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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第十八辑)-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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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死了。”他说。

    一时间,她感到自己的舌头都僵住了。当她略带掩饰性地去捋头发的时候,桃
汁刚好滴到她的颧骨上。为了显示自己的震惊,她没有擦掉它,听任那甜蜜的汁液
顺脸流淌。她听见朋友说,上个月,他和一个朋友在黄河公墓为妻买了一块墓地。

    说到这里,他迟疑了片刻,然后说:“我说的那个朋友,就是引弟。”他说,
遵照亡妻的临终嘱托,他和引弟在亡妻的墓前栽了一株泡桐,一株花椒。插队的时
候,为了改天换地,他们把丘岭上的花椒树都砍光伐净了。第二年春天,为了抵御
突然刮起的风沙,他们又在田间地头栽种了许多梧桐。他和妻子就是在砍树种树期
间相爱的。他说,有一天他又梦见了妻子,梦见泡洞的根须伸进了妻子的骨灰盒,
把酣睡的妻子搞醒了。

    他说得很自然,就像在转述别人的故事,就像呼吸,就像咽唾沫。正是他的这
种语气,多少打消了她的不安。她的目光又投向了那面墙,那面原本挂着油画的墙。

    朋友注意到了她的目光,但许久没有说话。就在她想着谈话如何进行下去的时
候,朋友突然咬了一口桃子,咔嚓一声。她听见朋友说:“引弟从墓地回来,顺便
把它带走了。记忆越美好,你就越伤感。这桃子什么品种,这么脆。唉,引弟是担
心我触景生情,永远走不出过去的影子。”

    “她还真是个好女人。”她说,接着她故作轻松地问道,“你最近见过她吗?

    其实,我也很挂念她。“

    “巧得很,她刚从这里出去,很快就会回来。”朋友说,“你要是不急着走,
呆会儿就能见到她。杜小姐,她对你没有怨恨。你的引弟姐姐有一颗圣洁的心。”

    圣洁!杜蓓从来不用这个词。它生硬、别扭,像从墙上鼓出来的砂礓,还像…

    …还像朋友亡妻乳房的那个硬块。尤其是在这个场合,她更是觉得这个记号有
一种令人难堪的修辞效果,但不管怎么说,她总算证实了丈夫没有说谎。够了,这
就足够了,至于别的,她才懒得理会呢。她拿起一只桃子,愉快地削着上面的皮。
她削得很薄,果肉是白里透红,给她一种视觉的愉悦。桃汁带着些微的凉意,光溜
柔美。

    但是,一只桃子还没有吃完,她的喜悦就变成了焦虑:我该如何劝说引弟放弃
上海之行呢?

    “她来汉州,有什么事要办吗?我或许能帮助她。”她说。

    “她是来送还女儿的。办完了丧事,她把我女儿也带走了。孩子当时夜夜惊梦,
要不是给她照看,说不定病成什么样子呢。”

    “你说的事我一点都不知道。在国外的时候,我经常想起你们。一回国我就想
跟你们联系,可怎么也找不到你的电话。过两天,我请你和孩子到家吃饭。我现在
能做一手西餐,牛排做得最好,罗宋汤也很地道。”

    “好,我一定去。可是,”他话题一转,开了一句玩笑,“我现在是条光棍汉,
我们的诗人不会吃醋吧。诗人们天性敏感,比超市里的报警器还要敏感。”他大概
觉得这个比喻得独到,说着就笑了起来。看到朋友可以开玩笑了,杜蓓也放松了。

    她也顺便开了个玩笑:“你要是带上女朋友,我会更高兴。”

    窗外传来了孩子们的欢叫。杜蓓隐隐约约听出,其中也有儿子的声音。当朋友
穿过卧室,往阳台上走的时候,杜蓓也跟了过去。她看到了儿子和朋友的女儿,一
个中年妇女正领着他们在肯德基门前的积水中玩耍。杜蓓一眼就认出了她。没错,
她就是丈夫的前妻引弟。引弟两手拎着塑料袋,正躲闪着两个孩子的追逐。而当他
们弯腰大笑的时候,引弟又小心翼翼地接近他们,然后用脚撩起一片水花。

    朋友的脑袋从阳台伸了出去,出神地看着这一幕。快餐店的灯光照了过来,把
他的手和鼻尖照得闪闪发亮。后来,杜蓓看见两个孩子主动把引弟手中的塑料袋接
了过来。朋友正夸着孩子懂事,两个孩子突然跑进了快餐店。杜蓓还看见女孩又从
店里跑出来,把已经走到门口的引弟往里面推,她的儿子也没闲着,又蹦又跳地把
引弟往门里拉。隔着快餐店的落地玻璃窗,杜蓓看见引弟替他们揩干了椅子,又用
餐巾纸擦拭着他们的手和脸。那个女孩一只手吊着引弟的脖子,一只手和男孩打闹。

    看到这和谐的一幕,杜蓓忽发奇想,这位朋友和引弟结成一家,不是天作之合
吗?

