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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老板一起干革命,谁料想,当年英文从未及格过的散打文人,在海外做了游击队员之后,来了满口洋泾浜:
〃you'll have to decide now。 (你现在就得做出决定)。〃 表情傲慢不已,仿佛大公子屈尊,邀请小丫鬟私奔,爱来不来随便你。
正式用餐了,几个人开始偷偷交流路透社消息,据说这位洋老板并非真正的农场主人,他不过是人家的女婿而已。三年前他走投无路,卖身求荣,嫁给了年届50的农场继承人,金头发的半老徐娘。一群人笑得呵呵呵的。
我使劲吃东西,态度淡淡的,多说无益,他们喜欢听你诉苦,越苦越好,眼睁睁看你做了苦菜花是最好。对这帮同学我是没什么信心的,个个猛狼似的瞪大眼睛,生怕别人抢到了更大的猎物。
有人姗姗来迟,是咱们班里年纪最小的男生,据说他老爹是某某厅的厅长,他本人做了两年公务员,厌烦起来,张罗着开了一家化工材料公司,有他爹撑持着台面,生意好着哪,出门有司机驾车,女朋友是本地小有名气的芭蕾舞演员,他大约也算是红顶商人了。
大家嚷嚷着要罚酒,化工材料公司的董事长矜持一笑,一仰脖子,喝下小半杯红酒,优雅地将空酒杯四面一晃,跟着就撇了贫民百姓,与归国农场主攀谈起来。
与我同桌的几名是在新闻媒体效力的小记,不甘寂寞,抖擞起自己的见识,绘声绘色地炫耀五花八门的异地采访经历。
〃 ……你们可千万别小看了青稞酒,后劲凶猛得很。去年我在藏区采访,当地政府出面请我吃饭,一缸酒摆在屋中间,插根儿麦杆在里头,轮流转着喝,那酒烈,三转两转,楞把我给喝晕了,下楼梯都得人扶着,那感觉,简直像插了两只翅膀,一路飞翔……跟着在平坝上跳锅庄,烧火用的是整木,碗口粗的,火焰烧得有两米多高,在冰天雪地里围成圈,手拉手胡乱跳着,那才叫水深火热呢,前胸正对火堆时,烫得要命,后背却冷入骨髓,转过去跳呢,后背烤坏了,胸口又是一片冰凉……〃〃……嘿,你们别说,喝醉酒可真是洋相百出,上次我跟北京的一帮哥们在彝族人开的夜总会里喝,几个人灌得昏头昏脑的,一个个往舞台上献花、献名片、献酒、献衬衫,耍尽百宝,后来还摇摇晃晃地跑上去跟彝族演员同台献艺,那跳的都是什么呀……末尾一红歌星上来,底下的人挺斯文,鼓鼓掌就罢了,咱们不得了,全体起立,一手握着荧光棒,一手举着打火机,就这样左右缓缓挥舞,闹腾得别人也不听歌了,全朝咱们看……〃 我夸张地笑,跟着也讲了两三个应景的段子,没办法,这是基本礼貌。林梧榆英雄无用武之地,咱们这拨人,没一个拉拉杂杂劝酒的,言辞也倾向简单,林梧榆端起杯来,罗罗嗦嗦一大串虚伪的话还没说完,人家已经干干脆脆喝见了底。后来他只得保持沉默。
一顿饭中手机声此起彼伏,你知道的,在人前接听手机总免不了声高气壮,尤其是吩咐手下人卖股票、签协议什么的,那个声如洪钟的架势,仿佛对方是个聋子。但小记们的内容又有点不同,全是行话,省略语偏多,像黑帮里窜出来的。mpanel(1);
〃 ……经纪人那条渠道?真是老那?……〃〃……杨澜那个采访还没接洽好,噢,对了,你那儿有没有老谋子的手机号?〃〃……希望集团?有,我有熟人,上次给刘永好做专访,跟他们公司几个部门经理有接触……〃 ……
林梧榆先还镇定,渐渐听得离谱,忍不住凑近我的耳朵,低声说,苏画,你这帮同学简直是狗仔队的。我闻言一怔,继而笑得打跌。
列位,原本我是不知道的,结婚其实就像买一棵大白菜那样简单。我所做的仅仅是开了一张未婚证明,我们预备在芙蓉办理合法的婚姻营运证,起先想象的耸人听闻的繁琐程序统统减免掉了,林梧榆在当地毕竟是有头面的。他甚至找相熟的医生出具了合格的婚检证明。但我不够信任他,我们在下雨的星期天前去体检。还好没什么不妥,除出我的肋骨有陈旧性损伤。
一个普通的星期四,我做了一次关于青少年暴力事件的采访,稿子写出来,1200字,交给头儿,然后我搭车去芙蓉。车子里空荡荡的,司机竟然放着碟片,这趟车,近来我常常乘坐,它通往林梧榆所在的地方。我发誓,我从来没有在车上听到过任何音乐。
