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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监狱调查手记-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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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包骨灰拿回去化验。    
    


魔掌撕裂的女人和手执利剑的女神丈夫领来了一位长着美人痣的女人

    化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骨灰系多个女子的,铁的证据证实了她说得是真话。王伟为什么要接二连三地杀人,他和这些女人有什么仇呢?    
    王伟这个恶魔却披着一张美丽的人皮,他长得很帅,是长春市有名的美男子。28岁那年他很招风,追求他的女人一个赛一个的漂亮,他今天和这个去舞厅,明天和那个逛公园,见了漂亮妞儿就信誓旦旦海誓山盟,骗走了不少姑娘的贞操。日子一长总有露馅的时候,渐渐地姑娘们发现了这只恶魔的真面目,便联名将他告上了法庭。他以流氓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从28岁到38岁,他在大狱里呆了整整十年。出狱后他无所事事,整天寻摸着找个媳妇。他转悠到批发市场,一眼就看到在这里工作的郑喜春。郑喜春1965年生于长春,父母在校办工厂工作,家里有五个孩子,她排行老三。初中毕业后在菜市场干过临时工,后来又调到批发市场工作。她家和王伟家住得很近,王伟觉得她虽然长得不漂亮,可年龄却只有28岁,是棵嫩草,他热情地和郑喜春打招呼:“哟,这不是喜春吗?”    
    郑喜春说:“哟,王哥,这么多年没见,您去哪儿啦?”    
        他信口雌黄:“我前些年到珠海做买卖,媳妇飞机失事死了,剩下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我就回来了。”    
    郑喜春向他投去同情的一瞥,这一瞥增强了王伟的信心,他开始死乞白赖地追求郑喜春,郑喜春被他美丽的外表迷住了,觉得他长得特别像唐国强在电影《小花》里的模样。虽然他比自己大12岁,可他从背后看特像个小伙子。人家好歹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自己离过婚,模样又不济,能找着这么帅的老公真是烧了高香了。    
    1993年6月,郑喜春和王伟结婚了,俗话说狡兔三窟,他们在长春市六马路、西郊路与和平大路有三个住处,周围同事都说她命好,二婚头还能找着这么好的老公。刚结婚时王伟对她不错,她沉浸在新婚的幸福中,谁知好景不长,丈夫整天游手好闲,经常去舞厅跳舞。       
    1993年10月5日早晨,王伟把一个穿着风衣的漂亮女人领到他们位于六马路的家里。那个女人叫于文霞,脸上长着一颗美人痣,她和王伟认识十多年了,现在搞商品批发,想租个房子装货。俩人唠了几句,于文霞看过房子刚想走,王伟突然用斧子猛击于文霞的头部,她倒在了地上,王伟用双手掐着她的脖子。她拼命地反抗着,郑喜春急忙用沙发坐垫捂住她的脸,活活地把她憋死了。    
    王伟把于文霞戴的假金戒指撸了下来,把尸体推到床底下,用风衣盖住,郑喜春吓得腿都软了,急忙跑出去上班。王伟出门买了一瓶空气清新剂,往屋里一喷,转身到他姐姐家串门去了。    
    晚上,郑喜春回家吃完饭,躺在了床上。王伟在地上铺了一块塑料布,把于文霞的尸体从床底下拖出来放到塑料布上,郑喜春吓得毛骨悚然,王伟说:“你把脸冲墙,我不用你!”    
    王伟把于文霞的尸体肢解后,挖出了心肝脾肺肾。他开始把尸骨放在锅里煮,后来又放到地炉里焚烧。他添一根劈柴放一块尸骨,火苗呼呼地蹿得老高。郑喜春很害怕,王伟说:“你别考虑那么多,睡你的觉得了。”    
    


