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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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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
  “是乔治·布什。我很抱歉地说,托马斯先生,你连一个问题都没有回答出来。”
  南达转向局长,用英语说,“看到了吧,我跟你说过这小子弱智。上星期他之所以能回答出那些问题,除了作弊别无他法。”
  “他是怎么作弊的?”局长问。
  “就是这个难住我了。我带来了两盘复制的DVD样片。我们的专家已经用放大镜过了一遍,但至今一无所获。不过这事最终会水落石出的。”
  饥饿感从我的肚子蹿到了嗓子眼,弄得我直发晕。我佝偻着身子,开始咳嗽。
  约翰逊这个秃头美国佬锐利地看了看我:“局长先生,你还记得陆军少校那个案子吗?就是在《谁想成为百万富翁》节目中赢了一百万英镑的人。这事几年前发生在英格兰。那家公司拒绝支付奖金。警察介入调查此事,成功地证明了少校有罪。原来他有个同谋,是一位教授,就坐在观众席中,他用咳嗽的方法传递正确答案。毫无疑问,类似的事情在这里也发生了。”
  “你是说我们需要在观众里找到一位咳嗽者?”
  “不是,这次没有发现明显的咳嗽声。他肯定用了其他的暗号。”
  “会不会用了传呼机或者移动电话的铃声?”
  “不会,我们确定他身上没有这类玩意儿。再说不论是传呼机还是手机,在演播室里都是没有信号的。”
第一章 序曲(2)
  局长卡壳了。“也许他在脑子里植入了一块记忆卡?”
  约翰逊叹息道:“局长先生,我看你是科幻片看多了。听着,不管是怎么回事,你一定要帮我们查出来。我们不知道谁是他的同谋,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样的暗号系统,但我百分之百肯定这个男孩是个骗子。你要帮我们证明这一点。”
  “你有没有考虑过收买他?”局长满怀希望地建议道,“我的意思是他可能连十亿有几个零都搞不清。我估摸着,如果你甩给他两千卢比,他准高兴得找不着北了。”
  我恨不能一拳把局长的眼珠子打出来。没错,在知识竞赛前我还不知道十个亿的价值,但那已然是历史了,现在我知道了。我下定决心要得到我应得的奖金,九个零,一个都不能少。
  约翰逊的回答让我放下心来,“我们不能那么做,”他说,“那会使我们在法律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你知道,他要么是个真正的赢家,要么是个骗子。所以他要么拿到十个亿,要么进监狱。没有折中的办法。你一定要帮我们将他实打实地送进监狱。如果非让米哈伊洛夫现在就拿出十个亿,他肯定得冠心病不可。”
  局长直视着约翰逊说:“我明白你要什么了……”他拉长声调,“但这事于我有什么意义呢?”
  这话就像是暗号,约翰逊马上挽起局长的胳膊走到屋角。他们窃窃私语,很机密的样子。我只捕捉到“百分之十”几个字,然后就看到局长明显地兴奋起来。“好,好,约翰逊先生。你就当这事已办成了。现在让我把戈博尔叫进来。”
  警官被召来了。“戈博尔,到现在为止,你从他那里掏出了什么?”局长问。
  戈博尔怨恨地瞪了我一眼。“他什么都没说,局长大人。这个杂种不停地重复同一个故事,说他正好‘知道’,说他走运。”
  “走运,呃?”约翰逊嘲笑道。
  “没错,先生。我到现在还没有用刑逼供,否则的话,他现在准唱得像只金丝雀一样。只要你下令,先生,我立刻就能叫他把帮凶的名字统统吐出来。”
  局长探询地看了看约翰逊和南达,“二位觉得如何?”
  南达激烈摇头,弄得长发飘飞。“绝对不行。不能上刑。媒体已经登出了他被捕的消息。一旦他们发现他受到虐待,我们就玩儿完了。我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我可不想担惊受怕,被那些该死的宣扬公民权益的非政府机构告上法庭。”
  局长拍拍他的后背,“比利,你小子怎么跟个美国佬似的。别担心,戈博尔可是这方面的专家。这杂种身上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
  胆汁像气球般在我胃里膨胀上升,我觉得快要吐了。
  局长准备走了,“戈博尔,明天早上,我要共犯的姓名、作案手法的全部细节。你得不惜一切手段将我们想要的东西弄到手。不过要小心行事。记住,你能不能获得晋升就全靠这个了。”
  “谢谢你,长官。谢谢。”戈博尔赔上一脸假笑,“别担心,长官。等我收拾完他,他搞不好会坦白怎样谋杀了圣雄甘地。”
  我极力回想是谁杀了圣雄甘地。他在死之前喊了那句广为人知的“嗨,罗摩”。我能记得这个,完全是因为我听说这个故事时太激动了,忘乎所以地大叫,“那是我的名字!”蒂莫西神父温和地解释说,那是主罗摩的名字,是印度教的一位神,他曾经被放逐到丛林中长达十四年。
  送走局长和两个男人后,戈博尔喘着粗气回到审讯室。他狠狠摔上门,指着我说,“OK,婊子养的,脱衣服!”
