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科学的拳击。中国人扭打到极点时,首要办法是揪住对方的辫子,拼命拔头发。如果只有两方人员参加打斗,各自又都没带家伙,“打斗”十有八九会纯粹演变成一场拔头发的比赛。
中国人的争吵,也是一种骂人比赛,赛的全是糟践人的、怒气冲天的话。除了会因为不停地大骂而喊破嗓子之外,在中国人的争吵中,势单力薄的一方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伤。我们从未听说过有人看见旁观者怂恿动武。我们看到并且总是希望看到,一个和事佬会马上自愿站出来打圆场。有时会有两三个和事佬。他们每人抓住怒气冲天的一方,好言相劝,让他息怒。争斗之中有利的一方,一旦发现自己被和事佬牢牢地看管着,就会加倍发火。他会故意不立刻收敛,直到另外有人来拉这个和事佬的手。但他表面上不时地一阵阵发火,这对他自己对别人无疑都已经无关痛痒。即使在怒火冲天的那一刻,中国人也是服“理”的。他们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中都尊重理智。谁见过吵架的人被拉住后,会去跟爱管闲事的劝架人打起来呢——即使是在争斗的紧要关头。所以,即便发怒时,中国人也服从于和平的愿望——一种抽象的愿望——他只考虑到在他这一方和平是无法实现的。和事佬各作裁决,直到把好斗的叫骂一方拖走,但他总是一边走还一边骂骂咧咧。
中国人骂人一般有个奇怪的特点:他们认为,劈头盖脸地骂一个人的真实过错,并不是“好的形式”,还不如骂他最卑贱的出身和他的祖宗八代。用这样的话骂人,肯定被视为最为严重的侮辱和伤害,但污辱人的地方,不是当着别人的面挨骂,甚至主要也不是因为骂了他,而是这些话中的意思使他丢了“面子”。如果要对这种冒犯表示适当的歉意,也并不是骂人的人觉得这样做有失身分,感到内疚,觉得不够体面,而是感到自己选错了骂那个人的时机。
对中国人来说,所幸的是他们没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因为如果他们有左轮手枪,或者像日本过去的武士那样随身佩剑,真不知每天生气会造成多少荒唐事。
中国人如果认为自己很受委屈,这世上就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足以抑制这种突发而又完全失控的气了,确切地说,不知他会气到什么程度。我们曾经听说,一个男人就曾要求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传教士为他作洗礼,但受到了委婉的拒绝。他立刻拿起一把刀子威胁这位传教士,试图用一场战斗来证明自己应该接受洗礼。所幸的是,大多数信教者对这种凭借武力进入天国的方法不感兴趣,但这个潜在的原则却始终为中国的各种社会生活所奉行。一个要求经济帮助的老妇人,如果得到的回答是“不”,那她就会躺倒在你车夫的骡子跟前。如果被压着,那她就更有利了,她就会有理由让你永远供养。有个老泼妇,住在笔者所住的那个村庄里,时常威胁说她要自杀,尽管她的所有邻居都愿意帮她这个忙,但她似乎一直没有达到目的。最后,她跳进村里的一个泥塘想自杀,却扫兴地发现水只淹到头颈。她不会转一下脑子把头浸到水里去憋死,却满足于为这件意外的事情厉声责骂整个村子。第二次,她成功地淹死了。
如果有些冤枉的事情没有法律来纠正,比如虐待儿媳妇超过了风俗的许可,受伤害的一方就会聚众去找婆家算帐,如果婆家还不认帐,那就会有一场好斗。假如他们不抵抗,而干坏事的那个人又逃之夭夭了。进攻者就会砸碎屋内的所有陶器,把镜子、水罐以及其余易碎物品全部砸烂,消完了气才走。如果预先知道他们要来算帐,首要的事情就是把这些东西搬到某个邻居家里去。中国有家报纸提到发生在北京的这样一件事情:当地有个男的,同一位漂亮女人定下了婚事,不料在婚礼上却发现新娘是一个又老又丑又秃的女人。失望的新郎(亻官)极其恼怒,打了媒人一顿,痛骂所有来参加婚礼的娘家人,还砸碎了新娘子的结婚用品。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会这样做,只要他设身处地,他就会这样。'注'最初的怒气终于有机会平息,那就是“和事佬”——中国社会生活中有用的因素——的工作完成了。有些时候,这些必不可少的人物深感需要和平,因此即使这些冲突与自己无关,也愿意东奔西跑,一会儿求求这方,一会儿拜拜那方,完全是为了大家能够和谐相处。
