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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风下马趴在地上,以耳贴地,那微微的震动渐渐传入耳中,肃然道:“有一队骑兵正向这里驰来,人数不下上千人。”
他话音一落,所有人都微微变色。
阿史那社尔也趴在地上静听,动容道:“不是上千人,至少有两千骑兵,正向这里以极快的速度飞驰而来。”他耳力不及李逸风,但他在草原长大,是听着马蹄声长大的。能够轻易的从蹄音中分辨出数量的多寡。
执失思力疑问了一句:“会不会是巡逻的兵卒?”但随即自己就推翻了这个说法,“不,不可能。为了确保边境安危,确实不时的会有兵卒巡逻,但绝不可能出动两千以上的骑兵。那么……他们是冲我们来的?”
“啊”阿史那社尔道:“虽不知是什么人,但我看十之八九了。撤吧,他们人多势众,我们不是敌手。”
执失思力也同意这个决定道:“撤,必须撤,但关键是让哪里撤。是继续前往军营,还是退回雁门关?”
“往南”在这里时候,秦煜突的开口道:“只能往南,总算明白背后眼睛的目的了,他们早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着我们装进他们的口袋。不论是我们继续前往军营,还是退回雁门关都会收到阻截。往南却不一样,即便来人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将伏兵藏于南方。”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意外的看了秦煜一眼,想不到他年纪轻轻,尽有如此见底,也知他说的属实,想要将伏兵藏于南方,那必须横穿雁门关与突厥军营,这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南方最安全无疑。
阿史那社尔正欲点头同意。
李逸风摇头道:“南方虽然暂时安全,但他们呈现三面包抄的架势,任凭我们如何南逃,最终都有被抓住的危险,只能暂时保障安全,并非万全之策。我有一法,较为危险,但应该可行。如今来人并不知我们已经发现他们的踪迹,这点可以利用起来。两位大将军可换上普通兵卒的衣服,分别往西南、东南前往雁门关、突厥营地求援。你们孤身一人,可以将速度提升到极致。即便被大部队发现也未必追得上你们,更何况,他们的目标是两位大将军,而不是寻常兵卒。他们不会为了寻常兵卒而浪费时间。我们余下人吸引对方的注意,将他们往南方引,为两位大将军争取时间。”他江湖经验极其丰富,果断的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这怎么行”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跳了起来,草原人有草原人的尊严,他们视战死沙场为荣,苟且偷生为耻,让他们抛弃大众,独自逃跑,倒不如杀了他们更加直接。
李逸风沉声道:“没有什么行不行的,在我们这些人中,你们两人的命最重。也只有你们能够在第一时间说服雁门关守将与军营里的兵卒,出兵救援。你们多犹豫一刻,意味着多我们一份的危险。你们求救晚了,也等于害死了我们。究竟任何抉择,自己好好想清楚。”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杀伐果断的大将,听他如此一说也不再犹豫,立刻换了衣裤,分别往西南、东南迂回前往雁门关与突厥军营。
李逸风看了周灵灵一眼。
周灵灵上前拉着他的手道:“我不走”
李逸风微微一笑道:“我知道,也没有想过让你走。”历经了许多风霜,他们之间早已不需要说些什么了,生死一起。
李逸风让身材与二将相仿的人穿上了二将的衣服,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继续前行。
两千骑轰然杀至,留下来的都是跟随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身经百战的精锐,也许比不上金狼军,但绝对不会逊色多少,在漫天尘土出现之际,他们已经渡河到了对岸做好了防御准备。
他们必须要让来敌确定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就在他们的队伍里。
