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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历史小说] 大唐盗帅 作者:盗帅二代(起点vip2012.5.15完结)-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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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的骑马嬉戏,这等好事让一个个百姓都红起了眼睛。

闲暇之余,他们也自主的展开了骑术的训练,有的更是聚在一起,胡乱的玩耍了起来。

马球一下子红遍了整个大唐。

尤其是杜荷创建的新式马球。

以往的马球是一群人在很小的一块场地上争球,打门,根本无法展开激烈的比斗。

而杜荷所创的马球却不一般,他将比赛场地扩大了数倍,正规的马球场必须长方形,而且长不得多于三百米少于二百七十米,宽不得多于二百米少于一百八十百米。

球场上如足球一般,隔中分为左右场,球场上每队十一人,分为前锋、中锋、后卫以及门将。

场上带球攻方可以进行对守方进行冲撞,守方能够正面阻挡,以冲撞迎击,但不许从侧面撞击。

总的来说,比赛是相当野蛮血腥的。所以,正规赛的双方都必须佩带护具,就如橄榄球一样,马匹披甲,马上的球员也必须穿戴皮甲防护。

大唐尚武,这种激烈的比斗,恰好如他们所喜。

马球也在短短的时间风靡了起来。

当然这最先风靡的地方毫无疑问的是长安。

长安世家贵胄最多,短短的十天,就成立了近百支球队。

其中最嚣张的就是程咬金这货,这货能生有八个儿子,个个都是程咬金的翻版。一支球队八个前锋,一个中锋,一个后卫,一个门将。比赛起来那是横冲直撞,只攻不守,可比中国的功夫足球,牛X到了极点。

当然成绩也如国足一样。

这天杜荷正在院里练武,罗通突然来府里找他,劈头就问:“青莲,不如我们两也组个马球队来玩玩!”

第一部初到大唐第三十五章搞个球队玩玩

罗通的提议让杜荷眼中一亮,这推广马球的幕后者正是自己。但对于自己创的马球,说实话心底也没有什么自信。

毕竟,马球他接触的少,所有的比赛规则,注意事项都是源于足球、篮球。也不知运用起来是否合理,是否有不为人知的漏洞。

杜荷性子随意,但只要插手某件事情,他就会认认真真,不愧余力的将他办到最好。

马球的所有规则都是他一手包办,杜荷觉得自己有这义务让它更加的完善,让它更加的大众化,以达到公平、公证人人可玩,人人易上手的体育运动。

这要想了解自己创的马球,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加入其中,身临其境去感受。

“这提议不错!”杜荷立马回应了一句。

罗通接话道:“马球我从小就爱,皇上颁布这全新的马球更是有趣。我研究过,这全新的马球比赛不再是一个人的游戏,而是注重配合,要有攻有守,如此才能战无不胜。就拿程家的勇士队来说吧,程处默、程处亮、程处弼等八人,他们一个个都得程老将军的真传,马术一流,球技也个个不凡,拥有极其强大的战斗力,但真正比斗起来那输得不堪入目。他们的后防线太差,一个个拿到球就想当勇士,怎么也不舍得传球,稍微脑子的球队就能够将他们杀的片甲不留。”

“所以我认为,这全新的马球赛更注重团队合作。我认识一些人,组个球队是绰绰有余,但缺少向你这样的好手。我们组成一队,也许能拿个第一呢!”

罗通说的头头是道,杜荷也不住的点头。

看来他确确实实在这个上面花了一些功夫。

这全新的马球是杜荷根据篮球、足球来设定的,最注重攻防战术以及团队配合,像程咬金那样舍弃中场后防的全攻阵容,不输才怪。

“好!我加入!”杜荷确实没有打过马球,但是他会暗器,他的暗器功夫也许比不上楚留香,但百米之内不说百发百中,九十九中也是有的。

打马球不过就是多一根球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骑术,杜荷也不曾下过功夫苦练,但他会轻功,他身轻如燕,控制马匹,做高难度的动作,即便是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也未必比的上他。只要多下功夫,骑术也不是问题。