魔掌撕裂的女人和手执利剑的女神一个个无辜女人成了冤魂

    1994年2月19日是个大年初六,王伟又把一个叫做朱艳的女人带到六马路的家中。朱艳身高1米70,长得挺漂亮,郑喜春的心掠过了一丝醋意。王伟介绍说:“喜春,这是我们家的老邻居朱艳,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她在和平大路的商场当售货员。一听说这个名字,郑喜春心里老大的不乐意,她知道丈夫年轻时追求过朱艳,人家没同意,这回旧情人相聚,还能有自己的好果子吃吗?    
    王伟家有两间房子,她对妻子说:“你在小屋呆着别吱声。”    
    郑喜春说:“你可别再杀人了。”    
    王伟说:“放心吧,她要是对我好一点我不杀她。”    
    郑喜春坐在小屋里,听到丈夫热情地同朱艳唠嗑。他一会儿给她煎饺子,一会儿给她炒菜,他在饭店当服务员时学会了烹饪手艺,整得菜像模像样。俩人边吃饭边喝酒,朱艳既会抽烟又会喝酒,吃得很尽兴。过了片刻,王伟走进小屋对妻子说:“这女的要在咱家住。”    
    郑喜春没敢吱声,晚上六点钟,她突然听到大屋里有搏斗的动静,出来一看,丈夫正死死地掐着朱艳的脖子,朱艳用手拽着王伟的胳膊。郑喜春急忙上前按住朱艳的双手,王伟用力一掐,朱艳活活被掐死了。王伟马上把朱艳的尸体肢解焚烧了。郑喜春问丈夫:“你为什么要把她整死?”    
    王伟说:“朱艳在外面有男人,我不掐死她还给别人留着吗?”    
    1995年1月11日,王伟又把一个叫做陈敏的女人领到自己在长春市西郊路的住处,残忍地把她捆绑起来,进行殴打后掐死。然后他抢了陈敏的衣物,把尸体肢解焚烧。    
    1995年10月7日,王伟把一个叫做赵明雪的女人骗到他在六马路的住处,把她掐死后,从她的兜里掏出1000元钱,他扒光了赵明雪的衣服,把她的尸体肢解焚烧。    
    干了几件杀人焚尸的事没被查出,王伟的胆子越来越大了。一个多月后的11月22日,王伟又把一个叫做苏玉芬的女人领到六马路的家中。郑喜春心想:邪了门了,丈夫领来家的女人都是大高个,长得都贼漂亮,她们有的是丈夫的旧相识,有的是丈夫在舞场上认识的新相好,她们怎么就一点没有警惕性,随便到男人家里呢?    
    正寻思着,突然听到大屋里有女人的尖叫声,她出来一看,原来丈夫正在强奸苏玉芬。苏玉芬挣扎着,王伟对她来了个先奸后杀,郑喜春不能容忍苏玉芬和王伟刚才发生的一幕,帮助王伟把苏玉芬掐死了。他们扒光了苏玉芬的衣服,俩人一道把苏玉芬肢解焚烧了。    
    这回还是没人发觉,王伟更加有恃无恐了。1996年元旦,王伟又把一个叫做高丽的女人骗到他在长春西郊路的住处,用同样的方法害死了高丽,抢了她的衣物后把她肢解焚烧。       
    1996年2月4日,一个叫做王凤的女人跟着王伟来到他在长春市西郊路的住处,一番温存之后,王凤又步前面几位姐妹的后尘成了屈死的冤鬼。    
    1996年4月5日是个清明节,这本来是活人祭奠死人的日子,可一个叫做立香的女人却跟着王伟来到他在长春市西郊路的住处,王伟这个恶魔在郑喜春的帮助下掐死了立香,把活人变成了死人。他摘下立香戴的耳环,扒光她的衣服,从兜里掏出300元钱,把她的尸体肢解焚烧了。    
    1996年是王伟魔性大发的一年,狡兔三窟,他的多处住房为他的犯罪提供了便利,他的出众的外表像诱饵,把一个个女人钓到了家中。这一年,他用同样的手段,害死了11个女人。他实施的杀人犯罪中,有的是先将被害人奸淫后掐死,有的是将被害人捆绑起来,进行殴打后掐死,然后将尸体肢解焚烧。郑喜春直接参与了杀人犯罪,在犯罪中帮助王伟捂被害人的头部,摁压被害人的肢体及分尸、运尸,直接参与杀人犯罪多人多起,抢被害人携带的现金、金银首饰、BP机、大哥大、衣物等大量物品。    
    1997年5月6日,王伟又把一个叫做付杰的女人骗到西郊路的家中,付杰当时38岁,在长春市某单位工作。王伟一进门就对妻子介绍说:“这是我以前的同事付杰。”    
    其实付杰从来没有和王伟共过事,他们是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跳舞时认识的,王伟长得帅,舞姿又很优美,很快就迷住了付杰。王伟得知付杰喜欢集邮,就谎称自己家有好多好邮票,想和付杰交换邮票。单纯的付杰轻信了王伟这只色狼的话,抱着一本集邮册就来到王伟家。她坐在床边刚想看王伟的珍稀邮票,王伟却让她把衣服脱得溜光,拼命地殴打她、虐待她。最后,又用同样的方法害死了她。    
    郑喜春问丈夫:“你为什么要把她杀死?”    
    王伟说:“她的邮票值钱着呢!”    
    