这是一场一对二十的一战。
PS:最近更新不给力,实在抱歉。前些天中暑,恢复后分开八年的三位高中时期的老朋友找上门来了。不得不抽空陪伴,明天还有一天。
第三十六章以寡敌众
第三十六章以寡敌众
正午。
炙热的骄阳高高的挂在天际,仿佛也忍受不住这火辣辣的温度躲了起来,阳光直透大地,照的天地一片炽白,阳光照射在溪水中,闪闪生辉。为天空和大地抹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也越来越近,金狼骑的骑兵们策马急速冲了过来。虽只是两千人的部队,但松散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一百多人静静的待在河对岸,看着如此来势,都不由得微微色变。
尤其是李逸风、周灵灵,他们闯荡江湖,见过不少的阵仗,但如此沙场交锋,还是生平第一遭,方知人力终有穷尽之时,面对如此骑兵的冲击,纵然拥有再强的武艺,也怕是无济于事。
“还好有一条溪流阻挡,否者我们只怕让他们一个冲锋就践踏成肉泥了。”巴宇兴也让对方的气势所震慑,暗自咋舌。
“不妙”说话的是阿史那社尔的亲卫长瓦兰斯,他跟随了阿史那社尔长达十年之久,耳濡目染,也略知兵法与草原骑兵的战术,肃然道:“在踏成肉泥之前,我们少不得要变成马蜂窝。草原人擅射,他们在突击之前,必然会先行射箭雨一阵,以乱敌阵形,然后再行冲锋。河溪宽不过三十五步,尽在射程之中。届时千万支箭齐发,我们后果堪忧。”
李逸风、巴宇兴他们脸色微变,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隔行如隔山,他们都不曾经历过战场,对于用兵之术,全然不知。
“那弩箭射程多少,可比弓箭?”秦煜沉默良久,目光落在了瓦兰斯配上的弩箭上。唐朝国力强盛,他们是没有正统的弓箭手的。也不需要训练弓箭手,因为在财大气粗的大唐帝国的政策下,每一个兵卒都随身配备弩箭。
弩箭这玩意用的是高科技,高手段,不需要经过严苛的练习,就能发挥超乎一般的威力,在这个时代几乎已经取代了弓箭手的地位。
秦煜虽不知兵法,但他向杜荷学习的是轻功和暗器,作为一个精于暗器的能手,对于射程的关键很是敏感在意。
瓦兰斯道:“突厥弓箭的有效射程差不多在一百三十步左右,而我们身上配备的都是大唐最新式的弩箭,威力最大的射程在两百步之内,但草原人不着衣甲,两百五十步内可造成有效伤害。”
李逸风眼中一亮,道:“那我们何不退至两百五十步的距离,利用河水暂当对方骑兵的来势,再以射程的优势先杀杀他们的威风。”
瓦兰斯笑道:“好主意”
纵然一行人并没有学过任何的兵法韬略,行军布阵,但此刻却能根据对方存在的不足,做出这般合理高明的应对,也可见人类智慧的出众。
河水不宽,也不湍急,但河中心的最深处却能够没过人的胸口,要比一般马儿都要高,这在无形中组成到一道防线,给与了他们反击的契机。
莫贺巴哈神色严肃的眺望对岸,此刻在他的肩上停落着一只极其雄壮的神鹰海东青。那海东青只有半米长,但那对锐利的鹰眸,顾盼之际,却极具威势。
“少族长,想不到,他们只有这点人马,竟敢迎击?”金狼军的统帅贝尔克也是一脸的肃容,他们早已见识过大唐连弩的厉害,一时间也不敢上前。
莫贺巴哈并不觉得意外道:“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我们草原上著名的战将,焉能不知,一味的逃亡,反而会陷入必亡之境。一面派人分别前往雁门关、突厥军营求救兵,另一边利用天时地利,来阻我军,反而是最理智是选择。只是……他们千算万算,算不到我们已经掌握了失传的训鹰术,有雄鹰海东青作为眼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掌控之中。”
“那我们在这里按兵不动便是了,只需等至左右包抄的兵马抵达,我们消灭他们易如反掌。”
“不行”莫贺巴哈断然拒绝,“这里离雁门关、军营太近,时间拖的越长,对我们越是不利,必须速战速决。进攻……让二队人马打头阵。”
莫贺巴哈手中有两队兵马,其一是原来纵横草原,颉利可汗的亲兵金狼军,属于一队,是他麾下最强横的兵马,另外是他在郁督军山当马贼的时候,收编来的穷凶极恶之徒,虽是个个勇悍,但比之金狼军却要逊色许多。
“呜呜”的牛角号声阵阵作响。
先锋军已近策骑入水,草原上的民族骑术都不会弱,起马渡河难不倒他们,但马匹毕竟是畜生,受阻力的影响远远比人大,速度也大大的受到了限制。