在一些熟悉的老歌之后,是一阵清扬的过门,由口琴吹奏出来,有一种特别的伤感,像暗夜里一点悱恻的怀念。我震动了一下。
就是这般毫无预兆的,我重温了陈升的嗓音。我没有告诉过你,在多年以前,维嘉唱得最棒的一支歌,就是它,《把悲伤留给自己》。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没有人知道,在这样一部破旧的公交车上,坐着一名呆怔的女子,恍惚地想念着18岁那年爱过的男人。这是一个结婚的日子,呆怔的女子将要赶赴婚姻的刑场。她以为,结婚原来就像买一棵大白菜那样简单。
我自然没有弃车而逃,首先,那不过是一辆糟糕的公交车,其次,我的新郎并不在车上。逃走需要悲壮的理由、浪漫的豪情以及华美的场景。如果我一时冲动,在忧伤的怀想与暧昧的恐惧中提前下车,结果将会是我不得不在寒冷的风中老老实实等待下一部前往芙蓉的班车。如此而已。
你看,我清醒得很,既然我不是女星伊利莎白,也不是女王伊利莎白,就别指望会有够格调的男人痴痴伫立在铺天盖地的水晶玫瑰中天长地久地等候下去。
林梧榆临时被市长大人叫进办公室,我等了他一个多钟头。深暗的走廊里异常安静,林梧榆单独有一间小小的屋子,他把自己的文档收拾得很整齐,桌上有一方苔青色的玻璃镇纸。我翻看他的杂志,大都是理论性的,几乎每一本他都一丝不苟地读过,以红铅笔划了不少细线。我对这样的工作方式是陌生的,林梧榆叫我想起上个世纪60年代拍摄的电影。
我们赶到办事处的时候已经接近下班,林梧榆事先打过电话,人家在那儿规规矩矩地等着。林梧榆一进门,主任就亲自迎上来,握着林梧榆的手连连摇撼,说是在酒楼里订了位置,要为他庆贺庆贺,又开了几句〃 先上车,后买票〃 之类的市井玩笑。我们分别在登记本上按了红泥手印,领过两本红色证件,就算礼成了。我翻开结婚证,发证机关的名字叫吹萧,我忍笑忍到眼珠发绿。你知道,芙蓉的街名很雅,都跟乐器有点关系,但这个未免太离谱。
就算是结婚了。结婚是一件很踏实的事情,全无云里雾里的惴惴感,就像是杨朔同志写的散文——我猜你懂得我的意思。
林梧榆谢绝了办事处的盛情邀请,他带我去见他的高堂。林梧榆有一套一百六十多平方米的政策性福利房,其时正遇到他父母的房子拆迁,他老爹老妈连同与之同住的妹妹妹夫一起搬去他那儿。我从未去过他的家,我喜欢静和清爽,不大想跟他的家人发生密切的联系。可是结过婚,打声招呼总是应当的。
那个小区在芙蓉大约已是上乘,房屋建造得中西合璧、异彩纷呈,阳台有西班牙风格的廊柱,屋顶是苏格兰式样的,可惜统统被中国农村的泥瓦匠篡改,仿佛小孩子涂坏了的一张画,怎么看都是荒谬、异形的。林梧榆的家在三楼,很时髦的错层,客厅大得很,装修上头是颇花了点气力的,门廊上头居然细细镌刻着钟馗捉鬼一类的古画,十足十小镇暴发户的派头。还好大毛及时冲出来,低声咆哮着,舔舐我的鞋子,认出我的气味来,连连摆尾。我蹲下身,抚摩它背上的皮毛,它蜷起身子,舒服地哼唧。
林梧榆的母亲——也就是通常的老妇人模样,稍微带些妖娆,长长的金耳坠随步曼舞,嘴唇很薄,口红轻易就涂过了界。打住,我并不想描述她,即使她打扮得像旧社会的鸨母,我也不想作任何评价。
林梧榆的父母忙着请我坐,给我削水果,但他们脸上总有些惊慌相,如临大敌似的。我略略奇怪。林梧榆的母亲终于忍不住,将儿子叫过一旁,轻声耳语。林梧榆不安地看了看我,跟着母亲进卧室去了。
电视机开着,是芙蓉台的节目,播放着小麦种植技术。我慢慢啃一只梨,无聊地盯着屏幕上的青苗和戴斗笠的农妇。林梧榆的父亲咳嗽了两声,与我搭讪:
〃 小苏在报社工作?〃 我一惊,隔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叫我。小苏,哈,很少人这样叫我。
〃 啊是,是。〃 我结巴。
〃 平时比较累吧……〃 一语未了,卧室里传出乒乒乓乓的击打声、重物坠地声、喊叫声。我立起身来,见鬼了,他们家在拍摄暴力电影吗?
