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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重生-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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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玉华主任将庞钟华让到了主席台前面最中央的位置上坐下,自己陪着坐到了一旁,随后,两位书法老师和姚修宪也分别在主席台上坐了下来。
    “好了,同学们请安静。”刘玉华主任拿过身前的麦克风,用她那一贯威严的声音说道。看着下面学生们十分有礼貌的表现,她的脸上露出了十分满意的神色。
    “今天,我们十分荣幸地请到了我国著名书法家、教育家,华夏国硬笔书法协会终身名誉主席庞钟华先生来我校举办书法讲座,这对于我校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庞钟华先生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我们大家上这堂课,也是我们所有喜欢书法的同学们的一件大喜事。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坐在我身边的这位,就是庞钟华先生,让我们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的到来!”
    刘主任的话,引起了台下一片热烈的掌声。随后,又对这次讲座提了一些要求和希望后,刘主任便将话筒递给了庞仲华。
    接过话筒,庞钟华看了一眼下面安静的同学们,笑着说道:“同学们,你们好,很高兴来到美丽的首都大学,同各位同学一起畅谈书法,不过,在开始之前,我想先请大家欣赏一个小节目”庞钟华说着,向主席台的一侧走去。



第二百七十四章 学车天才
    席间,虽然冷秋霜老爸对我的态度还是不十分亲热,但通过刚才那一轮聊天,已经明显不像当初那么冷淡了。我给他的第一印象,倒和他心里想的有些不一样。成熟、稳重,对很多事情的见解,都十分独到且有深度,不像是一个十九岁的孩子能够拥有的。冷秋霜老爸知道,这些东西,装是装不出来的。虽然仍然对自己女儿这么早就谈恋爱有些抵触,但却不像一开始那样强烈了。
    其实,冷秋霜的老爸也许自己心里也没意识到,他并不是在讨厌陆维这个人,而是在潜意识里不愿意接受自己女儿谈男朋友。这种心理,其实和婆婆看儿媳妇天生有一种敌视心理是一样的,总觉得对方会抢走自己的孩子一样。但孩子长大了,终究是要嫁人的,冷秋霜老爸自然也明白这一点,而且随着和我的接触,冷秋霜的老爸也感觉得出,这是一个十分优秀的男孩子,并没有一些时下的年轻人那样浮躁,轻狂。
    举起杯,敬了我和王浩军一口,冷秋霜的老爸放下酒杯,说道:“李利啊,其实你今天来的意思,我和霜霜他妈也都明白。虽然和你刚接触,不过可以看得出来,你很优秀。我们家就霜霜这一个孩子,对于她的将来,我们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她过得幸福,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叔,谢谢你这么坦诚,其实我也知道你们心里的担心。不过请你们放心,霜霜和我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会让她幸福的。”我看着冷秋霜的父母,真诚的地说道。虽然没有什么信誓旦旦的话说,但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有着一股让人信服的力量。
    “好。好!来,喝酒。”冷秋霜老爸说着,举起杯子,喝了一大口。
    听着两人人对话。一边坐着的冷秋霜,早就脸红到耳根了,但心里却被一阵莫大的甜蜜感充满着。虽然不只一次听到我对自己说出这番话,但这次的意义却大有不同,在自己的家里。在自己的父母面前,说出这番话,冷秋霜感觉。就像是一个承诺和决定一样。冷秋霜虽然平时是一副爱玩爱闹的样子,但对于感情,她却是属于那种轻易不会敞开心扉。但一但付出,便倾尽所有的女孩儿。这样性格的女孩儿,如果同样遇到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孩子,那将会收获一份绝美的爱情,但如果遇到一个玩弄感情的骗子,可能会被伤得很深很深,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第二次爱情。幸运的是,冷秋霜遇到的是第一种。