杜荷跟着罗通来到了城外的封地。

罗通父亲去世的早,但在当时罗士信是李世民当时最器重的猛将之一,一直随李世民南征北战。

那时窦建德余部刘黑闼在河北起兵,李世民率军征讨。

刘黑闼猛烈围攻河北南部军事重镇,李世民率军三次救援,都被刘黑闼所阻击,不能前进。李世民恐怕守将王君廓不能支撑,罗士信这时主动请缨,请求接替王君廓。

于是,李世民命令王君廓率领部队突围而出,罗士信率领曲部杀向城下,奋勇攻击,以神勇突破包围进入城中。而这时竟天降大雪,李世民后续救兵为风雪所阻,无法进城,导致罗士信因寡不敌众被俘获,最后因不愿投降而被杀害。

所以对于罗士信的死,李世民也有些内疚,对于罗家人也很是照顾,封给罗家的封底地在长安城外不远处的黄金地段。

来到了马球场,一个标准的马球场出现在了杜荷的面前,球场上已经有十六人在进行着训练,他们分为两队正在球场上相互争着球。

他们没有设彼此的守门员,只是一群人为争球抢球而练。

“这能练出什么?”杜荷问了一句。

罗通道:“自然是球员的拼抢技术?”

“扯淡!”杜荷也意识到第一个问题所在,他将队员分为前锋、中锋、后卫,但似乎没有详细的讲解他们的用途。

杜荷道:“前锋位于球队最前方,他们的任务就是进球。他们就如一把利刃,随时准备插入敌阵,撕裂敌阵的防线,从而攻破对方的大门。中锋位于前锋之后,后卫之前,他的任务既要辅佐前锋进球,也要辅佐后卫防守,尤为重要。所以有一句话得中场者,得天下。所以一个好的中锋,不但要具备进攻防守能力,还要拥有卓越的控球能力;极好的运球能力以及精妙的传球。后卫是球门前的柱石,主要任务自然是防守、抢截和阻止对方进攻,以及由守转攻时要组织进攻,传好第一传,至于守门员的任务就不用说了。所以,一个好的前锋,不需要防守,能进球就可。一个能传出好球的中锋,就是合格的中锋。至于后卫,没有进攻能力无关紧要,只要他们防守过硬,那就是好的后卫。你这种训练,完全是胡闹!”

这一番话说的罗通是目瞪口呆,但却又是一脸的兴奋。

罗通好勇斗狠,但并非有勇无谋,从他先前对全新马球的了解就可以看得出来。听杜荷如此一分析,立刻叫了起来道:“我明白了,前锋、中锋、后卫各有其职,各有任务。前锋主攻进球,所以训练因该以速度、灵活、技巧等等撕裂敌人防线的技术为主,中锋需要一定的攻防技巧,但关键在于他能否传出好球,所以中锋应该着重训练传球,至于后卫,守门员也是如此。”

杜荷会心一笑道:“各安其职,然后相互配合,练习自身能力之余,培养团队精神,这才是竞技的目的。”

罗通听杜荷如此说来,眼中更是一亮,笑道:“想不到青莲对于马球的理解比我丰富的多。”

杜荷翻了一个白眼,这马球的所有东西都是他一手创办的,若是没有一些斤两哪行。

“啪!”

罗通双手一合,笑道:“就这么定了,从今天起青莲就是我们这支球队的队长,主管我们训练,以后我们就听你的了!”他压根就不给杜荷拒绝的机会,对着球场上的众人叫道:“停下,从今天起,我身旁的这位,就是我们大伙儿的队长了。他叫杜荷,杜青莲,大家一起来拜见队长。”

杜荷怔了怔,唯有摇头苦笑。

罗通很聪明,他压根不在意什么队长的职位。他创建球队的目的只为了玩,为了练习自己的技术。见杜荷对马球的了解远在他之上,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果断的让出了指挥权,与其让他自己胡乱指挥,不如让贤,令球队更加的强大。

杜荷也思索着:既然要玩,那就痛痛快快的玩一玩,想着假期也没有什么事情。这打马球也能练习马术,日后有机会上战场也好有个踏实的功底。

杜荷痛快的接下了队长的职位,然后根据所有成员的特点,合理的分配出了前锋、中锋和后卫以及守门员。

罗通技术过硬,又有强烈的进攻欲望,当之无愧的前锋人选。

杜荷万能,自然成了核心中场。

其实杜荷还有当守门员的想法,以他的眼力和速度,再快的球他也能够轻易的接下。

那将是卡恩中的卡恩,而且是能够保证零丢球的那一种,属于无敌的存在!

