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了班车,向他们挥挥手,再次踏上返校的路程。
我到寝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正好李权在里面。他还是老样子,一上来就帮我拿东西。
我紧着收拾床铺,就看李权站在我身边傻笑,便问他道:“过完年你开始抽羊角风了?”
李权酸酸地说:“林海,看来我要恭喜你了,是不是考了个第一?”
我一听,这小子信息还真灵通,便问:“你怎么知道的?”
他晃着脑袋说:“在咱们班,能超过我的也就只有你林海了。”
我瞅着他,脑子一转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便问:“你这意思是说你小子考了个第二?”
他笑着说:“怎么,许你考第一还不许兄弟我考个第二?”
我高兴地说:“好你个臭小子,平日里没白和我在一起混,有出息了啊。”
李权“砰”地打了我一拳,说:“你就吹吧你,看我下次怎么超过你。”
我们正在说笑,就听外面响起了敲门声。随后,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请问,里面有人吗?”那是一种很奇怪的声音,我对它竟然有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它从我记忆的深处悄然传来,但我怎么想也想不起这个人究竟是谁。
李权应了一声:“有人,请进。”
门“吱”的一声开了,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小姑娘,她穿了一条褐色的皮衣,围了一条紫色的围巾,身材颀高,还带有楼外冷风的寒意。她看了我们一眼,问:“请问孙学军在吗?”
我和李权对视一下,说:“他不在,你在这等等吧。”
虽然喜欢孙学军的女生数不胜数,可是有勇气找上门来的毕竟还不多。这个女孩子大大方方地坐在孙学军的床上,翘起腿,悠闲地等着。
过了一会儿,楼里的气温驱走她的寒意,她的额头沁出了汗珠,头发上腾腾地冒着热气。
我对她说:“屋子里面热,你把外套脱了吧,可以放在我的衣架上。”
她站起身,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朝她微微一笑。突然,她正视我的表情凝固了,我也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儿我绝对曾在哪里见过。我的大脑飞速地搜索,难道是她?是那个长期以来一直在我记忆深处徘徊的影子?我仔细地观察着她,没错,就是她,虽然有几年没见,可是她眉宇间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是时光所无法改变的。她也在看着我,紧锁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喊出了对方的名字。
她就是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惠冬云。
冬云兴奋地拉住我的手,不停地询问我这些年的情况,随着她的发问和我的回答,那一桩桩往事一起涌上了我的心头。我详细地向她介绍着,当说到我又是辍学又是转学的经历时,她的眉头紧皱,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光。她凝视着我说:“林海,真没想到你经历了那么多坎坷,当初你成绩那么好,我觉得你肯定会一帆风顺呢。”
我笑了笑,一脸的苦涩,问她道:“你现在在哪儿上学?”
她眨着眼睛,调皮地说:“看,连我这个校友都不认识了?我也在一中啊。”
我有点懵,难道我们同在一个学校半年竟然从未谋面?我傻傻地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得意地笑了,说:“你这个人就是傻实在,骗你什么你都不知道,我上初三时,唐山一中面向全市提前录取一批学生,我考中了。不过,在那儿呆了半年,觉得太累,真不是人过的生活,就回咱们一中了。我过了春节刚回来,以后咱们不就又是校友了吗?”
我一听,特别高兴,激动之余我使劲儿抓住了她的手,连声说:“太好了,这样我可就有伴儿了。”
冬云笑着站在那儿,轻轻抽回被我紧握着的手,脸颊绯红。哦,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儿时那漫山遍野乱跑的野孩子了。可是,那段时光是怎样地让人难忘啊。
我考上了一中(3)
岁月总是无情地改变着我们。此时的冬云,出落得高贵典雅、风姿绰约,她的服饰,她的气质,无不彰显着她的独到品位,卓尔不群。反观一下我自己,依旧完整地保留着那份乡土气息,普通话都讲不好,还是满嘴的乡村俚语。如果说冬云是湖边徜徉漫步的白天鹅,那么我依旧还是对影自怜的丑小鸭。
我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孙学军推门走了进来。他还是一脸的清高,看到了冬云还以为是我的朋友,没有支声,顾自地收拾着东西。他刚打过篮球,周身散发着运动气息,迸发出无限的活力。
我对冬云说:“这就是孙学军,你们聊吧。”
冬云看了孙学军一眼,笑着自我介绍道:“我是惠冬云,奉我爸差遣来邀请你与我们共进晚餐。”
孙学军被冬云诙谐的语气逗乐了,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小姑娘,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似乎冬云身上的某种气质正好对了他的口味,他伸出手道:“你是惠岩叔叔的女儿?很高兴认识你。”
冬云与他握了握手,说:“你先收拾东西,我等你一起走。”孙学军听话地加快了速度。
我一看时间,快五点钟了,忙叫旁边看书的李权去吃饭。冬云一把拦住我道:“林海,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吗?”