    一餐家宴。五个人足足吃了两个多小时。饭没吃多少,话却聊了不少。我的稳重、健谈和开朗的个性。给冷秋霜的父母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冷秋霜的老妈是早就十分钟意我,自然是更加欢喜,就连一开始对我有些看法的冷秋霜老爸,也渐渐认可了这个十分优秀的男孩儿,言谈举止间热络了不少。
    下午,在冷秋霜家里呆了一会儿后,我便起身告辞了,虽然冷秋霜的老妈极力挽留我住一晚,不过看看这窄窄的两居室,我还是借口公司有事拒绝了。第一次来,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我就已经十分满意了,凡事过犹不及,他当然能够看得出冷秋霜的老爸对自己的意见,虽然现在有些缓和,但如果第一天来就在他们家里和冷秋霜住在一起,恐怕马上又会激起他的反感。我看出来了,这家人特别是冷秋霜老爸,绝对是属于那种特别正统的人,自己还是别去触那个雷区比较好。
    “霜霜,你回去吗?”一边往外走,我一边问着。
    “不啦,反正明天也休息,我在家里住一天,明天再回去。”
    听了冷秋霜的话,我的眼里明显闪过一丝失望的神色,看在眼里的冷秋霜,不禁暗暗好笑。
    “那好吧,明天我让王浩军来接你。”我笑着说道。
    “不用啦,挺麻烦的,我坐车回去就可以,门口就有车,很方便的。”,冷秋霜笑道。
    “没事儿,就这么定了,明天下午我让王浩军过来。”我说着,又和冷秋霜父母告别之后,便走下了楼梯。
    坐在回去的车里,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笑着对边上的王浩军说道:“这新姑父上门的感觉,果然不是一般的紧张,哎!”
    “呵呵,李利,没想到你在台上面对那么多观众都不紧张,到这儿却紧张了,不过刚才我可没看出来啊。你表现的不挺好的吗?”王浩军笑道。
    “好什么呀,心里都紧张死了,呵呵。”我说着,按下了车窗,闻着公路两侧带着淡淡槐花香的空气,一脸享受的神情。
    车子驶到了沿海公路上,看着边上辽阔的海滩,我心里一动,对王浩军说道:“对了,反正天还早,回去也没什么事,你教教我开车吧。这么宽的沙滩,正好是天然的练车场。
    “行啊,没问题。”王浩军说着,将车子缓缓地开到了沙滩上。
    将车子停稳,王浩军将驾驶坐让了出来,自己则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这是离合器、这是刹车、最右边是油门。我先教你起步”王浩军耐心地一步步指点着。
    打火、松手刹、打转向、踩下离合器、给油、松离合,按着王浩军的指点,我一步步做着,眼看车子慢慢地走了起来,心里涌上一股激动的感觉。没想到一激动,换档的时候油门收得太大,熄火了。
    “没关系,再来一次,换档的时候速度要够,换档要快,另外油门要稳”王浩军耐心地指导着,在特种部队里号称“司机”,王浩军的驾驶水平当然不是一般的高,对于车的理解,王浩军已经到了庖丁解牛的境界,每一个操作下去,车的状态是什么样的,他的心里都有一个明晰的感觉。在教导我的过程中,他也不断将自己这种感觉加进去。
    被一个如此高明的车手指导着,再加上我本身又不笨,经过处世决改造过后的身材,更是十分协调,因此开了几回,陆维已经迅速找到了感觉。起步、换档也越来越流畅自然。
    王浩军这个驾驶高手当然不会满足于教这些基本的东西,看看我已经基本掌握了驾驶的方法,王浩军又将自己开车的一些绝活教给了我。
    此刻还是五月份,海水还比较凉,因此海滩上并没有什么人,一辆黑色的宝马轿车时而在沙滩上飞驰,时而一个漂亮的甩尾,扬起一片沙尘。我这个初碰方向盘的新手,如同得到了一个好玩的玩具般,越开越是兴奋。
    “怎么样,王浩军,我开得还可以吧。”又是一个漂亮的漂移,我将车子稳稳地停在了王浩军在沙滩上画出的车位上,随即下了车,对着在一边看着的王浩军说道。
    虽然开车并不是什么技术活儿,但看到我如此恐怖的学习速度,王浩军也无语了,要知道,就是在部队里被称作“司机”的自己,达到这样的程度,也足足用了两个多星期,而现在,我这样的学习速度,实在是
    “我看我这个司机的称号就要换人了。”王浩军笑着坐到了车上,说道。
    “呵呵,这开车还真是过瘾,回去我开吧,你在边上看着点儿就行了。”我说着,将车子稳稳地开了出去。
