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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对华作战,他三井造作可以凭借优秀的成绩前往欧美等国深造。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在军中,他虽然凭借学识成为最年轻的尉官,但是与那些大学生,特别是帝国陆军大学出生的人不能比较。
“停下。”
忽然,三井造作挥手,让队伍停下来。
虽然指挥官只有十七岁,可是,无论是日军还是伪军,对这位长官都很尊重。
只见三井造作拿出望远镜,观察前方,过来了会儿,转头看向身后的人:“你们有没有听到特别的声音?”
“声音?”无论日军还是伪军,对三井造作的问题很疑惑。
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报告太君,没有听到)。”
“嚓”,猛地,三井造作身侧地上出现响动,几个围在这里的人诧异的转头望去,随后,不等他们有动作,就被股气浪炸飞到半空。
“敌袭!”
立即有日军大叫,接着让机枪组与掷弹筒组做着准备。
但是,无论如何努力,他们都没发现敌人从哪里过来,而在这之前,又一枚手雷在日军人群中爆炸。
惊慌失措,日军和伪军开始漫无目的的对四周林子射击。
“啪啪啪啪”的枪声响在密林中,但在一声接着一声的爆炸吓,这些声音很快消失。
在碉楼和山洞间运输物资的游击队听到了爆炸声,所有人都愣在那里,还是钱侯与罗金宝反应快,把手里多余的武器一丢,对其他人说:“你们快把东西带到洞里,然后过来帮我们。罗金宝,我们过去看看。”
罗金宝却停下脚步,对钱侯说道:“不对,你听,爆炸声和枪声不见了。”
“唔?这,还真是,这——你说是怎么回事?”
罗金宝想了想,说道:“应该是林子把鬼子杀光了,要不就是跟刚才一样,压的他们抬不了头。不过以林夕的枪法,在林子里,应该不可能找不到机会。”
“这到也是,那我们还要过去吗?”钱侯有些不舍的看着碉楼里的物资,咬牙想了想,不等罗金宝说,就道:“咱们还是守在这里,这条路鬼子经常进来,既然林子走了,咱们却要守着。这么着,罗金宝,你指挥人手让大伙儿能搬多少搬多少,我到前面去。”
“钱队长还是我去吧。你在这里指挥大家。”罗金宝担心钱侯的安全,游击队就剩这么点人了,他哪敢让看到钱侯出意外。
钱侯摇头,果断地说:“不行,罗金宝你听我的,快点去吧!”
“……好吧。你自己小心。”罗金宝见拗不过钱侯,只得答应。
钱侯拿出旱烟,背上背着步枪,手里拿着盒子炮,又在身上绑了七八个日本人的手雷,一边抽烟一边离开。
日军运输物资补给的那队人同样听到枪声和爆炸,十几名伪军将目光放在日本人身上,有枪声的地方不在他们的目的地上,而且听爆炸,十分激烈。
两个日本人相互交谈,说了许久,终于将枪声合爆炸解释为自己的友军遇到了游击队,正追着他们打。因为横安县附近的游击队从未有如此强的火力,所以日军这么想无可厚非。
果然没一会儿,枪声和爆炸就没了,已经有了决定的日本人更是得意。瞧好了支那人,这是我们大日本帝国皇军的实力,与我们为敌,没有好果子吃。
他们继续朝碉楼行走,可是,不到二十分钟,突兀的枪声就出现了。
“啪”、“啪”、“啪”、“啪”、“啪”。
一连五枪,林夕几乎达到自己的极限,鬼子一条长龙走在山脊上,简直是一览无余,林夕怎么能错过机会。
第一声枪响,惊得所有人缩脖子;紧接其后的子弹又钻入一名日军脑中;两声枪响过后,中枪的日军还没彻底倒下,这时,第三声枪响也出现了,走在日军身后的伪军倒了大霉;终于,剩下的人反应过来,自己该干什么,蹲下的蹲下,猫腰的猫腰,四处寻找躲藏地点。
可是,依然有两名伪军在找到藏身地前被子弹击杀在途中。
林夕其实还有机会射杀伪军,可一连五枪,枪枪连续,哪怕林夕体质已经不是原来的娇弱身躯,也累的够呛。
“呼……”
林夕躺在地上休息几秒,记住在人机一体状态下伪军的躲藏地点,退出这个状态,拿出手雷,拉开后又在身边的石头上一磕,停了一两秒丢出去。
“轰隆!”