魔掌撕裂的女人和手执利剑的女神她每天晚上都梦见冤魂在枕边哭泣

    王伟每害死一个女人,都把她们的衣服扒光,首饰截留,尸体肢解后装在纸盒箱里,再搬到和平大路住处的地炉里焚烧,最后把她们的心肝掏出来用尖椒炒着吃。    
    有一天王伟招了几个人在家里打麻将,打到半夜大伙儿饿了,想寻摸点吃的,王伟从冰箱里拿出“酱猪肝”招待客人,客人们吃后纳闷地问:“你们家这肝是咋卤的,咋这么好吃呢?”    
    王伟得意地笑着说:“我在饭店学的手艺,我卤的猪肝是祖传绝技。”    
    王伟家的床底下堆满了被害女人的高跟鞋,王伟把这些女人的耳环、项链、手链、戒指装在烟盒里,与她们的BP机、大哥大一道藏在厨房壁柜的夹层里。她们临死前的惨叫深深地刺激了郑喜春,她每天晚上做梦都梦见这些冤鬼在她的枕边哭泣。她的精神彻底崩溃了,她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服了一瓶安眠药自杀,被丈夫送到医院救了过来。后来,她又拿了根绳子在家里的厕所里上吊,又被丈夫救了过来。她的心里非常矛盾,告发丈夫吧,自己和娘家人就有可能被他杀害;不告发丈夫吧,就会有更多的无辜的女人惨死在丈夫的魔爪下。每次丈夫作案时她之所以积极配合他,就是觉得丈夫杀人杀红了眼,而杀红了眼的人是没有理智的。这时候你不去配合他,就有可能被他杀害。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她终于良心发现,主动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因为她报案时神情恍惚目光呆滞一身酒气,加上王伟又说她精神不正常,有些警察就相信了王伟的假话,以为他们是两口子打架说狠话。    
    郑喜春的娘家人是有正义感的,多亏了他们的积极报案,才斩断了王伟的魔爪,使其他女人幸免于难。    
    1997年6月18日,王伟和郑喜春被长春市公安局逮捕,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王伟作案十七起,抢劫作案十五起,强奸一起;郑喜春参与杀人作案四起,抢劫作案三起。王伟目无国法,杀人、抢劫、强奸作案多起,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同时又系累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    
    1997年9月2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王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立即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喜春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五十条二款,考虑到她有自首情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喜春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郑喜春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缓。    
    1997年10月27日,郑喜春走进了吉林省女子监狱。女囚们的消息可灵了,她们听说来了个吃人心肝的女人都特别害怕她,女囚们睡的是通铺,睡觉时谁也不肯挨着她,就连饭碗都不肯和她放在同一个碗架橱。女囚们心里也有一杆秤,在监狱里,经济犯的日子比较好过,犯人们特别憎恨拐卖妇女的人贩子和穷凶极恶的杀人狂,更看不起卖淫女。郑喜春的皮肤白嫩白嫩,女囚们总觉得这是吃人肉的结果。她们一看到郑喜春的饭碗就想到了尖椒炒人肝,谁还敢把饭碗和她放在一起呢?    
    


魔掌撕裂的女人和手执利剑的女神历剑像一位手执利剑的女神

    看到女囚们躲着自己,郑喜春也不跟任何人说话。她表情木讷,像一个木头人呆坐在囚室里。    
    一位女警官走了过来,她穿着一身橄榄绿的警服,佩戴着一个臂章。臂章上相互交叉着一柄利剑和一把钥匙。利剑代表着国家的意志、法律的尊严;钥匙代表着改造犯人要动之以情,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以情感开启犯人的心扉,促使犯人走上新生之路。    
    这位脸色绯红身材酷似模特的女警官就是郑喜春的管教,她有一个很威严的名字——历剑。历剑像一个手执利剑的女神,对女囚中的罪恶毫不姑息。但是她执剑的方式很讲究,有时是以柔克刚。她看到女囚们不愿挨着郑喜春睡觉,便给她安排了单人床铺;看到她神情恍惚,便寸步不离她的左右,时刻观察她的动静。郑喜春面无表情,眼睛里射出冷漠的光。历剑一遍又一遍地找她谈话,终于摸清了她的思想脉络。原来,她觉得要不是自己主动报案,公安局到现在也查不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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