很快地,卧室门开了,门边站着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皮肉光滑紧致的一张脸,非常美,头发烫成细碎的小卷,像旧上海的小歌女。林梧榆气急败坏地抢先拦在她身前。刹那间我有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她一手重重推开林梧榆,走到我面前来,凑近我细细打量,她的年纪已不轻,脸上没有血色,穿黑色的大衣,大冷的天,里头只得一件贴身绒衫,领口开得低,雪白的胸脯简直耀眼,丰润的乳部若隐若现,不得了不得了,这般冶艳,连我都贪婪地张大了眼,馋涎欲滴。
〃 你就是苏画?〃 她倨傲地问,她的个子很高,围着我转悠。我保持沉默。林梧榆横亘在我和她之间,半是哀求半是恐吓地对她说:
〃 你到底还要怎么样?!〃 一切都很戏剧化,她摆脱林梧榆,闪到我眼前,扬手欲动粗,我迅捷地挡住她的手,不客气地一巴掌捆过去,她脸上结结实实着了一下。她楞住,突然间,她号啕大哭。
〃 林梧榆,不要抛弃我,我跟了你一年多……〃 她呜咽。我吃惊坏了,看住林梧榆,差点没摸出小刀子捅死他。
〃 你别信口雌黄!〃 林梧榆拽住她的胳膊,猛力摇撼。她抱住他的腿,任凭他胡乱摇她。渐渐地,林梧榆停住手,一动不动,他们像两尊化石一般凝固掉了。
我抓住自己的手袋,我知道,在人满为患的窘境下,有人必须退场。隔了一会,林梧榆扶起那妇人,她犹自抽抽嗒嗒,但锐气已消失不见。林梧榆的母亲乘势取出一只皮箱,递进她手中,她也不争辩,竟可怜兮兮地挽起箱子,低头朝门边走去。临出门,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她说:
〃 对不起……〃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一双绣花高跟鞋沉寂地踩着楼梯,像聊斋中哀怨的女鬼,一步一步,向着没有光的密林,逐渐淡出。我跌坐进沙发,老天,你叫我怎么想!
林梧榆的父母惊魂未定,扎着手,呆立在原地。林梧榆拉住我,带我到卧室里去,他关上门,径直走过来,在我跟前跪下。
〃 她是有丈夫有孩子的,她的丈夫是我的老朋友,患了精神病……〃 我摇摇头,制止他,我不想听。事情很明显,他没有处置好婚前情人,以致于打上门来。到底不是年少轻狂的小女子,我明白得很,那妇人与林梧榆不过是彼此安慰,她是有家室的,而他的理想是找一位冠冕堂皇的未婚妻,时日久了,他们之间也许有点真情,谁知道呢。
我在碎乱的卧室、傍晚的斜阳光里无声地坐了很久,林梧榆一直跪在我脚边,我们都没有说话。慢慢地,我想得清楚了,我只能饶恕他。既然他不是公认的色狼,也不是罪该万死的强奸犯,我就没有充分的勇气在结婚的当天决定离婚。你看,婚姻就像一个黑社会,内幕如何,外人永远不得而知。
林梧榆在我的身体上尽力盘旋,时高时低,犹如一只扇动着翅膀的老鹰。我们一共做了五次,在我的公寓中。我的内里干涩疼痛。林梧榆也不见得多么有激情。但我们需要运动,拒绝停顿与思考,需要完成某种仪式,印证某种东西。
那晚我坚持回到成都我的公寓,林梧榆无话可说。我们是仓促了一些,居然连新居都不曾准备。是夜他的动作很温柔,温柔里有轻轻的霸气和一些羞涩,是没有经验的、饿极了的样子。你瞧,就是他的害羞与傻气蒙蔽了我。我点起一支烟,我总在完结后点起烟来,像个偷情的男人。
在所谓洞房花烛的辰光里,我翻尸倒骨地回忆起我们邂逅的经过,我想不出哪怕是一丁点值得以身相许的原由。没办法,做了人家的老婆,反倒理智起来。林梧榆打起呼噜来,我们做了这么多次,我可从来不知道他会打呼。我掐灭烟蒂。是的,是我的孪生妹妹安排了一个陷阱,心甘情愿跳下去的却是我自己。我睡不着,极端无聊,点起另外一支烟来。
我们在一间著名影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