  尖锐的、剧烈颤跳的疼痛从我身上每一个毛孔里渗出来。我的双手被粗糙的绳索绑在木头横梁上。横梁离地面有九英尺高,我的双腿悬在空中,双手和双脚就像要被扯断似的。我完全**着,胸前的肋骨突出来,像饿得瘦骨嶙峋的非洲小孩一样。
  戈博尔对我的刑罚已经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可他还没有住手的意思。每隔半小时左右,他都会换一种新的刑具。一开始他把一根涂了辣椒粉的木棍插进我的肛门里,就像一根滚烫的钉子穿透了我的后背,我痛得几乎背过气去。接着他将我的头摁进一桶水中,直到我的肺差点儿炸裂开来。我连咳带喘,几乎被呛死。
  这会儿,他手里挥着一根带电的电线,像舞排灯节的焰火棒似的,围着我手舞足蹈,像个醉酒的拳击手,然后突然扑向我。他用裸露的金属丝猛戳我的左脚底。电流像热毒一般击穿我,我剧烈地弹起、抽搐。
  戈博尔对我吼叫:“杂种,你还不想讲你在赛场上使了什么花招吗?是谁告诉你答案的?只要你告诉我,这种折磨马上就可以结束。你可以吃到一顿美味的热乎乎的饭菜。你还可以回家。”
  但此刻家对我来说已然十分遥远,一顿热乎乎的饭菜只让我想吐。如果你长时间没吃东西,饥饿感便会枯萎并且消亡,只在你肚子深处留下隐隐约约的疼痛。
  现在,第一波恶心开始冲击我,我几乎失去了知觉。穿过厚厚的迷雾,我看见一个黑发飘垂的高个女人。风在她的身后咆哮,扬起的乌发遮住了她的脸。她身上的白色纱丽轻薄如纱,飞舞飘荡如风筝。她张开双臂喊道:“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他们对你做了些什么啊?”
  “妈妈!”我尖叫着向她伸出双手,想要穿越迷雾的阻隔,但戈博尔粗暴地掐住我的脖颈。我感到自己在奔跑,身体却寸步不前。他接着连连扇我耳光,打得我眼前直发黑。
  戈博尔再次拿出笔。这是一支笔尖冒着金光的黑色钢笔。蓝墨水在笔端闪耀。“在你的招供状上签名。”他命令道。
  自供状的内容很简单,“我,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特此说明,七月十号,作为一个参赛者,我在《谁将赢得十个亿》知识竞赛节目中作了弊。我对所有问题的答案一无所知。在此,我放弃领取头等奖或任何其他奖金的权利。我恳求原谅。我是在完全清醒、没有任何人给我不当压力的情况下写下这一供述的。签名: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
  我知道签下这纸供状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我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我们一直被告诫永远不要与警察较劲。像我这样的街童本来就处在食物链的最底层。我们上面是那些惯犯,比如小偷,他们上面是诈骗勒索者和放高利贷者,再上面是犯罪集团的头目,在他们之上是富商巨贾。但在所有这些人之上的是警察。他们有**裸的强权带来的各种工具。没有任何人监督他们。谁能惩办警察?所以我迟早会在自供状上签名。再挨上十个、也许十五个巴掌之后;再被电击五次,或者六次之后。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骚动。警察叫嚷着,声音越来越大。然后门突然“砰”的一声被撞开了,一个年轻女子冲进来。她中等个头,身材苗条,长着莹洁的牙齿与可爱的弯眉毛,额头中央有一个大大的蓝色宾迪。她穿着白色纱丽克米兹,与之搭配的蓝色围巾和皮凉鞋;她的黑色长发披散下来,左肩挎着个棕色的包。总之,她有一种特别的风韵。
  戈博尔慌张之下碰着了自己手里的电线,疼得吱哇乱叫。他正要去抓闯入者的衣领,却发现对方是个女的。“你他妈的是谁呀?有这么闯进来的吗?你没看见我正忙着吗?”
