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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子猎奇心重,给自己取个傻蛋一般的名字叫菜鸟,因为她崇拜日本人松岛菜菜子,天!因此,你如果拨通那个热线号码,多半会听见一把周迅似的嗓子,您好,这里是城市热线,有什么需要帮助吗?菜鸟的嗓音质感很重,铿锵有力,质地作金石声,你绝对不会想到那是一个只懂得谈谈情、跳跳舞的浅薄姑娘。
我呆在办公室读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读得发起怔来,那是太过复杂伤感的一段故事,非常非常美,简直不应当是漫画。分明的,当你怀着邂逅蔡忠志的心情来推敲几米,你会有一种一脚踏空的感觉,仿佛买了去东京的飞机票,却误搭上赴纽约的航班。就是那样。重重电你一下。不容分说。
菜鸟面前放着新出版的杂志,封面上是一名金发新娘,神采飞扬,穿象牙白的缎子套装,脸埋在大束的郁金香里,时髦得体。外国人就是这点好,凡事知道适可而止,婚礼上是有节制的香槟与甜点,没有中国人推杯换盏、鱼肉狼籍的沆瀣气——嘿,你别信我,本小姐唯一出国的经历是越南,满目都是凶猛的阳光以及寂寞的麦田,看着还不如咱们胡乱热闹的好呢。
〃 真定了呀?〃 菜鸟嗲声嗲气地对着听筒说,那是她的私人电话,这丫头片子常把线路占着,〃 可是我要两点钟才下班呢,谁叫你擅自作主呢?〃 我用指骨漫不经心地轻轻扣击桌面,室内有人点起烟来,一团浊重的烟雾扑袭而来,是女的,熬了夜,肿着眼皮,小心翼翼地抽烈烟提神,撮尖了手指,只怕脏污了指甲。我们是这样的,在江湖上呆得久了,往往会沾染上无数男人脾性,这世道不由得你不狠,不由得你不放纵,不由得你不刻薄,否则你不会快乐。当然当然,小女子的伪装是切切不能丢的,好整以暇的脸和精致的妆容是战胜男人无往不利的器械,道行深的,也就是人妖了,外边千娇百媚,里头钢筋铁骨,没法子,谁叫咱们同在一条贼船上混呢?
我打个哈欠,菜鸟终于收了线,听也听得出来,那头答应了等她,为她改时间,为她变计划,为她而跟别的朋友失信,以她为生命之唯一,为了她,金钱名利统统不要,搭上身家性命亦在所不惜——不用问我都知道,那小子不会超过20岁,20岁的花花太岁,家境好一点,自14岁开始泡妞,每一次都是真感情,爱的时候火烫炽热,离别了会哭,至少煎熬半个月才搜寻下一个猎物。
〃 他几岁?〃 我百无聊赖地问。
〃 下个月满19,跟我一年的。〃 菜鸟眨眨眼睛,她也不是当真的,我知道,接她下班的男人各各不同,在她这个年纪,跟一个男人走是很丢份的,譬如长期坚持用同一只胭脂,不是穷,便是不懂得时尚,而时尚呵,那是至为重要的把戏,维系着一个女孩子的全部尊严,尤其她又没有一张像样的毕业文凭,拿得出手的惟有各形各色的仰慕者——看看,没本事有什么打紧,哭着喊着要照顾我终生的男人多着哪。
〃 女人最开心最放肆的日子,也不过是这几年。〃 我笑笑地说。
〃 放肆?〃 菜鸟歪着头想一想,老老实实地回答,〃 是的。〃〃所以呵,有人肯等着你的时候,千万别准时,叫他等好了。〃 我把她忽略的哲学教给她。这妞沉不住气,约会前三刻钟开始补妆,提前半个小时出门等候,迟到的总是她的色眼男友们。
