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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她真希望自己当初爱上的是这个少年。
“不,你不会死的,我也不会让你死!”夜莺斩钉截铁地说,她缓缓把无双背起,用淡漠而坚定的口吻道:“无双,我不要你死,因为如果你死了,那我也会立刻自杀。我们约定过,今生不能做你的妻子,来世我必定跟你。可是现在,我们依然要为生存而努力,我不许你放弃,因为我不想自己来世嫁给一个懦夫!”
无双怔怔地听,傻傻地看,什么也不知道说,或许,他已真的无言。
夜莺就那样背着他,就象当初边荒丛林里无双背着夜莺一样,步履艰难,却绝无犹豫。
生命之舟总是在充满希望的时候,才能划到汪洋的彼岸,但是对无双来说,他的希望却变得这样可笑,因为他的希望是在来世。
是为了来世相聚而立刻死去?还是为了夜莺而坚持着活下来?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但是望着逐渐暗下来的夜色,还有那漫天的星火逐渐闪亮,他迷茫不知所已。
暴风雨来了。
凄风冷雨夜。
天幸夜莺发现了一处废弃的小木屋。
木屋已陈旧,处处都在漏水,夜莺冒着雨去修补屋顶的破洞,回到屋升起篝火,那一点火光温暖着两个人的身体。
偶尔会有小雨点溅进火堆,发出劈啪的声响,为这个宁静而又狂暴的夜晚带来一点生机。
无双静静地躺在地上,看着天花板,喃喃说:“我是涯国人。”
夜莺恍悟道:“难怪你有这么好的泅渡之术,难怪你擅长的是穿心箭。。。离楚说过,丛林猎人,很少有用穿心箭的。”
涯国,也就是观澜大陆唯一的海上强国,涯国人几乎天生就是海洋的宠儿,他们从生下来起,就需要学会在风浪中搏斗,他们的陆战能力虽然不强,但是他们的海战能力却独步天下。
与丛林猎人一样,水兵同样是对弓术要求极高的职业,海战中最实用的作战方式就是远程打击,通过强力的远程打击尽可能的消灭敌人,然后在接舷战时做短兵相接。与丛林处处陷阱步步危机和陆地战场的箭似飞蝗的大场面相比,海战弓术更讲究精准,而不崇尚覆盖式射击,原因很简单,箭要是射进了海里,就再收不回来,射出去一支少一支。因此海上弓术历来崇尚稳与准,而不是丛林猎手的反应敏捷和沙场征战的密集式覆盖。
谁也没有想到,无双竟然会是涯国人,这刻他说出来,却是真正松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背负千年的重担。
他看着夜莺,笑着说:“我不仅仅是涯国人,我的真实身份。。。。。。是涯国太子。”
。。。。。。。。。。。。。。。。。。。。。。。
夜深沉,雷电交加,风雨倾盆而下。
夜莺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少年在述说曾经的往事。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过是又一场老套而毫无新意的权力争夺罢了,弟弟篡夺了兄长的王位,为保王座而四处追杀年幼的太子。为了生存,太子不得不隐姓埋名,隐居深山老林,四处躲藏。
他逃亡时,只有七岁,身边有至少数百个忠心的护卫,然而随着追杀的无休无止,人在渐渐长大,陪伴他的人却越来越少。尽管如此,那些忠心跟随他的人却始终不放弃,因为他们的心中有一个信念复国。
“其实,也无所谓什么复不复国的事,篡夺王朝的,是我的叔叔,涯国的国主依然姓崖,也没有改国号。所以,我觉得也无所谓复国一说。那些跟随我,保护我的臣子们,总想着有朝一日,我能打正旗号,振臂一呼,带领所有国民反攻回去,为了这个目标,他们不惜一次次的在暗中煽动叛乱,拉拢,收买大臣,刺杀,陷害,无所不用,不惜让原本生活得安乐的老百姓一次又一次陷入战乱之中。”
“他们教导我,培养我,让我学习治国之道,教我怎样指挥作战,要我学着做君主。可是我不明白,书上说,做为君主,应该仁政爱民,为什么我们却要为了夺权而无所不用,拉拢地皮,收买黑帮,行贿贪官,刺杀忠良。。。。。。他们说,敌人的良臣就是我们的阻力。这太可笑了,一方面教导我们要仁善,要爱民,一方面又要用民,害民,惟恐对方把国家治理得太好,惟恐对方是个英主明君。”
“我问他们这是为什么,他们说,为了维护国家正统,一些手段总是必要的。我的叔叔是大奸大恶,窃国而居,为正道沧桑,无论如何不可让国家落入奸人之手。是的,我叔父是个大奸人,可他再奸再坏,自从他成为涯国国主之后,仅仅几年时间就将国家治理得蒸蒸日上,百姓安康,比我父王在位时要好上数倍,而真正为老百姓带来痛苦的,却是我们这帮试图将国家带回所谓的正统位置上的人。那么,到底谁是善,谁是恶?”