而当激烈的社会纠纷无法用普通的途径加以调解之时——换言之,堵在胸口的气没能爆发——就要开始一场诉讼。打官司,这个词在中国听起来简直是要命。使人在争吵之中完全失控的盲目的愤怒,同样能使人在最初阶段的发泄之后,执意要把犯事的人带去见官,为的是“法办他”。在西方,这样的行为通常用不到谨慎从事的,但在中国则完完全全是发疯。有句很有道理的格言宣扬说,宁死不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比死还要糟。'注'令人可笑的是,有一个从别处搬来的人,他的狗被邻居打死了,于是勃然大怒,扬言要去告官。有位朋友劝他说:“狗值几个钱?”“狗是不值几个钱,但打死狗太下流,我要他赔。”这样的官司,在西方是收了诉讼费还要遭驳回的。但在中国,可能会导致两败俱伤,成为世代冤仇的发端。但总的来说,中国人的每一起官司,双方都会有和事佬时时出现,他们的调解很有价值。数以百万计的诉讼,都在最终判决之前就夭折了。笔者听说有一个上千户家庭的村庄,几十年都没有打过一次官司,因为村里有个重要人物,他在县衙门当官,他的影响起到了约束的作用。
像中国这样一部复杂的社会机器,肯定会经常吱吱嘎嘎地作响,有时也会在极大压力之下弯曲,但实际上很少在压力下断裂,像人体一样,中国的政体,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装有很好的润滑液,会在最紧要的时候和地方滴上一滴。爱好和平的本质,会使每一个中国人成为社会中有价值的一部分。中国人热爱秩序,尊重法律,即使法律并不令人尊重。在所有的亚洲民族之中,或许中国人最容易统治,只要统治方法让他们习惯。毫无疑问,有许多或者说大多数其他形式的文明要比中国来得优越,但或许很少有一种文明能够像中国社会那样承受那么多年的压力,因而和事佬可能是最有资格要求得到祝祷的。
第二十三章 共担责任与尊重律法
中国社会的一个最大特点,可以用“责任”来一言以蔽之。其意义之重大,内涵之丰富,西方完全无法理解。我们深知,在西方,个人就是一个单位,而国家则是个人的大集合。在中国,社会的单位则是家庭、村庄、宗族,这些词语常常还可以交替使用。成千上万的中国村庄,各自都由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村民所组成。从一开始安家生活,他们就住在这个地方,他们的世系从来没有断过,可以追溯到好几百年前的最后一次政治大动荡,比如明朝被推翻,或者甚至是明朝建立。在这样的村庄里,最远的亲戚关系也是堂亲表亲,每一位男性长辈,不是父亲,就是叔伯舅舅,或者是哪种“爷爷”。有的时候,一个小村庄里会有十一代人。这并不如人们所意料的那样,年龄大,辈份就高。中国人结婚早,并且在晚年还经常取妻纳妾,还不断地生孩子。结果是,亲戚关系错综复杂,除非专门询问并仔细注意同“辈”人名字里特定的那个字,否则就无法搞清楚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十的老人,肯定地说一个三十岁的年轻人是他“爷爷”。同辈的许多“堂表兄弟”都称为“兄弟”,如果一个茫然无知的外国人坚持要问准确,他们是否“自家兄弟”,他们回答说是“自家堂(表)兄弟”。这经常会使这个外国人茅塞顿开。笔者有一次就这样问,那人稍稍犹豫了一下,就回答说:“是的,你可以认为他们是自家兄弟。”。
这些都是中国人社会团结的具体例证。正是这种团结,支撑着中国人的责任感。父亲对儿子有责任,不仅要抚养“成人”,而且要终生负责,而儿子则有责任偿还给父亲。兄长对弟弟负有明确的责任,而“一家之长”——通常是最老一辈中年龄最大的人——则要对整个家庭或家族负责。情况不同,承担的责任也各异。
各地风俗相去甚远,但“个人见解”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很少有理论注意到。所以,在一个有影响的大家庭里,尽管不少人有文化,有的还是当地显贵,或许还中过科举,但“族长”却可能是一个头脑糊涂的老人,从来就不会识文断字,一生中没去过十英里以外的地方。
哥哥对弟弟的影响,或者实际上是家庭里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影响,最为直接和绝对,与我们西方意义上的个性自由不能相容。弟弟像仆人似地被使来唤去,他巴不得放弃这个位置,但哥哥不会让他那样做。弟弟想购置一件冬装,但哥哥认为太贵,不允许他花这笔钱。行笔至此,笔者读到这样一篇报道:一个中国人拥有一些稀罕的古币,有个外国人想买。这个外国人担心钱主不卖——一个人有样东西,另一个人想要时,中国人就是这样做的——发现古币的那位中间人就建议外国人送点外国糖果之类的小礼品给钱主的叔叔,这种间接施加的压力,会使钱主不得不把古币卖掉!
