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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碎影-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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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大一些的侄儿,跳后墙后钻入庄稼地,都逃出来了。我有个三姑母家的表妹,嫁在我们村南稍偏西五六里的侯庄子,出逃前约定在她家见面。其时是七月,地里庄稼多,都不敢走大路,穿庄稼地,如我母亲,缠脚,体不健,一定走了很久,但终于都到了表妹家。不敢停留,第二天由表妹家备车送到杨村,坐火车到了天津。天津亲友不少,住几天,听说南院二婶母未逃出,被打死,邻村薄庄我的小学老师薄鑫也被打死。家里动产都分了,一部分房屋也分给村里某某人。故土难离也终于不得不离,作长久之计,只好北上,投奔我(其时我长兄也离开香河县城,到北京闲居)。
  对于无依无靠的一般相识,我也不能视而装作不见,况父母嫂侄等乎,只好毅然放在自己肩上。不幸是其时我的日子也不好过,忙多样事,物价飞涨,上一篇已经说过,新的又加一件,是妻病了,天天发低烧,浑身无力,闹不清原因,也想到医院检查,既无钱又无闲。家里老一(妻之母),中二(我们夫妇),幼四(长女九岁,幼女两岁),已经七口,骤然加了一倍多,怎么办?衣食住行四项,燃眉之急是住。农村睡炕,占一间屋靠窗的半面,加几个人没什么困难,都市改为睡床,一个萝卜一个坑,加一个人也要另想办法,何况九个!只好求亲友,借,租,疏散,其中有些可以兼做些家务活,挣饭吃。其次是食,就是只图果腹,也要花钱。为减少开销,求广化寺支援,他们磨玉米面的时候,送一些来。衣也不是小事,因为都是穿一身单衣,空手逃出来的,近,要添些替换衣服,远,没有夹衣可以对付,没有棉衣就难得过冬,总之也需要为数不少的钱。语云,病有工夫急有钱,妻病,只好卧床;逃来的人要衣食住,己力不足,不会偷盗抢劫,只好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相识中几乎没有富足的,只能各尽所能,集少成多。就这样,过些时候,中年以下的,有的到天津另找生路,我的负担逐渐减少,总有将近两年吧,这次的危难才度过去。情况是这样:土改,上方派来的人带来的暴风刮过去,死的死了(包括少数吓死的),分的分了,发号施令的人撤了,村里的秩序,以及绝大多数村民的思想和感情,又退回去不少,于是到1948年的后半或年尾,村里曾来人,半公半私,说家里人可以回去,照旧过日子。上面说过,故土难离,又因为局促在都市的小屋里,出门不能望见田野,入门不能亲近土炕,早就积累了想家之情,听到故居还可以住,就恨不得三步两步跑回去。但也知道,故居已经成为徒有四壁,去住,就不得不置备些日用之物。总之,又不能离开钱和精力,如此这般,记得挨到1949年初,二老以及在外面还不能自食其力的,都回家了。父亲为人直爽,母亲谦和温厚,在村里人缘都好,所以到家,没有什么大困难,又安居乐业了。但究竟是心里受了创伤,回去住了不到三年,父亲故去。又过了几年,大跃进,都吃不饱,就又外出,把家扔了。
  这次家里人外逃的灾难给我的影响不小。多大呢?心,急,身,奔走、乞求,即使有打算盘之瘾,也必是算不清。可以算的还有两项:一项是欠了不少债,但数多少,何时还清,如何还清的,是早已说不清了;另一项是努力支持到1948年春,我终于累倒了,患了胸膜炎,住医院,详情留到下一篇说。
  这次的灾难,正如各时代的许多灾难,也是由政治(谓行使政治力量,大至战争,小至查户口,等等)来。行使政治力量,普遍的性质是强制所统辖的人民干这个干那个。这个那个,绝大多数是仍旧贯的,所谓年年如此,虽然也不能躲开是非问题,但问题不大,因为仍旧贯的一般是不得不如此的,至少是人民习以为常、能够忍受的。新措施,尤其以运动形式强制执行的,就未必是这样,而是必面对是非问题。评定是非,在哲学上也是个大问题,因为评定要有标准,标准同样有是非问题。这是个无底洞,最好是不钻。不钻,游荡于洞口,或者可以称之为卑之无甚高论,是否仍旧会想到是非问题?确是曾经想到,因为这里是追述旧事,其时所想也是旧事,虽然未必能合于时宜,为了存真,似也无妨说说。