随后,他又用同样的方法投出两枚手雷,可惜,只杀死一名伪军。
投出的手雷自然令林夕的位置暴露,所以果断转移地点,而此时,伪军身后传来枪声,正是随后杀到的钱侯。
那支鬼子带领的运粮队钱大队长已经观察很久了,枪声响起,而且是一连五枪枪枪命中他就知道是林夕的手笔。于是什么都不管,朝这边冲过来,哪怕林夕实力强劲,可以一个人消灭整只队伍,他也得冲过去,要他在旁边看着,做不到。
敌人实力强劲,比如攻打碉楼时,他和罗金宝等人帮不了忙,在旁看着也就看着,可现在鬼子正拿背后对着自己,自己只要冲上去就能收购鬼子的性命,难道还要把这个机会放弃吗?
冲到距离皇协军还有四十米的时候,钱侯丢下步枪,左右两手,一手拿着一只王八盒子,朝用屁股对着他的皇协军射击。此时,因为林夕的攻击,活着的皇协军只剩不到七人。
“看到”钱侯冲来,林夕找准机会,一连丢出三枚手雷,然后拿起步枪对皇协军射击。
“轰、轰、轰隆!”
大团的烟尘炸开,子弹从后面穿过,落在准备投手雷的伪军身上。
“啊!”一名被弹片击中的伪军抱着肩膀惨叫,然后看到了从后面杀出的钱侯,没等求饶,就被子弹射中脑壳。
“啪啪啪、啪啪啪啪……”
林夕回到山脊路面,看着双手拿枪的钱侯,呵呵笑了起来,随后钱侯也发出笑声。哈哈哈地大笑不绝于耳。###第十六章 序章 土匪
“呼,这外面的世界就是好啊。啧啧,小张,我们去哪儿?直接去县城?”
今天天气很好,碧蓝苍穹,悠悠白云,明媚的阳光将道路旁的植物映的更加翠绿。林夕和张青走在黄土路上,穿着一身穷苦百姓的衣服,背上被了竹篓,手里提着两只用陷阱抓住的野鸡。
“不行。要是让钱队长知道,他非拔了我的皮不可。”张青连连摇头。
林夕奇道:“到县城去又怎么了,瞧你害怕的样子,胆子太小啦。”
张青不在乎林夕说他胆子小,而是郑重地跟他说:“咱们游击队之所以遭到鬼子的打击,就因为汉奸,而且这个人很可能认识我和钱叔他们,咱们本来是不能出来的,钱叔哦,钱队长和罗金宝叔叔说,等他们想办法把这个汉奸杀了,才能出来活动,不然,每次和外人联络都会变得麻烦。”
“汉奸?为什么不杀了他呢?我这么好的枪法,难道你就不相信我吗?”林夕无所谓的说道。
距离碉楼之战过去半个月,林夕在山里无聊的要死,终于瞅了个机会出来,他自然希望去县城,到里面看看这个时代的事物。然后找个好的酒楼,吃一顿好饭,再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张青依然不同意:“不可能。他就在城了,你要是开枪还不把鬼子招惹过来啊。到时候把门一关,你出的来吗?”
“那就杀光好了。我又不是没打过这样的仗。”话说有元素重组和人机一体异能,林夕有这个信心,因为之前的短板,体力,已经得到解决。
虽然没有任何可以拿出来的证据表明身体素质的增加是杀人的原因,可经过这么些天的思考,林夕觉得,还是这个可能性更多。
“也许我来到这个世界时,上天特意又给我增加的另一个能力。”
想到这里,他的心变得火热,通过杀人来增强自己的身体素质,不就跟游戏里的玩家一样了吗?不知道杀了一万人甚至十万人后,身体会变成什么模样,刀枪不入?变身成超人?
虽然一切只是猜想,可是,林夕杀人的冲动却没有冷却。鬼子一周前还进过山,不知道为什么,明知道碉楼被游击队攻占,进来的人手也只有区区一个小队,共六十人。
林夕怀疑,是前线急需兵员,所以才将横安县本就不多的兵力分散,如果是这样,那现在就是攻打横安县的最佳时机。只可惜游击队被打残,到现在都没恢复。
“小张。钱队长什么时候征兵啊?整个游击队就咱们十人,也太寒碜了。”
“我不知道。嗯,林哥,跟你说个事儿。”
林夕瞥了他一眼,发现对方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也不应下,只道:“说吧。什么事?”