有一个滑稽的故事,说是有个旅行者在西方某地看到一个长着长长的白胡子的很老的老人,很伤心地在哭。这个少见的情况使这个旅行者感到奇怪,他就停下脚步,问这个老人哭什么,老人的回答令他惊讶不已,说他父亲刚刚鞭打了他一顿!“你父亲在哪里?”“在那里。”老人回答说。旅行者骑着马朝着那个方向走了一段,发现的确有个更老的老人,胡子更长更自。“那个人是你儿子吗?”旅行者问。“是我儿子。”“你打了他?”“打了他。”“为什么打他?”“因为他不尊敬爷爷,他下次要是再那样的话,我还要打他!”如果把这个故事搬到中国人的情景之中,就不滑稽了。
仅次于家庭成员之间责任的,便是邻居之间的相互责任。邻居之间是否有亲戚关系,并不能使他们相互要承担的责任有所分别,责任仅仅取决于住在邻近。依据是善恶会互相传染。好邻居会造就好邻居,而坏邻居也会把邻居带坏。孟母三迁,为的是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邻居。而一个西方人,刚刚学会主宰着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共和观念,对他来说,同谁做邻居都无关紧要,假如他住在城市里,他可能住了一年还不知道隔壁邻居叫什么名字。但中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有个人犯了罪,他的邻居也就犯了罪,这种罪有点像英国法律所说的“知情不报罪”,因为他们知道犯罪企图,却不去报告。说“我不知道”,是徒劳的。你是邻居,因此你一定知道。
如何处理弑父或弑母罪案鲜明地证明了中国人的负责理论。我们在谈孝心的时候就已经提到,这种案子的罪犯常常被认为是疯子,正如一个人原本可以用自杀来逃脱惩罚,而他却甘愿被凌迟处死。据几年前的《京报》报道,中部某省的巡抚报告说,他处理了一件弑父母的案子,处理结果是推倒这个罪犯所有邻居的房屋,因为他们玩忽职守,没有用好的道德教化去改造这个罪犯。这样的处理方式,在一般中国人看来,完全合情合理。有的情况下,某地发生一起罪案,除了惩罚所有相关人员之外,还要推倒一段城墙,或者把城墙改个样子,圆的转角改为方的、或者把城门换个新的位置,或者甚至关闭城门。如果某地接二连三地发生罪案,据说整个城市都要夷为平地,择地另建新城,但我们迄今还没有看到一个确实的例子。
除了邻居之间要共担责任之外,接下来就是村庄里的甲长或保长,他管的事最杂,有时只管一个村庄,有时职责范围扩大到许多村庄。无论哪种情况,他都是当地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一个沟通媒介,无数的缘由使他一不小心就惹出麻烦,经常可能因为未能报告他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而被苛刻的官员打得皮开肉绽。
知县的职位要比保、甲长高出许多,对于他所管辖的老百姓来说,他是中国最重要的官员。对于下面的百姓,他们是老虎。对上级官员,他们是老鼠。一个知县的职责,至少应该分给六个不同的官员。一个人集民政事务审判官、行政司法长官、验尸官、司库和税务官于一身,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些职责被错误地集中在一起,使官员在体力和道德上都不可能合适地履行职责。不少官员对分派给他们的工作不感兴趣,除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