貌的变化,能够用来区别吉利与不幸、表明贵贱亲疏之间的礼节等级,就作罢了;超出了这个程度,就是奸邪的行为;即使是难以做到的,君子也鄙视它。所以要根据食量吃东西,根据腰身扎带子。拿哀伤得毁坏自己的身体而消瘦不堪来向别人标榜自己的高尚,这是奸邪之人的行径,不是礼义的规定,也不是孝子的真情,而是要用它来有所作为的。高兴欢乐时和颜悦色容光焕发,忧愁悲伤时面色憔悴愁眉苦脸,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脸色上的表现。歌唱嬉笑,哭泣啼号,这是碰到吉利与不幸时忧愁愉快的心情在声音上的表现。牛羊猪狗等肉食、稻米谷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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