第一部初到大唐第三十六章约会

即如杜荷想象中的一样,又稍稍有些偏差。

骑术、球技比他想象中的更加难一些,但经过半月的训练,杜荷凭借一身特有的能力已经熟练的掌握了各中技巧,尤其是骑术。

毕竟他杜荷是个热血儿男,身在这种世界,若不亲临阵仗,冲锋陷阵,岂不辜负了老天对他的恩宠?

这冲锋陷阵,自当离不开战马。故而对于骑术,杜荷格外的下功夫。

他的骑术老师是罗通,罗通这小霸王之名也非浪得虚名,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像他爹罗士信一样,冲锋陷阵。罗士信十四岁就加入了齐郡通守张须陀的麾下,成为他麾下的一员战将,那一年他独自冲入千人队中,杀的千人不敢与战。

罗通就如罗士信一样,自幼苦练骑术枪法,年纪虽小,但已经拥有相当高的水准。

但杜荷仅仅用了半月就吸纳了罗通所有的骑术技巧,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各种罗通教他的技巧以及高难度的动作,杜荷无不得心应手,甚至比罗通这位师傅更加的出色。

看着在马背上上下翻腾的杜荷,罗通不岔叫道:“到底谁是徒弟,谁是师傅!”

杜荷嬉笑着说道:“当然你是师傅我是徒弟,不过徒弟是天才,师傅却有点拙!”

罗通为之气结,这人比人当真是气死人。

他自幼好武,因家境不错,六岁时,就开始骑小马驹嬉戏,得异人传授枪法骑术,练习近十余年,却不如杜荷半月,这之间的差距,让他不免有些嫉妒。

这嫉妒是人的情绪之一,也并不是什么可怕的情绪,嫉妒心任何人都无法避免。关键在于人是否能够正视这种情绪,小人会因嫉妒而怀恨在心,但君子会因嫉妒而发奋自强。

罗通并非小人,所以嫉妒之余,也由衷的为杜荷赶到高兴,为了不落于人后,对自我的训练也更加刻苦了起来。

至于球队的事情,杜荷也算是尽心尽力。

他个人并没有做过教练的经验,但没有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不成?根据所有球员场上的位子分给他们不同训练,前锋主攻,后卫主守,让他们能够在球场上各尽其职。

这天,杜荷没有去球场训练,而是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任城王府。

这是杜荷来到大唐的第一次约会,所以他打扮的格外光鲜。身穿白色底绣上花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腰间还挂着镶着宝石的宝剑,配合他那俊俏帅气的面容,尽显英伟气势。

等了许久,一个窈窕的人影,飘飘走了出来。

“等久了吧!”她穿着件柔软而宽大的鲜红衣裳,腰间系着根银色的丝带,发饰显然经过了精心的打扮,盘卷起来的长发上挂着五件可爱头饰。配合李雪雁那调皮可爱的脸庞,开心爽然的笑容,显得格外迷人。

不同于长乐公主那端庄的不可方物的美,李雪雁的美让人心旷神怡,让人有一股打心底想要跟她亲近,分享她快乐的感觉。

杜荷爱美,这点他从不隐瞒,更加不会不好意思。

那双眼睛毫不掩饰的打量着对方,薄薄的嘴唇微微翘了起来,赞叹道:“真漂亮!”

作为古代人,李雪雁对于杜荷这种直言不讳的赞美,显得格外脸薄,羞的顿住了脚步有些手足无措,但心底还是很开心的,暗想着:不枉自己花如此长的时间精心打扮。

杜荷正容道:“漂亮的东西让人欣赏,让人称赞,这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好害羞的,我们走吧!”

李雪雁乐滋滋的点了点头,上了一匹较为矮小温顺的马驹,与杜荷并排而行。

府里的护卫打算随行护卫,李雪雁赶忙拒接。这难得的相处机会,多了电灯泡,岂不大煞风景。

杜荷也不愿让人搅了他的约会,笑道:“今日我来保护你们家小姐!”他凌空跳下了马背,身形瞬间移动丈余,然后回到了马背上。

坐在马背上的他,手中多出了三把刀。

没有人看见他是如何出手的,就好像那三把刀原先就在他手上一样。

打算护卫的三名护卫还未反应过来,只是怔怔的看着杜荷手上的刀,那是他们的兵器,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到了杜荷的手上。

他们看的见杜荷的身影,但看不见杜荷的手。

作为一个天下第一的大盗,这偷东西的本事杜荷也可谓是天下无双。

“怎么样?我有资格保护你们家的小姐了吗?”杜荷温和的笑着,仿佛自己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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