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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萌娘三国演义 作者: 三十二变(起点vip2012.5.31完结)-第4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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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好痛”孙宇甩了甩手背,痛得跳起脚来,丫的,活了两世,总算知道被人泼硫酸是什么滋味了,我悲啊。

  孙宇赶紧取下整张白披风,兜头将朵思大王给罩在了里面,弄得像一个后世的囚犯,脑袋上罩着个纸袋子……

  不过想用布捂住朵思大王的脑袋明显不可能,她在头套里呸呸呸了几声,罩头的布居然烧开三个大洞,两个在眼睛的位置,一个在嘴的位置。

  我晕,反恐精英里面的悍匪啊?还戴头套,真是气死我也。

  孙宇将挟持她的动作换了个方向,让她背对着自己。结果看起来就像孙宇从背后环抱着一个小妹子,朵思大王这下不论是流眼泪还是吐口水都弄不到孙宇身上了。

  搞成这样,孙宇的突袭也失败了,象这样抱着一个会喷毒的怪物去对付孟获,显然不可能。孙宇只好抱着朵思大王跑回了已方的阵营,一群蛮兵想来追他,但是孙宇用上了“神行”,双腿跑得飞快,南蛮众人追之不及。

  回到公孙军阵中之后,一圈弓箭指着朵思大王,她终于不再吐毒水,然后士兵们拿绳子将她捆了个结实,也放在阵前,和对面的公孙军俘虏们面对面相望。

  “大王,不要管我,一定要打败公孙军,惩罚这些吃菠萝的家伙”朵思大王恶狠狠地大叫。

  孙宇懒得再理她,只是抚着自己烧伤了的手背,痛得眼泪汪汪的,被人在手背上泼硫酸真的很痛,他已经久经战阵,对受伤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以前还被颜良文丑捅伤过,但那次受伤还不如这次痛呢,手背上火辣辣的感觉真不好受。

  见到孙宇受伤了,公孙军中的妹子们一起大哗,公孙越、诸葛亮、冰山美人、粗粮妹子一起围了上来,心疼地看着他的手背。公孙越嘟起小嘴,用力帮孙宇吹风,眼睛里立即包起了一层小小的水雾。

  她吹了几下,看到孙宇的手背还是红肿一片,肌肤烧坏了一大片,大怒道:“来人啊,把那个喷毒的女人砍成肉酱。”

  “不可”孙宇赶紧制止了她道:“咱们军中的田丰、黄忠、魏延等人都在敌人手里呢,千万不要杀伤她们的人。”

  “我不管,我才不管呢”公孙越气得大叫。

  这时小小赵云也靠了过来,看到孙宇手背上的伤,小赵云惊了一惊,手上拿着的包子“啪嗒”一下落到地上。

  “啊,寻真先生受了重伤,会死吗?”小赵云惊恐万状地叫道:“要是寻真先生死了,我就会饿死啦。”

  众人听得大汗,手背烧伤至于死么?小云你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小小赵云一阵尖叫,倒是把张仲景给引了过来,成熟稳重的医圣大人扫了一眼孙宇手背上的伤,淡淡地道:“轻伤罢了,就是一点毒水,死不了的,赵将军不要紧张。”公开场和下,她是伪装成赵云的侍女的,所以要称赵云为赵将军,私底下就是叫小云了。

  “呜……毒水?”小赵云吓得大哭了起来,嚎啕大哭道:“我的父母就是被毒死的,我好怕啊,要是寻真先生被毒死了,我怎么办啊。”

  众人:“……”

  张仲景见小赵云吓坏了,哭得伤心,实在忍不住想帮她。她长叹一声,心想:要是小云哭坏了身子,是医术也治不好的,她是个好女孩,我不想看到她伤心,还是帮孙宇治一下吧,但是我一出手,金光亮起,他们就知道我是张仲景了,这身份要不要暴露呢?

  想了良久,她一咬牙,罢了,暴露就暴露了,相处时间长了,似乎觉得公孙军的人也不坏,他们应该不像韩玄那么邪恶。

  张仲景走上前来,握住了孙宇的手,她柔滑的手掌心冰凉冰凉的,不过那种触感实在不赖,让孙宇感觉到心中一荡。

  随即金光亮起,“医圣”二字飞上半空,金光包裹住了孙宇的手臂,那些被“毒泉”蚀坏的肌肤瞬间恢复了原貌,看起来就和没受伤时一模一样,皮肤似乎还更加细嫩洁白了一点。

  治好伤后,她摊了摊手道:“治好了,现在我的身份也暴露了,我就是张仲景,你们要把我再关回地牢里就随你们吧,我不能看着小云哭泣而不出手。”