“我很迷惑,不知道是自己是对是错,不知道所谓的复国到底是为了我自己,还是为了他们,又或是为了我自己。到底在仁德爱民和保持正统之间哪个更重要?我也不知道。我身边的人说,只要恢复了王室正统,自然可以体恤爱民,以良策治理天下。可是良策在哪?我知道我自己,我根本就不是治国的料!我说不复国,他们就苦苦相劝,不惜以死相谏。他们说,他们知道我是体恤忠良,仁爱百姓,不忍心见生灵涂炭,但其实,我只是厌倦了,也毫无兴趣。”
“他们对我说,就算不复国,父仇也不可不报,可那个时候,我想起的就是这些年来,被他们杀死的一个又一个无辜。这些人的子女,又要到哪里去报仇呢?”
“终于有一天,我厌倦了这一切,厌倦了权力,厌倦了战争,厌倦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孤身远走,离开涯国,不惜让所有跟随我的人失望,绝望,而执意决定放弃追随我的人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我独自一人跑掉了,跑离了涯国,从海上来到了止水。”
“我在止水独自生活了两年,日子过得很艰难,因为我什么都不会,我不懂该怎样劳作,也不会为自己赚钱,只能混迹山林,靠捕猎为生。。。直到碰上浅水清,碰上你。。。。。。我永远无法忘记边荒丛林发生的一切,别人都以为是我救了你,可其实,我知道是你救了我,如果没有你,或许我已经死在了离楚的箭下。因为,我是一个只知道逃避的懦夫!而从那天开始,我不再逃避!”
夜莺怔怔地听着,再不知该说什么,她看着无双,清秀少年的脸上,带着一点倔傲,还有一丝无奈和忏悔。
他说:“我不知道我的决定是不是正确,但我知道,当我选择了对得起涯国百姓时,我对不起的,是长年跟随在我的身边,为我出生入死的那些人。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明白一件事无论我做出怎样的选择,总会有人受到伤害。”
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总会有人受到伤害。。。听到这句话,夜莺的心中微微悸动,是啊,当矛盾出现时,逃避再不是办法,因为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就总会有人受到伤害。那么夜莺呢,她该如何选择?
她苦涩地笑:“看来,你已经准备回到涯国,去找你曾经忠心于你的人,做你该做的事了,对吗?放弃对与错,善与恶,尽忠于自己的本分,这。。。就是正确,是唯一永恒的道理!”
无双轻轻点了点头,夜莺,善解人意的夜莺,你果然明白我的心思,可惜,你不属于我。
募然间,无双一下从地上跳了起来,他抓住夜莺的手大吼道:“我没法再忍受让那个根本就不在乎你的家伙这样霸占你的心!夜莺姐,跟我走吧!我们放弃这里的一切,跟我回涯国,我要你做我的女人,做我的王后!我可以为你杀尽天下每一个人,就象浅水清为云霓做得那样!”