《流年碎影》 伤哉贫也(二)(2)


  入村,平分财产,打死几个财产较多的,全家扫地出门,表面的目的当然是消灭阶级,实现平等,使人民都能,或渐渐能,享幸福。可是这样做,真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吗?显然,分得一些财物的大多数人,变不幸福为幸福,只是可能而非必然,因为所得不多,未来亨通与否还要靠诸多内外条件;而一些被分财物的人之不能幸福则是必然,因为已经家破人亡。明知一部分人必家破人亡而仍这样做,必有深一层的目的,推想是想取得一部分人变消极为积极、变一贯瑟缩为敢拼敢打,另一部分人因怕而变为绝对服从的结果。这样的结果看来可以取得,但要付出代价,代价是变原来的大致以宽厚相待为一部分人扬眉吐气和一部分人低声下气。付出这样高的代价,值不值,显然还要走着瞧。
  以上还只是就一个小村庄说,可以算作小节。还有大节,是搞政治,求治平,可以不可以为达某种目的就不择手段。这次的手段是认定财产多的都是坏人,死有余辜。事实显然不是这样,因为做好事坏事,纵使与财力大小有些关系,总不是必然的关系,换句话说,大款(用今语)不见得就坏,无款也未必能安分守己,可见以财力大小定好坏是不公道的。还有更大的不公道,是把传统的社会不平等情况(姑且算作不合理)的责任放在某些人的头上。试想,一个人生在某一个社会的某一家里,并非出于自己的选择,你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又能把这个社会怎么样?己力所能做,也只是顺着前人走的路往前走而已。生在贫民家是这样走,生在地主家也是这样走,而一旦,新风来了,说哪一条路上的人有罪,可以越过法律处死,这公道吗?可怕的是这种不公道还会下传,举我亲见的一事为例,我有个堂妹不幸嫁到地主家,生个儿子,我见过,用旧小说笔法形容是一表人才,年过三十还找不到对象,因为谁家的姑娘也不愿意,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接受命令,到大门外扫街。他无罪,竟至不得不独身,不要说他自己,就是旁观者,也不会说是合理的吧?
  “理”是宋儒最喜欢讲的,其实也可以卑之无甚高论,说一切事求合理,不过是希望人人都能够心服口服而已。在有关治平的大小问题上,心服口服来于公道,像我们家乡一带土改的举措,旧社会的情况,合理也罢,不合理也罢,说其责任都应该由财产较多的人负,而负之道是死加扫地出门,我以为就不公道,也就不能使人心服口服。不心服口服而表面不得不服,会不会也有什么影响呢?孟老夫子大概以为会有影响,因为他曾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两种“力”,不协调,看看旧史,总是不值得庆幸的吧?
  附记:文中提及的两件事,语焉不详,想具体说一下。其一是说土改打死人,还有吓死的,这是指我家隔一家的东邻石家通称为豆(腐)房的一个三十上下岁的妇女。这一家住在通北面一个大车道的左侧,门坐东向西,老人大概故去不久,留下兄弟二人,还合伙过。兄小名(学名不记得了)小肥子,年岁略小于我长兄,弟名小强子,年岁略小于我。都娶有妻室,兄的高身材,显得精明,弟的中等身材,少言笑,非常老实。据说在街头打人的时候,村民都要去看。大概就是打死我二婶母那一场,这位通称为小强子媳妇的也奉命去看,看完,回家就病倒,只两三天就死了。其二是提到心服口服,这是旧话,土改带来新时代,就不再有口不服。而心怎么想,乃来于唯物,连自己也无可奈何。还是说这次土改,家破人亡的人家,心是否服可不问,只说分得财物的,我的小时候弟兄王二(名福顺)曾跟我说:“土改,我分的东西,有你二叔家的。我穷到什么样也不能白拿人家东西,夜里街上没人,我从墙外给扔回去了。”可见取得心服不像取得口服那样容易。一个老实妇女吓死,一个穷人心不服,也许算不了什么大事,但讲治平之道,求真能治平,总该平心静气想想吧。马秀琴录入