菜鸟不置信地呵呵笑,仿佛我在讲笑话。其实我平生最大的憾事就是没本事在十几岁时叫某一个男孩子为我心碎。念到初二,终于收到第一封情书,暗恋我的是前排的男生,约我当晚8 点到学校附近的街心花园见面,我自然没有去,一整夜失眠,一颗心涩涩的,梦见他在倾盆大雨中痴痴地等,梦见他为我悲伤自缢,尸体在冰凉的月光下泛出幽蓝的光芒。结果呢,第二天早晨他慌慌张张地跑过来跟我小声道歉,说什么不好意思,让我久等了,他妈妈死活不让他晚上单独出门,云云。我听得怔住了,想明白过来,忍不住,伏在桌上乱笑起来,多么荒唐滑稽的约会!mpanel(1);
无所事事呆在办公室孵卵的人渐渐都出去了,统共只剩得我和几个男同事,女记差不多出了门,人人都有门道,好皮囊的有其它报纸的部门头头提供信息源,次一些的货有忠心耿耿的男记者做后盾,再不剂,狐朋狗友总有三两个吧,驻扎在各家媒体,一遇天灾人祸,火箭速度赶往现场的同时,往往不忘记发几条短消息出去,有钱大家赚嘛,因此本地报纸的新闻每天有八成以上的重合。坚持独辟蹊径的只有我这种孤僻、清高、落落寡欢的家伙,成年以后我不喜欢交际,朋友都是淡淡的那种,很敷衍,很虚伪,我受过伤,不再相信女人,男人也不。
告诉你,女记者不外乎两种,一种精力充沛、四处游走,靠体力及智商谋生,另一种则穿尖跟鞋,视新闻现场为名利场,像上两个世纪法国的交际花,躺在贵妃榻上招待恩客,男人坐在侧畔,喃喃细语,良家妇女看不过眼,讥讽这种女性为THEHORIZONTAL,玉体横陈,即衣食无忧。我读过小仲马的《茶花女》,说实话,我烦她们,在情感上,我有洁癖,这不奇怪,嫁不掉的女人大半都有。
菜鸟不断地接电话,有找她的,有申诉买电器上当的,有目睹车祸的好事者,甚至有人想刊登一则寻狗启事:爱狗走失三日,出走时着红色绸缎背心,毛色雪白,前腿有残疾,狗主甚念,若有知情者,请致电多少多少,定有重谢。
慢着,狗——刹那间,我想起大毛,林梧榆的大毛,那个会彬彬有礼吃冰淇淋的狗。我的心跳起来,眼前闪烁出饷银的光华,用葛朗台一般的神情贪婪地翻找我的掌上电脑,华伦天奴的小型手袋被我的杂物塞满,毫无身价地鼓胀着。但是没有,我居然没有留下他的联系号码。呆了呆,我拨通114 ,我恍惚记得他说过,他在芙蓉市政府秘书处。我顺利查到了他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寂寥地响着,无人接听。
是午后三点,下午茶的辰光,在阴雨绵绵的伦敦,一家人团团围坐在有雾的窗前,仆妇捧上极薄的青瓜三文治与柠檬茶,嘘嘘地吹着,热热地喝下去,房间里的装饰品位非凡,如同建筑文摘里的插图——是,我尽梦幻着这些,是泛滥成灾的小资中的一员。可是你知道吗,我想得更多的却是变成深山中的野人,或是渔翁,或是陶渊明,很厌世地对着一株菊花吟诗颂词。
我缺乏耐心,隔十分种再打,这次有人来接,是女士,温言细语告诉我,林梧榆在开会,问我是否急事,是否需要留话。我说谢谢,我会打来。隔半点钟我忍不住又打,接电话的依然是刚才的女士,听到我的声音,她立即歉意地说:
〃 对不起,他刚刚回办公室取了一份文件,又赶着去开另外一个会了。〃 我失望地〃 哦〃 了一声,他们的工作情态是两样,一天开八个会,就一些抽象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然后就算及格。我呢,不是闲得能淡出鸟来,就是忙得像一只鬼。偶尔也会羡慕这种人,我有同学当公务员,餐餐有美味,一个月发一次洗发水香皂牙膏手纸,晚上赴不同的场子叉麻将,体重在一年之内暴胀20公斤。闷是闷了点,但开同学会人家是最威风的,记者算哪根葱,人家隔壁办公室就是管全省媒体的那个官儿,你跑了一辈子新闻说不定都没机会认识的那个业界要人,嘿!