    再说了,如果丈夫的前妻有了归宿,不光她去了一块心病,丈夫也从此可以省
心了。

    想着想着,她就从朋友的神态中看到了他对引弟的爱意,而且越看越像那么回
事。

    是啊,瞧他一动不动的样子,简直就像堕入情网的痴情汉。

    杜蓓原以为他们吃完饭再上楼的,没想到他们很快就上来了。见到她站在门边,
引弟并不吃惊。“帮我一下,手都快勒断了。”引弟说。杜蓓来不及多想,就把那
两个塑料袋接了过来。那一瞬间,她碰到了引弟的手,就像碰到了异性的手一样,
感觉有一点烫。几年不见,引弟头发花白。如果她们并不相识,她或许会叫她一声
阿姨。

    引弟又买了两只炸鸡腿,说是给两个孩子买的。杜蓓立即用食指戳了一下儿子
的前额,说:“你不是刚吃过吗?真是个小馋鬼。”她本来要说儿子“没出息”的,
可临了还是换上了“馋鬼”这个词,因为它像个昵称,能揭示出母爱的性质。她看
见儿子的眉头有一道口红式的印记。怎么回事?她瞟了一眼引弟,想看看她是否涂
了口红。她没能看清,因为引弟正低着头,从塑料袋里掏东西:衣服,洗漱用具,
画夹,球鞋,药品……。球鞋和画夹显然是给她儿子捎的。引弟的儿子喜欢画画。

    杜蓓想起来,她和丈夫结婚那年,丈夫曾把那个儿子接到汉州过元旦。短短一
天时间,那个孩子就把刚粉刷的墙壁画得乌七八糟。她在一边生闷气,但丈夫却为
儿子感到自豪,称它们为“作品”,说那些“作品”让他想起了原始洞穴里的精美
壁画。

    现在想起这些,她还是有些不愉快,肚子里鼓鼓的,好像有屁。她无处撒气,
要撒也只能撒到儿子头上。于是,她揪着儿子的耳朵,说:“男子汉怎么能涂口红
呢,还涂得不是地方。不男不女的像个什么样子。”但说着说着,她就意识到那不
是口红,而是药水。她想起了下午扫进车窗的无花果树的枝条。就在这时,她听见
引弟说:“孩子的眉头磕破了,”引弟放下手中的袋子,掏出一瓶碘酊走过来,转
动着儿子的头,“再让阿姨看看。”儿子很听话,乖乖地把脸朝向灯光。引弟夸他
一声勇敢,他就蹦了起来,差点把那瓶碘酊拱翻在地。引弟按着他的头,笑着说:
“跟你哥哥一样,都是顺毛驴。”她所说的“哥哥”当然是指她和前夫生的那个儿
子。

    “可不是嘛。”她只好附和了一句。

    但说过这话她就没词了,为了不至于冷场,杜蓓就去逗朋友的女儿。现在,那
女孩正含着手指偎在引弟的身上,并且蹭来蹭去的。女孩没看她,也没看引弟,而
是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父亲。而那做父亲的,似乎承受不了女儿的目光,盯着地面
看了一会儿,转身进了厨房。女孩紧跟在后面,也跑进了厨房,并且用脚把门“砰”

    的一声关上了。女孩子的心事,永远是个谜。可那是个什么谜呢?她猜不透。
她又想起了刚见面时,女孩那充满敌意的目光。现在,这女孩似乎有要事和父亲谈,
不想让外人听见。现在客厅里只剩下了杜蓓、儿子和引弟。这应该是谈话的最佳时
机。

    杜蓓正想着怎样开口说话,厨房里突然传来一阵哭声。先是嘤嘤哭泣,像蚊子
叫似的,接着变成了抽泣,就像雨中蟋蟀的鸣叫。

    “你看这孩子。”引弟说着,就朝厨房走去。可以听出来,是女孩堵着门,不
让父亲开门。可是,当父亲把门打开的时候,女孩却又一下子扑了过来,像吃奶的
孩子似的,直往引弟怀里拱,拱得引弟一直退到电视机跟前。后来,引弟弯下腰,
咬着女孩的耳朵说了句什么,女孩立即仰着脸说:

    “大人要说话算话,不能骗人。”

    “当然算话。”引弟说。

    “谁骗人谁是小狗。”女孩说着,泪又流了下来。

    “我要小狗,我要小狗。”儿子边喊边蹦。她对儿子说,楼下有人,不敢乱蹦,
但儿子却不吃她这一套,蹦得更高,喊得更响。她实在忍不住了,便蜷起手指朝他
的脑袋敲了一下。她敲得有点重了,她自己的手都微微有些发麻。儿子终于捂着脑
袋放声大哭了起来。她推着儿子的后脑勺,要把她送到门外去。在家里的时候,他
就最怕这个,漆黑的门洞总是能让他的哭声戛然而止。但此刻,他却迅速地挣脱了
她的手,藏到了女孩的身后。当女孩被他逗笑的时候,他自己也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看孩子可真是一门学问。”杜蓓说。

    “他跟他哥哥小时候一样顽皮,男孩都这样,大了就懂事了。”

    “还是你有办法,我看你只说了一句,孩子就不哭了。”杜蓓说完,还没等引
弟回答,就把那女孩拉到身边,问阿姨刚才给她说了什么。女孩双手合在胸前,像
是祈祷,泪眼中满是喜悦,说:“阿姨说了,不会丢下我的,要带我到上海去。那
里的生煎馒头最好吃。”

    女孩再次向厨房跑去,她要把这个天大的喜讯告诉父亲。这次,那丫头还没有
敲门,门就开了,做父亲的端着盘子站在门口。女儿就拉住父亲的裤子,呱呱地说
个不停。杜蓓还看见女孩从口袋里取出了那只镂刻着圣母像的发夹,把它献给了引
弟,还要引弟阿姨戴上给她瞧瞧。现在就戴。

    那一桌子菜其实早就做好了。杜蓓想起下午见到朋友时,朋友腰间就裹着围裙,
像个大厨。她明白了,这是在给引弟送行。她再次从朋友的眼神中,看出了爱意,
对引弟的爱意。这是杜蓓的意外收获。她又想起了那个美好的结局:朋友和引弟配
成了一对。从此刻开始,她在心底里已经把引弟看成了朋友之妻。她甚至想到,届
时,她和丈夫一定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当初,朋友不是送给他们一瓶波尔多吗。作
为礼尚往来,她可以送给这对新婚夫妇一瓶路易十三。那是她从国外带回来的,本
来是想放在结婚纪念日和丈夫对饮的。

    “你一点都没变。看到你,我真的很高兴。”她主动对引弟说。

    “老了,头发都白了。”引弟说。

    “老什么老?不老。晚走一天,去染染头发,保管你年轻十岁,跟少妇似的。”

    朋友一边给她们斟酒,一边说。

    “现在去染还来得及。你坐的是哪一次车?别担心误点,我开车去送你。”杜
蓓没想到自己会这样说。所以话一出口,她便暗暗吃惊,好像自己主动放弃了上海
之行。她随之想到,引弟到上海去,一是看望儿子,二是要把这事告诉前夫和儿子,
让他们别再为她操心。或许过上一会儿,朋友就会向她宣布他们的婚事,并要求得
到她的祝福。果真如此,我这次不去上海又能有什么损失呢?连一根毛的损失都没
有。退一万步说,即便引弟和丈夫再睡上一次,又能怎么样呢?说穿了,一次性爱,
也不过就是几分钟的磨擦,几分钟的呻吟,而且可以肯定那是最后一次了。她想,
按理说,眼前的这位陷入了爱情的朋友应该比我更在乎。现在人家不在乎,我又何
必斤斤计较呢?杜蓓越想越大度。为朋友斟酒的时候,她瞥见了自己指甲上的蔻丹,
立即觉得它有点刺眼。是的,她为自己临出门时又是化妆又是借车的举动,感到幼
稚、羞愧。所以,她紧接着又说道:“那车不是我的。我是听说你来了汉州,特意
借了一辆车。我想天气不好,你赶火车的时候,刚好用得上。”这么说着,她突然
想起来,她开车出门的时候,天还没有下雨呢。

    “是今晚的车。”引弟说。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是后半夜一点钟。”杜蓓说。

    “一点十五分。”

    “我开车去送你。”

    “太谢谢你了。”引弟说,“我还担心你误会呢。我可不想扰乱你们的生活。

    担心影响你的心情,我本来想吃完饭告诉你的。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我就全
说了吧。我要到上海看儿子。一来我放心不下,二来孩子想见我。他说不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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