《流年碎影》 病痛留痕(1)


  俗语有贫病交加的说法,“伤哉贫也”我已经写两次,从俗,应该写病。也确是有病,单说非头疼脑热,短时期可以过去,因而使我心烦的,不惑之年以前,也可以凑几种。计有五种,大致以时间先后为序说说。
  第一种,可惜连病名也闹不甚清,只凭现象,称之为风疹。病不是致命的,可是:一、常反复;二、发则很难受;三、久治不愈,所以很烦心。由开卷第一回说起,还是上初级小学时期,估计十岁左右吧,春天的某一个下午,在学校,忽然感到浑身皮肤发热发痒,看,发热发痒处皮下有红点,难过得忍不住,就跑回家。家里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依农村的传统,还没有找医生看的资格,只好让躺在炕上,看看如何发展变化。其后,红点肿起成为小泡,痒得更厉害,如果挠破就出水。面部更多更密。怕风,不敢出屋。总有十几天吧,水泡收缩,表面结成痂。又过些天,痂脱落,不再发热发痒,算是好了。讨厌的是从下一年起,每到春天必反复,有时反复还不只一次。总是在春天回暖风多的时候,发病之前有预感,是耳的上部发热,继以痒。然后是浑身胀闷。紧接着就表皮出现红点,很痒。红点以见风处为多,所以如果发病不重,就集中在面部和手上,胸部有一些,背部和下身很少。轻,红点不高起成泡,但也很痒。记得在北京大学上学时期,一次反复,重,唇上生满泡,以致吃饼,要撕成碎块往嘴里塞。语云,得病乱投医,自从到通县师范上学,有了求医的条件,就在发病时期找医生。记得到过潞河医院,还由教医学的教师王皡如(名同观)介绍,到过北平医学院附属医院。到附属医院若干次,负责诊治的是个皮肤科专家,用当时的先进疗法,注射。当时有否疗效,难于证明;到第二年春天,病照常反复,可以证明,这位专家的办法仍是治标,不是治本,或者说,还没找到病因。病因是什么?专家尚且茫然,我也就只能认命,每年痛苦若干天了。就这样挨到40年代末,我长兄来北京住,有一次,记得是夏天,共同去看本县的绅士李伯兰。他住在今北京站附近一条胡同东口内路南,见面之后闲谈,长兄说这位还通医道,我就说了使我心烦的病情,问他有没有办法。他略沉吟一下,说他推断是由于消化系统郁积,用药清清肠胃可能有用。我请他开方,他说不必开方,吃成药清宁丸就可以。那是由北京广德堂创制的一种和蜜的大如鸽卵的丸药,其中药料主要是大黄(又名川军),价钱不贵。我记住这个处方,由次年春天起,先是一觉得耳轮上部发热、身上发紧就吃,每天半丸或三分之一丸,后来想到未雨绸缪的妙法,不等有预感,在春风将起的时候就吃。果然,从此,先是虽反复也很轻,后来,到50年代末或60年代初就不再反复。说不再反复,是不吃清宁丸预防也不再发病,我想,这是因为,随着年岁的增加,体质也会有较大变化。变,由幽谷迁于乔木总是可喜的,那就连当年的多次烦恼也一古脑儿忘却吧。
  第二种,有明确病名,曰贫血。与上一种病相反,没有什么痛苦,并变短期为长年。开始于何时,记不甚清,常买药吃则在40年代。征象是消瘦,面色苍白,四肢无力,大概是某次检查身体,某医生告知病名的。治疗办法是吃一种补铁质的药,名菲罗素,南小街路西福民药厂所制,黄黑色药片,装在寸半高的扁玻璃瓶内,我常去买。连续吃几年,疗效如何说不清楚,但总可以断定,并非立竿见影。未能药到病除,我想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慢性病,只能慢慢来;二是病乃长期营养不足,甚至食不能饱所致,神丹妙药总不能代替鸡鸭鱼肉。又是伤哉贫也!且说这贫血病,几乎可以说不痛不痒,可是影响却不小,——应该说相当严重或非常严重,是破坏了记忆能力。举一次的对话为证,是到福民药厂买药,与也去买药的一位病友闲谈,我说患病以后,感到记忆力明显下降,“比如见到一个生人,问过姓名,谈了一会儿话,过十天半个月再见到,就忘了人家的姓名。”那位说:“你的病太轻了,我是上午谈过话,下午就叫不上来名字。”就说轻吧,也使我吃了大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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