我打了个呵欠,常听杂货铺的老板抱怨,这年头生意不好做,用来形容我此时的际遇再合适不过,像开着的士满街乱转、怎么都兜不着客的司机。姜太公钓鱼是另一码事,他又不是等着鱼下锅——天晓得哪根筋不顺,最近几年我牢骚满腹。有一个光荣地做了妈妈的女同学在两年前就直言不讳地跟我说过:
〃 苏画,一旦结了婚,你就不会再怨天尤人了。〃〃可是我五毒俱全,品行不端,谁敢娶我?〃 我哀叹,引得她大摇其头。说实话,这帮女同学个个虚情假意,表面上满是温暖的、温柔的、温情的同窗之谊,暗地里其实拼命较着尽,比丈夫,比工资,比儿子,恨不得自己有天底下最幸福美满的家庭,别人最好嫁不掉,勉强嫁掉的也速速离婚,如果有至为亲密的女友闹个未婚妈妈的下场,那是再好不过,既有笑话看,又有同情心抛洒,那个乐啊。女人贱就贱在这儿,念了十几年的书,闹来闹去的,别说什么海阔天空,小心眼里拥拥挤挤地就装得下男人孩子。当时似乎就是同学会吧,我记得我故意冒充十三点,口无遮拦地问那荣升母亲大人的同学:
〃 喂,听说生了孩子会性冷淡,你让不让你老公碰你啊?〃 哈,她脸腾一下就红了,伸手拧我的胳膊,我笑起来,像男人那样对准瓶口,大大地喝一口啤酒。这可好,玷污了小女人纯洁的耳朵。谁叫你一副嫁了人便肆无忌惮的婆婆妈妈相呢,哎,做人老婆要什么本事,跟出牙差不多,早晚都一样,没什么值得骄傲的,除非你嫁的是霍英东。
傍晚六点,天色照旧一派通明,早有值夜班的来换菜鸟,这一位小姐是近视眼,迷武侠小说,特别是古龙,一坐下来,屁股似被胶水粘住,除了记录热线以及看书,再不见她做别的,包括喝水。我伸个懒腰,预备收工,去我的水粉画华尔兹,过一个有点儿意思的夜晚——您别误会,那儿不见得有艳遇等着我,我是指收取钱银,间或有小费是很提神的。走到门口,想一想,我折回来,拨通林梧榆的号码。
〃 你好,秘书处,林梧榆。〃 总算是他本人来接,公事公办的口吻,但客气周到,容易使人产生信任感。
〃 是我,苏画。〃 我说。说实话,我不太有把握,上一次的见面基本上是我涮了他一把,再傻的人也知道我是在卖弄自己兼愚弄他。
〃 苏画?!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他反问。我犹豫,不知道他是兴奋还是厌烦。幸好他接着露了底儿,〃 我打了好多次电话找你,手机关机,传呼不回,〃 他仿佛与我很熟,全无客套,〃 结果去问你妹妹,她们说你出差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上周末,有事吗?〃 我虚应着,这倒是叫我意外,那一番假洋鬼子兼风尘女郎的表演居然没吓退了他,看来我是低估了他,这厮大约见过些世面。
〃 也没什么,〃 他的声音略微亢奋,〃 不过是吃吃饭,喝喝咖啡那些。〃 我无端端想起中学时蹲马桶看的一本书,日本老女人写的,封面印了她自己的相片,戴着颗粒很大的珍珠项链,头头是道地教育女孩子,如何用床单做晚礼服,如何进行裸体空气浴,如何安慰心灵受伤的小男生。有一段很玄的,是解释男孩子为什么爱在午夜给女朋友打电话,絮絮低语,那是因为他们欲望强烈,于是一边通话,一边自慰。日本老女人用了相当细致的描绘,看得我立即便秘。
〃 ……我们这边新开张了一家泡椒鱼头,味道好得不得了,你一定要尝尝,〃林梧榆自顾自地安排,〃 就是今天吧,我马上过来接你。〃〃这样好不好,如果你有时间,这会儿把大毛的相片带过来,我想做一篇它的报道,正好采访采访你。〃 我在脑子里迅速盘算,相片的稿费就不必给林梧榆了,他和他的狗都上了报,出了名,那点碎银子烂芝麻就算我的一餐早点费好了。别笑我,这世界上压根儿没有一颗干净的心,高尚的人不过是懂得掩饰的人罢了。
〃 好,好,我立刻赶过来,我们在市区吃饭。〃 这人是饿死鬼投胎,心心念念挂住吃,若不是看在大毛的狗面上,我是没功夫应酬他的。
夜班编辑已经三三两两地来了,屋子里顿时唧喳一片,一帮人嚷嚷着夜宵外卖的题目,为了巷口的阳春面与叉烧饭争得一塌糊涂。我出去买新出品的菠菜面包,安抚咕咕叫的肚子。芙蓉距市区尚有50余公里,且是塞车高峰,林梧榆不会快到哪里去,我给值班主任大致说了说,又让编辑留块版面,而后便出去逛商场,帮我的妹妹们挑选打折的睡兔,她们睡觉喜欢抱住白色柔软的动物,原来的两只已经破旧不堪,沾满唾沫与汗液。我乐意替她们念叨着这些小破事儿,那样至少能感觉我和她们是亲密无间的,我们是姐妹,没有彼此遗弃。
前后不过二十分来钟,当我抱着巨型身胚的玩偶狼狈地回到办公室,林梧榆已经坐在桌前等我,同行的竟然还有大毛,呲着牙,恐吓我的同事。林梧榆的穿着很正式,衬衫西裤,打了领带。这种天气,打领带,在我的想象里,该是受中央领导的接见了,否则怎么值当中暑的风险。尤其他的领带是红色绣野玫瑰的,夸张得像个乡村新郎。
〃 你喜欢玩具?〃 他接过一只,笨手笨脚地隔着包装纸抚摩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