我一愣,说:“不了,我和李权一块儿去食堂,以后会有很多机会,少不了要打扰你呢。”
冬云一听就生气了,皱着眉头对我说:“好,林海,你现在会对我说客气话了,你今天就要和我走,不去吃饭你也要认一认我们家门啊。”
我看了李权一眼,有点不知所措,李权笑着站起来,说:“见了老朋友就一起去嘛,我先走了哦。”说完,转身离开。
孙学军已然收拾完毕,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更显得英气逼人。他看了我们一眼,对冬云说:“你原来就认识林海吗?”
冬云点了点头,说:“是啊,我们在初中就是同学。”孙学军羡慕地看了看我。
那是我第一次去冬云家,又见到了久违的惠岩叔叔。他把我拉在身边,不停地问着我和妈妈的情况。最后,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孩子,你已经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的。”
随后,冬云叫我们一起吃饭。
那是我生平吃过的最丰盛的晚餐,冬云妈妈做了满满一大桌子菜。冬云和惠岩叔叔不停地劝我多吃,我也确实饿了,于是放开肚量,伸长胳膊,风卷残云般地大吃起来。最后,我面前的骨头堆成了小山,孙学军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冬云微笑地瞧着我,给我端来一大碗汤,我连声说吃不下了。没想到她把眉毛一立,很厉害地对我说:“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你吗?快喝光,一点儿也不能剩。”我向惠岩叔叔投去求助的眼神,结果他朝我点了点头,居然示意我服从命令。我只好端起碗,充满豪气地一饮而尽,接下来就觉得再也咽不下一点东西。看着我酒足饭饱的傻样,冬云向我投来顽皮的目光。
晚上临出门的时候,惠岩叔叔拉住我和孙学军,要给我们压岁钱。我们挣扎着不要,却不想惠岩叔叔力大无穷,两只手像铁钳一样把我们摁住,很轻松地把钱塞进我们的口袋,然后笑着说:“好了,把你们都喂饱了,快回你们的小窝儿睡觉去吧。”
走在路上,冷风吹得我鼻子冰凉,我裹紧大衣,加快了脚步。孙学军突然和我话多起来,他不停地问着我和冬云在一起的岁月。我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讲到以前在农村的那些故事,我好像忘记了寒冷,兴高采烈地和他说个没完。他听得很认真,到宿舍楼下时,他真诚地对我说:“林海,你知道吗?我爸和惠岩叔叔也是战友,那他一定也认识你爸,应该说咱们都是世交啊。不过,你们的童年真是丰富多彩,不像我,一直在鸽笼般的楼房里长大,以后我们做好朋友吧。”我高兴地看着他,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冬云被分到我们班,很快我们三个人便打成一片。李权天生擅长交际,没过多久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我们四个人总是形影不离。春天刚一来临,河水刚刚解冻,我们便骑上自行车,去滦河边嬉戏玩耍。周末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爬龙山,当我们历尽艰辛,终于攀上峰顶时,脚踏平地,山风拂面,真是豪气冲天。我们吃着水果,喝着饮料,听着音乐,纵情地高歌狂舞,年轻人的朝气与活力被完全激发出来,我们觉得前途、命运、理想、抱负等所有的一切都在我们的把握之中。