  她本以为周围的人会大惊失色,或者张口结舌,或者面无人色,但是所有的人都表示淡定,压根就没对她的身份表示出什么奇怪的神色来。

  而且除了孙宇礼貌地对她说了一句:“谢谢张大夫了。”别的妹子连理她的时间都没有,全都捧着孙宇的手当宝贝一样左看右看,看是不是完全治好了。

  “喂,你们怎么能这样?”张仲景不爽了,就算公孙军的人把她抓起来再关回地牢里,她也不会有这么不爽,这是一种被人忽视了的感觉,她大怒道:“喂,你们有没有听清楚,我是张仲景你们曾经抓到过我,后来我逃跑了,你们给点表示成不成?”

  “是,是,是你是张仲景,现在咱们很忙,没时间和你聊家常,你先一边玩会儿,等我们处理完寻真手上的伤再和你说话。”公孙越眼皮也没转地道。

  “我晕……他手上的伤已经被我治好了,你们还处理个屁”张仲景大怒。

  孙宇也苦笑不得,任由妹子们一个又一个轮流把他的手掌翻来覆去地查看,只好无奈地对着张仲景耸了耸肩,哥儿们这身子骨儿现在真是金贵啊……

  小小赵云眼角挂着眼泪,仔细看完孙宇的伤口,发现全部好了之后,她才终于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小小赵云擦掉了眼泪。

  随即,一股熊熊的怒火从她的眼睛里迸发了出来。

  “居然对寻真先生下毒,南蛮的坏蛋们是想让我永远没有包子吃吗?”小小赵云用自己的逻辑方式为这件事下了一个定义。

  扶正小小的银盔,银甲哗啦啦一阵响,白披风随风扬起,小小赵云快步迈出了军阵,站在了南蛮大军的面前。

  随后,刚刚哭过的小萝莉抬枪指着对面的蛮兵大声道:“小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638、常山赵子龙的舞步【1/2】

  638、常山赵子龙的舞步【1/2】

  

  孟获正在大怒中,刚才孙宇冲杀过来,南蛮军一时不注意,居然被他抓走了朵思大王,这可是丢脸丢大发了,而且南蛮与汉族不同,她们奉行的是一种小部落,小团体主义,对每一个族人都非常重视,绝对不能容忍自己的族人落在外族人手里。

  看到朵思被抓,孟获气得直跳脚,小手轻挥,南蛮军阵再开,五百只猎豹、五百只黑熊、五百只野狼,各种猛禽巨兽一下子跳出来一大堆。

  孟获的驭兽技最多可以控制五千只野兽,但是一次同时控制五千只也挺废精力的,要找这么多猛禽出来也很不容易,于是孟获这次一共带了两千只猛兽过来,分别是老虎、猎豹、黑熊、野狼,全部都是战斗力极为彪悍,人类十分惧怕的凶物。

  其中的五百只老虎正在和许禇打架,满场烟尘滚滚,虎头乱飞。这边还有一千五百只野兽,同时嚎叫,气势震人。孟获心想:公孙军派出了一员大将顶住了我的五百只老虎,但是像许禇这样的大将公孙军也不会很多吧,我另外这一千五百只野兽公孙军应该没法对付了。

  刚想到这里,就见公孙军阵门开处,走出一个银盔银甲白披风的小女孩,手上提着一把长枪,这把枪非金非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铸成。小女孩抬枪指着孟获道:“小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切,虚张声势。”孟获对着野兽们挥了挥手,大声令道:“把那小女孩给我叼回来,注意不要咬死了,咱南蛮军不乱杀人,尤其是不杀小孩。”

  “嗷嗷……呜呜……吼吼……”

  各种各样的嚎叫声此起彼伏,一千五百只猛兽狂奔了起来,带起滚滚烟尘,直扑向小小赵云。

  小赵云身上暗金色的光芒猛地亮起,“天下无双”四个大字飞上了半空……

  “哇,暗金”南蛮军大哗。

  孟获也大吃了一惊,公孙军居然有这样的强人?不好,我的野兽们敌得过她吗?