    “好吧。”王浩军笑着说道。他知道,虽然我是第一次摸车,但此刻上路肯定不会有任何问题。那纯粹是一个老车手的感觉。开车有时候也得看天份的,找到了感觉,开车其实比骑自行车还要简单。
    车流穿梭的公路上,我熟练地开着车,虽然已经找到了感觉,但毕竟是第一次学车就上路,并没有开得太快,然而过了一段路之后,我自己也没有察觉,已经将速度慢慢地提了上来。
    看着边上犹如多年的开车老手一般的我,王浩军十分放心地不再去看我,而是靠在了座位上养起了神。
    回到学校的时候,看看时间,才五点不到。让王浩军将车子开到新超级看书网络后,我慢慢地走进了校园。
    一路上,不时有同学笑着和我打着招呼,虽然大部分我都不认识,但他还是笑着一一点头,他可不想被别人说出了点儿小名就装大腕儿。
    快到教学楼的时候,我却发现很多同学正朝小礼堂拥去,像是有什么活动一般。心下好奇的我,也随着三三两两的人流走了过去。



第二百七十六章 相通
    在老师和同学们好奇的目光注视下,庞钟华来到讲台一角,从随身带来的黑色箱子里拿出了一架手风琴。
    看到这位著名的书法家居然一开始不讲书法,而是拿着手风琴走到了台前,同学们都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听到台下的嗡嗡声,刘主任微微皱了皱眉头,拿过话筒说道:“同学们请保持安静。”
    听到李主任的话,下面的声音倒是登时少了许多,但大家的眼里好奇的神色却更浓了,都注视着摆开演奏架式的庞钟华。
    摆好了琴,庞钟华笑着说了一句:“下面我给大家拉一首曲子,希望同学们要好好听,好好地感觉。”
    富有动感的琴声响起,赫然是一首《西班牙斗牛士》,这首由比才的著名歌剧《卡门》改编而成的手风琴曲,节奏热情泼辣、自由奔放,同时技巧性也行强,是学校的手风琴小组那帮人们最喜欢练的一首曲子。但很显然,庞钟华拉的要比那帮小组的所为“专业”的人们拉得好听多了,不但技巧娴熟,而且节奏十分有张力,每一段乐句都如同装了弹簧一般,听上去十分扣人心弦。
    下面的同学们静静地听着,很多人脸上露出了吃惊和赞叹的神色。原来只知道庞钟华的书法水平很高,但却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手,这堪称精彩的手风琴演奏,听得大家很是过瘾。
    此时坐在观众席中的我看着庞钟华的演奏,虽然他的姿势称不上标准,但我一眼就可以看出庞钟华演奏得十分舒服。特别是在键盘上地右手。在演奏快速的连音时,如果按照标准的手风琴教程来说,那手型可以说走型走得太厉害了,但偏偏这样糟糕的手型,却将谱子上标记的要求很舒服地表现了出来。
    庞钟华的演奏,让我想起了前世在一本关于钢琴技法的论坛上经常看到地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手型是正确的手型?”
    当时,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谓是五花八门,支持传统派的(也可以说是学院派或手指派)给出地答案如同教科书上一般标准,要求每个手指关节包括掌关节向外屈起,第一节手指要完全垂直于琴键,手心中空。要“能够握住一个鸡蛋”,恐怕这也是华夏国学习钢琴的琴童听到的最多的一个比喻了。而支持现代派的(也可以说是师范派或力量派)的,则对这一说法不屑一顾,他们提出手型要保持较小的弯曲度,同时指肚要尽量贴键。以获得温暖和层次丰富的音响效果。当然,也有其他一些更奇怪地说法的,当时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曾经一度成为论坛上最热门地贴子。
    而在那时,有一个不知名的网友说的一句话,却让陆维感触颇深。那位网友的回答只有一句话:“最舒服的手型就是最正确的手型。”
    当时,不知有多少网友嘲笑过这个答案,说这个回贴的是“钢琴白痴”的有之,说其“脑袋进水”的也有之,但这个说法,却也获得了很多人的认同。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前世的我,没有受过专业的钢琴训练。只是凭着李德老师带入了音乐的门槛。随后主要就是凭着自己自学,对于手型,一向是陆维十分苦恼的一个问题,看的资料越多,就越不知道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直到看了这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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