看到张青神情扭捏,林夕继续道:“你总得把话说出来让我考虑吧。你要不说,我又怎么知道呢?”
张青还在犹豫,不过林夕还是看出了点端倪,这小子的眼睛总是往自己提的两只野鸡上瞄。“原来是这个原因!”林夕知道原委,登时笑了起来,把张青唬的一愣一愣的。
林夕很大方的说道:“咱们的野鸡,只卖一只;另一只,找个地方偷偷烤了。好不好。”
“咕咚”,张青咽了口唾沫,眼睛瞪的像灯泡:“真的可以吗?”
“我做主了。再说,你小张同志这些天辛苦,怎么也该慰劳慰劳你吧。是不是?”
张青这会儿却忸怩起来,支支吾吾道:“这……这到不用!!”
林夕心里了开了花,一本正经地说:“怎么能不用呢?前些日子每天都在搬运武器,钱队长和罗金宝大哥都夸奖你了。吃一只鸡算什么?对了,我们都走了这么久了,怎么连个村子都没瞧见啊?”
上一个世界的时候,林夕习惯了无论到哪里都能看到房屋的人口密集地区——即使是山中,也能看到某些人为搭建的草棚(那是主人家为了看管某些东西特意给自己搭的小窝)。
“还有一盏茶时间就到了,周围的人不去县城的时候,都会到这里来赶集。咱们快些,听说鬼子和二鬼子经常到这块地方巡视,说不定就因为上面原因把人抓了。”张青小声的在林夕身边嘀咕。
路上出现了行人,他的衣服和林夕他们一样,很普通的农民打扮。林夕把斗笠往下压了压,他的肤色不像饱经风霜的耕地汉子,钱侯是不希望林夕出来的,仅仅皮肤就无法融入老百姓中,如何能欺骗鬼子。
他们可不管有没有证据,只要有一丁点怀疑就会过来抓人,若是反抗,正好用来以儆效尤。
可是,都快一个月了,林夕一直在山里面,没电脑没电视,他们担心枪声引来鬼子,又希望节省子弹招募更多的游击队员。所以在山里的日子,除了前些天遇到鬼子时用枪,一直都没开过荤。
两人来到张青说的赶集的地方,张青活泼的性子更像放了缰绳的野马,蹦蹦跳跳起来。
用林夕的目光评价,这个集市连前一个世界,自家所在的村子后的农市都不如。不过,如果将此前数里土地都不见一人的情况和眼前人来人往的景象联系起来,称得上热闹,当的起繁荣二字。
林夕手里提着两只野鸡,跟在张青身后走在人群中。
也不知是不是老天看林夕身上有了三个异能,特意给他找事做,还没走几步呢。林夕就听到前面的人发出惊慌的呼喊。
“土匪来啦!!”
伴随着这个声音,枪声“啪啪啪”的响起。
为了以防万一,林夕和张青只带了手枪,小鬼子的王八盒子,对于这把枪的威力,林夕只能用无语来形容。可是在此时的中国,日本人的王八盒子也是难得的物品。不是特派的人,还别想有手枪。
“坑爹啊。”林夕双手提鸡,快速跟着众人朝道路旁的屋子里跑。
张青也跟在林希身后,一边跑一边问:“小林哥,咱们该做什么?”
林夕跟着一个男人冲到了屋子内,这男人见到林夕和张青二人,吓了一跳:“这是我家,你们要干什么?”
“大哥,事急从权,让我们兄弟避一下吧!对了大哥,你要不要买只野鸡呀!”反正到屋子里了,林夕干脆推销起手里的野鸡来。
“你们——”
他的话还没说出口,外面就出现“啪”地一声,林夕、张青还有这家的男主人从门缝和窗缝偷看外面景象。
狼藉的街道到处是商贩匆匆离开后丢下的物件,十多匹马在街道上打转,接着又跑来一队拿着步枪的人。
这些家伙穿的各式各样,而骑在马上的人穿的比较整齐,服饰虽然不是华贵,却很厚实。里面有六人拿着两只盒子炮,其他人则是一支手枪一支步枪。
“呵呵。”林夕忽然笑了起来,屋子主人和张青转头看着他。
林夕指着外面一个骑在马上的家伙道:“那家伙真滑稽。脸上那根毛居然被他打扮成这样,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