  这时小小赵云已经变成了一身是胆的常山赵子龙,前面虽然有千五野兽,在她眼中却犹如平地,小赵云一步跨出,五头速度最快的猎豹已经扑到她的面前,涯角枪刷地一下刺出,刺到半空时,小赵云却突然收回枪来,将枪掉了个头,换成枪柄再次刺出。

  “扑扑扑……”一声沉闷的枪杆捅肉声响起,五头猎豹同时被捅中了身上最柔软的要害部位,痛得嗷嗷怪叫,摔倒在旁边,半天爬不起来。

  原来小赵云刺出一枪之后,突然心中明觉,这些豹子都是没有错的,它们本来在山里活得好好的,突然被孟获抓来打架,冤着呢,要是自己再刺死它们,就太可怜了。

  小小赵云是个爱护动物的孩子,所以就把枪尖收回,再换成了枪柄捅出。她的动作极快,出枪,收枪,再收枪,这一瞬间的变化看得所有人的眼花缭乱,最后连那五只猎豹是怎么被捅中的都没看清。

  随后更多的猎豹扑了上来,小赵云视容无睹,双目只是死死地盯住前面的孟获,脚步不停地向前走,每走一步,手上都亮起犹如暴雨般的枪花,扑向她的猎豹只要一回合,就必定倒地打滚,半天都爬不起来。

  “哄”两军士兵大哗。

  公孙军的士兵虽然知道小小赵云厉害,但当年她单骑冲突长坂坡时,公孙军的士兵只是听说,却没有亲见,远不如董卓军的士兵更深切地知道小赵云的厉害。至于南蛮兵,则完全没有想世界上有这么强大的怪物。

  小小赵云一路前行,猎豹纷纷向两旁倒下,居然让她在五百猎豹的围攻中有如闲庭信步一般逍遥自在地笔直走了过来。

  “哼,猎豹这种动物就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孟获不满地哼哼道:“这东西除了跑得快,没半点用处,我还是指望野狼吧,狼这东西凶残嗜血,而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比起猎豹来说靠谱些。”

  这时小赵云已经杀穿五百只猎豹,接下来就是跑在第二队的五百只野狼了。

  狼不同于豹,它们更狡猾,更凶残,而且因为狼是群居动物,在捕猎的时候,狼群会讲究战略战术,不像豹子那样只会傻乎乎的扑上去。

  小赵云走进狼群时,面前有五只狼向她跃来,然而小赵云刚刚出枪,这五只狼的身形就在半空中扭开了,原来只是虚扑。与此同时,小赵云的左右两侧同时有十几只狼凶猛地扑了上来。

  “咦?好玩。”小赵云使出一式蛇盘,如灵蛇般的枪杆一下子就将两侧扑过来的狼群扫开到一边,但是紧跟着背后风声又起,原来在前面和侧面的攻势都是虚的,真正的攻势来自背后,只头最凶猛的巨狼早就绕到了小云的背后,就在前面和侧面的狼吸引了小赵云的注意力之后,这几头巨狼才发动了突袭。

  尖利的狼爪闪着森森寒芒

  可惜,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会被无情地粉碎

  小赵云右手拿着涯角枪对付身前和身侧的野狼,左手却从腰间一抽,“铮”地一声轻响,青釭剑跃起,剑光一扫,从背后扑来的狼爪一起被削断。

  小赵云削得恰到好处,刚刚只是削掉了这几只狼的指甲,没了指甲的狼爪扑到小小赵云身上,立即被她护身的金光弹开,没能伤到她分毫。

  小赵云嘻嘻笑道:“好孩子不要留长指甲,很脏的,我帮你们剪指甲,你们要做乖狼宝宝……”

  野狼:“……”

  孟获:“……”

  公孙军:“……”

  南蛮军:“……”

  “乖狼宝宝们,都过来剪指甲哦。”小赵云挥着青釭剑向前走,一路上狼爪乱飞,撒了一地尖利的狼指甲……

  这可把野狼们吓坏了,狼这种东西比起老虎和豹子来说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知道害怕,懂得知难而退,碰上打不赢的敌人时,野狼不会死拼,会果断地逃跑,于是狼群在“剪指甲”的恐怖压力之后,嗷嗷怪叫着四散而逃。

  “啧,狼这东西就是胆子小,废物”孟获气得直跳脚:“太靠不住了算了,最后是五百只黑熊,这东西可不是剪指甲就能吓跑的,也不是枪杆随便捅两下就会倒地。”

  黑熊动作很慢,前面的猎豹和野狼先后冲近到小赵云身边时,黑熊们还憨态可掬地慢吞吞爬着,可是人要是真的以为熊的动作慢,那就错了。经过无数人类实践得出结论,熊比人跑得快,如果在森林里碰上熊,和它赛跑是必死无疑的,只能躺下装死。

  熊还有皮糙肉厚,耐打的优点,而且熊的胆子比野狼大了不是一点半点,就算老虎狮子也不敢和熊较劲。

  孟获对自己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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