“放箭”见对方已经入水,李逸风、瓦兰斯齐声高喝。
漫天的弩箭越空而来
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马,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水中骑兵人马悲嘶,顿时一片混乱。
莫贺巴哈嗔目结舌,固然早已意识到唐朝的弩箭拥有令人恐惧的力量,但万万想不到,威力竟大如此。
弩箭的发展有着漫长的时间,从秦朝最早的秦弩,到汉朝的蹶张强弩,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的连环弩直至唐朝,这个时期的弩箭已经将速度力量最大化了,一把弩箭能够轻易的做到连发二十矢,而且威力不弱。
再往后的宋朝,因为同一时期的辽国、西夏、金国的文化水平都有了实质性的进步,他们已经拥有的自己的连身铁甲,寻常弓弩已经无法奏效了。故而神臂弓这等强弩,在汉人的智慧下发明了出来。
只是神臂弓固然是威力惊人,但那速度就不堪一说了。
毫无疑问,在冷兵器时期,唐朝的弓弩是最具有杀伤力,最具有恐怖射速的王者。如今这种强弩还经过了杜荷的改良,威力速度更胜一筹,对付莫贺巴哈麾下这些连衣甲也没有的骑兵,更有着无与伦比的杀伤力。
“咬住他们,不要松懈”李逸风也为唐朝连弩的威力而感到心悸,但也知道只要对方一过河,拼着损失冲过去和他们肉搏,这样弩箭的威力也就无从发挥了,必须将他们控制在河岸对面。
控制弩箭的兵卒都是久经训练的亲兵,不用李逸风劝说,他们已经以万弩叠射之法对河对岸的敌人展开了轮流,不停歇的射击。
在这种不停歇的连续射击下,水中一个个的骑兵纷纷中箭倒地,纵然对方人数众多,但处于地利的他们完全占据了压制性的优势,没有一个骑兵能够淌过河中心的。
腥红的鲜血染红了河面,百具浮尸,顺水而流。
秦煜大笑,道:“依这般下去,我们这少少的一百余人就可以干翻他们两千之众了。”
瓦兰斯摇头苦笑:“假若弩箭充足,对此我还有几分信心,但我们随身所配的弩箭不过数十,如今以用去小半数,最多只能支持小半个时辰。”
秦煜的笑脸黯淡下来。
李逸风闻言也略带忧色。
秦煜看着对岸兵卒背上的弓箭,道:“他们的箭矢,是否可用。”
瓦兰斯依旧摇头,唐朝的弓弩为了发挥最大优势,每一枝箭都是经过精心制作的,与寻常箭矢有很大的差别。
顿了一顿,秦煜道:“那减缓射速,争取每一枝箭就射死一人,个别漏网之鱼,就交给我来处理了。”
他话音方落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一般,前冲百步,从腰间囊中取出四根铁针,脱手射出,铁针在空中划过四道长虹,举手投足之间就带走了四人的性命,然后对着莫贺巴哈摇了摇手指,一副你还差得远的表情。
莫贺巴哈心在滴血,他早已不是部落首领,兵援有限,看着一个个惨死的兵卒,肠子都悔青了。此刻又见秦煜孤身一人冲到射程之内,挑衅自己,忍不住的暴喝一声,“射,给我射死他”
他话音刚落,在他身后的千余人已经利箭上弦,嗖嗖嗖的连环射出。
“快退”李逸风等人见此一幕,惊骇大叫,但随即他们就叫不出声来了,一个个大张这嘴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秦煜早有防备,马力全开,将所学的踏雪留香步法,发挥到极致,在箭雨中奔腾闪跃,漫天的箭雨,竟然没有一枝能够伤他分毫的。
秦煜在这危机时刻,还回头一笑,露出了一个宽心的笑容,显得游刃有余。
他自幼从老乞丐身上学会了类似于沾衣十八跌的步法,加上杜荷所传授的踏雪留香以及内功心法,在敏捷上普天之下能够比得上他的也不过五指之数,完全蔑视了对方射来的箭雨。
一干射击的弓手,一个个是吓的瞠目结舌,竟然没有勇气再射第二箭。
经过杜荷的指点,秦煜自己又练习的刻苦,这近乎两年的时间里,他的轻功、暗器都有着一流行家的水准。
他如雄鹰展翅,来到箭羽丛中,一手捞起插在草地上的三枝箭羽,对着湖中兵卒甩手射出。箭羽破空,瞬间刺穿了几位靠前的骑兵的咽喉,那高明的手法,让一个个在水中难以自如行动的骑兵,成了现成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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