  “我的名字是丝蜜塔·沙赫,”女子冷静地向戈博尔宣称,“我是罗摩·穆罕默德·托马斯先生的律师。”她说着看向我,见我赤身**,匆忙调转了目光。
  戈博尔惊呆了,呆得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也同样吃惊。我此前从未见过这位女子。我连打出租车的钱都没有,根本不可能雇用一个律师。
  “再说一遍,”戈博尔哑着嗓子说,“你是他的律师?”
  “没错。你对我当事人正在做的事是百分之百非法、不可接受的。我要你立刻终止这种行为。根据印度刑法第330和331条的规定,他保留起诉你的权利。我要求你把所有跟逮捕他有关的文件都拿给我看。目前我没有看到这个案子的备案记录,警方也没有按照宪法第22条规定告知过任何逮捕的理由。你还违反了刑事法第50项。现在,除非你能出示他的逮捕令,否则我要将我的当事人带出警察局,私下进行商谈。”
  “呃……唔……我……我必须向……向局长汇报。请等一下。”戈博尔能说的只有这些。他无可奈何地看着女子,摇摇头,缩着身子溜出了房间。
  我大开眼界,没想到律师对警察能行使这么大的权利,食物链这下不得不作修改了。
  我不知道戈博尔是什么时候回到审讯室的,他对律师说了什么,或者律师又对他说了什么。我再次失去了知觉,因为疼痛,因为饥饿,还因为幸福。
  我坐在皮沙发上,双手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长方形的桌子上满是纸张,上面放着一个玻璃镇纸和一盏红色台灯。房间的墙壁被刷成了玫瑰粉色。书架上放满了厚厚的、书脊烫着金字的黑皮书籍。镶了镜框的律师执照与学位证书挂在墙上。房间一侧的角落里摆着一盆发财树。
  丝蜜塔端着一个盘子和一个杯子回到房间。我闻到了食物的气味。“我想你肯定饿了。我拿来些印度薄饼和杂拌蔬菜,还有一听可乐。这是我冰箱里所有能找到的东西了。”
  我紧紧抓住她的手。她的手温暖而潮润。“谢谢你。”我说。我依旧不明白她是怎么到的警察局,或者为什么去警察局。她只告诉我,她在报上看到我被捕的消息后,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现在我是在她位于班德拉的房子里。我决定不去问她是什么时候把我带到这里,或者为什么带我到这里的。一个人是不会向奇迹发问的。
  我迫不及待地吃喝起来。我吃掉了所有的印度薄饼,把所有的蔬菜席卷一空,我喝光了可乐。我一直吃到眼睛都凸了出来。
  此刻已是深夜,我吃饱歇足。丝蜜塔仍然跟我在一起,只不过是呆在她的卧室里。我们坐在一张罩有蓝色床罩的大床上。她的卧室与我以前的雇主、电影明星妮丽玛·库马里的卧室不同。取代大镜子与搁板上陈列的各种纪念品及表演奖状的,是书和一只大大的、有着玻璃眼睛的棕色泰迪熊。但跟妮丽玛家一样的是,她也有一台索尼电视,甚至还有影碟机。
  丝蜜塔跟我并排坐在床边,手里拿着张光盘,“瞧,我想办法弄到了一张你在知识竞赛现场的未经剪辑的DVD光盘。现在让我们来将整个过程仔细梳理一遍。我要你确切地告诉我,你是怎样回答出所有问题的。听好了,我要你告诉我真相。”
  “真相?”
  “即便你真的作弊了也不要紧。我是来帮你的。你跟我说的话不会被拿到法庭上,用作对你不利的证词。”
  疑云开始在我脑子里蔓延。眼前这个女人是不是好得太过分?会不会是那个秃头约翰逊派她来,想从我这里套出犯罪真相?我能信任她吗?
  必须作出决定了。拿出我那忠实的一卢比钢镚。如果是头像,我就配合她,如果是背面,我就跟她说拜拜。我掷出钢镚。是头像。
  “你知道艾伯特·费尔南德斯吗?”我问她。
  “不知道。他是什么人?”
  “他在达拉维有一家非法工厂,专门造表带上的搭扣。”
  “那又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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