夜莺怔然,无双已经死死地保住了夜莺,向着她吻去。
他吻得那样热烈,那样充满激情,那样的毫无保留,在述说了所有的心事之后,所有的激情在这刻彻底迸发,爆炸,再无法控制内心的冲动。他死死地搂着夜莺,搂得她几乎要窒息,怎么都不肯放手,夜莺却只是呆呆地任他作为,没有丝毫的反抗。
哗啦。
衣衫破裂,夜莺的衣服被他撕开,他扑了上去,想要彻底占据这个在他脑海里魂牵梦萦了无数个日夜的女孩,他激动得全身都在发抖,所有的伤势与痛苦在这刻全部不翼而飞,他要尽情释放所有的少年情怀和积聚的精力。
夜莺静静地躺在地上,任由他的嘴唇在自己的脸上,身上,亲吻着,抚摩着。。。。
良久。
她说:“我是浅水清的女人。”
无双停住了动作。
仿佛一个惊雷劈在头上,他捂着头号啕大哭起来。
这句话,彻底伤了他的心。
夜莺轻轻坐了起来,轻轻抚摩着无双的脸:“如果你真得想要我,随时都可以找我,我不会拒绝,但是。。。我是他的女人,这一点,无法改变。”
无双轻轻地摇了摇头,重新躺回了地面。
他闭上眼睛,如果可以,他情愿自己永远都不要再醒过来。
“对不起。”他说。
第六十九章 重逢
从3月21日起,惊虹国内大大小小各处地方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骚乱。
数十处州群,上百处县镇,均出现一定程度的暴民作乱的情况。许多人开始打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怒斥官府无能,对敌软弱,对内盘剥。铁血镇进入惊虹半年多时间,惊虹官府无能为力,无法将其剿杀,反而送葬无数英雄子弟,对内则横征暴敛,大肆搜刮民财。国内各地由于实行了资源紧缩政策,各府县乡镇大量粮食被收进当地大城,导致的结果就是百姓家中无余粮。待到去城内采购,大量黑心商贩却坐地起价,将粮食价格平增数倍,致使百姓无力购买。惊虹地处南方,雨水充沛,土地富饶,粮食年年富余,老百姓却得饿着肚子过活,对惊虹官府也就愈发痛恨。
浅水清派出的数百名战士就是在这个时候凸显出关键作用。
他们先是收容一些因为战乱而无家可归,因为饥饿而无法生存的灾民,然后领导着他们四处劫掠,制造混乱,攻击军队后勤补给,瘫痪道路交通,发布声明,向惊虹官府提出各种政治和经济上的要求,建立起一个个类似与土匪和义军的非法暴力组织。
当然,这一切都是渐进式的,在起初,它不显山不露水,看上去只是有那么点动荡的影子,并不能摇撼惊虹这棵大树。可当有千百只虫蚁一起发威,汇聚成一股庞大的力量时,这棵大树就要倒霉了。
此时的浅水清,也在带着自己的士兵和死亡鸟佣兵团的人东奔西走,四处攻击惊虹人的后勤交通线。
3月23日,浅水清领兵拿下了惊虹西部的一个小镇,袭击并杀死了当地驻守官兵,然后扬长而去。
3月26日,浅水清再度攻击了惊虹的一个补给站。
至4月上旬,浅水清先后攻击了惊虹四处地方,杀死数百名惊虹官兵,造成各地方相当程度的混乱,此时的他,已完全是一套马匪做派,领着他的人来去如风,令当地官军大感头痛。
而在这段时间里,浅水清运用他高超的作战指挥水准,也正获得死亡鸟佣兵团的信赖,这是死亡鸟佣兵团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们的战斗力,竟然是可以和正规军相媲美的,只是以前从没人能把他们有效的发挥出来罢了。
尽管还不知道浅水清是什么人,但是没有人相信,浅水清是单纯的商人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重点是这个家伙的确每天都在付钱给自己。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浅水清破例前往一处他埋藏藏宝的地方。在那里,当他领着大家掘地三尺,现出那无数明晃晃金灿灿的财宝时,所有人都兴奋的欢呼起来。原来铁血镇真得有埋藏大量藏宝在惊虹。
不过谁也没有想到的是,浅水清埋藏宝藏之处,竟然会选择这样一处地方坟墓。
“嘿,真没想到浅水清竟会把钱藏在这种地方,也当真是绝了。”看着被挖开的坟墓滚出的一地金银珠宝,拉尔赞叹不已。
浅水清笑道:“坟墓是个好地方啊。一来,轻易不会有人去挖坟掘尸,藏在这里,很长时间内都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二来,如今正是战乱时期,死人众多,每天都有新坟。要是铁血镇新掘土地藏财宝,土地翻动的迹象难免会为人察觉,但是新坟就不用担心这种情况。三来嘛,就是方便寻找。浅水清藏宝之地众多,势必要为其做上特殊标记。标记做得太过明显,有被毁掉的可能,做得不明显,又可能自己都找不到。坟墓就没有方面的担忧,因为墓碑就是最好的标记,每一处地方一个墓碑,除了浅水清,我相信没人知道他的钱都藏在哪里。”
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