孙学军毫不掩饰他对冬云的感情,每天晚自习后他都守候在冬云身边,等她做完作业,送她回家,一年四季,风雨无阻。他们两个人走在一起,是那样的协调,成了迁安一中最为亮丽的风景。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高二的某一天。那个晚上,自习后,我回到寝室,洗漱完毕,正准备睡觉,这时,孙学军一推门,整个人摇晃着冲了进来,浑身酒气。我吓了一跳,赶紧扶住他。他斜着眼睛看我,突然卡住我的脖子,歇斯底里地喊道:“为什么,为什么她说她不喜欢我?”他一边喊一边在手上加力,我被他弄得几乎要窒息。我使劲儿掰开他的手,想把他拽到床上,没想到他像疯子一样抓起桌子上的书四处乱抛,一本厚厚的字典被他甩到空中,“啪”的一声把日光灯砸得粉碎,整个房间陷入黑暗中。平日,孙学军总是彬彬有礼,但是耍起酒疯来也是威力无比。我们把门紧紧地关上,任凭他在宿舍里胡闹,一直折腾到凌晨两三点钟,他发泄掉身上所有的力气,才倒在床上,鼾声四起。但他在偶尔翻身时还在重复那句“她为什么不喜欢我”。
显然,他在感情上受挫了。
第二天早上,他很早就起来,一声不吭地到楼下洗漱,再上来时,我们发现他的眼睛红通通的,额头上撞得青一块儿紫一块儿。他呆呆地站在镜子前,人显得憔悴很多。
我收拾完毕,正准备下楼。孙学军叫住我,说:“林海,你帮我请个假,今天我不去上课了。”
我看看他,原本精神帅气的小伙子在感情的重挫下变得萎靡不振、意志消沉。我本想安慰他两句,却不知该怎么去说,只好点了点头。
这个白天显得沉闷而冗长。孙学军躺在宿舍,水米未进;冬云坐在教室,一言不发。
我考上了一中(4)
散晚自习后,我想早点回寝室看看孙学军的状况,却不想冬云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我的身边。
她讷讷地对我说:“林海,咱们一起到外面走走吧。”
我点点头,看得出来,冬云这一天也是心事重重。我随着她来到教室后面的篮球场,这是孙学军最喜欢的地方了。我们就这样安静地走着,在很长的时间里彼此不说一句话。那是初秋时节,晚风带着丝丝凉意,旁边的树枝随风飘舞,落叶纷飞,偌大的篮球场只有我们两个人,显得空旷落寞。
冬云停在一座篮球架子旁,背靠着围栏,眼睛盯着我,幽幽地问:“孙学军怎么了?”
我说:“他昨天晚上喝酒了,醉得厉害,今天没有精神,一直在宿舍躺着,可能休息一下就好了。”
冬云沉默了一会儿,又问:“林海,你知道他为什么喝醉吧?”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两个人又进入到一种无声的世界。
过了好长一会儿,冬云突然问我道:“你还记得咱们初中同桌时的事情吗?”
我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人总是越大了越容易想起过去,那个时候你总跟在我身后,我们一起偷葡萄,一起挖田鼠洞,一起去爬山,一起去钓鱼……”我说着说着,充满了对那段美好时光的回忆。
冬云说:“是啊,真想回到小时候,没有什么忧愁,没有什么烦恼,虽然很傻,却傻得非常快乐。”
她想了想,又说:“林海,你还记得有一次你的衣服脏了,我要给你洗衣服吗?”
经她提醒,我立刻想起了那件事,忙说:“记得,那次外面刚刚下过大雨,我出去疯跑回来,衬衣角上沾满了泥浆,你要帮我洗,我却坚持要自己洗,对吗?”
冬云笑着对我说:“是啊,下课之后你跑到水龙头边上,用水只把衬衣角冲了一下,然后拧干,跑回座位上让我看洗得是否干净,我问你哪儿脏就洗哪儿啊,你居然说那才是真正的男儿本色。”
说着说着,我们两人都笑了起来,气氛显得轻松了许多。
冬云又说:“那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时光啊。和你在一起,总是那么轻松,你就像一个大哥哥那样照顾我,还会像好朋友那样哄我开心。我回到城里后,给你写过几次信,都是石沉大海。谁知道你又是辍学又是转学,还以为再也联系不到你了呢。真没想到能在一中再次遇到你。”
冬云说着,睁大眼睛,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